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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省略的信息,不完美的完美

2025年1月26日  来源:如何阅读 作者:马克·塞登伯格 提供人:zhanbai93......

在语言学中,阅读与口语的核心都是一样的,可是它们在表现形式上的差异意味着有些信息在一种形式下很容易被理解,而在另一种形式下却很难被理解或根本无法被理解。这意味着语言中包含的内容远比这两种形式本身所能提供的多。文字和口语这两种表现形式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这也说明了它们之间的共生关系,同时更加证实了我的观点,即阅读并不仅仅是服务于口头语言的。

有些信息只能以文字而无法以口头语言的形式呈现。在单词书写系统中,空格表示单词之间的边界,而在流利的口语表达中却不存在这样的“空格”。6口头语言中存在同音异义词的情况,即发音相同而意义不同的词。这种类型的词虽然拼写不同,但是很难从发音上将它们区分开来,例如:“blue/blew”,“pear/pare/pair”等。此外,在英语语法规则中,人们使用大写字母来表示专有名词,但是这样的方法在口语表达中却无法体现出来。

与我们遗漏的内容相比,我们发现的问题只是冰山一角。文字系统是口头语言的一种表现形式,但书写并不是最接近会话的一种表现形式。语音信号可以向人们传递说话者的种种信息,包括性别、年龄、种族、受教育程度,以及他们是高兴还是焦虑、警觉还是漫不经心、说的是实话还是谎话等。文字系统对理解文本十分重要,但我们并不能依靠文字系统来传达上述信息。试想一下下面这段独白:


人们在读到1976年的电影《出租车司机》(Taxi Driver)中主演罗伯特·德尼罗(Robert De Niro)粗俗的独白时,心中不免生出一丝恐惧。但上面那段独白并非出自这部电影,它出自1986年黑帮喜剧电影《黑街福星》(Wise Guys),电影中哈维·基特尔(Harvey Keitel)恶搞了他的好友德尼罗。这个例子说明文字不能将口头语言所涵盖的信息完整地传达给读者,这些数据也可表明心理病态与恶搞之间的区别。说到幽默,英国喜剧演员约翰·克利斯(JohnCleese)非常喜欢讲一个笑话:

一只蚂蚱跳进了一家酒吧,坐了下来。酒保对他说:“我们有一款酒是以你命名的。”蚂蚱问:“什么,诺曼?”(5)7

人们只有在知道它的正确语调时,才会体会到这个笑话的幽默。整个笑话的笑点就在于“什么,诺曼?”这句话(几乎和“什么,我?”一样)。标点符号可以为我们抓住笑点提供有用的线索,却不能将笑话中的核心内容,即重读音节体现出来。读者能否理解写在纸上的笑话,在于其心理上能不能理解这份幽默。所以即使这个笑话不是由克利斯讲给大家听的,人们读到时也能体会到笑话的幽默。成功捕捉到语调信息也会为我们增添乐趣。

上述例子说明了文字的一个内在属性:它无法系统地体现出口头语言可以传递的内容。阅读是通过使用文字(正字法)来表现语言的。与口头语言一样,文本的含义深受语言的发音模式,也就是音系的影响。不同的文字系统之间存在很大差异,这种差异主要源于它们所呈现的基于声音的信息。但是所有的文字系统都略去了很多相关信息。例如音调——同为演员的伊利亚·伍德(ElijahWoods)要比赛斯·罗根(Seth Rogan)的音调高;又如时间因素,即说话的速度、语句的长度、何时停顿的长度和位置以及响度等。所有这些口头语言特有的属性都会向人们传递重要的信息,但是文字所能传达的却十分有限,有些内容甚至无法用文字呈现出来。此外还有两个问题有待考虑:第一,我们应该如何避免误解所读的内容;第二,将这些信息都以文字的形式呈现出来,是不是一个更明智的选择。这一点我们利用键盘就可以实现。

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可以简单概括为:人类之所以能够阅读,是因为大多数时候他们可以自动把遗失的信息补全,这些信息并不需要明确地在文字系统中显现出来。文字可以将所有信息呈现出来,但这样做却得不偿失。书写是一种折中的语言表现形式,它运作得很好,却达不到完美的境界。

在文字系统的运作过程中,许多语音信息都可以被省略。我们可以依据对话题的了解、上下文语境以及日常的语言习惯推断出这部分被省略的内容。如果我们对这部分内容进行明确标记,反而会显得多余。利用已知的知识预测信息是人类所具备的基本感知与认知的能力。我们每时每刻都在填补缺失的信息。8在我们出现错觉或识别“不完整的”字形时,我们只能靠推测来判断其字母与字形。我们在阅读的同时,也能“听出”这些文字。“Permitme to demonstrate”(请允许我解释一下)。你在这个句子中看到了permit(允许)这个词,你会下意识地将该词读成抑扬格的韵律(先弱读后重读),即重读最后一个音节“MIT”。但是你在读句子“Ijust got my new parking permit”(我刚刚拿到新的停车许可证)时,你就会将单词permit读成扬抑格的韵律(先重读后弱读),即重读第一个音节“PER”。我们会“听出”每个单词的重音。这种应对方式显然非常合适,而且我们足够聪明,这对我们来说不成问题。但我们真的喜欢这样做吗?如果文字系统被设计成用重音符号来表示音节重音的话,生活会不会变得更加轻松?阅读又会不会因此而变得更加简单呢?

答案其实是否定的。经过数百年的发展演变,英语的书面语言严格遵守了一种深奥的法则,该法则能够促使这种系统高效地传递信息。9这一系统包括文字系统和加密密码系统。我们可以将这种法则通俗地解释为:以最易懂的方式将必要的信息传达出来。像“PerMITme to demonstrate how to use the parking PERmit”(请允许我说明如何使用停车许可证)这句话中采用的重音标识的方法只会画蛇添足。因为即使不加以标注,我们也知道如何重读。使用大写字母、重音符号等印刷手段明确标注音节的轻重读只会掩盖人类语言特有的属性。

给文章添加注释也会使人们的阅读付出更多的代价:更多的注释需要阅读、学习和书写,从而也会消耗更多的纸张、墨水以及字节。与偶尔出现的理解错误相比,我们要为这些多余的注释付出更多的代价。更严重的是,过多的文本注释只会增加人们阅读的难度。现代希伯来语在展现细节与讲究效率之间做出了完美的权衡与取舍。与英语以及其他按照字母顺序进行书写的文字系统相同,希伯来语的字母表中也包括元音与辅音。与英语不同的是,在希伯来语的书写中,元音可以省略。阅读初学者会阅读使用附加符号标注元音的文本,而熟练的阅读者则会阅读元音全部省略的未标注版文本。如果成年人阅读那些没有省略元音标注的文章会怎么样呢?答案是,他们的阅读速度会更慢。这就是过多的注释给人们造成的困扰。10

无论是英语中的重音标注还是希伯来语中的元音标注,读者都更擅长阅读省略标注的版本,因为我们丰富的阅读经验会帮助我们补上被省略的信息,从而获得正确的理解。这其中的关键就是“丰富的阅读经验”,这些经验使得我们从复杂的文字系统中提取出有用的细节信息。这些信息有一定的规律可循。许多像permit这样既具有名词词性,又具有动词词性的单词,通常作为名词时需要重读第一个音节、作为动词时需要重读第二个音节(比如“consort”“detail”“protest”等)。当然并非所有单词都符合这一规律,有的单词无论是哪种词性,都重读第一个音节(比如:“usethe anchor to anchor the ship”中的anchor),有的单词则都重读最后一个音节(比如:“release the pressrelease”中的release)。这是语言的基本特征之一,且不仅仅局限于音节重读这一个方面。像语言这类系统既有规律可循,也有偏离常态的例外的情况出现,我们将这种特征描述为“拟正则的”。11语言不同于国际象棋,不需要像玩国际象棋一样每走一步都不能偏离规定的法则。

尽管语言具有拟正则性,我们仍然能够熟练地说出并理解它,实际上我们能做到这一点,也恰恰是由于语言的这一特性。人们在具备相同的知识体系的基础上才能够互相交流,所以语言也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不能随心所欲。然而,人们如果想要理解并说出语言,那么语言还需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因为说话者的语言可能并不是标准的语言,而听众又能够理解这些话语的内容。许多口头语言中常用的词,如gonna、hafta、tryna等,促进了口头语言的流畅性,并逐渐与其对应的书面语相重合。口头语言与书面语言之间相互冲突,便造成了语言的拟正则性。人们通过大量练习就会掌握其规则。如果你从小就说一门语言,并且成为一个熟练的阅读者,你自然很容易就能掌握上述规则。而掌握音节重读对于将英语作为第二语言的人来说,则实属不易,这类人群对音节重读的敏感度不高。12

简而言之,书写使得读者充分利用口语知识,而又不会过度呈现所有细节。这种语言表现形式不够完美,但一味地追求完美只会让情况变得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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