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需求的通常条件是个人多方面能力的具备。实现交往需要人的活力,实现被尊重需要人的魅力,实现个人价值需要人的毅力。人的需求是一种主观现象,而实现需求还离不开相对应的客观环境,而客观指的是地域、时代、社会、人群。需求心理的产生与满足之间有一个内在与外在、知与行的互动过程。
1、需求满足的前提是付出。
先有劳动,后有收获;先有奉献,后有回报;先有创造,后有消费。世间虽有不劳而获的物质财富,但是绝没有唾手可得的精神财富,付出是需求的必要代价;损人利己的人得不到真诚的尊重和交往,“人人为我”的前提是“我为人人”;满足个人自我价值实现需求的基本前提是社会有对这项价值的需求,因此社会愿意为每个人提供提升自我价值的条件,每个人的价值汇聚成最大的社会价值,社会价值的不断充盈又使每一个人从中获益。这些都是社会价值规律在起作用。
2、个人需求要通过交换来实现
人们物质文化需求的外部条件是存在各种形态的资源供给,人满足需求的过程是一个需求与供给协调一致的过程。需求不能靠索取,而是要通过辛勤挖掘、精心培育来实现人与人之间的供需交换。在家庭中是亲情的交换,在群体中是友情的交换,在社会化大生产中是物质商品的等价交换、劳动成果的自愿交换。精神需求主要体现为自愿交换和心灵、情感的交换,这些交换既是无价的、也是无偿的,但是爱的奉献、仁的施舍、义的作为都终将得到报答。仁、爱、情、义、诚、信等等非精神产品形态和非价值形态的精神需求的存在和扩展,同时也需要不断建立各种适当的交流方式或交换方式来实现。
保持交往要有人与人之间共同的志趣、共同的事业或共同的经历作纽带,得到尊重要有知识、阅历、社会贡献及良好品格作资本,个人的机遇要在社会认同中获取,自我价值要得到他人及社会的承认。于是,人对于交往、尊重、个人价值的需求可以转化为人对志趣、能力、才华、品格、个人魅力等等的追求,可以转化为自爱、自尊、自强的需求。假若前提存在缺陷、效果存在差距,则可能促使人对虚名、虚荣的追逐和权位、身价的攀比,后者则是人类天性的不幸错位。
个人需求的实现实际上是个人能力奉献于社会的衍生物。无论解决人的那一层面需求,根本道理是个人需求的真正满足终究要建立在群体共同愿望、共同分享的基础之上。施展个人抱负以及为需求而拼搏的过程必须融入实现群体需求的社会活动之中,而社会化身就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互依、互助、互惠、互利的关系网络和人与人之间相互服务又相互竞争的机制。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现代人所要得到的大部分物质需求和几乎全部精神需求,都建立在了人与人之间各种交际、交换关系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