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就有一个迂腐的宋襄公,非要等敌人渡过河、布好阵再开战,而今天舆论战中的“宋襄公”比比皆是。
越来越多的机构感受到了舆论的可怕,纷纷展开舆论应对培训,培训的一个重心是模拟新闻发布会,如何布置会场,如何着装,如何回答提问,专家们也讲得头头是道。但这些年来,真正栽在新闻发布会上的人屈指可数,而在舆论战里躺枪的人却不计其数。
舆论战第一个要记住的就是:枪声随时都会响起。等不及你进入战壕,摆好姿势,布好阵脚,枪战已经开始。
那么,第一枪枪响了,要第一时间回应吗?
舆论培训中,听到最多的专家意见就是:舆论必须第一时间回应!没有人质疑它的科学性。
中国约有3000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共计约13亿人口,概率上每天全国至少有上万条的负面舆论导火索,但能够成为新闻线索的不到一百条,最后能引发全国舆论反应的更不到一条。如果负面事件的当事人都听了专家的意见,第一时间进行回应,本来大家不知道或者没关注到,结果一回应就全知道了。
负面事件,不等于负面新闻;负面新闻,不等于舆论事件。极端地说,没有舆论广泛传播的都不叫事件。
汶川地震由于舆论的广泛传播,我们知道了“范跑跑”“猪坚强”“可乐男孩”“警察妈妈”。而1970年1月5日,云南省通海县也发生了7.7级的大地震,死亡15621人,伤残32431人,由于报道“低调”,几乎没有任何人物进入时代记忆。
可以这么说,99.99%的负面事件都沉默在历史的汪洋大海里了。
舆论的世界不是历史的汪洋大海,而只是大海的海平面。只有少部分的舆论事件呈现在海平面,可以卷起舆论的巨浪更少之又少。如果本来可以沉没在海底,为什么要翻在水面上呢?
大部分负面事件,在舆论世界里是自然沉没的,或者被人遗忘的。如果没有被舆论惦记,事件造成的伤口几乎都是自然痊愈。有人说,死于疾病的人1/3是吓死的,1/3是治死的,剩下的1/3才真正是死于疾病。这话偏激又缺乏依据,无非是表达对医生的不满,但借用这个句式来说舆论却有几分道理:在舆论战中阵亡的人,1/3是自己作死的,1/3是被自己人害死的,只有1/3是真正被舆论对手整死的。
面对一个负面舆论事件(负面舆论事件不等于当事人有错,只是舆论不利于当事人),当事人到底要不要回应?可以从如下三个层面进行讨论。
第一个层面,舆论本体学。
舆论的本体就是关注,舆论是一连串关注的反应与再反应。任何对事件的回应,都提供了引发更多反应的素材,从而扩大了对负面事件的关注。它只有两种结果:一种是放大关注后终止或平息,另一种是放大关注后引发更多反应。任何回应导致舆论终止只是可能,但放大舆论却是必然。因为即便是终止,也不是自然痊愈,而是像柴火一下子被全部点燃,虽然火暂时更大了,但很快就把柴烧光了,于是火很快就熄灭了。
回应就是放大,不管效果是正面还是负面,都是对原来舆论的放大;回应就是继续,不管后续是终止还是蔓延,也都是对原来事件的舆论延续。对事件的回应如果不能做到一锤定音,或者马上止血,那么,回应的后果一定是放大负面舆论。
第二个层面,戏剧学。
提出“质朴戏剧”(poortheatre)的耶日·格洛托夫斯基认为,戏剧的核心是对峙:“戏剧是一种对峙,演员的总谱是由人和人联系诸元素组成的,即‘授与受’。”戏剧是需要角色的,准确地说,只有一个角色的戏剧不是戏剧。即使是所谓的独角戏,仍然有虚拟的其他角色存在。
戏剧需要冲突,尤其需要角色的冲突。就像所有的大片都需要有坏人,所有的英雄都需要有敌人。要毁掉一部大片,只要做出一个限制就可以了,那就是不准有反派。没有反派,哪有大片?
中国有句话,一个巴掌拍不响。记住,结果是响不响,而不是痛不痛。因为一个巴掌是可以拍得痛的——拍别人,别人会痛;拍砖头,自己会痛。痛是事实,响却是舆论,是传播。至于响不响对谁有利,那是另外一回事。
有人可能会提出异议,即使当事人不出来回应,舆论照样满城风雨。道理其实很简单,在最大的坏蛋出来之前,电影再惊心动魄,都不是高潮。电影最初的风雨是事件本身随身而带的风雨,跟最大的反派出不出场没有多大关系,而电影的高潮,一定是在最大的反派出场之后产生的。
在真实的舆论世界,这样的案例也比比皆是,比如“江歌案”[1]里刘鑫(江歌闺蜜、室友)最后决定见江歌母亲,冲突双方的两个当事人同时出现在了戏剧的“舞台”上,这才把一年前就发生的血案推向了舆论的最高潮(详见“舆论的运动”章节里对江歌案的分析)。
第三个层面,新闻学。
新闻,无论怎么定义,都无法回避“新”这个特征。
新闻不能日复一日报道重复的东西。如果事件没有当事人的回应,新闻只能在事件本身打转转。一直转到事件本身再也没有新的事实或后续,新闻的陀螺也就停了。
如果没有新的事实或后续,绝大多数媒体只有两种选择:第一种就是转发已有信息——这是有影响力的媒体不愿意做的;第二种就是评论,这是进一步扩大传播面的唯一路径,而评论也需要更新,不能一直炒冷饭。
评论最喜欢的情况就是负面事件双方发生争论,一旦争论就会产生新的东西——新证据、新说法,可以在媒介上不断地进行传播。当事人的回应给了媒介后续报道绝佳的素材与机会,这样才能成为舆论的连续剧,王宝强与马蓉事件就是如此。一个明星的绯闻绝大多数会轰动一时,然后就烟消云散,很少像王宝强事件这样持续这么长时间,其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当事人的互掐,不断回应(“撕”)的结果,最后导致舆论的持续升温,路人皆知。
一个敏感事件发生后,媒体多么希望当事人进行回应,只要一回应,它就可以把原来的不方便公开报道或者不愿意重复报道的内容,作为事件的背景再报道一次。结果这个事件本来不能公开报道,或者本来只有一家媒体首发,其他媒体转发,变成了所有媒体争相报道的内容。
当事人的回应,就是抽向新闻陀螺的那条鞭子。它除了会延续舆论的生命周期外,还有一个作用就是推动舆论的升级。前几年,某大学教授发生负面事件,最开头只是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所有的传统媒体急得团团转,闻到了“血腥”,却不敢扑上去报道。因为信息源单一,内容还无法核实,万一报道失误,不仅有损媒体信誉,还有可能惹上法律官司。就在这个时候,网络出现了该教授所在院系对事件的公开声明,这下所有的传统媒体马上跟进报道,因为院系的回应是已确定的事实。原来那些捕风捉影的传闻一时无法核实,此前不敢报,现在却可以理直气壮地把它作为院系回应事件的背景材料介绍出来。当所有的传统媒体都没有后顾之忧地扑过来时,事件自然就演变为全国舆论事件。
三个层面三种学科得出同一个结论:发生负面舆论事件,当事人必须第一时间反应,但未必要第一时间回应!面对舆论的第一枪,不是第一时间回应,而是第一时间判断要不要回应!
判断的依据:一个前提,四个评估。
一个前提就是法律法规。如果法律法规要求回应,没有选择,必须回应。如果该前提不存在,进入评估程序。
第一,可不可止得了?可以息纷止争,回应!
第二,能不能扛得住?扛不住,回应!
第三,是不是天下闻?如果已经天下皆知,舆论效应到了极致,不如回应。
第四,有没有新后续?如果预判还有新事实、新反应出现,抓紧回应!
除此之外,不妨让子弹再飞一会儿。
当然,还有一条最重要的标准:如果不回应,摸一摸良心,过不过得去?
如果过不去,回应!
[1]2016年11月3日,就读于日本东京法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江歌,被闺蜜刘鑫前男友陈世峰用匕首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