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靠与农业根本无关的方式富起来的农村,成心宣传为致富农村的典型,不但丝毫没有典型的推广意义,反而掩盖了事情的真相,而且极可能对最广大的,仍然正在务农的农民们的心理产生一种误导或暗示——依然务农也许从根本上就是悲哀的。
中国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最主要最重要的经济体制改革。就其主要性和重要性而言,不是之一,而是第一。
因为中国乃是世界上农村人口最多的国家。在对农村经济体制进行改革以前,中国大约有八亿农民,几乎占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二,又几乎占世界人口的六分之一。八亿中国农民中,两亿多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另外六亿也不过仅能在丰年过上温饱生活而已。若遇大面积的连续的荒年,则在贫困线以下的农村人口骤增。最多时的比例甚至突破三分之二。继1958年的“大跃进”对农村生产链造成的人为破坏以后,从1960年至1958年,中国又经历了连续三年的“自然”灾害。现在我们已经知道,在那三年中,农村大约饿死了三千五百万至四千万人口。
中国的“农业合作化”是从苏联照搬的。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当务之急,需要一套符合共产主义治国原则的经验。
当年在整个地球上,只有苏联提供这样的“样板经验”。中国学习苏联是必然的。这不能说是一个过错。除了说是必然的,只能说是必然的。
一切必然的事情,都无对错可辩。好比小学教师如果“四”“十”不分,一年级小学生往往也会那样。
但是“浮夸风”却不是从苏联学的,是中国自己的责任。
夏娃自从偷食了禁果,心中便产生了情欲冲动;人类自从摆脱了原始状态,头脑中便同时形成了私有意识。私有意识乃是人类思想史的第二要章。第一章是图腾崇拜;第三章是性。此三章又是奠定早期人性的最基本的三大内容。其后人类的一切思想成果、一切文化传统,无不起源于此三大内容。图腾崇拜反映人类对不可抗的自然威力的恐惧,于是形成了宗教文化以及一切关于生、死、命运、祸福的哲学思想。没有人类对以上命题寻求解释的自觉,便没有哲学。美学起源于性,这是无可争议的。人类首先惊讶地从异性身上感觉到了美,这一种感觉使他或她心生不可名状的不寻常的愉悦,于是开始欣赏到自然界也是美的,于是形成其后的一切两性文化。又由两性文化形成其后关于爱、婚姻的一切普遍的道德原则和早期法律。私有意识在这三章中是内容最为广阔的命题。私有意识拒绝恐惧。最智慧的哲学都不能改变它在大多数人头脑中的根深蒂固,连上帝拿它也无可奈何。上帝为了抑制人类私有意识的膨胀而在《圣经》中做出的最严厉的警告,其实并不曾真正地影响过人类。私有意识既不但强大于图腾崇拜意识,而且往往以其强大主宰着两性关系——当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发誓说“我爱你”这句话时,他的头脑中同时产生着一种明确的想法——那么你属于我。
将人类的私有意识与人类的性文化的形成过程相比较,则我们不难发现——人类在百千次的性行为之后,才可能产生一种新的性观念。而人类中的某一个,在仅仅一次私有目的达到之后,其快感不但绝不亚于一次获得了极大满足的性行为,而且会总结出许多种私有利于己的经验和意义。
人类的性经验和性意义,往往是隔世纪才总结一次的。
人类的私有意识的经验和意义,在每一个具体之人的一生里,却可能至少被总结过一百次以上,而且每一次对自己或他人的私有意识的经验和意义的总结,几乎都将使他或她明确私有意识的天经地义。
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的学说,恰恰建立在人类普遍克服了这一根深蒂固的意识之后。
这个过程据我想来,恐怕要比人类产生了想飞的愿望到研制出第一架飞机的过程还要漫长。
列宁说过意思大致是这样的一句话——看来共产主义不可能在世界上到处存在着资本主义的情况之下在某一国家率先实现。
这句话由列宁口中说出耐人寻味。
毛泽东步苏联之后,将中国广大的农村作了“共产”的实践基地。
他认为一步到位是好方法。他估计到了农民们对于“公社化”的本能抵触。因为这会使刚刚分到土地的农民怅然若失,所以他曾派出千万支农村工作队到农村去说服农民、教育农民。
农民们顺从了。一部分出于情愿。刚刚被从地主阶级的压迫之下解放了的农民,对于共产党怀有极其强烈的,感恩戴德式的信赖。共产党许诺了“公社化”以后更加美好的生活,他们就认为那更加美好的生活正在明天里向他们招手。他们的情愿的顺从基于感恩戴德式的信赖。一部分不那么情愿,半信半疑,但是经过说服和教育,最终还是恋恋不舍地拔去了埋在刚刚分到自己户下的土地里的地界桩。还有的农民当然很抵触,他们被视为落后的农民,地界桩最终被别人拔了去。他们加入“公社化”是无奈的,被迫的。
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许多人早已做过许多种生动的比喻,我不再鹦鹉学舌。我仅想指出,农民们想要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的愿望,是人类私有意识中最长久,最牢不可破,往往也最值得体恤,最令人同情并且最动人的一种意识。
农民对土地怀有的私有意识,兼有着图腾崇拜和性化了的意识成分。
将土地比作母亲的是诗人。真的将土地看成母亲的却是农民。在农民心目中,土地不唯是母亲,还是妻子、情人和与自己有血脉关系的神圣事物。
农民对地主的深仇大恨之一,便是地主霸占了原本属于他们的土地。这种仇恨绝不亚于霸占了他们妻子的仇恨。
《红旗谱》一书中对此有过相当感人的描写。农民严志和不得不将两亩祖传“宝地”卖给地主冯老兰抵债后,曾趴在“宝地”上怎样地号啕大哭啊!
哪怕拥有半亩土地的农民,他也算是“半无产者”。失去了那半亩土地,他就成为“无产者”了。成为“无产者”了的农民,只有背井离乡,流落城市。他们在城里挣的每一分钱都系着一个梦想。那就是攒足了钱,总有一天,还是要回到农村去买一块地。
“公社化”实际上使农民变成了农村的“无产者”。
这一种祖祖辈辈繁衍于农村但是却“无产”的状态,使中国农民中的许多人,从“公社化”那一天起,心里就埋下了一份不安。这不安渐渐麻痹以后,又演变为一种普遍的依赖的惰性。既然我已经“无产”化,既然我已经无土地可依赖,那么我只有依赖国家。“公社化”以后的中国农民的头脑中形成这一种逻辑是无可指责的。连种什么,怎样种,种多少都“公社化”了以后,实际上等于连农民的劳动的愉快都被剥夺了。
农民不可能在耕种不属于自己的土地时获得什么真正的劳动的愉快。
“公社化”以后农民们在田间相互比赛的劳动热忱,以及在地头休息时的愉快情形,其实都只不过是人为煽动的热忱和即兴一时的愉快。
秋收以后,当大批的粮食被收缴,农民们仅仅剩下口粮时,他们的沮丧是难以形容的。
中国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正是在充分理解和体恤,重新分析和认识中国农民与土地的深刻关系后,将土地的耕种权重新分配给了农民。
这一重大改革,使中国农村八亿多“无产者”,重新变成了“半有产者”。尽管农民“据有”的只不过是土地的耕种权,并不拥有土地的买卖权。但是他们的心理,从此蹒踱出了是“无产者”的阴影。耕种的自由,也使他们重新体会到了在属于自己户下的土地上劳动的愉快。
农民的劳动是繁重劳动。耕种的自由带来的愉快,以及完全能由自己把握的利益,是农民繁重劳动的安慰。
中国当代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内容其实是极其简单的。但在中国共产党内部为此发生过激烈的辩论。
“包产到户”在刘少奇是国家主席的年代就企图全面推行过,这成了他是中国“头号修正主义者”的罪状之一。
“文革”刚刚结束不久,万里等率先在自己做第一把手的省份里公然冒天下之大不韪,“叛逆”中国的“公社化”体制,大张旗鼓地推行“分田到户”。
他们是彻底瓦解中国农村“公社化”,解放八亿农民务农生产力的两名“急先锋”。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二项内容是鼓励和支持农工结合、农商结合、农科结合、农贸结合。于是乡镇企业如雨后春笋。农民进可操作百业,退可依赖土地。农民的命运发生了可喜的变化。至今年,两亿多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农民,已缩减为五千余万。
但是农村的经济发展在中国的差距极大。仍可以这样认为,如果仅靠务农,农民的生活在实现了温饱以后,奔向小康依然十分不易。在富裕了的农村,农民们的生活主要是靠乡镇企业的发展带动起来的。为数不少的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又主要受益于中国房地产业向农村的扩张。农村从土地的长期租让中,获得了农民们从前无法从任何方面获得的大量资金。这些资金转化为那些农村发展乡镇企业的第一批生产资料。当这第一批非传统农业生产资料与农民致富带头人的远见卓识和精明头脑相结合,再加上农民们的齐心协力,以及灵活多变的自主权,乡镇企业便显示出了蓬勃的生机。
在这些乡镇企业蓬勃发展起来了的农村,农民们的许多儿女,开始放下锄柄和镰柄,不再像他们的父辈一样耕种土地了。他们变成了乡镇企业的生产力。当乡镇企业给他们的报酬比土地给他们的报酬还多,并且旱涝保收时,我们发现农民们的儿女们对土地之恋情,其实并不像他们的父辈们那么深厚。但是这些农家一般不会因儿女们的非农民化而放弃对土地的承租权。于是出现了新型的农家,儿女们在乡镇企业做工,成了“工薪族”。父母如果尚有能力,继续扮演传统农民的角色。倘无能力,则雇佣季节短工耕种。他们手中有了钱,雇得起。或者由村里将土地直接从农民手中收回,重新集中安排生产。有的地方依靠机械化,有的地方干脆以优惠的条件转租给外地农民。那些外地农民,当然是一些依然贫困的农村的农民。于是一部分中国农民,无形中变成了另一部分中国农民的“雇农”。
但是在这种雇佣关系中,剥削并非本质,更非目的。恰恰相反,本质其实体现为一种互助。当然,这一种情况是特别值得关注的。因为个别的剥削现象压迫现象也是时有报道的。富起来了的农民,并不像我们以为的那样,必定对他们依然穷困着的农民兄弟充满同情心和爱心。他们若觉得自己已经有资格剥削别人一下压迫别人一下了,他们的某些手段和方式,和新中国成立前的地主们是差不多的。
还有一种情况也特别值得关注,那就是,某些地方官员,为了鼓吹自己的政绩,不遗余力地将一些假的致富农村的“典型”树为“样板”。
说它们是假的典型,似乎有些欠公正。因为那些农村,确实已经真富了。参观者在那里会看到比城市居民还良好的农村别墅式住宅、幼儿园、小学校、礼堂、敬老院等。但是实际上那样的村里已经几乎没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农民。那样的农村其实早已变成了一支“同乡施工队”。
带头人只不过是一个如鱼得水的“工头”。村里常年在唱“空城计”。全村青壮劳力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可能有三百天都活跃在城市里,并且变为许许多多小“工头”。
一分为二地看,这也不失为好事。因为富起来是目的,方式只要不违法,应当允许并应当鼓励和支持多种多样。但这样的一些农村,其实是靠不再务农的方式而富起来的农村。而中国需要的是靠务农富起来的典型,靠务农富起来的样板。起码需要一大批这样的农村的实践进行无可辩驳的说明——靠务农也同样是能够富起来的。因为毕竟,绝大部分农民的贫富,依然的,而且只能与土地发生密切的直接的关系。
如果这样的典型稀少,如果这样的说明并不雄辩有力,那么也许恰恰提供了另一种值得深思的忧虑——中国广大的农民,在重新获得了土地耕种自由权以后,在解决了温饱问题以后,靠务农的话,生活水平究竟还能够不能够再有所提高?再有所提高的前景根据是什么?当然,我们所言的务农,并不否定乡镇企业,更不排斥农林牧副渔多种经营。
这里想强调指出的是——将靠与农业根本无关的方式富起来的农村,成心宣传为致富农村的典型,不但丝毫没有典型的推广意义,反而掩盖了事情的真相,而且极可能对最广大的,仍然正在务农的农民们的心理产生一种误导或暗示——依然务农也许从根本上就是悲哀的。
如果一个农村的农民们都去做矿工了,那个农村也许依然是农村,其实那些农民已不再是真正意义的农民。
在中国,在当代,有不少农村的农民,长期脱离对土地的耕种,甚至长期脱离农村,在非农民化的生活道路上付出着与务农同样的辛劳。
某些农村,实际上变成了强壮农民们的老弱病残之家眷们留守着的“后方根据地”。土地在这些农村半荒芜着,或者完全荒芜着,那里只见老人、孩子和狗。
我与一个农民就此交谈过。
他推心置腹地说:“种地有风险,遇到灾年,我将颗粒无收,欠下种子钱、化肥钱、土地承包租金等。即使丰年,一亩地所剩最多也不过几百元,十亩地才几千元,而那需要全家人付出辛劳。现在,我只身进城,靠卖苦力,每个月怎么也能挣三四百元,甚至更多些,一年下来是几千元,而且旱涝保收,再也不必怕什么灾年不灾年的了。所以我们弟兄几个都从农村出来了。土地留给女人们了。她们能种便种,不能种干脆退给村里就是了。”
我问他:“这样的生活还过得下去?”
他说:“还行。”
我问他“还行”怎么理解?
他说反正不比种地的生活差。
我问他以后怎么打算?
他说不想以后,“摸石头过河”呗!
又问他,土地承包必定是签了合同的,如果村里不允许退地怎么办?
他说现在的农民谁还敢与村里签长期合同哇!差不多都是一年一续签。即使签了两年三年的合同,种不下去了,中途要退地的话,私下里塞给村干部们点儿钱就是了么!
我问要是村干部拒贿呢?
他笑了,说现在哪儿还有什么拒贿的村干部呢?话一出口,似乎连自己也觉得说得太绝对了,想了想又补白道——可能还是有的吧?但太少了,太少了!幸好我们村的那几个干部都不拒贿。
我说,如果大家都先后把地退了,村里又拿那些地怎么办呢?
他说农民不情愿种地了,村干部们能有什么辙啊!只能荒着呗!
我说那不是太可惜了么?
他说是啊,是太可惜了。可惜也不能强迫我们农民种吧?
我说那倒也是。现在政策不允许强迫……
中国当代农民中的很大一部分,在“三中全会”以后重新获得了土地的巨大喜悦,以及由这最初的巨大喜悦焕发出的、耕种土地的巨大热忱和巨大自信,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受到了相当严重的挫伤。
向他们“打白条”对他们的积极性严重挫伤了一次。在中央三令五申以后,“打白条”的现象少了。但农民们仍心有余悸,害怕哪一年又向他们打起“白条”来。一些农民并不能从那一种伤害的心理阴影中及时步出,他们仍心存着不信任。
任何一种伤害性的“政府行为”,哪怕由最低一级的政府部门不负责任地干了,其对农民们的心理伤害和情绪伤害,都必将超出那一行为本身,降低中国农民对国家的信任程度。
农民们若不被采访,其实早已不愿对什么人说“害怕政策改变”这一句话了。但是这一种想法,乃是他们最经常的心语。
看来,对于农民们的权益的某些保护政策,单发文件,单开些会三令五申是不够了——而应该写入宪法,甚至应该单独立法,做到违法必究。县一级领导干部违法,要法究县一级的领导干部;省一级的领导干部违法,要法究省一级的领导干部。
政策性的保护,是初级的保护。应将中国农民置于法的保护之下。
法的保护,才是永远的、神圣的,使农民们的申诉,得以超越地方权力控制的完善的保护。
农民们耕种土地的积极性和自信,也遭到了负担过重的挫伤。其负担一方面是由于地方名目繁多的杂税造成的;另一方面是由于种子、化肥等最基本的务农必需品的连年涨价造成的。何况,还有假种子假化肥案件一起接一起地发生,对农民们的家庭经济基础,及其继续务农的经济能力,往往构成着摧毁式的打击,其结果是使一些农民谈“农”色变。
农民们务农的积极性和自信,还直接受到乡镇、直接受到城市平民阶层生活水平的影响。乡镇、城市平民阶层的生活水平提高明显,提高快,农副产品的市场牌价自然上浮,农民们的切身经济利益自然增加明显。反之,自然减少明显。
中国当代乡镇、城市平民阶层生活水平的不再提高,甚至降低,早已开始严重影响中国农民的务农收入。乡镇、城市平民阶层是农副产品的最广大的最直接的消费者。他们目前几乎已将收入的绝大部分用以满足一张嘴的正常需要了,而农副产品的价格针对于他们已经快涨到顶点的程度了。在此一种相互制约的情况下,乡镇、城市的平民阶层有苦难言,农民们也有苦难言。农副产品的价格若再继续上涨,乡镇、城市的平民阶层生活前景大为不妙;乡镇、城市的平民阶层的生活水平继续下降,农民们的经济收入也就没有可靠的乐观根据。
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形成了一些新的乡镇,以及多如雨后春笋的城乡贸易集市。既刺激了城市轻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也刺激了农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同时,地方财政从中得以加大税收,增强地方财政的实力。这是好形势。但不少乡镇企业,目前仍处于原始生产和野蛮生产的状况,假冒伪劣充斥中国各方面的市场,不但直接侵害城市人和农村人的消费权益,而且造成处处令人触目惊心的环境污染。既威胁城市人的生存环境,也威胁农村人的生存环境和农村的生态平衡。乡镇企业大多数依傍农村,对农村人的生存环境和生态平衡威胁更直接、更大。当然,也直接威胁到了农民务农的自然条件。在某些农村,务农的自然条件遭破坏的程度十分严重,农民务农已经几乎成为不可能之事。有些农民,是因务农的自然条件遭严重破坏,寒心而又无奈地告别土地,离开农村的。
在中国,在当代,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喜忧参半。可喜的方面充分体现着“改革开放”前十年,亦即80年代初至80年代末这一时期的显著成果。可忧的部分,近六七年,一年比一年暴露得分明,它实际上从80年代末就已经渐渐开始暴露着了,只不过当年被成果掩盖着罢了。
进入2000年以后,中国将达到十三亿人口。中国尽管在严格落实着“计划生育”政策,但人口基数太大,人口的增长仍是中国巨大的、潜在的、阴影无法驱散的沉重负担。
从理论上讲,一个国家由农业经济基础国变为工业经济基础国,众多的农业人口变为众多的非农业人口,无疑是一种进步。但从实际上看,中国这个即将达到十三亿人口的泱泱大国,农村人口减少到总人口的一半,必是十分艰难的。十三亿的一半,仍是六亿五千万,相当于70年代初的中国总人口。
农业人口变为非农业人口,需以城市工业发展程度作为前提。在中国,在当代,轻工业小商业并不足以促使农业人口成亿地“变”,非重工业基地的大规模开辟不可。但中国现有的重工业基地正在大刀阔斧地精简劳工。在“下岗”和失业工人中,重工业工人的人数占首位;轻工业的员工也早已过剩;小商业还有自发产生的余地,但也几乎快达到饱和。
在21世纪的前二十年或三十年或更长的时期内,中国仍将是一个半工业经济基础半农业经济基础的国家。工业经济将部分地商业经济化。
工业中的一部分过剩劳工,将被迫变为商业经济中的“个体”,并渐渐适应之。如果这一种“溶解”成功,中国工业发展的步伐将轻快起来。
如果不成功,城市失业现象将作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比目前更加困扰中国。
但是,农业人口却绝不会明显减少,乡镇企业会“消化”一部分农业人口。然而针对巨数的农村人口,乡镇企业的“消化”几乎是微不足道的。
工业总产值将越来越超过农业总产值,农业人口却将几乎永远占全国总人口半数以上,而且几乎寻找不到使农业人口大批地“变”为非农业人口的途径,这在整个21世纪,都将成为前提注定了的“中国特色”。
目前各大中城市所呈现出的“民工潮”现象,其实是大批农民的自救现象。这绝不意味着“变”,而只不过意味着是生存方式的临时选择,生存状态的权宜之计。对于他们是权宜之计,对于中国也是权宜之计。他们自身的临时性选择,临时地解决着中国当代一个与农民命运紧密相关的本质问题——如何使巨数的,又实际上摆脱不了传统的务农命运的农民,从他们已经重新获得到了承包权的土地的辛勤耕种中,获得到与他们的汗水相适应的回报?并进一步帮助和保证他们的生活水平继续提高?
如果这一点中国目前还力有不逮,以后将作怎样的打算?稍有头脑的人都会清楚,这是超出了派“扶贫工作组”深入贫困农村会得以解决的问题。它的性质是体现在农业方面的剩余价值问题。是农作物商业化以后,在中国这个农业人口将长时期地占一半以上的国家里的商业价值问题。
这个“结”解决得怎样,直接关系到下一个世纪里的一个沉重话题——还有多少农民的下一代仍肯于当农民?一处处农村还会是农家儿女热爱的家乡吗?
十三四年后的现在,我每年还是要到农村去一两次的。当问及中年以上的农民他们的生活感觉怎样时,几乎每一个被问到的人对免掉土地税、免掉孩子们的学费、种粮有补贴、在农村推行医保和养老保险这样一些国家政策的前后出台,皆表达了极为真诚的满意。
我写完以上一行文字后,不得不放下笔,出门去参加文化艺术出版社成立三十周年的纪念会。我恰巧与莫言并坐一处,因知他在农村亲人多多,经常回到家乡高密的农村,对农村现状比我有发言权,遂抓住机会问——依他看来,家乡农民们的生活变化有多大?
他说:“太大了呀!纵向来比,也就是和中国以前的年代相比,那简直可以说是巨大的变化呀!”
他说:“我老家那个村,在当地既不算大,也不算富,但六十几户农家,二十几户是有汽车的。十几年前,农民们敢想象自己家里买得起车吗?就是咱们这种有较丰富的想象力的人,敢替八亿中国农民们那么想吗?吃的、穿的、用的,都是十几年前的生活没法比的。”
他说:“当然,这都是纵向来比。但首先得纵向来比啊!如果非要横向来比,和欧美发达国家的农场主们的生活水平相比,那不是太脱离国情太超现实了吗?人家的农民仅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几啊,没可比性怎么比呢?”
他说:“最重要的是——农民们终于自由了!自由了的农民们和他们的后代,可以直接到城市里靠打工挣现钱了。而且现在农民工的工资也明显提高了,前几年一天还只能挣到几十元,现在能挣到一百多元了。而在从前,农民们连进城赶集,都得向队里请假!有的生产队管农民像部队管兵一样……”
最后他说:“但各级政府却不可以自以为有功。实际上我们今天给予农民的,是早就应该给予他们的,而且是起码应该给予他们的。用‘给予’这个词都不恰当。”
我说:“那什么词恰当?”
他说:“你想。”
我想了想,说:“还给?”
他说:“也不恰当。农民们以前从来就没享到过那些,怎么叫还?”
我说:“补偿?”
他说:“农民们为这个国家付出太多太大了,现在这种命运的改变不足以视为补偿吧?”
我说:“那,似乎也就只用‘共享改革’成果来表述了。”
他想了想,说:“共享也谈不上的吧?说成‘分享’比较准确。”
我说:“终于分享到了一些。”
他说:“我刚想说一点点。”我俩都笑了。
我最后说:“说到底,是中国农民们太好了!每一项向他们的福利倾斜的政策,国家花在他们身上的每一分钱,全都是最值得的。因为他们那份感激是超值的。”
莫言兄表示同意我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