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妙:
圈子文化CEO、微联同城创始人
几年前,我的个人标签可以说是没钱、没资源、没人脉,找不到什么大品牌客户,但我创意比较多,会帮濒临倒闭的公司出点子,口碑就传了出去。
后来我们当地很多家找我做广告的企业,要么是濒临破产的,要么是没有预算或预算不足的。所以那时候我就有了另一个外号,叫“濒临破产公司之友”。
后来为了更好的发展,我就来到了深圳。到深圳之后,经过反复的脑洞和创意,我做了三件属于自己的营销事件,也总结出了很多关于营销的方法论。(榜妹嗅到了一股屌丝逆袭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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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看3个经典营销事件
01深圳晚报事件
深圳晚报事件成为了我的“名片”,自我介绍只需要说我是“不懂为什么,就是突然想打个广告”的策划人,大家便都知道了。这些案例都验证了我的一套社会化营销的理论,主要有三点:
一是曝光所选的媒体要足够牛;
二是在传播的链条中,首先要引起第一批“吃瓜群众”的狂欢;
三是狂欢之后,要引入第二批比较牛的人,来批判这些“吃瓜群众”。
拿到深圳晚报事件中来看:
1. 我选深圳晚报,是因为深圳晚报是党媒,打一个这样的头版广告,肯定会吸引很多人转发——我吸引了会转发的第一波“吃瓜群众”;
2. 我平时在各种群里面发红包,结识了一帮朋友,有了帮我转发的人,有了“狂欢”的用户基础。当时做了这个广告之后,我给一些朋友发了红包,请他们扩散,然后就开始在朋友圈刷屏;
3. 在这之前我联系了熊猫自媒体的创办人,他准备了几百篇公关稿,有赞有贬,开始进行传播。紧跟传播之后,我们就能让一些不明情况的公知,跟着出来继续评论这个广告,所以再次引起了这个事件的疯传。所以我做这件事确实是用了这个逻辑,后面几个案例也是用这种逻辑做的。(榜妹:果然套路深!)
02网易毛巾事件
我认为传播不是靠粉丝多少,而是靠你的思维能不能让别人主动转发。我做事件营销的时候有一条金科玉律,叫做“冲突法则”。
在所有的营销案例当中,任何引起大规模传播的事件都会有一个冲突,贫和富、大和小、高和低。
这个案例就是利用了冲突法和其中的“大小原则”。“最生活”的毛巾哥找我,说产品被网易严选抄袭,但是自己公众号粉丝太少没有影响力,需要我传播一下。在这个事件里面,网易是大,最毛巾是小。
我们利用大小原则,把文章和标题全部改了一下,大家都可以看到有以大欺小的意味。这个事情是存在一定争议的,不管争议怎么样,最后导致的结果是,最生活和网易严选的库存全部售出,“最生活”公众号的流水也有了显著的提升。也就是说,吃瓜群众在评论也好,互相站队也好,最终得利的是网易和最生活。(榜妹:还在吃瓜的群众快醒醒了!你啃瓜的功夫人家已经捞了大把金子了!)
03共享男/女友事件
其实在很早之前就有人写过共享男友、女友的题材,但是没有火。我的文章火了之后,有一个女孩子加了我,拿着一篇她此前发过的,和我的内容相近的文章,问我为什么她的就没有火起来?
我就告诉她说,你的题目和内容是有问题的。所有的社交场景是由很多圈层构成的,圈层之间一定会有一个触点,做传播的时候,一旦能激发这个触点,就能引起不断的裂变。
共享女友的文章发布之后我在公司群和我的小圈子发了红包让大家帮我转,到了第二天,就有了很大的传播。
我发了这篇“共享女友”之后,然后又发了一个“共享男友”,当时我们的同事犯了一个错误,他没有标“原创”,导致被大量的营销帐号转载,但正是因为这个错误,反倒形成了裂变扩散。
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触点,同一篇文章,你放在不同的公众号发布,就会有不同的效果:
针对普通的大众,一些营销号,如名称叫“商业XX周刊”,符合用户发朋友圈的装逼心理,可能就容易引起传播;
针对某个地方的人,那么一定要找当地的人来传播,以触碰这个“触点”。
对于个别抄袭你文章的营销号,要及时举报对方,避免对方的传播影响到你自己传播。
你想要把内容传达给谁?想好这些圈层的用户画像,在对应的触点上影响他,就可以完成裂变,这是我总结的一个很有效的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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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论总结
咳咳,敲黑板了!!
1. “敲锣打鼓”胜过“发传单”。做一件能引人围观的事情,而不是用推销来强制别人来看,这是我做事件营销的方法论;
2. “傍大款”和“碰瓷”,我的所有营销案例里面,都有“傍大款”的痕迹,从“傍”深圳报业集团、到最生活的“傍”网易严选,到共享男、女友“傍”共享经济的热潮,其实都会有一个“傍大款”。“碰瓷”是打引号的,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法论,任何事件营销都少不了这两个点,你需要有一个足够知名的点去衬托你,完成整个吸睛的效果。
3. 聚拢一批愿意为你摇旗呐喊的酒肉朋友。这是最简单的,为你的传播汇聚一批人,在关键的时刻给他们发红包,他们拿了红包就会帮忙,为你省去了很多解释成本和营销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