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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童年起的中国

2025年2月17日  来源:中国社会各阶层分析 作者:梁晓声 提供人:zhanbai93......

当年从我家到我的中学母校需走半个多小时,横穿四五处居民社区。在这一路上,却只有一个中等商店。说是中等的,经营面积也不过五六百平米而已。还需沿马路行走才能经过。如果抄近道走社区,却只能路过一个仅有二人经营的小店。他们是一男一女,一老一少。男的五十多岁,女的才十八九岁。楚楚动人的一个姑娘,留着一条粗辫子,有一双忧伤的大眼睛。我想少年时期的我,肯定是暗恋上她了。只要兜里有几分钱,就怀着一种或可以“幸福”二字加以形容的心情迈入小店,向她买糖豆。二分钱可买五粒比小指甲大不了多少的糖豆。不是因为嘴馋,的确是因为想看见她那张神情迷惘惆怅的脸,和她那双忧伤的大眼睛。柜台上有一只大约可装三四斤糖豆的玻璃罐子,估计两个月也卖不完。那小店当然也是国营的。我想,如果以后她的命运中没有意外的侥幸,那么大概一辈子就算被“钉”在那小店里了。她怎么能不迷惘怎么能不惆怅怎么能不忧伤呢?但她其实还算够幸运的。因为她毕竟是女的。倘是一个男的,那么谈恋爱找对象就太不容易了!

然而商却还是顽强地证明着自己的存在。共和国的治理稍一松懈,就不甘寂寞地表现着它自己。

在我上学路过的一个十字街口,经常有老头儿老太太们做小买卖。

他们不摆摊儿,摆摊太明显。他们无一例外地挎个篮子。篮子用旧布或报纸盖着:底下是糖豆、瓜子、小果子、“山丁子”“紫星星”“菇茑儿”什么的。糖豆是从商店里论斤买了再零卖。其他都是自家窗前屋后小院子里一棵树上或几丛植物上结的。“山丁子”是小果子中最小的,才衬衣扣儿那么大。三分钱一小茶碗。三分钱的买卖,这在今天肯定是不可思议的,难以激起任何人一卖的热情。但是须知在当年,拿到了执照,被允许卖冰棍的人,一支才赚到七厘钱啊!倘一天卖十碗,便是三毛钱。三毛钱可买五斤西红柿或五斤黄瓜、五斤茄子、十斤白菜、一斤多酱油、一块半肥皂啊!如果是秋季蔬菜的旺季,甚至可以成堆儿地买西红柿或黄瓜。须知当年一名刚参加工作的徒工,每天的工资也只不过六毛钱。而一个农民从早到晚干一整天,也许还挣不到两毛钱的工分呢!

秋天也有将自家窗前屋后种的玉米掰下来卖的。

他们的“消费上帝”当然主要是些孩子们和少男少女们。那十字街头好比是孩子们和少男少女们的“大地商场”。

但是老头儿老太太们常遭到警察的驱赶。一发现警察的身影,他们挎着篮儿就走。警察一去,他们又从四面八方聚回来。由于他们的岁数,警察往往拿他们没奈何。共和国极反感小贩儿的存在,认为是有碍观瞻,大失城市体面的现象。

我曾在那儿,从一个老头儿手中买过一块月饼。当时中秋节已过去一个多月了,那块月饼使我馋涎欲滴。我倾囊而出,用九分钱买下了那块月饼。老头儿说他只挣了我一分钱。事实上也是那样。月饼已很硬很硬了。我猜可能是他的家人在节日里分给他的,而他舍不得吃,终于脱手卖出。吃那块月饼硌得我牙出血……

商在中国,如同人行道上水泥方砖的缝隙间往外钻着长拱着长非长出来不可的小草。利润的驱动力真正是世上很难消弭掉的一种力啊!

那十字街头的现象,只不过是我这个孩子眼中看到的商的弱芽儿。

而大人们之间,“贸易”做得似乎更五花八门。一切的购物票券,其实都是在暗中进行着金钱的买卖或物品的交换的。仿佛在向世人,也在向共和国证明着这样的一条真理——天不灭,商亦不灭。于是共和国颁布了严厉的“禁止票券倒卖法”。

1974年我到上海去读大学,惊讶地发现上海的“资本主义的尾巴”割得是那么的不彻底。个体的小商品铺子商品摊床并未被共和国“铁帚扫而光”。看来,由于考虑到南北之历史影响的区别,共和国的一碗水并不是端得那么平的。对南方似乎相对宽容些。这使我当年很替北方感到压抑过。尤其上海的一些郊县,比如嘉定、宝山、川沙,农民们用担子挑了蔬菜以及鸡、蛋、黄鳝、蟹、鳖什么的形成市街的情形,似乎和电影里旧中国南方郊县的情形差不了太多。

这大概也是为什么“改革开放”以来,一给老百姓政策,南方民间小商业链迅速构成,如鱼得水的先因吧?可以说,在南中国,商始终悄悄地休养着生息。它的根子在人们的内心。在人们的头脑里,在人们的意识形态中,始终和人们对生活的寄托与企盼编织在一起。而这是共和国的“铁帚”实难真正扫到的,是共和国鞭长莫及根本没法儿彻底铲除的。就如同早期中国少先队队歌所唱的那样——“准备好了吗?时刻准备着!”

1976年,张春桥为了取悦于毛泽东,写了他的大块文章《论资产阶级法权》。印成数百万小册子,广泛地发给人们,要求全国认真学习。

在张春桥这一篇大块文章中,将一切个体手工业者、小商小贩,宣布为资本主义的“后备军”和“别动队”,认为只要条件一适应,他们便会群起而动,为促进“资本主义复辟,而与资本主义遥相呼应,有唱有和”。他断定这些人“骨子里向往的是私有制,是资本主义;而非公有制,非社会主义”。

他主张对“他们”要采取更加严厉的专政方式。

他的文章受到了毛主席的称赞。

因为他的文章符合毛主席的一种思想——“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

国际和国内的“敌人”们似乎都那么一致地拥护商业的时代,所以共和国必须坚决反对。

毛主席亲自制定农业“八字宪法”,提出“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之非常内行的“最高指示”;他也关心工业,列举了“十大关系”专门加以论述。否则也不会搞“工业大跃进”。只不过相比于对农业的关心,“工业大跃进”太外行了。但他惟不愿谈商。什么商业价值、利润、营销、买卖,还有钱,都是他一听了就拧眉头的。他这位伟人的头脑里似乎最不愿装这些“俗事”。他自己非常喜欢过“供给制”的生活。认为中国地大物博,资源丰富,根本不需要“外贸”。外交是政治,和做生意扯到一起干什么呢?某一国家只要对我们友好,它要的,我们又有,每人少吃一口,少穿一件,少用一点儿,给人家就是了嘛!

张春桥不但在“思想”上巴结毛泽东,而且似乎比谁都更深透地了解毛泽东的这些个性。他的小册子是投其所好的产物。

于是张春桥的小册子在全国掀起了又一轮“割资本主义尾巴”的运动。上海的“小红旗”杂志《学习与批判》盗用人民大众的语言发表社论,言道“要敢于下狠茬子,动真刀子,割出血来。不见血不手软,见了血还不手软”。

上海市委写作班子,希望出一批反映管治小生产者的文艺作品,包括小说。我作为复旦大学创作专业的学生,按要求去上海豫园商场体验生活,收集素材。

斯时中国大地上哪里会有什么小生产者存在着呢?

疑惑反馈上去,回答曰:小商小贩亦属小生产者之类。

我在豫园商场体验生活的具体的柜台,是卖纸样儿的。就是印在白纸上供人绣枕头绣衣边儿的花样儿。五分钱一张,每张上有几种不同的花样儿。

商场的领导同志介绍情况时说:商场外也常有人私卖,四分钱一张。这不明明在和公有制唱对台戏么?资本主义的“后备军”和“别动队”们多么嚣张啊!

领导同志要求我跟随商场治安管理员抓一个“典型”来。

在一天晚上,大约八点半至九点钟之间,“典型”被抓到了。过程和抓特务或“捉舌头”差不多。那时商场附近很热闹,散步的男人女人熙熙攘攘,比肩接踵。先是目标出现在我们的视野——男性,青年,一条腿有点儿跛。

商场治安管理员说:看见了么?盯住,要人赃俱获。

只见他在人丛中穿行着,不时拦住某些女性,很神秘地说什么。于是就有女性跟着他走。一会儿,身后已跟了七八个。于是我们也暗中尾随。他将她们引到人少处,又见有个拎提包的姑娘,站在路灯下,显然是他同伙,在期待着他。

商场治安管理员又说:他们倒总结出经验了,真狡猾。他将她们引到那姑娘身旁,于是那姑娘打开提包,将一块布铺在地上,然后取出一大卷花样,摆开来,供女人们选……

也许只有当年非常喜爱刺绣花样儿的上海女人,才会因为可以比商场里少花一分钱,甘愿跟随在一个人身后走一段路……

几名商场治安管理员发一声喊,齐冲上去,果然人赃俱获,而且抓住一双。

那些女人们被惊得四散溜掉了。

那姑娘吓哭了,哀哀地乞求还给他们花样儿,放了他们。

但他们是资本主义的“后备军”和“别动队”,岂会被轻易放了?

也许,那姑娘的眼泪还被认为是一种假象、一种战术呢!

那青年倒并不怎么惊慌,一副大丈夫敢做敢当的气概,呵护那姑娘,让她别怕。说些天塌下来有他顶着的话。

他们被带到商场治安管理所,遭到审问。若在今天,这其实是违法的。可当年的中国人,哪有那么高的法律意识呢?何况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已然认定他们是“异类”了。被社会主流意识形态认定是“异类”的人难道还没有罪么?审者认为他们有罪,他们自己也未必就不清楚自己有“罪”。

审问进行得很顺利。因为他们不抵赖,不狡辩,供认不讳。

那青年因腿有残疾,被照顾留城,没下乡。里弄安排他到一个小厂去裱糊纸盒,他不愿去。他喜欢美术,想成为画家。那姑娘是他的未婚妻,很爱他。他们需要钱。他们面临的首先是能不能自食其力养活自己的现实问题,其次才是能不能结成夫妻的问题。于是他自己设计画了些纸样,她帮他描在白纸上,并且协助他兜售……

审毕,决定扣押他们一天,明天通知他们所属的里弄委员会,与商场联合开他们的现场批判会……

趁几个治安管理员去吃夜宵的机会,我将他们放了。

他们回来,问我人呢?

我承认被我放了。

你怎么可以放了他们呢?

我说,觉得他们挺值得同情的。也想不通他们与资本主义复辟有什么关系。

你呀,你这个大学生呀!你头脑太单纯了。一点儿起码的政治觉悟也没有!一张大白纸多少钱?才八分。一裁四,每张花样纸的成本才二分。可他卖多少钱呢?卖四分!那么一张就挣两分!十张就挣两毛,一百张就挣两元!那一个月下来就挣六十元啊!

我说:商场还卖五分钱一张呢!比他卖的还贵一分呢!他得设计花样儿,得设计得新颖,别人才肯买他的。还得用复写纸一张张描下来。

他付出了劳动呀,总不能一分钱都不让他挣吧!再说他一天哪儿又能卖一百张之多呢?就按卖一百张算,一个月不才挣六十元么?那也挣不成一个资本家呀!

他们严肃地批评我,说我的思想越发不正确了——第一,一个干了一辈子的商场老售货员,每月才能开到六十几元。他年纪轻轻的,还对社会什么贡献也谈不上呢,凭什么每月就能挣到六十元?有了他这种人的存在,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就被破坏了么?第二,他的行径,难道不等于是在挖社会主义商场的墙角么?第三,如果对他这种人不加管治,放任自流,许许多多的他们,就会自发地串联在一起,就会由花样儿而其他,就会由挣六十元而挣一百元而挣几百元甚至一千元,那么他们这样一些不愿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人,不就反而成了富人么?对于一心一意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大多数人的积极性,不就形成讽刺、伤害和打击了么?

为了广泛宣讲张春桥的小册子,是举办过各种形式的“学习班”的。我暗想,他们中也许有人参加过“学习班”,被“洗脑”了。

我自忖辩不过他们,也就只有表示认错,不吭声了。何况,我真的觉得,他们的话也不无一定的道理。当某种意识形态成为某一时代某一社会阶段的主流意识形态,那么它就像教义之对于教徒一样,接近着真理了。当一个人的思想与主流意识形态相悖,他如果并不打算扮演反潮流的角色的话,那么他也就只有对自己进行怀疑和检讨了。

我已做了“错事”,不好意思继续留在豫园商场,以后不再去了……

草木百年新雨露,一旦云开复见天。

此两句诗,乃《水浒传》开篇诗中的两句。

原诗前四句的顺序是这样的——

纷纷五代乱离间,

一旦云开复见天!

草木百年新雨露,

车书万里旧江山。

我于词穷思钝之际,信手拈来引用之,以形容20世纪80年代初商在中国钻坚而出、拱砌发芽的局面。颠倒了前后落笔写下,觉着却也道清了几分意思。那局面若比喻为“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或欣欣向荣一点儿比喻为“忽如一日春风至,千树万树桃花开”,都是不夸张的。“百足之虫”的比喻其实也不含有贬义。商的难灭难死正是那样的。

《水浒传》第一回主要写的是——仁宗皇帝差遣殿前太尉洪信接了丹诏,前往江西信州龙虎山宣请张天师祈禳瘟疫,不想那太尉误闯“伏魔殿”,放走了殿内镇锁着的三十六员天罡星、七十二位地煞星,总共一百单八个魔君。

骇人之笔写的是——“只见穴内刮剌剌一声响亮,那响非同小可。响亮过后,只见一道黑气,从穴里滚将起来,掀塌了半个殿角。那道黑气,直冲到半天里,空中散作百十道金光,望四面八方去了。”我想,这也未尝不像20世纪80年代初商在中国“横空出世”的局面。中国自古有三十六行、七十二业的说法,加起来不恰恰也凑了个“一百单八”么?

而当时洪太尉和龙虎山上的真人及众道士,却是一个个被惊得“目瞪口呆,罔知所措,面色如土,叫苦不迭”。

这又多么像对当时某些患“恐商症”的人们的写照呢?

所不同的是,洪太尉是“误走妖魔”。

而共和国是检讨僵化,修正教条,转换体制,大胆而又自信地释商于笼。是虎的,放其归山;是龙的,任其下海。还“一百单八”业一个“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国外的科学家做过这样的小实验——将一雄一雌两只壁虎剖死,烘干,磨成粉末,捻在烛芯里,点燃后,两只烛的火苗相吸,连成虹,并闪烁五颜六色的光。

其实,中国的江湖艺人们,早就利用这一现象表演过杂耍的。

这现象,却是被国外的科学家们借以说明生物的有趣儿的性现象的。

商的行为和利润之目的,也就是和赚钱之目的,也仿佛壁虎的性相吸现象一样。在这种关系中,商的行为一向总是体现着雄性行为特征的。即使某一商的行为,是由女人采取的,仍明显地体现着雄性的行为特征。它一受到利润的触摸,甚至一嗅到利润的气味儿,它的“根”就会立刻坚挺地勃起。它冲动难抑,欲望强烈,永远无法满足。为了达到目的,它往往迫不及待,行为有时很俗劣、很粗鄙,甚至很粗暴、很卑鄙。没有法规约制的商几乎都这样。

20世纪80年代初商在中国的形象便如此,暴露着种种没“教养”的商令人厌恶的特征。

而利润一向总是体现着雌性的特征的。它自身所扮演的,不可能不是“诱惑者”或直白曰“勾引者”的角色。它在商场上到处散发雌性荷尔蒙的气味儿,就像动物在自己的地盘内撒尿。它使商的行为不断地受到它的气味儿的刺激。它四处卖俏,永无休息地进行挑逗,因而商场上永无休止地演绎着扩展“地盘”、占领“地盘”的鏖战。旌旗招展,鼓角相闻,你争我夺,此失彼得,强攻坚守。人类的全部计策谋略,当不再能由真正的战争而体现以后,则就统统应用于大大小小持久的商战中了。冲锋不止,战斗不息,战役相续。小到个人与个人,大到公司与公司,企业与企业,财团与财团,国家与国家,东方与西方。其状其况,亦每每惨烈无比。杀伤的不是生命,而是商品。俘获的不是军队,而是金钱。攻陷的不是城邦,而是商场属域。所亡的不是政权,而是经济基础。正是“万鼓雷殷地,千旗火生风”,“但得将军能百战,不须天子筑长城”。

收入决定个人喜忧,金钱决定家庭祥愁,经济决定国家强弱。所谓“硬道理”,盖硬于此。决定性没商量。

你就是将商业行为和利润目的碾成更细更细的粉末儿,烘干了再封存上一百年,卷入了它们的骨灰燃成的火苗,也还是要亲密相吸的。

商几乎是一种超肉体却能够达到“交媾”并能够达到快感高潮达到不宫而孕的“性行为”。

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的“卷土重来”的商的“尖兵”是“二道贩子”们,是“倒爷”们。

他们主要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不受共和国的体制待见,甚至被不信任地不欢迎地排斥在共和国的体制外的一些人组成。当年的他们,除了“倒”和“贩”,别无选择。他们和后来的“下海”者们是不一样的。后者们的“下海”,体现为一种“见利思迁”,一种放弃。十之八九是自愿脱离共和国的体制,甚至衣兜里妥善地揣着“返程票”,到“海”里潇洒游一回,企图先抓满两把金币再说的。而“倒爷”们和“二道贩子”们,十之七八往往是被“逼上梁山”的。

正因为成分质量的低,所以其从事商的行为,也就只能局限在“倒”和“贩”的最原始最初级的层面。

但“倒”和“贩”,恰恰又是商的传统经验。利润在这个过程中往往是翻倍的。

正如爱默生所说:“商的技巧就在于把一种东西从它富余的产地带到能高价卖出它的地方去。”

从前只有国家有权力和资格运用这一“技巧”。方式是计划经济,统购统销,体现为一种国家性的方式的绝对垄断。无视这一垄断法则的一切人和行为,都是罪。

这一“技巧”又实在是极简单的。但是简单的事不等于没有风险的事。有时甚至须冒极大的风险。比如倾家荡产,比如债台高筑。

在体制内的中国人大多数不愿冒此风险。或者反过来说,“寡而均”的体制,早已使大多数中国人冒这种险的冲动一代代退化光了。并且,在体制内的中国人,又是那么地瞧不大起在体制外不得不冒着险的自己的同胞。一方面暗羡他们渐鼓的腰包,一方面嫉妒他们每一次似乎“轻而易举”“得来全不费工夫”的“容易”,一方面轻蔑他们的“素质”不如自己,不屑地说:“他们都是些什么人啊!”

然而十年以后的今天,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富了。有的甚至成了“大款”,奇迹般地成了富豪。起码也脱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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