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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和表达

2025年1月24日  来源:意识的解释 作者:(美)丹尼尔·丹尼特 提供人:zhanbai93......

我们正在缓慢而坚定地削弱笛卡儿剧场的观念。我们在第8章中勾勒了一个理论取代核心赋义者,刚才又看到了如何抵制内在CRT的吸引力。我担心打击的分量还不够,笛卡儿剧场仍然存在,仍然牢牢牵制我们的想象。是时候改变策略了,我们可以从内部发起攻击,从它自己的角度指出它是不连贯的,从而炸毁笛卡儿剧场。我们来看看,当我们追随传统而从字面上接受日常“常识心理学”(folk psychology)术语时会发生什么。我们可以首先重新考虑奥托在第8章开篇时做出的貌似有理的声明:

在我讲话时,[奥托继续说]我的意思就是我所说的。我的有意识的生命是私人性的,但我可以向你透露它的某些方面。我可以决定对你说出我现在与过去所经验的各种事情。当我这样做时,我就产生了一些句子,小心裁剪这些句子使之适合我想报告的材料。我可以在经验与候选报告之间来回反复,对照经验检查词汇,以确保我找到合适的词……我注意到我特定的意识经验,并形成一个判断,判断用哪些词语可以最好地描写这个经验的特征。当我对我已形成的准确报告感到满意时,我就把它表达出来。通过我的内省报告,你就可以知道我的有意识经验的一些特征。

这里传达的一些信息,确实完全符合我们在第8章中提出的语言生成模型。我们可以在一场群魔混战中看到来回调整词语使之符合经验内容的过程,通过这场混战,词语小妖与内容小妖形成配对。当然,这里还缺少一个内在的我,正是内在的我所做的判断指导着配对活动。虽然奥托接着确实谈到“我选择”什么和“我判断”什么,但是内省其实并不支持这一点。

我们很少有途径了解词语是通过什么过程“从我们嘴里”被说出来的,即使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经过深思熟虑才说话,在说出之前还无声地演练我们的言语行为。我们可以说出口的几套言语方案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就冒出来了。我们要么发现自己已经说出口,要么发现自己在检查它们——有时是抛弃它们,有时是稍加修改,然后说出它们。但即使是这些偶尔出现的中间步骤,也没有向我们提供进一步的线索,表明我们是如何做到这些的。我们只是发现自己在接受或抛弃这样那样的词。就算我们有判断的理由,这些理由也很少在行动前被考虑,只是在事后回顾时才比较明显。(“我本来想用jejune这个词,但我放弃了,因为发音很费劲。”)因此我们的确没有特许的洞察力看见发生在我们身上、把我们从思考带到说话的过程。据我们所知,它们也许是在一场群魔混战中产生的。

但是,[奥托接着说]群魔混战模型漏掉了这个过程中的一个层次或阶段。你的模型缺少的不是向着笛卡儿剧场(多么荒谬的观点!)的“现象空间”所进行的投射,而是说话者心理的额外表述层。词语不是靠某种内在的配对之舞接合成串,然后说出来就足够了。如果要成为人的有意识心智状态的报告,它们就必须以某种方式建立在一种内部理解行为的基础上。群魔混战模型所遗漏的是说话者的察觉状态,而正是后者在指导说话。

无论奥托是对是错,他的确表达出一种常见的看法:我们通常就是这样设想我们向别人谈论我们的意识状态的能力的。在一系列论文中,哲学家戴维·罗森塔尔(David Rosenthal, 1986, 1989, 1990a, 1990b)分析了这个日常的意识概念以及它与我们关于报告表达的概念之间的关系。他揭示了一些我们能够善加利用的结构特征。第一,我们可以运用他的分析,从内部来看标准的图景是什么以及它为何如此有吸引力。第二,我们可以指出它如何在不借助外力的情况下驳斥僵尸观念。第三,我们可以让这一标准图景自己反驳自己,并利用我们遇到的困难促成一个更好的图景:它保留了传统观点的正确之处,又抛弃了笛卡儿式的框架。

在我们说话时发生了什么?在我们对该问题的日常看法的核心中,有一个自明的道理:只要我们不说谎或很诚实,我们说的就是我们所想的。更细致的说法是:我们表达的是我们的一个信念或思想。例如,假设你看见猫焦急地等候在电冰箱旁,你说:“猫要吃晚餐。”(见图10.7)

这句话表达出了你的信念:猫要吃晚餐。在表达你的信念时,你就在报告你所以为的一个与猫有关的事实。在此例中,你在报告猫想进食的欲求。指出这点很重要:你不是在报告你的信念或表达猫的欲求。猫通过焦急地等候在电冰箱旁边来表达它的欲求,而你注意到这一点,把它作为你报告的根据,即证据。有许多方式可以表达一种心智状态(比如一个欲求),但是,只有一种方式报告心智状态,那就是发出一个言语行为(口头的、书面的或用其他符号实现的)。


图10.7

表达一种心智状态的最值得注意的方式之一,是报告另一种心智状态。在上例中,你报告猫的欲求,由此表达你自己关于它的欲求的信念。你的行为是明确的证据,不仅说明猫有进食的欲求,而且说明你相信猫有进食的欲求。但你可以用其他某种方式向我们提供你的信念的证据——比如,默默地从椅子上站起来,为猫准备晚餐。这可以表达同一个信念,但不报告任何事情。或者,当你觉得坐在椅子上很舒服时,你也许就只是坐在椅子上翻白眼,无意间表达你对猫的欲求的恼怒。表达一种心智状态,无论有意还是无意,都只是做了某件事情——向另一位观察者(如果你喜欢的话,也可以说是读心者)提供好的证据,或者明白地显示那种状态。相反,报告一个心智状态则是一项比较复杂的活动,总是意向性的,而且牵涉到语言。

笛卡儿剧场模型来源的重要线索就在这里:我们日常的常识心理学对待自己的心智状态报告,依照的是报告外部世界中的事件的模型。你关于猫想吃晚餐的报告,立足于你对猫的观察。你的报告表达了你的信念:猫想吃晚餐。这是一个关于猫的欲求的信念。让我们把关于信念的信念、关于欲求的欲求、关于欲求的信念、关于害怕的希望等,称为二阶心智状态。如果我(1)相信你(2)认为我(3)想要一杯咖啡,我的这个信念则是三阶信念。(关于更高阶心智状态在心智理论中的重要性,见我的著作《意向立场》。)毫无疑问,在非反身地——x相信y处于某种心智状态中且x不等于y——应用这些日常区分时,这些区分所标志的差别是显著且重要的。猫想进食且你知道,与猫想进食但你不知道,这两种情况是全然不同的。但是,在x等于y的反身情况下,又会如何?常识心理学会以相同的方式处理。

假设我报告想进食。按照这个标准模型,我必定是在表达一个关于我的欲求的二阶信念。当我报告我的欲求时,我表达了一个二阶信念——我关于我的欲求的信念。如果我通过说“我相信我想进食”来报告这个二阶信念,情况又会如何?这个报告必定表达了一个三阶信念——我相信我的确相信我想进食。以此类推。我们关于说话中包含什么的日常观念,就以这种方式实实在在地生成了许多推定不同的心智状态:我的欲求不同于我相信我有这个欲求,而后者又不同于,我相信我相信我有这个欲求,以此类推。

常识心理学还做出进一步的区分。正如罗森塔尔(还有其他许多人)指出的,它区分信念思想,信念是底层的禀赋状态,思想是偶发的或短暂的状态,也就是临时事件。你相信狗是动物这一信念作为你的一种心智状态,持续不断地存在多年,但在我刚才提起它时,在你心里引发了一个思想——狗是动物,毫无疑问,这个思想片段如果不是我提起,刚才就不会发生在你身上。

由此当然可以推出:可以存在一阶思想和二阶思想甚至高阶思想——关于思想(关于思想……)的思想。于是,关键的一步就是:在我表达一个信念时,比如我关于我想进食的信念,我并没有直接表达高阶信念,这时发生的情况是,我的底层信念产生一个短暂的思想,即我想进食这一高阶思想,而且我表达了这个思想(如果我决定这样做的话)。罗森塔尔论证说,这一切都包含在说出你所想的常识模型中。

由于人类意识状态的一个标志性特征是它们能被报告(除非出现失语症、瘫痪、受到约束或者嘴被堵住等),因此按照罗森塔尔的分析就可以得出结论:“有意识的状态必定伴随着相称的高阶思想,无意识的心智状态则不可能有这样的伴随情况。”(Rosenthal, 1990b, p.16)此处所讨论的高阶思想当然一定与它所伴随的那个状态有关,它必定是关于某人进入低阶状态的思想(或已经处于低阶状态——时间会流逝)。这看起来会导致关于高阶意识状态或思想的一种无穷后退,但罗森塔尔论证说,常识心理学允许一种显著的颠倒:并不是只有二阶思想本身是有意识的,才能使它的一阶对象是有意识的。你能在意识不到某个思想的情况下表达它,所以你能在没有意识到一个二阶思想的情况下表达它——你所需要意识到的全部,就是它的对象,即你报告的一阶思想。

这一点乍看起来也许奇怪,但若反思一下,我们就能在一个新的视角下把它看作一个熟悉的事实:你并不关注你所表达的思想,而是关注思想所关涉的对象。罗森塔尔接着论证说,虽然某些二阶思想是有意识的——借助它们的三阶思想——但它们相当罕见。它们是明示的内省思想,我们只有在超自我意识的状态中才能报告它们(即便向我们自己)。如果我对你说,“我很痛”,那么我报告的是一个意识状态:我痛。我表达的是一个二阶信念:我相信我很痛。如果哲学化一点,我说“我想[或我肯定、我相信]我很痛”,那么我就报告了一个二阶思想,表达了一个三阶思想。不过,我一般不会有这种三阶思想,因而也不会意识到这样一个二阶思想,我会通过说“我很痛”来表达它,但一般不会意识到它。

这种关于无意识的高阶思想的观点,初看起来似乎令人无法容忍,或是自相矛盾,但这里讨论的片段(episode)范畴实际上没有争议——即使“思想”这一术语通常并不用来指称它们。罗森塔尔大体沿袭笛卡儿的用法,把“思想”当作一个技术用语,包括所有片段性的内容状态,而不只是我们所称的思想片段。于是,阵痛或看看袜子,对笛卡儿和罗森塔尔来说都算思想。不过,与笛卡儿不同,罗森塔尔坚持认为,无意识的思想是存在的。

例如,无意识的思想就包括无意识的感知事件或片段性的信念激活,这些无意识的思想在正常行为的控制过程中自然发生——必定发生。假设你打翻了桌上的咖啡杯。你猛地从椅子上跳起来,努力躲避溅出桌边的咖啡。你没意识到你在想桌面不会吸收咖啡,或咖啡作为一种服从万有引力定律的液体会流到桌子边缘,但这种无意识的思想必定发生了,因为如果杯子里装的是精盐或者桌上铺了毛巾,你就不会跳起来。就你的所有信念(关于咖啡、民主、棒球、中国的茶叶价格)而言,这些信念以及其他少数信念是与你的环境直接相关的。如果我们在解释为什么你会跳起来时引用它们,它们必定已经被暂时访问或者被暂时激活,或者以某种方式被用来服务你的行为,但这当然都是无意识地发生的。这些无意识的片段就是罗森塔尔所谓的无意识思想。(我们在前面的一些例子中已经遇到了无意识思想,例如,无意识地感知到手指振动,这种知觉可以让你有意识地分辨你用一根拐杖触碰的物体的质地;又如,无意识地想起某个戴眼镜的女人,这会导致你对某个匆匆经过的女人产生错误的经验。)

罗森塔尔指出,因为他找到一种用意识的心智状态(伴随性的高阶思想)来界定意识的方法,所以他揭示出一种方法,可以在常识心理学领域内为非循环、非神秘化的意识理论奠定基础(Rosenthal, 1990b)。他论证说,有意识状态之所以与非意识状态不同,不是因为它具有某种不可解释的内在特性,而是因为它的直接明白的特性:关于被讨论的状态,它拥有一个高阶的、伴随性的思想。(与此相似但也有一些有趣变化的策略,参见Harnad, 1982。)这似乎对常识心理学有利:它不会陷入神秘的沼泽;它有一些罗森塔尔挖掘出来的资源,可以利用附属的、问题较少的范畴来清楚地阐明它最重要的范畴——意识。如果采纳他的分析,我们的回报就是:可以用它消除有意识的存在与僵尸之间的区别——有人还以为这种区别是相当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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