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智的退缩:闭关锁国
只要想到中国即将与西方冲突,就会觉得,中国此时退缩回简单一致,在时点上非常不智。局势需要进行调适时,官僚却最无法调适。希望他们能有大胆的创意时,他们却永远处在自满的状态中。
——黄仁宇:《黄河青山》
黄仁宇先生对于“闭关锁国”这样一个重大问题,没有专章进行论述,但是通过他散见于各处的言论,我们还是可以知道他的看法。
中国是不是自古以来就是一个闭关锁国的国家呢?当然不能这么说。稍微懂一点中国历史的人都会知道,在秦汉时期,我们有横贯中西的“丝绸之路”,类似于现在的“亚欧大陆桥”(从中国经中亚,横贯欧亚大陆,直抵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在隋唐时期,京师都是举世瞩目的国际大都市,地位有点像现在的纽约;而宋朝因陆路受阻,海运兴盛一时,整个国家的财政都依赖于海关税收,国门更是大开。
既然中国不是一个有“闭关锁国”传统的国家。为什么一到明清,这种情况就开始转变,而且越到后期,情况越厉害?恐怕有人会说,这是因为国际环境发生了重大改变。当然有这方面因素的考虑,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的兴起,殖民主义体系已经开始在全世界初见端倪,明清以来,西班牙、葡萄牙、英国等国家对中国早已垂涎三尺,且到明朝后期,葡萄牙已经占领了澳门,台湾也被荷兰强占。同时,沿海也并不太平。比如,明朝中期有倭寇之乱,清初有郑成功的台湾抗清,这些都是现实的因素。
不过,问题又出现了。既然是这样,那为什么到康熙中期以后,当这些问题大都解决,而离鸦片战争的爆发,还有100多年的时间,为什么闭关锁国的步子会越来越大?这显然不是以上理由所能回答的。
笔者以为,问题的关键,还是要从黄仁宇先生的“大历史观”的角度来分析。我们知道,第一帝国(秦汉)是中国文明的初创时期,还带有贵族性格。而第二帝国则大规模地和有系统地科举取士,造成新的官僚政治,而且将经济重心由华北的旱田地带逐渐转移到华南的水田地带。黄仁宇先生说,若将第二帝国与第三帝国比较,则可以看出第二帝国“外向”,带“竞争性”,与明清之“内向”及“非竞争性”的迥然不同。由于有这方面的不同,所以将其扩充到财政方面,则其性格差异也尤为明显。第二帝国带有扩张性,第三帝国则带收敛性。
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可以清楚,为什么唐宋时期,中外的经济交流会那样的频繁,而明清会走上闭关锁国的道路。黄仁宇先生指出,明清的财政大约可以归纳为“洪武型”,即有意让中国更加成为村落体的大聚合,以小自耕农为社会的基础。在税法和政府财政方面,也将自身限定在狭窄的范围内。也就是说,政府不可能考虑到,通过海外贸易,通过税收,来增加收入。同时,为保证管理的同一性,也不允许“异端”思想的进入,如此一来,也就只好走向闭关锁国了。
由于黄仁宇先生对于十三行相当重视,下面,我们就以清朝的十三行制度,来说明这个问题。在清代前期广州中西贸易相分离的外贸体制中,十三行是一个重要环节。十三行位于清代广州西关太平门外珠江北岸一带,包括十三行商的行署和供外商居停贸易的商馆,是清代前期垄断广州中西贸易的外贸机构。在宁波和厦门也曾有过经营对外贸易的洋行,但总的说来,是以十三行最为著名。
清政府是在对十三行的管理中,逐步健全清代广东洋行制度的,它还企图通过这一制度,由行商垄断中西贸易,承担防范约束外商的责任,保证关税征收和满足政府官吏的勒索。而由粤海关负责征收关税和管理行商,达到以官制商,以商制“夷”,确保税收的目的。
清代广东洋行制度又称行商制度,它确立始于康熙开海贸易之后。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广东巡抚李士桢将行税和住税两种税目区分开来,并把从事国外贸易的洋货行与从事国内商业的金丝行区分开来,十三行即为洋货行的别称。而这一制度的健全,是在乾隆年间广州独口通商之后。
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同文行潘振承等九家行商呈请设立公行,专办欧洲各国货税,称为外洋行,得到批准,于是十三行从对亚洲国家的贸易和本国的洋船贸易中分离出来,成为垄断广州中西贸易的外贸机构。
保商制度是行商制度中最重要的一种制度。它的实质是将保甲制度移用于中西贸易,内行商承担保证缴纳税款和管理约束外商的责任,贯彻制“夷”防“夷”的政策。清政府从乾隆初年开始,逐步确立保商制度。乾隆九年规定,与外船贸易的行商,必须对外船的违禁行为负责。十年规定,不论货物是否由保商买卖,一律要负完税责任。另外,监督等官员购办备贡的珍奇物品,也要由保商收购。这样,行商的各项职能,已经完备。
乾隆末年,保商不再由少数殷实行商担任,全体行商轮流为外船作保,各行商都必须对外商的违法行为负责。其后,保商制度的职能一直变化不大。保商之上,通常有资历较深,身家殷实者一二人充当行首,又称商总或总商,负其全责。到嘉庆年间,清政府还特别规定总商的职责。
十三行商又被当时人称“行商”,因为它带有极强的行商特点。有行商,则必有公行,而公行是行商共同组成的且有行会性质的组织。公行最初创设于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由主要行商举行宰鸡歃血盟誓的仪式,它的目的在于共同议订货价,保证货物质量,并固定各自的贸易份额,抑制竞争。从这一年起到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行商先后五次组织。公行的存在,加强了行商的团结和对外商的约束力,受到官府的支持,却深为外商所忌,被称为“悬在大班头上的一把剑”。
英公司对设立公行反对最为有力,或以拒绝进口贸易为威胁;或以商欠挟制,进行分化瓦解;或收买个别行商贿赂官吏勒令解散,以致公行屡设屡废。到四十七年复设公行时,其作用仅限于对进出口货物征收行佣金,以应付官府的勒索及赔还倒歇行商所欠税款和商欠。
但是,由于中国缺乏独立的商人阶层,商人受政府的盘剥,总是在所难免。行商作为清代与徽商、淮商和山陕商人齐名的官商集团,在十三行全盛时期,已经受到官府和外商的双重挟制,是一群处在夹缝中的特殊群体。清政府限定广州独口通商以后,逐步加强广东洋行制度,也加强了行商的垄断地位。行商内部开始急剧分化,少数行商由于勾结外商、贿赂官吏而获得发展,“藉夷起家”,世代饶富,其家族在中西贸易和鸦片战争前后的中外关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由官商逐步转化为买办商人。起家于乾隆年间的潘氏家族就是其中的一个。多数行商则在政府和外商的双重压力下,由于商欠和积欠官府税饷而迭遭破产、抄家、下狱和充军的厄运。
总之,十三商是当时中外关系中的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它是清政府为保持其传统对外政策,又不愿失掉这一笔收入而采取的变通措施。但正是由于这一弱点,也导致它无法很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反而阻碍了中外贸易的发展,并为日后的鸦片战争,埋下了伏笔。
要点
此专题是“第三帝国”的第二部分,即清时期。这是第三帝国的最后一部分,也是传统中国社会的最后一部分。这部分里,我们着重分析了明清易代、康乾盛世和闭关锁国。这其中,明清力量之对比、康乾盛世之评价、闭关锁国之根源,都需要从“大历史观”的角度去体会。
概念解释
“剃发令”:清初强迫汉人依照满人习惯剃发的命令。满族男子头发剃去前额和四周,留存头发编成辫子垂于脑后。清政府以认同剃发令作为归顺的标志,结果引起民族矛盾的空前激化。
“商欠”:又称行欠或夷欠,即行商欠外商的债务,是清代前期广州中西贸易中一个重要问题。商欠包括行商欠英、法、美、荷、西、葡等国商人的债务,主要是欠英商的债务。
“军机处”:雍正时设立的秉承皇帝意旨办理军机事务的机构,后扩大到管理所有机要的政事。其设立年月说法不一,大致认为始于雍正七年。军机处无正式衙署,办公处所设于内廷隆宗门内,称为值房,无专职官员,全部工作由军机大臣主持,设军机章京办理一切事务。
思考题
1.清朝是怎样以劣势地位而最终统一全中国的?
2.谈谈你对“康乾盛世”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