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的导向是很难把控的,有时候风向一变,烧的是自己。
“山西黑砖窑事件”中,舆论的火是洪洞县警方自己点燃的。洪洞县警方解救了被黑砖窑主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包身工”后,把这个作为公安战线的战绩向媒体进行通报,没想到报道一出来,风向变了,火朝着山西政府部门烧起来了,火势蔓延,最后烧到了省长。
舆论的导向,就是舆论的风向,就是舆论运动链接线的方向。一些人把抓舆论导向等同于舆论管控,方法就是删帖、封站、抓人,但这不是用舆论应对舆论,而是用权力管制舆论。舆论应对与应对舆论不同,舆论应对是用舆论的方式与舆论打交道,应对舆论是用非舆论的方式与舆论打交道。非舆论的方式越多,越证明自己不懂舆论规律。
舆论并不是坏的,否则,怎么有主流舆论?舆论是生活的空气,人们可以应对雾霾,但有谁听说过应对空气呢?
人们一想到舆论引导,就想到乐队的定音鼓。但舆论场不是交响乐队,它没有指挥,也不听指挥的。舆论引导不是做官样文章,或发一篇社论就可以一锤定音。一锤定音,就是舆论的终结,哪里是舆论的引导?
舆论虽然不听指挥,但舆论可以引导。只不过引导不是靠定音器或对表。你自己的工具可以统一音准,自己的队伍可以校准时间,但舆论场却不行。
舆论的运动靠的是链接点的链接,一个关注有多少链接点,就有多少运动方向。舆论的链接点就像给封闭的水箱戳洞,哪里有洞,水就从哪里流出。
真正的舆论引导是给舆论场提供链接点,并且是提供对自己有利的链接点!当舆论顺着对自己有利的链接点运动,舆论引导就成功;反过来,当舆论朝着不利于自己的链接点运动,舆论引导就失败。
但不管是成功还是失败,舆论的转换与转移就是舆论的引导。
舆论战的大兵团作战,打的是战略——舆论的转换;舆论战的短兵相接、贴身肉搏,打的则是战术—— 舆论的转移。舆论的转换与转移,就是舆论战的兵家必争之地。
在1944年的舆论场,郭沫若发表《甲申三百年祭》,提供了一个万众瞩目的关注对象。这个对象有非常多的链接点,毛泽东用“不做第二个李自成”这个新链接点,把舆论牢牢地链接在最有利于共产党的方向,行云流水般引导舆论,并高高地占据舆论制高点。
舆论引导靠的不是谁声音大或者权力大,而是能不能提供有利于己方的、更有吸引力的链接点。
所有的舆论反转也都是靠提供新链接点而成功,而不是听某个人的命令,用步调一致或者靠大量水军成功的,只有提出新的事实、新的证据、新的角度,才能完成对舆论的逆转。
某种意义上说,所有的舆论反转都是舆论引导,只不过引导的手是看不见的手,那就是新链接点。
舆论的反转是舆论运动的特殊形式。舆论的运动是关注在运动;舆论的转向是关注在转向。关注的转向有两种:从一个对象转换到另一个对象,即关注的转换;从一个对象的某个侧重点转移到另一个侧重点,即关注的转移。当关注的转向成为一种趋势,就是舆论的反转。用更形象的比喻来形容:一座山的山火熄灭了,另一座山的山火起来了,这叫舆论的转换;一座山的山火本来要往东边烧,但突然烧向西边,这叫舆论的转移。
舆论的转换,跟风没有关系;舆论的转移,往往跟风有关。
A城市厂房倒塌,一下子压死十几个人,市领导战战兢兢,害怕媒体的问责与舆论的放大。正当他们如临大敌准备应对媒体的时候,B城市发生大爆炸,死了几百人。媒体与舆论马上转向,A市领导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这个时候,大爆炸才是新闻,厂房倒塌不是。A市厂房倒塌的链接点中断,新的舆论产生——这是舆论的转换。
某地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本来应聚焦事故本身的前因后果,但视察现场的官员表情让舆论从人员的死亡、事故的责任追问等,转移到对“微笑局长”的“人肉”搜索。舆论的链接线从车祸、官员、表情、手表一路下来,车祸事故发起的链接点没有断过,但舆论的重心被转移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任何一个火爆的舆论事件(包括灾害事件),客观上都帮助了一批原本有些小麻烦的丑闻、绯闻渡过难关。台湾一些舆论操盘手就很懂得这个道理,比如,一个丑闻拖了很久不出最后的结论,就是担心结论一出,又产生一波舆论高潮。结果等到台风大灾来时,就赶紧对丑闻做个了解。在大灾大难面前,一个丑闻就算不了什么了。
“周老虎事件”的法院审判,就不懂这个舆论规律,偏偏要等到2008年6月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这个时间点正好是汶川地震刚过、奥运会即将开始之前的舆论空当,结果又产生一波负面舆论。
这也是为什么说不能随便浪费舆论资源。因为舆论的探照灯照到的海面毕竟有限,一个亮了,周边的就暗了,而且舆论轻重倒置的特性,可能恰恰把最重要的东西遗忘了。反过来,作为舆论场的管理者,也不要把注意力大包大揽,分散注意力是减少负面舆情、降解社会震荡的有效手段。
舆论的转换往往要靠天意。每一次讲座讲到这个问题时,我都会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很多人向我请教一旦遇到舆论麻烦,有没有办法可以脱困,我的回答很明确,当然有。最简单的方法就是马上向上天祈祷,隔壁邻居出更大的事情!”
问题是,邻居出更大的事情,这要运气,绝大多数人没有这样的运气,怎么办?
答案是:如果没办法实现舆论的转换,就想办法实现舆论的转移。如果不能断掉舆论的链接线,就想办法链接新的链接点,让舆论运动的方向转弯。
“成都女司机别车遭打事件”,最早的新闻标题大致是这样的:《成都男子拖出女司机暴打35秒内4脚踢中脸部》。那时候遭“人肉”搜索的是男司机。直到后来,女司机别车的监控视频流出,人们恍然大悟,原来是女司机挑衅在前。新闻标题马上变成这样的:《女司机先强姿态挑衅又以弱者面目博同情》。而新闻评论中甚至出现“文明是打出来的”的字眼,乾坤大挪移,又轮到女司机遭网友“人肉”搜索了。
打人的男司机本来在劫难逃,但新的舆论链接点如同马路上的“掉头”标志,让舆论事件的运动方向彻底掉了一个头。本来是施暴者和被打者的关系,立即被网络舆论变形为混蛋和傻子的故事:“成都别车那事,混蛋打了傻子一顿,挺好的。让傻子知道这世界上有混蛋能治你,让混蛋知道这世界上有法律能治你。”
为什么舆论会出现这种逆转?就算一个是“混蛋”,一个是“傻子”,为什么网络民意似乎更同情混蛋,而一边倒地骂傻子呢?
变道是违规,打人是违法,是犯罪,但为什么一个更严重的犯罪行为比一个交通违规更能得到民意的同情和理解呢?舆论的价值判断和法律的价值判断为什么会走向彼此的反面?法律难道不该是民意的最终体现吗?当民意和法律的判断每一次出现偏差,法律人的痛苦就开始,我到底要听谁的?法律还是舆论?
法律和舆论有关联,但它们有着各自的发展规律和运行逻辑。舆论像一个顽皮的孩子,它有时候贴着法律,偶尔又站在法律的对立面,但更多的时候是和法律若即若离。千万不要将舆论与法律简单画等号,而要搞清楚舆论的怪脾气。
我们不妨先分析一下这一次舆论是怎样变脸的。
如果一个视频显示一部车连续两次违章变道,另一个视频则是一个男人暴打女人,只要他们不是同一个当事人,舆论的谴责毫无疑问是指向暴打者,这正是别车事件第一个视频流出时引发的舆论现象。违章变道视频在网络上举不胜举,都没有引发舆论围观,但暴打女司机的视频一出现,立即就引起普遍的愤怒。可见事件的第一时间,舆论的逻辑和法律的逻辑是一致的。可是当这两个视频指向同一对当事人时,舆论的车轮就出现侧翻了。各媒体的民调都显示,超七成的人都站在男司机的那一边,认为女司机挨打是活该!
产生舆论逆转的关键,是恩恩怨怨替代了是是非非。一个大是大非的打人视频,因为另一个小是小非的别车视频,构成了这样一个因果链条的恩怨故事:一个本分的男人载着妻女安分守己地开着车,突然一个蛮不讲理的女人打破了平静,她不仅违章变道,而且两次故意别车把男人逼入绝境。幼小的女儿受到惊吓,保护妻女的责任重于泰山。如果忍气吞声,就会放任女司机对其他无辜的生命进行伤害。是可忍孰不可忍,该出手时就出手,应该让一切不文明的行为付出代价……
有意思的是,当高大的父亲复仇的时候,啼哭的女孩在舆论的故事里合理地消失。她是父亲要保护的对象,怎么能让她看到父亲对一个弱女子暴力相向?
当是非判断转化为恩怨判断,舆论发生转移后,男事主就成功地从舆论的困局中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