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法上说,“用赏贵信,用刑贵正。”从我国企业的实践来看,对员工的管理激励与约束机制还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
如在一些企业中,不仅缺乏有效的培育人才、利用人才、吸引人才的机制,还缺乏合理的劳动用工制度、工资制度、福利制度和对员工有效的管理激励与约束措施。当企业发展顺利时,首先考虑的是资金投入、技术引进;当企业发展不顺利时,首先考虑的则是裁员和职工下岗,而不是想着如何开发市场以及激励职工去创新产品、改进质量与服务。
那究竟采用什么样的激励制度才能够有效驱动员工呢?
我们不妨先从一个案例入手,设想有一家游戏软件企业老总,打算开发一种新的网络游戏,不妨叫做“大话水浒”。如果开发成功的话,根据市场部的预测将得到2000万人民币的销售收入。如果开发失败,那将是血本无归。
根据经验,企业新网络游戏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技术研发部员工是否全力以赴、殚精竭虑来做这项开发工作。如果研发部员工完全投入工作,有80%的可能,这款游戏的市场价值将达到市场部所预测的程度;如果研发部员工只是敷衍了事,那么游戏成功的可能性只有60%。
研发部全体员工在这个项目上所获得的报酬如果仅有500万元,那么这些员工对于这款游戏的激励不够,他们都是得过且过,敷衍了事。老板要想让这些员工得到高质量的工作表现,就必须要给所有员工700万元的酬金。
这样的话,如果老板仅付500万总酬金,那么市场销售的期望值有2000万×60%=1200万元,再减去500万的固定酬金,老板的期望利润有700万元。如果老板肯出700万的总酬金,则市场销售的期望值有2000万×80%=1600万元,再减去总酬金700万,老板最终的期望利润有900万元的剩余。
然而困难在于,对于研发部的员工,老板很难从表面了解到这些员工在进行工作时到底有没有敬忠职守,兢兢业业地完成任务。即使给了全体员工700万的高酬金,研发部员工也未必就尽心尽力地完成这款游戏。由此看来,一个良好的奖罚激励机制对于企业极其重要。
公司最好的方式就是:若是游戏市场反映良好,员工报酬提高,若是不佳,则员工报酬缩减。“禄重则义士轻死”,如果市场部目标达到,则付给全体研发人员900万元;若是失败,则让全体研发员工付给企业100万元的罚金。
这种情况下,员工酬金的期望值是900万×80%-100万×20%=700万元,其中900万元是成功的酬金,成功的概率为80%,1万元则是不成功的罚金,不成功的概率为20%。在理论上,采用这样的激励方法会大大提高员工工作的努力程度。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激励方法相当于赠送1/2的股份给企业研发部员工,同时员工也承担项目失败的风险。
然而这种方法在实际中并不可行,因为不可能有任何一家企业能够通过罚金的方式来让员工承担市场失败风险。
可行的方法就是,尽量让企业奖惩制度接近于这种理想状态。更加有效的方法,就是在本质上类同于奖励罚金制度的员工持股计划。如果将股份中的一半赠送给研发部的全体员工,其结果仍然是和罚金制度是相同的。
通过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到,员工工作努力与否与良好的激励机制密不可分。遗憾地是,我们现实中的很多公司却不明白这个道理。
比如很多公司的奖惩制度上写着:“所有员工应按时上班,迟到一次扣10元,若迟到30分钟以上,则按旷工处理扣50元。”国外有弹性工作制,即不强求准时,但是每天都必须有效地完成当天工作。
笔者认为,即使有人迟到、早退、被扣除工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很有可能并不是努力工作,其因扣除工资而产生的逆反心理导致的隐性罢工成本反而有可能高于所扣除的工资。从表面上看,老板似乎赚得了所扣工资的钱,实际上是损失更多。可见,这并不是一个有效的奖罚激励制度。
再比如有的公司规章条例写着:“公司所有员工应具有主人翁意识,应大胆向公司领导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可以直接提出也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若被采纳后奖励50元。”
试问,不同的合理化建议对公司所创造的效益是不同,假设一个人所提建议可以提高效益5万元,另一个人所提建议则只能提高效益500元,都用50元的奖金来进行物质激励,其条例本身明显就不是合理化的制度。
总而言之,一个良好的奖惩制度首先要选择好对象,其次要能够建立在员工相对表现基础之上的回报,简单的说,就是实际的业绩越好,奖励越高。只有这样的奖罚分明的制度才能够对员工创造出合适的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