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的研究对象是舆论的空间,第一节将讨论一些重要概念与理论,它将有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实际运用。
所有的舆论,都发生在一个空间。时间有时间单位,空间也有空间单位,空间的单位叫作“场”。舆论的时间单位是等量的,一秒钟与另一秒钟完全相等;而舆论的空间单位却并不等量,一个舆论场与另一个舆论场并不相等。
法拉第在牛顿力学的基础上最早提出了“场”(field)这个物理学概念。在物理学看来,“场”指的是“某种空间区域,其中具有一定性质的物体能对与之不相接触的类似物体施加一种力。”[1]随着迪尔凯姆、考夫卡、勒温、布迪厄成功地运用“场”的概念来解释社会心理现象,“场”慢慢在社会科学领域被普遍接受。
有关“场”的概念,社会科学最熟悉的定义是布迪厄的界定:“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network),或一个构型(configuration)。”[2]舆论学有关舆论场的定义,中国舆论学界比较接受的是刘建明的定义:“所谓舆论场,正是指包含若干相互刺激因素、使许多人形成共同意见的时空环境。”[3]
社会科学运用“场”的概念,很容易简单地把“场”当作一种时空环境。在物理学看来,“场”不是能量作用的环境,而是能量作用的结果。比如电磁场,它是电磁波能量的存在形式,而不是电磁波能量的环境,就像一个房间有电磁波,房间是电磁波所在的环境,但这个房间却不是电磁场。同理,舆论的场(舆论形成的环境)不等于舆论场。虽然大多数舆论学者都注意到了“场”与能量有关,也认识到舆论场是各种社会力量的博弈,但往往把舆论能量与舆论场分割出来,认为舆论场不过是舆论能量的一个环境,这样理解是狭隘的。
把舆论场当作舆论的场,舆论就变成了盒子里的东西,而舆论场就变成了一个盒子。特别是,这种思维很容易简单化地把舆论环境当作舆论场。
舆论场的研究要回到舆论的定义。
舆论是关注的表达与聚集。舆论场的形成与关注有关。
物理的场与能量有关。舆论场也跟能量有关。舆论作为一种能量,它的能量大小是和关注的多寡相关的。舆论世界是在争夺关注、争取认同与争抢表层中建构的世界。在争夺关注中形成一个个舆论场,不同的舆论场组成的就是舆论的世界。
争夺关注是在关注的聚集地中进行,关注的聚集地就是舆论的空间。争夺关注,意味着在一定条件下关注是一个恒量。这个“一定条件下”,首先指的就是舆论的空间。
在一个空间范围内,人头有限,每一个人的注意力按时间划分也有限。正因为注意力是恒量,所以必须争夺,你多我就少,是零和游戏。
并不是所有的舆论空间都会形成争夺,只有出现争夺,才会出现舆论场。比如,中国与美国是一个大的舆论空间,但一般来说,中国人的注意力并不与美国人的注意力形成争夺,中国人关心的,美国人可能并不关心,注意力不会出现此消彼长的现象,因此,中国与美国并不是一个舆论场。中国舆论场和美国舆论场,不是因为它们是两个不同的国家,所以分属两个不同的舆论场,而是因为它们分属两个不同的争夺关注的空间,所以它们才是两个不同的舆论场。
并不是所有的舆论空间都是舆论场,它们只是舆论的场。只有注意力此消彼长的空间,才是舆论场。没有注意力争夺的空间,可能是舆论的空间,但不是舆论场。
这样我们就可以对舆论场下一个定义。舆论场指的是:舆论主体互相争夺关注、注意力此消彼长的特殊的舆论空间。
这个定义表明舆论场有几个特征:一是舆论场的能量是恒定的;二是舆论场的能量是竞争性的;三是舆论场是零和游戏的舆论战场。
舆论场同样遵循着能量守恒定律(energyconservation law)。
物理学的能量守恒定律,即“热力学第一定律”,是指在一个封闭(孤立)系统的总能量保持不变。
舆论场的能量守恒定律指的是:舆论场是舆论空间的一个封闭(孤立)系统,其注意力的总能量保持不变。
舆论场的能量守恒定律就是舆论的第一空间律。舆论场的注意力可以分配,可以变换为不同形式,但总能量不变。
两个不同的舆论场,也可能出现能量交换,从而打破封闭舆论场的能量守恒。
两个不同的舆论场一旦出现能量交换(注意力交换),就可能出现第三舆论场。第三舆论场是两个不同的舆论场争夺关注、注意力此消彼长所形成的新的舆论场。比如,台湾、大陆分属两个舆论场,在大陆舆论场和台湾舆论场之间,还存在着第三个舆论场,即“两岸间舆论场”。两岸间舆论场包括6个子系统:对台舆论(大陆舆论场的舆论主体针对台湾舆论场的传播),大陆舆论场涉台舆论,大陆舆论场关于两岸关系的舆论,台湾对大陆舆论(台湾舆论场的舆论主体针对大陆舆论场的传播),台湾舆论场涉大陆舆论及台湾舆论场关于两岸关系的舆论。
这样的第三舆论场还有很多,如中美间舆论场、中日间舆论场、韩朝间舆论场……
第三舆论场的定义是:两个不同舆论场相互针对、彼此涉及、共同关注所形成的“两场间舆论场”。
当第三舆论场构建出两者彼此认同的主流舆论时,它就变成了两者间的共同舆论场。比如,大陆与台湾曾走过相互妖魔化的历史,至今仍处在陌生化的当下,两岸有责任也有义务共同营造一个彼此包容、相互对话、充满善意的两岸间舆论场,共同营造一个同大于异、通优于堵、解多于结的两岸间舆论场,共同营造一个不忘记历史、着眼于未来、更关怀当下的两岸间舆论场。当“一个中国认同”成为两岸间舆论场的主流舆论时,就建构了“两岸共同舆论场”。
这里要特别提出两个新概念,那就是跨舆论场传播与跨舆论场传播学。
跨舆论场传播指的是:分属不同舆论场的各要素之间、要素与场中间、场与场之间的舆论传播。简言之,跨舆论场传播指的是涉及两个不同舆论场的舆论传播。
跨舆论场传播学指的是研究涉及两个不同舆论场的舆论传播现象的学科。
跨舆论场传播与跨文化传播有交集,但并不相同。跨文化传播学是由美国人类学家、跨文化研究学者爱德华·霍尔在20世纪50年代建立的一门学科,其英文表达为“interculturalcommunication”或“cross-cultural communication”,在我国也翻译为“跨文化交际学”或者“跨文化交流学”。它指的是处于不同文化背景的社会成员之间的人际交往与信息传播活动,以及各种文化要素在全球社会中迁移、扩散、变动的过程。
跨舆论场传播学与跨文化传播学的根本不同在于两点:其一,一个是研究舆论的竞争性传播,另一个是研究文化的交流性传播;其二,一个是侧重研究场域之间的传播,另一个研究的领域对场域的传播没有特别限定。
跨舆论场传播学与跨文化传播学都是传播学的分支。跨舆论场传播学归属于舆论传播学,跨文化传播学归属于文化传播学。
[1][英]艾伦·艾萨克斯主编:《麦克米伦百科全书》,郭建中等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22页。
[2][法]布迪厄、[美]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李猛、李康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133~134页。
[3]刘建明:《社会舆论原理》,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