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技能、有意义的活动
从幸福的角度来说,关于人类本质最重要的两点真相或许是这样的:我们是社交动物,同时我们也是执行者。我们是爱人,也是实干家。前文中我们已经探讨过“社交”的部分,所以现在我们来看看做实事对于人类幸福的重要性。总的来说,当人们过着活跃的生活时,他们是最幸福的。活跃的生活意味着他们正在做某样事情,而非简单地拥有或者被动地消费。例如,看电视是一项比较令人快乐的活动,但这项活动给人带来的乐趣更接近午睡,而不是与朋友和家人聚会,它似乎也无法左右人们的幸福感。
活动很重要,但不是什么样的活动都重要。如果人的一天都用来从事一项无须动脑、没有意义、机械重复的任务,这绝对不符合任何人对于幸福的期望。很早以前,亚里士多德就曾指出能够带来幸福的活动应当具备什么样的基本要素。对亚里士多德来说,最令人快乐的人生必须是高尚的一生,或者从事卓越活动的一生。基本上,他的意思是说我们应当通过成功完成有意义的活动来施展我们的能力。在他看来,福祉不是我们最终达到的状态,而是我们或多或少去做的事情。我们从事的活动本身形成了我们心盛的状态。这种生活方式能够带来我们所能企及的最圆满的幸福感。
研究调查结果似乎证实了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能够产生最多幸福感的活动大致有以下两个特点,都隐含在亚里士多德的理论中:它们需要技能并且有意义。例如,心流的状态,就是人们在成功进行某项活动时容易出现的一种幸福巅峰状态,尤其是在那种非常有挑战性、能够推动人们将技能发挥到极限的活动中。例如,娴熟地演奏一种乐器或参加一项体育运动。亚里士多德一度将快乐定义为“酣畅淋漓的活动”。人们不仅在到达心流时感到更幸福,而且频繁感受心流似乎也能提高人们的整体幸福感,甚至会延伸到没在从事这项活动的时候。至于金钱为何能对幸福产生那么大影响,主要原因可能就是薪水高的工作能够更常让人们体验到心流,同时还为人们提供了施展拳脚的机会。
不过,如果一个人内心不认可所从事活动的价值和意义,那么光凭在活动中施展技能对于这个人幸福感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一名律师可以极其专业地代表自己万恶的客户在辩护中撒谎,他甚至有可能在此过程中达到心流,但当一切结束的时候,他一定会垂头丧气、郁郁寡欢。一般来说,玩电子游戏可以让人体验心流,却鲜少令人感到内心充实,尽管心流通常意味着人们认为自己所施展的技能多少有一些意义。
意义实在是太重要了,因此在第七章中我会花很大篇幅去讨论它。届时我会提到,在人们从事最有意义的活动时,会带着欣赏的眼光与重要的人和事产生联系或进行互动。并且,可能只有通过这种活动才会给人带来情绪满足感。一段充实人生的前提或许就是能够带着欣赏的眼光与在你看来重要的人和事产生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