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思维的演化和个体发展过程中,都存在一个没有思维的阶段,之后才是有思维的阶段……我们缺乏足够的言语来描述中间的过程。
——唐纳德·戴维森,《主观性、主观间性、客观性》
(Subjective ,Intersubjective ,Objective )
至少从亚里士多德开始,人类就开始思考为什么自己与其他物种不同。但大部分时间里,我们都不能够做这样的比较,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在西方文明最初的几千年里,欧洲并没有非人灵长类动物存在。亚里士多德和笛卡儿很容易断言“只有人类能够推理”或“只有人类有自由意志”,因为他们只将人类与鸟类、老鼠、各种饲养动物和极少的狐狸或狼进行比较。
在19世纪,包括类人猿在内的非人灵长类动物,通过新兴的动物园进入欧洲。1838年,达尔文在伦敦动物园见到名叫詹妮的猩猩时目瞪口呆(维多利亚女皇称之为“不友善的人类”)。21年后,《物种起源》(Origin of Species )出版;又12年后,《人类起源》(Descent of Man )出版。但人类与其他物种之间的差异(现在与人类的近亲物种比较)变得越来越难以精确描述。很多哲学家试图通过简单定义来解决问题:思维在且只在语言存在时出现。因此,从定义上看,其他物种就不能够进行思维[最突出的先驱是戴维森(Davidson,2001)和布兰顿(Brandom,1994)]。近期关于类人猿认知和思维的研究,正如我们阐述的那样,已经侵蚀这种“极端不连续”的观点。类人猿以抽象的形式认知表征这个世界,他们能够使用逻辑结构进行复杂的因果和意图推理,并且他们似乎也能够在某种程度上知道自己正在做什么。尽管这可能并不是人类思维的全部,但类人猿也具有思维的一些关键成分。
问题不仅仅是找到思维的界限。问题在于现今生存的类人猿,与人类相去甚远,这只是谁生存了下来的问题。那么,如果我们发现在遥远的丛林里存在着海德堡人或尼安德特人呢?我们应该如何判断他们是否具有完整的人类思维,他们的思维能力是处于同时代的人类和类人猿之间的吗?更激进点说,如果我们在人类演化树上发现较早的分支,他们是否拥有自己做事和思考的方法,并且与现代人类的思维方式只有部分的重合?也许这些生物从来没有发展出指示行为,也从来没有演化出递归推理的能力。也许他们能够进行合作,但却从不关心他人的评价,所以也就没有发展出社会规范。也许他们从没有面对过需要进行群体决策的情境,所以也从未向他人陈述支持自己主张的理由。我们的问题是如果这些生物的思维中缺失了一个关键要素,那么他们的思维方式是什么样的呢?结论可能是,他们与现代人类的思维方式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同时也具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关键在于,这意味着从演化的角度上看,人类的思维并非是整体式的(monolith),而是混合式的(motley)——它可以变成不同的样子。
在现在自然历史中,我们所做的就是在当代采集狩猎人的一些生活方式和年幼儿童的一些思维方式的基础上(加上少量未达成共识的有关古人类的事实),想象出在思维演化过程中处于类人猿和现代人类之间的一种可能的“过渡动物”(missing link)。尽管能够想象这种中间步骤并不意味着它就一定存在,但我们的这种做法却是必要的。因为我们不能够想象在没有演化中间过程的情况下,如何从类人猿那样竞争性的互动和命令式的交流方式直接转变为现代人类的文化和语言。人类的文化和语言是对现存社会交互的习俗化,为了提供适宜的原始素材,就需要这些互动是高度合作的。考虑我们的两条历史轨迹,如果没有一些现存且合作的社会基础(正如米德和维特根斯坦等社会基础理论家所描绘的),我们就不能够达到文化和语言这个阶段(正如维果茨基等文化理论家所倡导的)。由此就需要我们的这个中间过程为文化和语言的演化以及人类思维的构建提供路径,我们也会很高兴我们建立的中间过程将来被打破而出现多样的中间过程。这个中间过程并没有解决戴维森(Davidson,1982)提出的理论词汇的问题,即从“没有思想”到“思想”的跨度,但它却显著缩短了二者之间需要跨越的距离。
无论中间存在多少过程,我们的假设是,要理解人类思维的独特性,我们必须要将它放置于演化背景下。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1955,no.132)提出了关于语言的观点,“那些困扰我们的问题之所以会出现,是因为那时语言就像一个空转的引擎。当它运作起来的时候,就不会出现困惑了”。似乎哲学家指出的很多关于人类思维的问题,只会出现在我们试图抽象地理解这个概念的时候,而脱离了它在解决适应问题上的功能。这在当今世界中很有可能发生,因为有很多当代思维在某种程度上都是“空转”。但是,从演化上讲人类的独特思维几乎是必定被选择的,这是因为它在组织和调整适应行为上起了作用。所以要完全理解人类思维,就需要先定义相关的问题。如果来自外太空的生物遇到了一件没有在运行的复杂人造物(如交通信号灯),他们会对它进行切割并一直分析它的结构,还不理解为什么它会以这样的方式运行。只有电线和灯本身时,我们永远不会发现(即便是借助fMRI的帮助),为什么只有在路一边的绿灯亮起的时候,另一边的红灯才会亮起。为了理解这些反应,我们首先需要理解交通以及为了解决交通带来的特定问题怎样设计了信号灯。在生物结构的例子中(这是演化心理学的一门核心课程)存在这样的可能,即在较早时候是为某一系列的功能演化,而现在则服务于不同的功能。无论如何,现在的建议是要理解当代人类的思维,我们必须理解在人类谋生方式变得越来越合作时,为了应对早期和现代的特定演化挑战,人类思维是如何演化的。
很确定的是,演化史中的一些部分未被完整地了解。主要的问题是合作、交流和思维并没有石化,因此,我们通常置身于对这类行为现象的推断中,也包括对影响其演化的特定事件进行思考。更重要的是,由于并没有对应年代的相关化石,我们并不知道当代的类人猿与他们和人类共同的祖先相比经历了哪些改变。此外,我们提出的早期人类经历的中间过程,很可能不只是本书中描述的逐渐演化的过程。事实上,我们甚至不清楚海德堡人是不是一个独立的物种。我们仅仅粗略地考虑了农业化后的人类,而所有思维复杂性的源泉都是文化群体的融合、读写能力和计算能力、科学和政府之类的机构等。因此,我们的尝试不是针对明确的历史经验,而是尝试雕刻历史中最重要节点的形态,尤其是演化中最重要的节点。
于是就出现了很多开放性的问题。其中存在两个最重要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联合性或合作性或“我们感”(we-ness)的本质是描绘了所有形式的共享意图性 的特征。很多理论学家认同一个类似不可归纳的论点(如Gallotti,2012),其中像联合注意和共享习俗等都是不可简化的社会现象,而尝试从个体层面考察它们并弄清在个体大脑中发生了什么,都是注定失败的。我们的观点是,现在共享意图性确实是一种不可简化的社会现象,如联合注意只在两个或以上个体进行互动时出现。但与此同时,我们可以问一些演化或发展问题,个体为这个互动带来了什么使得他们能够参与到联合注意中,而其他类人猿和年幼儿童则不能这么做。于是,对我们来说,这意味着类似递归的心理理解或推理(并没有充分了解其特点,但大多数情况下得到了充分的暗示)正是共享意图性的一部分。从个体的视角看,共享意图性只是一种分享,但是它背后的结构却反映了它的演化过程,即每一名参与互动的个体能够至少在一些层次上,以他人的视角理解他人的观点。但是,正如他们所说,这正是有些人可能反对的地方。
第二个开放性问题是,现代人类如何具体化、客观化那些本质上是社会创造的实体,为什么要这么做。金钱不仅仅是一张纸,也是法定货币;奥巴马也不仅仅是生活在白宫里的一个人,也是总统——因为我们的行为和言论就像它们是这些东西一样。我们同样将道德进行了具体化,并不是争论不同群体或人类群体共有的道德规范,而是争论“正确”或“错误”的处理事情的方法,其中对和错是这个世界的客观特性。这种倾向不会比语言更强烈,每个人都有这样一种倾向,具体化那些能够在自己的自然语言中编码的概念;这种倾向是可以被校正的,但需要努力才能够做到。对于所有这些事情,我们就和年幼的儿童一样,即便是在很早以前每个人都认同将我们面前的条纹状猫科动物称为“gazzer”,但这可能是不正确的,因为“这是一只老虎”。我们的观点是,这种具体化的倾向,只能源于无主题、群体心理的视角,能够从我们任何一个人、从任何一个相关人士的角度、从任何一个角度想问题,是在社会和制度现实的背景下比我们更早出现的存在,并与比我们强大的权威对话。这是使用通用语言表达背后的权威性声音,强调规范(“这是错的”)和教育(“它是这样工作的”),它在很大程度上确定了我们认为是真实的东西。但是,这也是人们可能不认同的地方。
除了这些存在争议的问题和其他问题,我们不能够构想出任何能够被理解的理论,来解释人类独特思维非社会化本质特性的起源。更确切地说,我们并没有说人类思维的各方各面都是社会化的,只有物种特有的方面是这样。经验主义的现实告诉我们,类人猿和人类的社会互动和组织存在很大的差异,人类会更加合作。这与区分类人猿和人类的认知及思维的巨大差异有关,尤其当我们关注细节的时候。非社会理论会怎样解释文化制度(cultural institution)、自然语言中的观点和习俗概念、递归和因果推理、客观的视角、社会规范和规范化的自我管理等?这些完全都是协同现象,并且我们认为它们是从一些社会根源演化出来的。因此,共享意图性假说应该是成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