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职权行使过程中的两种制约力
一个拥有公权力的人通常会同时受到两种价值观的作用,一种是当权者的个人价值观,另一种是当权者所代表(或代理)的集体价值观。其中,个人价值观将会引导当权者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尽可能地体现个人的意志与愿望,直接或间接地维护自己的个人利益,尽可能地满足个人的利益要求(即私心);集体价值观将会引导当权者在行使权力过程中要求充分体现集体的意志与愿望,要求充分地满足集体的利益要求(即公心)。其结果是,这个拥有权力的人在其权力行使过程中实际所表现出的职务价值观通常介于个人价值观与集体价值观之间,即“个人价值观”与“集体价值观”同时对“职务价值观”产生两种引力。第一种引力就是“私心力”,即当权者的个人价值观对于其职务价值观的引力;第二种引力就是“公心力”,即当权者所代表的集体价值观对于其职务价值观的引力。
1、私心力。私心力来自于被授权者,当权者(即被授权者)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在个人价值观的吸引下,在权力制约因素(制度因素、伦理因素等)允许的范围内,将会自发地使自己的职务价值观不断趋近于与个人价值观,从而直接或间接地为自身谋取利益。
一般来说,一个人的品德越高尚,他所追求的价值层次就越高,由于较高层次的价值往往具有较高的共享性和利他性,可以较多地兼容他人的价值和集体的价值,较多地重视全局利益、长远利益和高层次利益,其个人价值观与职务价值观的一致性就越高,私心力就越小。反之,一个人的品德越低俗,他所追求的价值层次就越低,由于较低层次的价值往往具有较高的独享性和排他性,从而较少地兼容他人的价值和集体的价值,较多地考虑局部利益、眼前利益和低层次利益,其个人价值观与职务权价值观的差异性就越高,私心力就越大。
2、公心力。公心力来自于授权者,集体(即授权者)通过采用任免机制、监督机制、奖惩机制和权力制约机制等手段对当权者价值观进行调整和控制,使当权者的职务价值观不断趋近于其集体价值观,从而确保集体的利益不受损害。
公心力的大小主要取决于集体对于权力的监督与控制机制,还取决于当权者与集体价值观的差异度。当权者的职务价值观与集体价值观的差异度越大,就越容易被人们识别出来,公心力对于当权者的约束力就越大,当权者由此所遭受价值损失(或处罚)的可能性就越大;当权者的职务价值观与集体价值观的差异度越小,就越难以被人们识别出来,公心力对于当权者的约束力就越小,当权者所得到价值收益(或奖励)的可能性就越大。
由此可见,在公心力和私心力的双重作用下,当权者的职务价值观总是介于个人价值观与集体价值观之间。如果这个人的私欲较重,集体对于他的制度约束力又较小,那么他的职务价值观就会更偏近于个人价值观,从而可以为个人谋取更多的利益;如果这个人的公心较重,集体对于他的制度约束力又较大,那么他的职务价值观就会更偏近于集体价值观,从而可以为集体谋取更多的利益。
显然,当私心力非常强大且没有受到任何监督和制约时,职务价值观将必然会与个人价值观趋于一致,此时的集体完全成为个人的“私有财产”;当公心力非常强大且监督和制约机制非常完善时,当权者的职务价值观将会逐渐与集体价值观趋于一致,此时的个人完全成为集体的“真正公仆”。
六、职务价值观的运行机理
由于受到公心力和私心力的双重作用,职务价值观总是介于集体价值观与个人价值观之间。以两元事物的价值观为例,设ωa为事物A的价值观,ωb为事物B的价值观,Wi为个人价值观,WJ为集体价值观,Wz为职务价值观,Fs为私心力,Fg为公心力。职务价值观的运行机理如下图所示:
职务价值观的运行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私心力使职务价值观不断向个人价值观的趋近。当权者在私心力的作用下,其职务价值观将会自觉不自觉地不断朝向个人价值观趋近,其结果将使个人得到额外的收益。如果没有来自集体的监督和约束,私心力将会“无障碍地”把职务价值观完全地拉向个人价值观,从而把集体授予他的权力,全部转化为个人谋取私利的手段,这是集体权力最坏的状态。私心力的大小还取决于个人的素质与品德,品德高尚的人,其私心力较为微弱;品德低下的人,其私心力较为强大。当私心力非常强大时,职务价值观与个人价值观将会趋于一致。因此没有监督和约束的绝对权力,必然会导致绝对的腐败。
2、公心力使职务价值观不断向集体价值观的趋近。当权者在公心力的作用下,其职务价值观将会自觉不自觉地不断朝向集体价值观趋近。如果没有来自个人的自私拉力,公心力将会“无障碍地”把职务价值观完全地拉向集体价值观,从而把集体授予他的权力,全部成为谋取集体利益的手段,这是集体权力最好的状态,此时这个人将会成为集体的“真正公仆”。公心力的大小还取决于集体对于权力制约的相关体制(如监督体制、晋升体制、奖惩体制、控制体制等),权力的约束力越强大的集体,其公心力较为强大;权力的约束力越弱小的集体,其公心力较为弱小。当公心力非常强大时,职务价值观与集体价值观将会趋于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