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就其本义来说就是斗争,从广义战争概念来看,只有斗争是产生效果的要素。斗争是双方精神力量和物质力量通过物质力量展开的一种较量,由于精神状态对军事力量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我们不能忽视精神力量。
出于斗争的需要,人们很早就有了一些发明,以便使自己在斗争中处于有利地位。这使得斗争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不管怎样变,斗争的概念并不会改变,它仍然是构成战争的最本质的东西。
这些发明首先是斗争者的武器装备。武器装备必须适合斗争的性质,必须在战争开始以前就制造好,参战人员能熟练掌握它们的使用方法。但是很明显,制造和熟练使用武器装备这些与斗争有关的活动同斗争本身还不是一回事,它们只是斗争的准备,不是斗争的实施。显然,配备武器装备本质上不在斗争这个概念之内,因为赤手空拳的搏斗也是斗争。
斗争决定武器装备的设置,而武器装备又能改变斗争的形式,因此两者是相互作用的。
斗争是在十分独特的条件中即危险中进行的,因此它是一种十分独特的活动。这里有必要把两种不同性质的活动区别开来。我们知道,在某一领域中极有才干的人,在别的领域中却往往是最无用的书呆子,只要指出这一点,就足以说明把两种活动区别开来的实际意义了。如果把装备好了的军队看做是现成的手段,只要了解其主要效能就可以有效地使用它,那么在研究时把两种活动区分开来也就不会有什么困难了。
由此可见,狭义的军事艺术就是斗争中运用现成手段的艺术,称为作战方法最为恰当;广义的军事艺术当然还包括一切为战争而存在的活动,也就是包括建立军队的全部工作——征募兵员、装备军队和训练军队。
从理论和现实意义看,区分这两种活动极为重要。如果军事艺术必须从军队的建立谈起,并根据它所规定的军队来制定作战方法,这种军事艺术只能适用于现有的军队恰恰同这种军事艺术所规定的军队相一致的少数场合。但如果我们需要的是一种能适用于大多数场合,在任何场合都不致完全无用的理论,这种理论就必须以一般的战斗手段为根据,而且只能以它们的最主要的效能为根据。
由此可见,作战方法就是部署和实施斗争。如果斗争是一个单独的行动,那就没有必要再把它做进一步的区分了。可斗争是由若干个本身完整的单独行动组成的。像在第一篇第一章【1】里指出的那样,我们把这些行动称为战斗,它们是斗争的单位。于是就产生了两种完全不同的活动,那就是这些战斗本身的部署和实施,以及为了达到战争的目的对这些战斗的运用,前者称为战术,后者称为战略。
战术和战略的区分很普遍,人们即使不清楚这样区分的理由,也能相当清楚地知道某些现象应该列入战术还是应该列入战略。既然这种区分已较为普遍,必然有其深刻的道理。正是大多数人都采用这样的区分,才使我们找到了这个道理。与此相反,那些个别著作家不根据事物的性质而任意确定的概念,我们没有必要去考虑,并且只能认为它们是不会被采用的。
按照我们的区分,战术是在战斗中使用军队的学问,战略是为了战争目的运用战斗的学问。
至于如何进一步确定单个的或单独的战斗的概念,以及根据什么条件来确定这一单位,只有对战斗进行更加详细的研究,才能完全说清楚。现在我们只能说明:就空间而言,也就是就同时进行的几个战斗而言,一个战斗的范围正是个人命令所达到的范围;就时间而言,即就连续进行的几次战斗而言,一次战斗的持续时间应以每次战斗都会出现的危机完全过去为界限。
这里可能会出现一些难以确定的情况,也就是说,有时若干战斗也可看成是一个战斗,但这并不能否定我们这样区分的理由,因为一切现实事物的类别总是通过逐渐的过渡才形成的,我们这种区分也不例外。因此,即使观点不变,也一定会有一些活动既可以列入战略范畴,也可以列入战术范畴。例如,像设岗哨那样疏松地分布阵地和某些渡河的部署等就是这样。
我们的区分只与使用军队有关,而且仅仅是针对使用军队而言。但是,在战争中还有许多活动虽然为使用军队服务,但是又不同于使用军队,有时同它的关系较密切,有时较疏远。所有这些活动都与维持军队有关。维持军队是使用军队所离不开的,是它的必要条件,这就像建立军队和训练军队是使用军队的前提一样。但是仔细考察起来,所有这些与维持军队有关的活动总还只能看做是斗争的准备,不过它们和斗争非常接近,贯穿在整个军事行动之中,是和使用军队交替进行的。因此,我们有理由把这些活动像其他准备活动一样不列入狭义的军事艺术,即真正的作战方法之内。而且理论的首要任务是把不同种类的事物区分开,从这一点来看,我们也必须这样做。谁会把给养和管理这一套琐碎的事务列入真正的作战方法呢?它们虽然和使用军队经常有相互作用,但在本质上是不同于使用军队的。
我们在第一篇第三章【2】里说过,如果把斗争或战斗规定为惟一直接有效的活动,就可以掌握住其他一切活动的线索,因为这些线索最后都要归结到战斗这里。我们想以此说明,有了战斗,其他一切活动才有目的,不过它们是按其本身的规律去达到目的的。在这里我们必须较为详细地谈谈这个问题。
战斗以外的其他活动在性质上不同。有些活动一方面属于斗争本身,与斗争相同,另一方面又为维持军队服务。另一些活动则仅仅属于维持军队,只是因为它们和斗争之间有相互作用,才以其结果对斗争产生一定的影响。
一方面属于斗争本身,另一方面又为维持军队服务的活动是行军、野营和舍营,因为它们包含了军队的三种不同的状态,而不管军队处于何处,都要做好战斗的准备。
其他仅仅属于维持军队的活动是给养、伤病员的救护和武器装备的补充。
行军和使用军队是完全一致的。战斗内的行军,虽然还不是真正使用武器,但和它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是战斗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战斗外的行军则无非是为了要实现战略决定。这种决定指出应在何时何地以何等兵力进行战斗,而行军则是实现这种决定的惟一手段。
因此,战斗外的行军是一种战备手段,但它并不因而仅属于战略,因为军队在行军中随时都有可能进行战斗,所以行军既要服从战略法则,又要服从战术法则。当我们指示一个纵队在河或山的这一面行军,那就是战略决定,因为这里包含了一个意图:如果行军中有必要进行战斗,宁愿同敌人在河或山的这一面作战,而不在那一面作战。
当要一个纵队不沿谷底的道路行军,而在山梁上前进,或者为了便于行军而分成许多小的纵队,那就是战术决定,因为这些决定同发生战斗时如何使用军队有关。
行军的内部部署永远同战斗的准备有关,是可能发生的战斗的预先部署,因此具有战术的性质。
既然行军是战略用来部署其有效要素——战斗的手段,既然在战略上只考虑战斗的结果而不考虑战斗的实际过程,那么,人们在研究中经常用行军这个手段来替换战斗这个有效要素也就不足为奇了。例如,人们常说决定性的巧妙的行军,指的却是行军所导致的战斗。这种概念的替换是很自然的,表述的简化也是可取的,因此不必加以反对,但这终究只是概念的替换,我们必须记住它的本质,否则就会犯错误。
认为战略行动可以不取决于战术结果,就是这样的错误。有人进行了行军和调遣,不经战斗就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于是得出结论说,有一种不必通过战斗也能战胜敌人的手段。这种错误的严重后果,将在后面的分析中说明。
虽然行军可以完全看做是斗争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在行军中有一些活动并不属于斗争,也就是说既不属于战术,也不属于战略。架桥、筑路等等这些便于军队行动的措施就是如此,它们只不过是一些条件。在某些情况下,它们可能与使用军队很接近,但还不同于使用军队,因此关于它们的理论也不列入作战理论。
我们所理解的野营跟舍营正好相反,是军队比较集中因而具有战斗战备的一种布营方式。野营是军队的一种静止状态,即休息状态,同时又是可能在该地进行战斗的战略决定,而且从布营的方式来看,它又包含了战斗的特点,即进行防御战斗的条件。因此野营是战略和战术的重要部分。
舍营是为了使军队更好地养精蓄锐而代替野营的一种活动。它和野营一样,就营地位置和范围来看,是战略问题。就为了准备战斗而进行的内部部署来看,则是战术问题。
除了使军队得到休息外,野营和舍营通常同时还有另外的目的,如掩护某一地区或扼守某一阵地,或者就是单纯为了休息。我们知道,战略所追求的目的极其复杂,凡是有利于战略的都可以成为战斗的目的,而维持作战工具,往往也必然会成为某些战略行动的目的。
在这种场合,虽然战略仅仅是为了维持军队,但我们并没有离开本题,我们谈的仍然是使用军队的问题,因为军队在战区的任何地方做任何布置都是使用军队的问题。
但是在野营和舍营时为了维持军队而进行的不属于使用军队的活动,如修筑茅舍、架设帐篷、从事野营或舍营内的给养和清洁工作等,则既不属于战略,也不属于战术。
至于防御工事,虽然位置的选定和工事的安排显然是战斗部署的一部分,因而是战术问题,但就工事的构筑而言,它们并不属于作战理论范围。这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必须是受过训练的军队早就具备了的,战斗理论是以这些知识和技能为前提的。
在单纯属于维持军队而同战斗没有共同点的活动中,惟有军队给养同战斗的关系最为密切,因为人们天天离不开给养。因此给养在战略范围内对军事行动有较大的影响。之所以说在战略范围内,是因为在单个战斗中,军队给养的影响大到足以改变计划的情况尽管可能存在,但却极为少见。军队给养大多只同战略发生相互作用,军队给养影响到一次战役或战争的主要战略方面的情况极为常见。但不管这种影响如何经常和具有多大的决定意义,给养总是一种本质上不同于使用军队的活动,它只是通过自己的结果对使用军队产生影响。
至于前面提到的其他管理活动,同使用军队的关系就更远了。伤病员的救护虽然对军队的健康来说非常重要,但是它涉及的总还只是一小部分人,对其他人的使用只有很小的间接影响。武器装备的补充,除了军队内部经常进行的以外,只需要定期进行,在拟制战略计划时,只在很少场合才注意它。
但也决不能产生误解。这些活动在个别情况下也可能确实具有决定性的重要意义。医院和弹药库的远近,确实可能是做出重大战略决策的惟一依据。这一点我们既不想否认,也不想掩饰。不过这里不谈个别的具体情况,而是从理论上抽象出一般。我们认为,不能使伤病员救护和武器弹药补充的理论同作战理论具有同等的重要性,也就是说不值得把这种理论所得出的各种方式方法连同它们的结果,像军队的给养一样一并列入作战理论。
现在再来明确一下我们研究的结论,属于战争的活动可以分为两大类:仅仅属于战争准备的活动和战争本身的活动。理论也必须做与此相应的分类。
属于战争准备的知识和技能是为了建立、训练和维持军队。究竟应该给这些知识和技能起个什么样的总名称,我们暂时不予讨论,但是我们知道,炮兵、建筑工事、所谓的基本战术、军队的组织和管理以及诸如此类的知识和技能,都属于这个范畴。战争理论则研究如何使用训练好了的手段来达到战争的目的。它只需要上述知识和技能的结论,也就是说只需要了解它们的主要结果。我们把这种理论叫做狭义的军事艺术,或者称为作战理论,或者称做使用军队的理论,名称不同,指的都是一回事。
战争理论把战斗作为真正的斗争来研究,把行军、野营和舍营作为或多或少同斗争一致的军队的状态来研究。但战争理论不把军队的给养作为自己范围内的活动来研究,而像对待其他既存条件一样,只研究它的结果。
狭义的军事艺术本身又分为战术和战略。前者研究战斗的方式,后者研究战斗的运用。行军、野营和舍营这几种军队的状态,只是由于战斗才同战略和战术发生关系。它们究竟是战术问题还是战略问题,还要看它们是同战斗的方式有关,还是同战斗的意义有关。
一定有读者认为,没有必要把战术和战略这两个十分接近的事物做如此细致的区分,认为这对作战本身没有直接作用。可是任何理论首先必须澄清杂乱无章的、甚至可以说是混淆不清的概念和观念。只有对名称和概念有了共同的理解,才可能清楚而顺利地研究问题。战术和战略是在空间和时间上相互交错,但在性质上又不相同的两种活动,如果不精确地确定它们的概念,就不可能透彻地理解它们的内在规律和相互关系。
如果有谁认为这一切都是毫无意义的,他要么根本不从事理论研究,要么一定还没有被那些杂乱无章、混淆不清、缺乏任何可靠根据、得不出任何结论的概念,即那些时而平淡无味、时而荒诞无稽、时而空洞无物的概念弄得头昏脑涨。在作战理论方面我们之所以还常常听到和读到这样的概念,那是因为有科学研究精神的人很少研究过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