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幻的联系
人们内心总有一种倾向,要把事件“视为”互相联系,或某一事件必将引起另一件。这是因为我们通常认为,既然特征X(例如,看电视的时间)与特征Y(例如,在校表现)互相联结,那么,X将会引起Y。下面是一些错误百出的论断。
1.实行死刑的州,其犯罪率要比不实行死刑的州为低。因此,死刑能够削弱犯罪。
2.犯罪的少年,较之守法的少年更多出自无父亲的家庭。因此,没有父亲能够引发少年犯罪。
事实上,常常有好几个竞争性假说,能解释X与Y的联结。每一种关系中至少能找到三种竞争性假说。下面的例子便表明了这一点。
最近的一项研究指出:适量饮酒对妇女的心脏有益。”研究人员对1000名护士进行调查,发现那些每星期饮酒3到15次的人,其患心脏病的可能性较每星期饮酒少于3次的人为低。因此,研究人员发现了饮酒量(X)与心脏病(Y)之间的联系。
莫非护士必须增加饮酒?且慢。在开怀痛饮之前,她们该细细考虑下面的几种可能解释。
解释1:X引起Y。(饮酒有助于预防心脏病。)
解释2;Y引起X。(妇女们感到心脏健康,这促使她们增加饮酒。)
解释3;X和Y同受其它因素的影响。(或许性格独立的妇女更愿适县饮酒并加强锻炼。果真如此,则适量饮酒与心脏之间相互联结,仅仅因为它们都与独立性格密切相关。)
请记住:一旦作者指出特征之间的某种联结以支持其假说,你则要追问:是否有其它假说足以解释此种联结?
将因果关系与普通的联结混为一谈,有一种极常见的方式。我们常用下面的推理解释其件特定事实:因为事件A继之以事件B,所以事件A引发事件B。之所以如此推理,乃是因为人们有一种极强的愿望,即相信时间上前后相继的事件一定具有因果联系。
要深入领会这种推理中的缺陷,可以找张今天的报纸,把世界大事列出表格。然后再找张昨天的报纸,照样列出一份表格。你能宣称昨天的事件导致了今天的事 吗?显然不能。许多事件纵然在时间上前后相继,但绝不是互相联结。因此,这件推理便不能不流于谬误。它常被称作post hoc,ergo propter hoc(在此之后,所以原因在此)谬误,或简称做post hoc谬误。下面的例子,便表现了这种推理错误:
“哈里·哈瑞坎一定是位出类拔萃的教练。自他调到我们大学,球队的成绩突飞猛进。”(但是,也许在哈里来前,大学已经决定将体育预算增加一倍。)
“里根的经济政策真是战果辉煌。自他担任总统以来,通货膨胀率下降到每年只有4%。”(但是,这也许应该归功于联邦储备委员会的政策。)
你大概会想到,政治家对这种post hoc论辩的伎俩最为着迷,特别是当事件的发展于他们有利时更是如此。
请记住:发现两个事件在时间上前后相继,绝不能因此证明它们的因果联系。这也许不过是碰巧而已。一旦遇到诸如此类的推理;请永远问你自己:这事件能否用竞争性假说进行解释?
锋芒初试
现在,你已经学到了几种必须提高警惕的竞争性假设。下面,我们在实际研究中把它们寻找出来。
孩子出生后的第一年在幼儿园度过;会引发孩子的紧张不安。在我们的研究中,有464名12到13岁的儿童接受了特异情境测试法的测验,该项测验意在衡量 一岁的婴儿对母亲的依附心理。其结果,有41.5%曾在幼儿园看护的儿童和25.7%曾在家看护的儿童被认为紧张不安,过于依附母亲。
这样一来,莫非将孩子送到幼儿中心的美国母亲必得产生负罪感?毋需如此,且请她们先来考虑一下解释此项结果的竞争性假说。不妨将事实从研究人员的结论中独立出来,同时设问,是否有其它假说足以解释这些事实?下面便是我们找到的若干竞争性假说:
1.偏见性抽样。
请注意孩子们并不是从幼儿园看护和在家看护两种情况下随机选取;因此,很可能这两组家庭有系统性的差异存在,并且影响着调查结果。比如,决定把孩子交由托儿所看护,会与其它许多因素密切相关。那些每周照顾孩子超过20小时的父母,或许别有缘由,让孩子缺乏安全心理。举例说,他们可能更加神经紧张,从而给孩子增加了不安。还有可能,他们对孩子根本就没有感情。
2.观察者期望效应。
如果研究者对幼儿园充满偏见,难道不会影响他们对测验结果的解释?研究人员在根据特异情境测试法评估儿童行为时,是否业已知道这些儿童受到的是何种看护?若不弄清这些,这项观察必将沦为观察者期望效应一厢情愿的产物。
3.混淆因果关系和普通联结。
或许正由于孩子在家里表现出不安全依附心理,才促使母亲将孩子送去幼儿园;这时,是不安全依附心理“引发”送去幼儿园,而绝不是与之相反。我们针对研究人员的观点列出了三种合理的竞争性假说。肯定你还能增加许多。然而,即便仅仅指出这样三点,已经足以使研究人员的结论摇摇欲 坠;不堪一击。
怎样评价因果陈述?
在评价一般性因果陈述时,重要的是理解作者陈述中的内在含义。当某位作者说,“参 加女生联谊会使得大学女生更爱浓妆艳抹”,或“服盐过量和血压升高之间具有因果联系”时,他的确切含义究竟何在?人们用原因一词,指的是带来、引发或作用。请注意,带来(原因)和共存(关联)的含义差异极大,不容混淆。下面的词语,表明作者乃是力图阐发因果关系:
影响到
增加了......的可能
促使
制止
其结果
绝大多数因果式归纳还有另一个重要方面,它们都具有盖然性。知道了此一事件,并不肯定告诉你必然发生彼一事件。举例说来,观看电视上的暴力场面,会增加 孩子出现侵犯行为的可能,因之看电视便成了侵犯行为的原因要件——虽则许多孩子同样看电视上的暴力场面,却并不见得更有侵犯行为。若在观看电视上暴力 场面的孩子中,有25%其行为表现出侵犯性;同时,在不看电视上暴力场面的孩子中仅有20%表现出侵犯行为,那么,观看电视上的暴力场面或许便是引发侵犯行为的原因之一——虽然绝大多数看电视上暴力场面的孩子其行为并不具有侵犯性质。如果某次考试平均分数的提高是学生们喝咖啡的直接结果。则喝咖啡便是一 个原因要件,虽然绝非全都喝咖啡的学生都提高了考试成绩。
在考虑因果关系时,务必牢记一点,那就是某一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取决于许多原因要件。 比如,电视上的暴力场面,或许仅仅是导致地儿童侵犯行为的因素之一。我们还可以加上许多因素.诸如父母的管束、营养情况、遗传特征,以及同辈集团的压力等 等,所有这些,可能都在影响着侵犯行为的发生。
当作家宣示一项因果断言,他们通常并不声称原因变量是引发事件的唯一因素。他们同样不会坚持, 此一因素必然引发彼一因素,或者如若原因存在,则其必定引发某项结果。吸烟是癌症的原因之一,但许多烟民并未患上癌症;另一些人纵未逃脱癌症,却是从不吸烟。因此,大多数原因其实仅仅是在协同行动;在诸多因素之中,它们不过是最为重要而已。它们的作用,在于使某一事件更易发生。诚然,若以为既然某个因素只是众多原因之一,它便一定不值一提,你就又犯了一个莫大的错误。
怎样评价竞争性假说?
你能提出的合理的竞争性假说越多,对其先前提供的解释便越怀疑,除非另有证据将你的信念重新坚定。作为一名批判性思维者,你要尽你所能地评估适于现成证据的每一种可能的解释,力图摆脱自身偏见的影响。
在比较竞争性假说时,建议你依据下面的标准:
1.逻辑的可靠性;
2.与其它知识的一致性;
3.解释或预测事件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