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战略上已经把军队派到战斗地点,战术上已经给各个部分规定了位置和任务时,也就意味着决战时机已经成熟。从军队开始集中到战斗时机成熟,这段时间一般很长。从一次决定性的军事行动到另一次决定性的军事行动也是这样。
从前,这一段时间间隔好像根本不属于战争范围以内。我们只要看一看卢森堡是如何野营和如何行军的就可以了解这一点。他是以野营和行军而闻名的统帅,可以看做是当时的代表人物。我们从《弗郎德勒战争史》中,对这位统帅比对当时其他统帅了解得更多一些。
当时,野营通常背靠河流、沼泽或者深谷,这在今天看来,也许是一种荒唐的做法。在当时,野营的正面很少是根据敌人所在的方向决定的,背向敌方,正面冲着本国的情况经常出现。这种在今天看来完全不可思议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当时人们在选择野营的位置时,主要(甚至仅仅是)考虑是否舒适,他们把野营看做是军事行动以外的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就像剧院的后台,人们在这里可以无拘无束。野营的背面紧靠天然障碍,被看做是惟一可取的安全措施。当然,这是就当时的作战方法而言。如果在野营中可能被迫进行战斗,这种措施就完全不适用了。但在当时不必担心这一点,那时的战斗差不多都是经双方同意后才开始的,就像决斗一样,要等双方都到达约好的合适的地点以后才能进行。在当时,一方面由于骑兵很多(处在全盛时代末期的骑兵仍然被认为是主要兵种,特别是在法国),另一方面由于军队的战斗队形很不灵活,军队不是在任何地形上都能够作战,因此军队配置在复杂的地形上,就好像处于中立地区一样,可以得到保护。处于复杂地形上的军队自己也很少能够进行战斗,它宁愿出去迎击前来会战的敌人。卢森堡所指挥的弗勒律斯、斯滕克尔克和内尔文登等会战,是以另一种精神进行的。这种精神在当时还只是刚刚使这位伟大的统帅摆脱旧的作战方法,还没有影响到野营的方法。军事艺术中的变革,总是先从某一些有决定意义的行动开始的,通过这些行动,再逐渐扩展到其他行动上去。从前,人们很少把野营状态看做是真正的作战状态。当时,当有人离开营地去侦察敌人时,人们往往说“他作战去了”,这句话就说明了这种看法。
那时,人们对行军的看法同对野营的看法也没有多大不同。行军时,炮兵为了沿比较安全和良好的道路行进,完全同整个军队分开,两翼的骑兵为了轮流享受担任右翼的荣誉,经常互换位置。
现在,主要是从西里西亚战争以来,军队在非战斗状态已经同战斗状态有了极为密切的关系,它们之间形成了一种最密切的相互作用,抛开其中一种状态,就不能全面地考虑另一种状态了。如果说以前战斗是战局中的真正的武器,非战斗状态只是武器的握柄,前者是钢刀,后者是镶在钢刀上的木柄,整体是由两个性质不同的部分构成的,那么现在应该把战斗看做是刀刃,而非战斗状态是刀背,这个整体是一块锻接在一起的金属,已经辨认不出哪儿是钢,哪儿是铁了。
现在,战争中的这种非战斗状态,一方面是由军队平时的组织和勤务规则决定的,一方面是由战时的战术部署和战略部署决定的。军队可能有的三种非战斗状态是:舍营、行军和野营。这三者都是既属于战术,又属于战略,而且战术和战略在这里从各方面来看都很接近,好像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或者实际上就是如此,有许多部署,既可以看做是战术部署,又可以看做是战略部署。
我们想先从总的方面谈谈这三种状态,然后再结合其特殊目的进行研究。我们之所以必须首先研究军队的一般配置,是因为它对野营、舍营和行军来说,是更高一级和更具有概括性的问题。
如果我们一般地考察军队的配置(即不考虑其特殊目的),就只能把军队作为一个单位,即仅仅作为一个进行共同战斗的整体来考虑,因为这种最简单的形式的任何改变,都要有一个特殊目的为前提。于是就产生了一支军队的概念,而不管这支军队是大是小。
此外,在还没有任何特殊目的的时候,惟一的目的就是维持军队和保障军队的安全。使军队能够存在而不致遭到特别的不利,使军队能够集中起来进行战斗而不致遭到特别的不利,这是两个必要的条件。将这两个条件同关于军队的存在和安全的问题进一步相结合就必须考虑以下几点:
(1)便于取得给养;
(2)便于军队宿营;
(3)保障背后的安全;
(4)前面有开阔地;
(5)阵地本身设在复杂的地形上;
(6)具有战略依托点;
(7)分割配置要合理。
对上述几点我们分别说明如下:
前两点要求我们寻找可以耕种的田地、大城市和大道。这两点在一般配置时比军队已有特殊目的时更为重要。
保障背后安全问题将在《交通线》一章中加以论述。在这里最迫切和最重要的问题是应该将军队配置在与附近的主要退却道路垂直的方向上。
至于第四点,一个兵团作一般配置时,当然不能像会战时的战术配置那样,可以观察到面前的整个地区。但前卫、先遣部队和侦察部队等都是战略上的眼睛,它们在开阔地上进行侦察当然要比在复杂地形上容易。第五点则恰好同第四点相反。
战略依托点与战术依托点的不同之处有两点:一方面它不需要直接同军队联在一起,另一方面它的范围必须极为广阔。因为就战略的性质而言,战略活动的范围比战术活动的范围要宽广,活动时间也较长。如果一个兵团配置在距离海岸或者大河河岸一普里的地方,它在战略上就以大海或大河为依托,因为敌人无法利用这个空间进行战略迂回。敌人不会深入这个空间几普里或几日行程,更无法在这个空间里逗留几天或几周。相反,一个周长几普里的湖泊在战略上几乎不能看做是障碍,在战略活动中,向左或向右多走几普里是无所谓的。要塞只有当它本身较大,而且通过出击所产生的作用范围较大时,才能成为战略依托点。军队的分割配置或者根据特殊的目的和需要进行,或者根据一般的目的和需要进行。在这里只研究后一种情况。
首先,需要把前卫同其他侦察部队配置在前方。
其次,一支大的军队通常要把预备队配置在后方几普里远的地方,即分割配置。
最后,通常需要配置专门的部队来掩护军队的两翼。
所谓掩护两翼不能理解为抽调军队的某一部分去防御两侧的空间,使敌人不能够接近这个所谓的弱点。如果这样理解,那么谁去防御两翼的翼侧呢?这种看法很普遍,但却是完全错误的。两翼本身并不是军队的薄弱部分,因为敌人也有两翼。敌人要想威胁我军的两翼,就必然使自己的两翼也受到同样的威胁。只有当双方的处境不同时,比如敌军拥有优势的兵力,他的交通线比我方强大(参阅《交通线》一章),只有这时,我军的两翼才会变成比较薄弱的部分。我们在这里不是谈这种特殊情况,因此也不谈根据其他具体情况指定某个部队去防御翼侧空间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已不属于一般配置的范围了。
两翼即使不是特别薄弱的部分,也是特别重要的部分,一旦两翼被敌人迂回,抵抗就不再像正面交锋那样简单了,我们所应采取的措施就将变得复杂,需要花费的时间和需要做的准备工作就增多了。因此,必须时刻注意防止两翼遭到敌人的意外攻击。这就必须使配置在两翼的兵力比单纯侦察敌人时强大。两翼的兵力越大,敌人为了击退它们(即使它们不进行顽强的抵抗)所需要的时间就越长,敌人展开的兵力就越多,他们的意图也就暴露得越明显。这样,我们的目的就达到了。至于尔后的任务,应该根据当时的具体计划来确定。因此,人们可以将配置在两翼的部队看做是侧卫,它们的任务是阻碍敌人向翼侧空间前进,为我们赢得采取对策的时间。
如果规定这些部队向主力退却的同时主力不退却,那么,这些部队就不应同主力配置在同一条线上,而是必须向前超出一点。因为,即使没有发生激烈的战斗就进行退却,也不能让它们完全对着主力的侧面撤退。由于分割配置的这些内在原因,产生了由四个或五个单独配置的部分构成的自然的配置体系(究竟是四个部分还是五个部分,要看预备队是否同主力配置在一起)。
由于军队的给养和舍营条件也能影响军队的配置,因此,在对军队进行分割配置时也要考虑到这两个因素,同上述分割配置的内在原因联系在一起,我们不能满足这一方面,就忽视另一方面。在大多数情况下,一支军队分为5个单独配置的部分以后,舍营和给养方面的困难就已经克服了,不必再为此作较大的变动。
单独配置的部分相距多远还能够相互支援,还能够共同作战?对此不可能做出绝对的规定,只能做一个最一般的规定。
前卫的距离是最容易确定的。由于前卫退却时是向主力运动的,所以前卫的派出距离可以达到一个不致被迫进行独立作战的较大的行程。但也不应将其配置得太远,不应超过保证军队安全所需的距离,因为需要退却的距离越远,所遭受的损失就越大。
侧翼部队:一个拥有8000—10000人兵力的普通师在决定胜负以前,通常可以持续战斗数小时,甚至半天,因此人们可以毫无顾虑地将其配置在数小时行程的距离上,即一二普里以外的地方。由三四个师编成的军,可以配置在一日行程的距离上,即三四普里远的地方。
军队的一般配置,即把军队分为4—5个部分并按上述距离进行的配置,就成了一种方法主义。只要特殊目的不起决定性的作用,就可以机械地根据这种方法主义对军队进行分割配置。
虽然我们已经肯定,分割配置的前提是,彼此分离的各个部分都适于独立作战,而且每个部分都有被迫独立作战的可能,但是我们绝不能由此就得出结论说:分割配置的真正意图就是为了独立作战。分割配置大多只是暂时的。如果敌人已经向我军接近,企图通过一场正常的战斗来决定胜负,那么战略配置的阶段即告结束,一切都要集中到会战上来,这时,分割配置的目的已经达到,也就不再存在了。会战一开始,就不必再考虑舍营和给养的问题,在正面和两侧侦察敌人以及利用适当的阻击削弱敌人的运动速度等等任务也已经完成,一切都转向主力会战这个大的整体上来。是否把分割配置只看做是条件,看做是迫不得已的下策,而它的目的只是为了共同战斗,这是判定它的价值的最好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