知、情、意(即认知、情感、意志)作为人类三种基本的心理活动,它们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有机的主观意识系统。
显然,知、情、意是属于主观范畴的东西,都是人的主观意识形式。根据辩证唯物主义原理,任何形式的主观意识都是对某一客观存在的反映,那么,知、情、意这三种基本心理活动分别是对什么样的客观存在的主观反映呢?它们之间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相互关系,对于人的生存与发展各自起着什么样的职能作用?
目前的心理学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具体表现在:对于知、情、意概念的归纳与定义是十分含糊而多义的,对于知、情、意相互关系的推理论证是主观而随意的,对于知、情、意逻辑分析的理论视角是很狭隘而封闭的,对于知、情、意各自职能作用的结论判断是牵强附会的,其理论框架缺乏逻辑的严密性和体系的连贯性。整个心理学存在着零散性、主观性和模糊性,缺乏自然科学通常所具有的系统性、客观性和精确性。
只有站在哲学的角度,对知、情、意进行高度的哲学抽象,深入探索其客观本质和职能作用,全面揭示其辩证关系,重新认识其运行的生理机制与逻辑程序,才能在根本上解决心理学深层次的理论问题,完整准确地了解人类意识的整体概貌,才能把情感理论推向一个新的高峰,才能为实现人工智能的重大飞跃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