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艾萨克·辛格(Isaac Bashevis Singer)的儿童故事集中,有一个故事叫作《海乌姆城众长老们和盖嫩德尔的钥匙》(The Elders of Chelm and Genendel的词语。气象学家、滑雪者、新英格兰人在创造雪的新的表达式时也是这样做的,他们要么利用赘述法(circumlocutions),例如wet snow(湿雪)、sticky snow(粘雪)等;要么利用新词法(neologisms),例如hard pack(压紧了的雪)、powder(干粒雪)、dusting(雪末)、flurries(小雪)等。不过,反过来大概就不同了——词语炫耀者们首先发明了一些指称不同雪的新词,然后把它们用到滑雪运动或者天气预报中,因为他们被自己的发明创造给迷住了!
问题是,这个因果箭头是否可以颠倒呢?理论上讲,这是可以的。当语言爱好者们遇到一个生词或新的语法构式时,他们肯定会努力学习它,并且在学习的过程中,他们确实很可能会留心一个曾经很容易被忽略的世界。不过,即使是这种情况,引起这一过程的也不是词语本身,而是人们的兴趣、知识和推理。当听到一个单词时,只有对它所属的概念族感兴趣,人们才肯费心去学习它的含义。举例来说,人们可能听说过数以百计的鸟类名称(绿鹃、金冠鹪鹩、海鸦等),但除非他们是观鸟者,否则,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这些词都是左耳听右耳出的。为了学习这些词语,人们不得不去开发它们背后的潜在概念。例如,在遇到neutrino(中微子)这个词并学到了它的含义的过程中,我们实际上是在学习某些物理知识,而不只是某些英语知识。对于其他缺乏想象力的概念,我们的学习过程也都与此大同小异。
4.既然语言是通过唤起含义而起作用的,而且含义与通过其他手段(例如,看到和推断)得来的思想紧密相连,那么如果一个人松散地利用“语言”这个词来指称含义,而不是直接使用实际的单词、短语和组成语言的结构来指称含义,于是,基于定义,我们可以说语言影响思想——即语言“就是”思想。
这种说法简直太无聊了,因为它只是一种松散的“语言”一词的使用方法,这种使用方法甚至让“人们是通过媒介(而不是语言)进行思想的”的命题都成了空想。
5.当人们考虑一个实体时,名字是一定要考虑的问题。
这意味着,如果有人问一个既没有正确答案也没有现实后果的模糊问题时,人们就可以依据自己对问题所涉及事物的名字来回答问题。举例来说,假如给你3个在色谱上等间距的芯片(蓝色、绿蓝色、绿色),然后要求你从中选择出两个属于一类的芯片,在没有其他任何依据的情况下,你很可能会根据它们的名称特征来做选择。比如,你会选择其中在你所使用的语言中那两个用单个单词命名的芯片(蓝色、绿色)。这种测试方法是人们在验证沃尔夫假说时所使用的最常见的方法。从技术上讲,它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语言影响思想”的实例,因为,就实验者所提出的这个模糊的问题来说,任何一种解决问题的思想活动都会受到语言的影响。而且,这种实验对有正确答案的问题和不取决于词义的歧义问题只字不提。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沃尔夫假说中另外两个更有趣的版本。但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那样,比起真正的“语言决定论”,它们还差得远着呢。
6.任何计算机系统都必须具备存储计算中间产品的功能。
例如,电脑在中央处理器内外交换信息,将其暂时存储在RAM或硬盘中,因此,当你打开你的个人电脑时,图标会不停地闪烁,而且还会出现令人讨厌的延时。与此类似,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有过算数的经历。做加法时,我们通常会在一列数字的顶端草草记下一个进位数字。当一个中间产品被存储到人类心智中,而不是一个磁盘或纸上时,心理学家将其称作工作记忆(working memory)。工作记忆有两种最活跃的形式,一种是心智意象(mental image),也叫作视觉空间模板(visuospatial sketchpad);另一种是内部言语片段(snatches of inner speech),也叫作语音回路(phonological loop)。语音回路帮助人们记忆电话号码和进行心算,不仅如此,它在跟踪方向和记忆位置的过程中,还能帮助人们辨别左右。
另外,语言还具有物理特征——语音和发音,这使得语言成为工作记忆的媒介,因为它使得信息能够仅以声音的方式进入到听觉和大脑皮层运动区,以便为那个承载着更加抽象信息的中央系统释放出一些容量。如果一个复杂的概念在一种语言中被赋予了名称,那大脑可以简化对此概念的思想过程,因为在对一系列概念进行玩味的过程中,大脑可以将它们处理为一个单独的“包”(package),而不必对其中每一个成分进行一一处理。进入长时记忆中的概念还可以被赋予一个额外的标签,以便使它能够比那些不可言喻的概念或其他迂回的语言描述更加容易被提取出来。
也就是说,当一个概念被赋予了名称后,它就额外地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可激活性和可操作性。我怀疑,这一说法应该算是沃尔夫假说中唯一有点儿可信而又不那么无聊透顶的版本。但遗憾的是,它仍与语言决定论相去甚远。一方面,一种语言中的词语并不是封闭的,它们不可能一成不变地束缚着人们的思想活动,相反,随着认知需要的发展,人们会不断通过创造行话、俚语以及专业术语来充实它(正如我们将在第5章中看到的那样)。另一方面,许多人用于满足认知需求的语符并不是语言的一部分。最近我们对一个新近提出的耐用语言决定论的主张进行了认真的考察,我发现这一点在这个主张中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我就来详细地介绍一下我们的研究。
人类心智凭借语言片段来处理概念的一种常用方法就是语言记忆术(verbal mnemonic)。人们通常会给那些任意的或易于混淆的概念编制记忆法,例如,用音乐五线谱EGBDF来记忆Every Good Boy Deserves Favor(每个好孩子都该受宠),或者把Red sky at morning, sailors take warning;red sky at night, sailors delight(朝霞红满天,水手慎出航,晚霞红满天,水手放心行)当成一个非专业性的天气预报。总之,在心算过程中,心智会调用一整套独特有效的记忆法。
许多认知科学家认为,人类心智从我们哺乳动物祖先那里继承了两个跟踪数量的系统:一个是相似估算系统,该系统通过将数量与头脑中固有的连续级(continuous magnitude)相比较,对其进行大致的校准,比如,“材料总数”的模糊含义或者一条虚线的范围等。另一个系统负责跟踪准确的数量,不过,它所能处理的数量极其有限,最多也就是3或4。当需要处理既大又精确的数量时,比如,9、37或186272时,这两个系统就都不够用了。要想处理这类数量,人们必须从小在学校学习记数系统和算术运算。而且,当人们在心里而不是在纸上进行这些运算时,语言片段充当了运算所需的查找表和便条簿的角色。例如,存储在记忆中的一段心智回声“7×8=56”能够触发“6+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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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与思想实验室
那么,这些语言片段是否被用于心算了呢?为了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认知心理家斯坦尼斯拉斯·迪昂(Stanislas Dehaene)、伊丽莎白·斯皮克(Elizabeth Spelke)以及他们的同事们精心设计了一个相当完美的实验。他们首先把几对两位数用英语或俄语中的一种语言呈现给俄英双语者,训练他们做加法,然后他们用两种语言分别对受试者进行测试。迪昂和斯皮克对此实验的结果假设是:当人们进行近似运算时,比如,估算53+68更接近120还是150时,他们会调用大脑中的相似估算系统,即心理数字线(mental number line),而当他们进行精确运算时,比如,判断53+68之和是121还是127时,他们会喃喃自语——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所咕哝的语言应该是他们之前受训的那种语言。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当受试者接受未经受训的语言测试或者被指派一个全新的算术任务(而不是之前受训的那几对两位数的加法)时,任何对语言的依赖都能表现在他们计算速度的减缓上。实验结果果然验证了他们的假设,测试所采用的语言(英语或者俄语)并不影响受试者对总数的估算,但它确实会影响受试者的精确计算。在一次设计严密的后续实验中,迪昂和斯皮克对正在执行同样两个项计算任务的受试者的大脑进行了扫描观察,结果发现,当受试者进行估算时,其大脑两个半球负责空间认知的区域表现得异常活跃;而当受试者进行精确计算时,其大脑左半球与语言相关的区域变得异常活跃。
那么,上面这个实验是不是就可以证明人们是依赖语言进行思想的呢?这么说还为时过早。一方面,双语受试者在实验中所施展出的计算能力与英语和俄语本身毫不相干,他们所依靠的是语言记忆术(即断断续续的喃喃自语)。关键问题是,这些用于记忆的语符并不属于任何一种自然语言,它们是在文化发展的进程中被独立地发明创造出来的,是在人们已经掌握了口语之后从学校里学来的。同样,数学推理并不一定要借助一个运行中的语言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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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与思想实验室
我曾看到过一篇题目为《语法无能但计算超能》(Agrammatic but Numerate)的论文,在该项研究中,神经心理学家罗马利·瓦利(Rosemary Varley)和她的同事们对3个大脑左半球(负责语言的区域)严重受损的病人进行了测试。这3个病人既不能说出完整的句子,也听不懂语言,就连说出或理解一个口头的或字面的数词都有困难。尽管如此,他们却能够做加、减、乘以及多位数字的除法,其中包括负数、分数以及带括号的表达式,例如,50-[(4+7)×4]这种算式类似于嵌入式句法构式,如The man whom the woman likes is bald(那个女人喜欢的那个男人是个秃头)。
许多人觉得自己是在用本族语“思想”,我认为,他们之所以会这么想,是因为人们在进行算术和其他形式有意识的思想时用到的是心智回声共振器(mental echo-box)的原因。问题是,这些回声并不是思想过程中的主要事件,大脑对绝大多数信息的加工都是在无意识状态下进行的。杰肯道夫指出,有意识的思想似乎总是处于原始感觉和抽象知识所构成的层级关系的中间层面。以视觉为例,我们能够清楚地意识到摆在我们面前的物体的外观、颜色和纹理,但却无法感受到它们不稳定的特征、投射到我们视网膜后扭曲的形状或者它们所属的抽象范畴(比如,“工具”、“蔬菜”等)。他指出,就语言而言,人们意识最清楚的只是它的音系层面,即构成词语和短语的音节序列。也就是说,人们既意识不到声波中的未加工的嘶嘶嗡嗡声,也意识不到赋予语言含义的抽象句法和概念结构。这就是为什么语音成了人们清醒意识中最显著的思想证据的原因,尽管事实上它们只能算是心智运算冰山的一角。下面让我们来看看沃尔夫假说的另一个有趣的版本。
7.任何语言的使用者在构思或理解语句时都不得不留心世界的某些方面。
举例来说,使用英语交际时,你必须得小心时态(tense)的问题——即与你谈论事件相对应的时间以及你说话的那个时刻。无论何时,只要你开口说话,你就得注意它。其他语言,比如,土耳其语则强迫其使用者明确他们所谈及的事件到底是亲眼目睹还是道听途说。再如,英语空间术语,比如in(在……里)和on(在……上)区分“包含关系”和“支撑关系”(或多或少),而韩语的空间动词则忽略这种区分,但它们却关注“内容”与“容器”间的配合是宽松适度的(例如,碗里的水果和花瓶里的花)还是紧实紧凑的(例如,乐高积木块之间的咬扣、嵌入磁带盒的磁带、手指上的戒指)。此外,英语动词可以将运动事实与方式结合在一起,比如float(漂浮),而将运动方向交由介词短语去处理,例如,The bottle floated into the cave(瓶子漂到洞里去了)。西班牙语和希腊语的动词则倾向于把运动事实与方向相结合,而将运动方式留在句尾,例如,The bottle entered the cave,floating(瓶进了洞,漂浮着)。
假如非要说语言影响思想的话,那么它施加影响的方式就是令语言使用者在选词造句时注意不同的方面——一种被丹·斯洛宾(Dan Slobin)称为“言语之思想”(thinking for speaking)的效应。但问题在于,人们重视一些差别却忽略另一些差别的习惯是否会深入到“思想之思想”(thinking for thinking)之中,换言之,人们推论物体和事件的目的绝不是为了仅仅描述它们。与其他语言使用者相比,英语母语者真的不能把握“目击与非目击事件”、“内容与容器的宽松与紧实度”或者“运动的方向”吗?这一问题本身就等于对它的回答,很显然,我们在与社会和物理世界打交道的过程中凭借的就是对上述这些区别的操控。因此,尽管“言语之思想”是新沃尔夫研究最热门的话题,但研究者们却一直在回避对语言决定论方面的测试,并将自己的目标设定在一些虚无缥缈的可能性上。举例来说,他们质疑当英语使用者被指派一个不明确的任务时,比如,通过一系列的行动来辨认一个老人,他们是否不大可能像韩语使用者那样去选择一种与一个容器紧密度相关的行动。一些实验还真的验证了这些判断下语言所起的作用,而其他的则没有。
“言语之思想”对思想本身起不了太大作用,这一点并不值得大惊小怪。因为类似于“事物是如何结合在一起的”和“一个事件到底是亲眼所见还是道听途说”这样的概念在人类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它们决定了塑造一种语言的历史偶然事件不可能比用于追踪这些历史偶然事件的文化和认知资源还重要。尽管一种语言的区别已经被编码到其使用者的整个生命中,但这并不等于说它就能在推理中更加便捷。不过,相反的情况倒是有可能的。当一种思想加工演变成了机械化的行为,它就会被作为一种认知反射而深深根植于语言系统,其内部运作不再受意识操控,甚至比人们系鞋带时的手指运动还要机械。
几个现实生活中的例子可以证明为什么“言语之思想”对思想本身起不到作用。以时态为例,时态是英语语法的一个突出特征,而且根据沃尔夫的论证,终生的实践会令英语母语者对事件发生的时间和说话者说话的时间的相对顺序相当敏感。然而对于侦探和检察官来说,他们的观点却恰恰相反:心智对事件顺序的机械计算是被封存在语言系统中的,正因如此,它会导致犯罪嫌疑人被自己所说的话出卖。苏珊·史密斯谋杀亲子案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1994年苏珊亲手溺死了自己的两个亲生儿子并宣称他们被绑架了。她对记者说的My children wanted me.They needed me.And now I can Catalytic and Transformative of Cognition)。但是这些调侃并不能区分语言影响思想的陈腐版本和那些更吸引人的版本。
要想真正地展示语言决定论,我们必须真正搞清楚下面3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一种语言的使用者发现他们几乎不可能或者至少是相当困难地用另一种语言使用者的某种特定思维方式进行思考。第二个问题是,人们对现实的推理受到了他们思想差异的影响,思想差异绝非简单地改变了人们在一些“墨迹式的判断”中的主观印象,实际上,正是它使得人们在某些问题面前完全丧失了解决问题的能力或者深陷悖论中不能自拔。第三个也是最重要的问题是,人们思想的差异是由语言“导致”的,而绝不是其他原因造成的,也不是文化或环境对语言与思想模式的影响结果。
接下来我将对语言决定论的3个新出现的戏剧性观点进行考察,并以此结束本章的内容。这3个观点向我们证明了几乎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与语言和思想这个古老的话题息息相关,这使得我们没有理由不去澄清构成思想的3个基本范畴——物体、数字、三维空间。在最近的一项关于语言与思想的研究中,这3个基本范畴均被牵涉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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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与思想实验室
在一个有关婴儿心智生活的独创性研究中,心理学家许飞(Fei Xu)和苏珊·凯里(Susan Carey)向我们证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在跟踪物体时,10个月大的婴儿并不按照形状对它们分类。对于这个月龄的婴儿来说,物体似乎就是一个个的物体而已。许飞和凯里装配了一个显示屏,显示屏中,一只鸭子出现在屏幕的右侧边缘,然后回到屏幕背后。接下来是另一个玩具,比如一辆小卡车,出现在屏幕的左侧边缘然后返回。一直重复这个场面直到婴儿表现出厌倦为止,届时,实验人员让显示器落在地上,将玩具暴露出来。在一个实验版本中,屏幕在落地过程中先露出了一辆小卡车,随后又露出了一只小鸭子,这个结果与你我所预期的完全一致。但在另一个实验版本中,实验人员变了一个小戏法,这回屏幕落在地上时只露出了一辆小卡车(或者只有一只小鸭子)。从物理意义上来看,这个结果是不可能的,然而,对于10个月大的婴儿来说,他们并没有表现出什么惊讶,他们看着那辆小卡车(或者那只鸭子)的表情就好像他们之前只见过它一样。看来,对婴儿来说,出现在屏幕两侧的两个实体一定是一个相同的实体,只不过这个实体一会儿看上去像卡车一会儿看上去像鸭子,这对他们丝毫没有影响。不过,当实验人员将这个相同的实验设计用在12个月大的婴儿身上时,他们却得到了完全不同的结果。当掉下来的屏幕里只露出其中一个玩具时,这些稍微大一点儿的婴儿困惑地盯着那个玩具,就像成人会表现出的困惑一样,显然,他们知道卡车是一回事,而鸭子是另一回事。
那么,在这两个月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呢?许飞和凯里注意到,12个月是大多数婴儿第一次对词语作出反应的年龄。他们提出,也许正是由于词语的学习才使得这个月龄的婴儿在跟踪物体数量时能将玩具彼此区分开来。许飞和凯里认为,在这两个月的过渡期中,由于婴儿开始对一些简单的词语有了了解,所以当看到屏幕背后魔术般地只剩下一个玩具时,他们才会表现出不解,这同时也解释了那些没有任何词语知识的10个月大的婴儿对此无动于衷的原因。许飞和凯里通过上述实验支持了语言决定论的这个版本。他们还进一步指出,一个命名该物体的画外音(例如,“快看,一辆卡车!快看,一只鸭子!”)有助于9个月大的婴儿将注意力放在两个玩具间的区别上。
但从表面上判断,一个关于人们是如何学习区分物体种类的强势沃尔夫理论是不大可能的。一个在成长过程中从来没有看过或听过语言的聋人在跟踪他周围的事物时,一样能够区分开什么是自行车、香蕉和啤酒罐。而且,所有人都能区分开壁橱和抽屉里那些用我们从未学过的名称命名的东西,例如,各种whozit牌玩具、thingamabob标的产品和各种单独包装的what chamacallit糖块等。因此,我们对这个婴儿实验的另一种解释方式将彻底逆转其中的因果关系箭头:一旦婴儿成长到了能够用心智区分事物的时候,他们便开始从事物中学习词语。事实上,除非婴儿能够从两类不同事物的区别入手进行思考,否则,我们很难想象婴儿是如何获得学习事物名词的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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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与思想实验室
近年来,动物认知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为语言与思想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最强有力的证据资源。心理学家劳里·桑托斯(Laurie Santos)和马克·豪泽(Marc Hauser)以及他们的合作者们所做的一系列实验致命地打击了语言决定论关于语言是人们归类物体时所需的必要条件的主张。他们的实验是这样进行的,实验人员首先设法吸引猴子的注意力,然后为它们呈现那场“卡车-鸭子剧”,不过实验人员给猴子们看的不是玩具卡车和鸭子,而是一些它们喜欢的典型食物,例如,胡萝卜和南瓜。胡萝卜和南瓜从屏幕后面轮流出现,当屏幕被移开后,却只剩下其中一样事物,猴子们见状均表现出惊讶的神情——就像12个月的婴儿以及你我所表现出的惊讶那样。现在的问题是,众所周知,猴子是不识字的。他们的其他研究结果同时表明,和10个月以下的人类婴儿一样,猴宝宝(4个月龄)对实验里的小魔术也是无动于衷的。这个事实表明,灵长类动物的大脑必须发展到某个成熟期后才能按照种类一一列举事物。这才是婴儿学习词语的真正内因,反之则不然。
近年来,彼得·戈登对亚马孙一个土著民族的数字感研究当属语言决定论中最不齿的一个主张。就像我们从他的论文中看到的那样,他支持沃尔夫假说的“最强势版本”,2004年的媒体也是这么报道这项研究的。像许多其他狩猎与采集民族一样,巴西食人鱼部落(Piraha)只用3个数字词来计数,它们分别是“1”、“2”和“许多”。就是对这3个数,他们的使用也不是很严密,他们的用法有点像英语表达式“a couple”(一对),虽然学术上它指称的是“2”,但通常却被用于指称其他少量的数字。1947年,物理学家乔治·伽莫夫(George Gamow)在他那本可爱的小书《1、2、3……无穷大》(One, Two, Three……Infinity)的开头部分引用了这样一个笑话:两个匈牙利贵族举行了一场数数比赛,看谁数的数最大。第一个人聚精会神地数了几分钟之后说“3”。第二个人在这个挑战面前,低下头默默地思考了15分钟,然后说“你赢了”。正如伽莫夫所注解的那样,这个故事本身也许是对匈牙利贵族的恶意诋毁,但那两个贵族间的对话却极有可能发生在许多未开化的民族之间。这些民族应该早已败给了一个美国学龄期儿童,这是对西方数字系统的伟大成就的肯定,遗憾的是,我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却将这一伟大创举视为天经地义的平凡小事。
我过去一直对盛行于那些不识字民族间的“1、2、许多”的算术系统感到困惑,后来我特意请教了人类学家拿破仑·查冈(Napoleon Chagnon,他曾研究过另一个亚马孙部落,亚诺玛米部落),他为我解释了这些民族是如何利用这个算术系统来应付计算的。他说,在日常生活中,亚诺玛米人并不需要确切的数字,因为他们是用个体来跟踪事物的,一个事物接着一个事物地进行。举例来说,一个猎人认识他的每一支箭头,因而无须数数,他们就能知道自己的箭头有没有丢失。再比如,当有人问我们有几个堂兄妹、厨房里有多少件电器或者头上有多少个毛孔时,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会停顿片刻,这其实就是人们的个体跟踪思想习惯在作祟。
回想一下,除了那个表征个体集合的人类普通能力外,人类还能够跟踪一些小的、确切的数字(能够达到“3”或者“4”),而且还能估算更大的数字,尽管只是大致的估算(这些模拟数字系统来自迪昂和斯皮克对双语者的研究以及脑部扫描)。这两个数觉(number sense)组件存在于婴儿和猴子的心智中,当然,它们也存在于整个人类社会中。那些能够精确计算较大数字的更加复杂的系统会在晚些时候的历史和儿童发展过程中出现。当一个社会发展农业、产生了大量无法区分的物品,并且需要记录它们的准确大小时,而且尤其是要对它们进行交易或征税时,这两个数觉组件就应运而生了。
戈登的研究表明,巴西食人鱼部落几乎没有能力应付任何从“3”到“9”的准确数量的计算任务。在对放在桌上的几个坚果进行观察后,他们甚至不能把相同数量的电池排放在那几个坚果的下方,或者在纸上画一条线来代表他们所看到的每一块电池;在观看了几个坚果被放进一个罐头盒后,当这几个坚果被一次一个地拿出时,他们无法猜出要几次才能把罐头盒拿空。食人鱼部落的这种反应并非无章可循:就平均而言,看到的东西越多,他们能够指出的也越多。但他们的反应却相当不准,而且数字越大,他们的准确度就会越低。(所有这些都是模拟评估系统的鲜明特征——它们强化了数觉组件是不依赖数字词而独立存在的观念)。戈登因此得出结论,食人鱼部落无法思考准确数量的原因是他们没有足够的表达准确数量的数词,这是对语言决定论的一个“罕见的且很可能是独一无二的佐证”。
但是,正如认知科学家丹尼尔·凯萨撒托(Daniel Casasanto)所说的,这是一个极糟的沃尔夫主义的例证:它基于一个由相互关系向因果关系的毫无把握的飞跃。食人鱼部落恰巧缺乏大数量词(不像英语那样)的事实与他们恰巧曾在石器时代偏远的村落里以狩猎和采集为生(与英语母语者不同)的事实绝不可能是巧合的。采集狩猎者落后的生活方式、历史以及文化,势必会导致这个民族数字词的贫乏和数字推理能力的欠缺,这种解释应该更加合理一些。(事实上,从事食人鱼部落研究长达23年之久的语言学家丹尼尔·艾弗雷特[Daniel Everett]也反对戈登的论断,他将该部落数字推理的局限性归因于该部落文化的一般模式。)我们之所以认为这个非沃尔夫主义观点是合理的,是因为没有哪个现代城市化的社会会缺乏一套详尽的数字词语体系,也没有哪个采集狩猎社会有一套这样的体系。当然,一个没有数字词和数字概念的部落也不大可能发展成为一种文明,所以我们不会指望一个现代社会尽管缺乏数字词却仍然还是现代的。但这正是问题的关键——一旦有了需要,无论数字词还是数字推理都将从现有的认知资源中被迅速地开发出来。
这并不等于说一种语言与一种社会有分歧是不可能的,当这种情况真的发生的时候,沃尔夫假说在原则上将永远得不到验证。发音和语法的内在动力以及历史的多变性导致了语言发展与分化方式的多样性。出于这些原因,类似的社会完全可以有不同类型的语言,例如,匈牙利语和捷克语,或者希伯来语和英语。假如语言决定论是正确的,单单这些语言类型的差异——还不包括社会类型中的任何相关差别,就足以将各自的社会与人们的思想导向不同的方向。就我们手头上的这个例子来说,情况一定是这样的:有些民族的语言中碰巧数字词不足,这一不幸的历史偶变导致了这些民族至今也没有开发出一套包括计数在内的文化实践;而另一些民族的语言中却幸运地拥有了足够的数字词,这使得这些民族有机会进入到一个复杂的数学领域。历史事实表明,在现实生活中,当社会发展到一个更加安定和复杂的阶段,无论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还是迫于邻邦的压力,它们很快便会发展或借鉴一个计数系统,这与它们的语言类型毫不相干。
那么,食人鱼部落会有一个控制组吗?(即一个与他们的文化相似,但数字词却完全不同的部落。)假如有的话,这样一个不受文化困扰的民族将是对语言决定论的真正的挑战。令人惊讶的是,这样的对照组不仅存在,而且它就出现在《科学》上发表的另外一篇有关同样问题的论文中。蒙杜鲁库也是亚马孙流域一个不识字的狩猎民族,但他们语言中的数字词的数量竟达到了5个。不过,这5个数字词并不足以给以他们5个数字的概念。迪昂与语言学家皮埃尔·皮卡(Pierre Pica)和他们的合作者的研究表明,正如食人鱼部落那样,蒙杜鲁库也近似地使用数字词(除了1和2之外):他们不一定非得使用表示3、4、5的数量词来命名这些准确的数量,他们也用这些词来命名这些数量的近似值。就像亚马孙流域的其他民族那样,对于3以上的数字来说,蒙杜鲁库人的减法能力的发展是不完全的(例如,计算机动画演示,5个点进入了一个罐头盒,随后4个点又从盒子中出来,实验人员让他们猜测盒子里面还剩下几个点,他们对此会感到十分困惑),而且数字越大,情况就越糟糕。所以说,他们语言中的那些额外的数字词(3以外)对于他们准确建立数字感,几乎是丝毫不起作用的。
那么,既然蒙杜鲁库人有3、4、5的数字概念,为什么他们不准确地使用它们呢?研究人员找到了这个问题的答案:蒙杜鲁库人的大脑中缺少一个计算程序。人们很容易错误地把使用“数字5”与“计数5个物体”的能力等同,实际上,它们是非常不同的技艺。计数(counting)是一种运算法则(algorithm),例如,长除法(long division)或对数表(logarithmic tables)的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它是评价一组对象准确数量表征(numerosity)的运算法规。运算法规就好比是一段背诵下来的无韵体诗(1、2、3、4、5……),为每一个引人注目的物体匹配一个韵脚,它既不会遗漏掉任何一个物体,也不会重复匹配任何一个物体。然后,当所有物体都受到关注之后,你便宣布,在这首诗中,你所到达的最后一个韵脚便是这个集合的数量表征。这只是众多确定数量表征的运算法规之一。在一些社会中,人们用他们的身体部位与物体一一匹配,我认识几个电脑程序员,他们是这样计算的:0、1、2、3、4,一共是5个。现在,我们通常借助词语来教学龄前儿童计算算法(counting algorithm,就像我们教学龄儿童更复杂一点的心算法则那样)。但它们不是语言的一部分(像主-谓一致那样的语言),当然,它们也不是与语言一点关系也没有。因此,就数字意识而言,这些恰当的比较结果——相似的文化、不同的语言,不仅不能成为语言决定论的佐证,反而有力地驳斥了它的错误论点。换言之,2以上的确切数字概念的先决条件并不是一种有数量词语的语言,而是一种计算算法。
当我们将目光从物体和数字转向空间时,我们发现了新沃尔夫主义运动的核心研究——由人类学家史蒂芬·列文森(Stephen Levinson)和他的同事们所做的一系列研究,旨在证明一种语言的空间术语是如何决定其使用者利用三维空间去记忆物体位置的。史蒂芬的团队对泽套语进行了研究,泽套语是一种墨西哥恰帕斯地区的美国原住民使用的语言,这些居民是玛雅人的后裔(一个繁荣于公元250年—900年的文明)。泽套人不仅没有通用词“左”或“右”,也没有表示左或右的普通术语。它所用的最接近这两个概念的术语就是左手、左腿或右手、右腿,而且这些术语极少被用来指代一个左侧的目标、桌子或房间等。相反,泽套语使用者用相对于俯瞰他们的村庄的那些山坡来描述空间。泽套语的空间词语包括“上坡”(up-the-slope,大致向南)、“下坡”(down-the-slope,大致向北)和“越坡”(across-the-slope)。这些坐标(coordinates)不仅被当地人用于山上山下的闲庭漫步,也被用于平坦地带或是室内,人们甚至用它们来指称小物件的摆放。根据列文森的研究,泽套人说“勺子在茶杯的下坡”,而不说“勺子在茶杯的右边”。
列文森和他的同事们这样描写道:“这种语言的使用者不能以你我所使用的方式来记忆物体数组。”他们注意到,尽管泽套语者混淆镜像(mirror images),但他们却神奇地知道哪边是北,哪边是南——甚至在室内,或者被蒙上眼睛后转得晕头转向时,他们也能做到这一点,仿佛他们的头脑中被安装了罗盘一样(就像某些导航的鸟类那样)。有这么一件趣事,一天晚上,一对泽套夫妇来到了一个远离家乡的城市,他们住进一家陌生的酒店。妻子问丈夫,酒店里的热水应该从“上坡”的水龙头中放出来,还是应该从“下坡”的水龙头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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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系列实验中,列文森团队让受试者坐在桌边观看3个玩具——例如,一只苍蝇、一条鱼、一只青蛙,它们由左至右排成一排。然后他们让受试者转体180°面对他们身后的一张图片,实验人员递给他们一套玩具,要求他们按照自己在第一张图片中看到的玩具布局“一模一样”地排放手中的玩具。
这是个模棱两可的任务。“一模一样”可能意味着“相对于环境的相同布局”,在这种情况下,苍蝇现在应该位于受试者的右侧,但俯瞰时,它与第一个图片中的苍蝇同在一端,如图2-1(a)所示。
此外,“一模一样”还可能意味着“相对于人的相同布局”,在这种情况下,苍蝇出现在了受试者的左侧,尽管俯瞰时它出现在图片的另外一端,如图2-1(b)所示。泽套人倾向于采用相对于环境的布局方式来排放玩具,就像图2-1(a)所示的那样。但荷兰语者(他们和英语语者一样,使用普通术语“左”、“右”)则倾向于保持玩具的原有位置优势,采用从左到右的方向排列它们,即相对于世界来安排它们的顺序,就像图2-1(b)所示那样。据此,列文森得出结论:“这种语言系统的使用……实际上迫使其使用者对那些他们原本不会去计算的东西进行计算。”
图2-1 “一模一样”
就像我们前面看到的那样,作为语言决定论的一个真正的佐证,它必须能阐明3件事:某种语言的使用者发现用另一种语言使用者的思考方式去思考问题是不可能的或至少相当困难;语言差异影响的是人们的实际推理而不是他们在朦胧状况下的一种主观倾向;思想差异是由语言差异造成的,而不仅仅出于其他原因(例如,物理或文化背景等)与语言发生的某种关系。无论新沃尔夫主义在心理语言学领域中取得的地位如何显赫,但它的这个佐证却未能经受住这3条标准的考验,一条也没有。
要想真正弄清楚这个实验所反映出来的问题的原因,我们首先需要观察一下人们是如何思考和谈论空间的。人类的头脑中并不存在GPS那样可以从地球同步轨道卫星那里接收信号的接收器。相反,人们必须选择一个能够被不同人(或处于不同时间的同一个人)识别出来的参考坐标,然后相对于这个坐标来确定一个物体的方向和距离。就上-下维度而言,地心引力就是一个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参考坐标。但对于其他两个方向来说就没那么简单了,因为世界上并不存在什么遍布于世界的指南针,或“你在这里”的显示器来帮助我们确定我们到底是在南北,还是西东。
要想定位,一种选择就是寻找一个地心参照坐标:一个与地标、山脊或者其他某个固定地形的特征相匹配的南-北轴或东-西轴。地心坐标的优势在于它的锁定性,如果有什么东西“指向东方”,它就始终指向东方,无论你站在哪里。但它也有缺点,地心座标的缺点在于,当人们在室内或远离家乡时,他们不仅很难判断地心座标的位置,而且还常常会坚信自己的失误判断。任何能够移动的物体或部件都将相对于自己所附属的某个“其他物体”(而不是相对于“世界”)来保持一个恒定的位置。车把总是在自行车的前部(而不是在自行车的南、东、西、北方),冷水龙头总是在手盆的右侧,这与自行车和手盆自身朝向哪个方向无关。
对可移动物体的形状或组件的描述需要一个以物体为中心的参考坐标系(object centered reference frame):横穿于一个突出物体的坐标系,使得该物体的组件或者其他物体可以相对于它的上方、下方、前方以及两侧来定位。这个参考系也同样不是完善的。尽管它在识别形状和跟踪物体布局时起作用,但在对两个水平维度进行一致性的区分时就会遇到麻烦。有些物体具有天然的前后面(自行车、电视机、冰箱),但其他一些物体却没有,比如,大树和落地灯。更糟糕的是,除了少数人造形状,例如,汽车和信件,世界上几乎所有东西都没有一成不变的、可区分的左右面。图片通常是以人们难以察觉的反像负片(mirror-reversed)形式发行的,2000年,美国邮政一时疏忽发行了一张邮票,该邮票上的大峡谷图案被印刷成镜像的样子。与先前那次相同的因邮票设计而造成的混乱不同(本应该位于亚利桑那州自然景观一边的纵标目却被印刷到了科罗拉多州一边,一个造成了一亿张邮票被召回的地心错误),他们认为这一次的新错误并不会使这张邮票看起来有什么不同,所以他们未做任何修改。
不过这倒为第三种坐标系铺好了道路,即自我中心参照系(egocentric frame),在该参照系中,人们把自己的精神禁锢在坐标轴上,无论上面和下面、前面和后面、左面和右面都相对于自己随身携带的身体来界定。自我中心参照系的一个问题是,人们总是走来走去的,所以参照系不适合定位那些并非系于我们的东西,除非我们同意面向某一方位站在某个地方。该参照系的另一个问题是,由于我们的身体和大脑的大部分都是对称的,所以我们拥有一种令人不爽的区分左右的时间概念。孩子们常常倒叙着写信,而且常常记不住哪只鞋应该穿在哪只脚上。成年人很容易记错美分上的“林肯”注视着哪个方向、惠斯勒母亲的肖像面向左侧还是右侧。
空间认知的研究人员认为,人们(以及许多其他动物)天生就具有基于特定任务和环境来使用这三种参照系的能力。在观察一个特定的形状时,我们时而会把它看成立菱形的,时而又会看成斜方形的,这种简单的实例证明了我们是能够感受到自己在自我中心系和物体中心系间所进行的切换。心理学家弗雷德·阿特尼夫(Fred Attneave)用图2-2为我们做了生动的阐释,在图2-2中,右上方的那个图形既可以被看作一个菱形又可以被看作一个正方形,这取决于我们的心智到底是将其与水平线上的图形归为一组还是将其与对角线上的图形归为一组。
图2-2 菱形or正方形
我们解析视觉世界的方法在语言所提供的多帧参照系中还有一个副本。许多英语空间术语,例如,front(前面)和right(右边),既能以自我为中心参照的方式表达(自行车的右边),又能以物体参照的方式表达(自行车的右踏板)。英语中也有地心参照的词语。不仅有指称罗盘方向的词语,还有下面这样的词语,例如,uphill(上坡)、downhill(下坡)、seaward(向海)、shoreward(向岸)以及短语,如toward the lake(朝向湖水)、away from the hills(远离山丘)。心理语言学家莱拉·格雷特曼(Lila Gleitman)曾讲述过这样一个孤岛的故事,像玛雅人一样,这个岛上的居民在地心参照系的帮助下定位了岛上的许多地点和方向。这个孤岛就是曼哈顿,人们所借鉴的术语包括:uptown(上城区)、downtown(商业区)、crosstown(穿越市区)。类似地,波士顿的地铁系统用inbound(入站)和outbound(出站)来估算方向。
鉴于以上3种参照系的有效性以及它们之间的互补性,假如某个特定的民族缺乏使用其中之一的能力,于是我们便断言这种能力的缺失是这个民族的语言历史上的某些意外事件所造成的,这就有点太离谱了吧。事实上,就像泽套语那样,英语也同样拥有其使用者相当熟悉的地心参照语,就强势沃尔夫主义对玛雅人和美国人以不同方式排放玩具这一现象所作出的解释来说,上述事实无疑是抽薪止沸、斩草除根。英语使用者当然能够使用地心坐标,而且许多人还可以得心应手地使用它。我就认识几个这样的人,他们能在没有窗户的房间里通过航位推测法(dead reckoning)指出朝北的方向。我过去曾雇用过一个承包商帮我装修,那个承包商在提及任何一件固定装置,哪怕是件小部件时,都要参照东、南、西、北(这些方向非常突出,因为从房间的窗户望出去,北海岸线清晰可见)。类似地,我曾访问过南犹他州大学,该大学坐落在美国西部盆-山构造的两个平行山脉之间。在那里,教师和高年级的学生根据罗盘方向指称建筑内部的方位(东北休息厅、南讲堂),这种定位方式,常常令新生感到十分困惑。当地形提供了一个显著的视觉参照系时,即使是英语母语者也会使用地心参照系来定位空间的。所以,英语中“左”和“右”的有效性以及“上坡”和“越坡”等术语的缺失,并不大可能“重构”英语母语者的认知;当环境使然的时候,他们仍然有能力以地心参照系来定位事物。
THE STUFF OF THOUGHT
语言与思想实验室
那泽套母语者们又是一种怎样的情况呢?心理学家佩吉·李(Peggy Li)、琳达·阿巴巴奈尔(Linda Abarbanell)以及安娜·芭芭弗拉格(Anna Papafrapou)在墨西哥南部的恰帕斯州做了几个实验,目的是要观察“左”和“右”等术语的缺失以及“上坡”等诸如此类术语的存在是否真的会重构当地人的认知,并导致他们无法以地心参照定位物体。实验中,他们蒙上玛雅受试者的眼睛,旋转他们的椅子,然后要求他们取出事先藏在两个盒子之中的一枚硬币。在一个实验情景下,盒子被放置在地板上,所以它们的位置在地心参照系中是固定的。在另一个实验情景下,两个盒子被分别放置在一根搭在椅子一侧的横梁两端,横梁随着椅子一起转动,因此,盒子的位置在自我中心参照系中是固定的。这两个任务玛雅受试人都能完成——事实上,相比之下,他们更善于参考自我中心参照系来发现周围的硬币,尽管他们的语言中并没有“左”和“右”等自我中心参照系的术语。因此我们可以说,当情况需要时,泽套人同样可以利用自我中心参照系来定位,这与英语母语者也可以利用地心参照系定位的理由完全相同。
当然,在列文森所做的那个原始实验中,英语和泽套语受试者在经过180°旋转后,他们所排放玩具时的方式确实是不一样的。但是,正如我们在前面看到的,这个实验本身就是一个没有正确答案的墨迹测试:make it the same(使它与……相同)既可以相对于人体而言,也可以相对于世界而言,而且实验人员拒绝就此向受试者做任何解释(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想让它意味着任何一方)。假如在受试者举棋难定的时候,实验人员能够暗示受试者哪一种参照系的选择更适合当前的情况,那么所谓的差别便会消失得无影无踪,或者至少会大幅地降低。佩吉·李、阿巴巴奈尔以及芭芭弗拉格的研究表明,当任务需要时,泽套语者完全可以用这两种坐标系定位物体。他们可以受训观察一个表格中的物体,然后在第2个表格里复制它们的排列顺序,无论是保持南北走向还是保持东西走向都没有问题。在心理学家莱拉·格雷特曼和兰迪·加利斯特尔(Randy Gallistel)的协助下,他们3个人通过简单的改造,将这个针对玛雅人的实验用在了美国人身上,他们将用玩具测试玛雅人的方法改成了对美国人的户外(突出地形)测试,他们在表格的一端黏上一个地标,比如,一个鸭池,或者让受试者走到同一个表格的另一边,而不是把他们的座椅旋转到另一个表格旁。
语言决定论的第3记重击(就像对爱斯基摩人的雪和食人鱼部落的数字词的打击那样)同样来自于一个能够区分因果关系和相互关系的测试。即使我们承认泽套语者与英语语者之间的差别——具体来说,泽套语者更倾向于把地心参照系扩展到桌面上,我们也可以用以下两种方式陈述这一区别。
1.泽套语者习惯性地依据地势估算方位,这一点反映在他们的语言中(非沃尔夫主义解释)。
2.泽套语里有表示相对于地势方向的术语,这是导致泽套语者依据地势估算方位的原因(沃尔夫主义解释)。
我们如何来判断哪一种解释是正确的呢?假如泽套人的栖息地或生活方式中存在着某种导致他们更加关注北方和南方而不是左侧和右侧的特征,而这一特征与语言无关,那么我们是能够发现的。无独有偶,我们还真的发现了,而且这样的特征还不仅一个,而是许许多多。与在美国和荷兰的大学生不同,泽套语者生活在一座大山的附近。身为农民,他们绝大多数时间都花在户外,一年中大约有半年的时间,他们中的许多人要跋涉到位于高地和低地之间的农耕田里去耕种。而且他们很少去境外旅游。所有这些生活方式的选择使得他们头脑中的地势概念远比闲庭漫步、居于室内的美国人和荷兰人头脑中的地势概念要多。换言之,西方人把生命中的大部分时间用在读书上,阅读使他们陷入一片不可动摇的自左向右的文本田地(美国邮政永远都不会容忍一张印有文本样本的镜像反转照片的邮票——比如,好莱坞的标志)。所以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就空间定位而言,玛雅人更依赖于当地的地势,而美国人和荷兰人则更依赖于相对自己身体的“左”和“右”,丝毫不需要考虑他们的语言。
佩吉·李、阿巴巴奈尔、格雷特曼以及他们的合作者们的实验帮我们找到了这个问题的症结所在。他们注意到,另一个居住在恰帕斯的玛雅民族,他们说一种叫作“佐齐尔”(Tzotzil)的玛雅语,这种语言确实使用左、右术语来指称相对的方向。尽管如此,他们文化的其他方面却与泽套人的相仿。不出所料,佐齐尔人排放玩具的方式与泽套人完全一致。这使我们再次意识到,决定哪一种心智能力更容易被派上用场的真正因素并不是语言,而是文化和环境。
因此,这些旨在支持语言决定论的新研究结果被证明只能支持沃尔夫假说的那个老生常谈的版本,即不同语言的使用者在执行一个模棱两可的任务时,会有不同倾向性的行为,但这并不等于说他们的心智结构不同。而且就连他们所表现出这些倾向性的差别也很可能并不是语言造成的,而是由一些反射在他们语言中的文化和环境的特征所造成的。
我对上述这些新沃尔夫主义的突出主张所做的认真考察并不是出于口诛笔伐的目的。我之所以这么做,一部分原因是想向你展示,我们应该如何以科学的方法解开人们对语言和思想的那份永不言弃的好奇;另一部分原因是,这些考察为我们提供了进一步探究心智如何推理物体、数量和三维空间能力的机会。此外,我还希望通过这些考察来强化本书的一个重要主题:语言是一扇通往人性的窗口,通过语言,人类思想情感的深层普遍特征将被一览无遗;思想和情感不可能等同于语言自身。基于上述原因,下面我将以一些积极的论证和我个人对这3个激进理论的看法来结束本章的内容,这些论证均支持这样一种观点:思想的语言是人类心智工作机制这个大图式的组成要素。
我之所以认为语言在人类的心理功能中不可能扮演“过于”中心的角色主要出于以下几个原因。原因之一是,要想利用语言进行思想,我们首先必须学会语言。如果知道了儿童能够揣测出他们周围的事件和意图,并能设法将它们映射到父母发出的语音中,那么我们不难想象语言习得是如何发生的。尽管如此,人们始终无法弄懂一股噪声的原始流是如何与儿童心智中的概念联系到一起的。对尚未掌握语言的婴儿的心智研究结果表明,他们对因果关系、人类动因、空间关系以及能够形成其他概念结构的核心概念都很敏感,对这一结论,我们不感到惊讶。
我们也知道,人类思想是以一种比句子更抽象的形式存储在记忆中的。记忆研究的重要发现之一就是,相对于句子内容来说,人们对句子形式的记忆要差一些。然而,这种“形式健忘症”并不影响人们保留自己所见所闻的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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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与思想实验室
在一个经典的实验中,实验者将一组相关的句子呈现给受试者,例如,“那棵大树在前院”、“蚂蚁吃了果冻”、“树荫遮住了那个人”、“果冻是甜的”、“果冻在桌上”,等等。接下来,实验人员又将另外一组句子呈现给受试者,句子给出后不久,实验人员便要求受试者将他们上一次看到的句子挑出来。当面对一些与第一次看到的句子所合成的含义一致的句子时,例如,“蚂蚁吃了甜果冻”或“前院的树荫遮住了那个人”,受试者信誓旦旦地表示,这肯定是他们之前见过的句子,他们的自信程度甚至超过他们真见到过的那些句子。这说明,语段通常在到达记忆之前就被丢弃了,那些被存储并合并到概念结构的大型数据库的并不是句子的形式,而是句子所承载的内容。
我们知道的另一个有关语言无法决定思想的原因是,当人们在找不到恰当的语言来表达自己心中的概念时,他们并不会抓耳挠腮、瞠目结舌(至少不会很久),他们只是会换一种说法而已。他们要么通过隐喻和换喻进行引申,要么借用其他语言的词语和短语,或者干脆创造一些新的俚语和行话。你想想,还能怎么办呢?如果人们离开语言就不能思想,那么他们的语言是哪里来的?对语言学来说,势不可挡的改变才是一种最大的恩赐,这绝非是你在“思想的囚笼”里所能预料到的。这就是为什么语言学家们对一些常见的观点(例如,德语是最理想的科学语言、只有法语适合真正的逻辑表达式、土著语言与现代世界不相适宜等)不以为然的原因。正如雷·哈洛(Ray Harlow)所说的,这就好像在说“因为没有人用古英语讨论电脑,因此就不能用现代英语来讨论它”。
语言决定思想的思想必须受到限制的最深刻的原因当属这样一个事实,即语言本身并不太适合担当一种推理的媒介。只有在一个巨大的抽象心智运算基础结构的支持下,语言才是可用的。句子里面不仅要掺杂一些为视听交流而量身定制的信息,例如,讲话的声音、适时的词序安排以及其他众多吸引听众注意力的策略等,而且句子还没有包含明晰推理所需要的足够的信息。语言最明显的缺陷就是一词多义现象,尽管任何一个智力健全的人都能区分开墙上的一扇窗与窗上的一扇玻璃、一页纸与一个新闻公司、一个为期10个月的装配过程与一座高达10层的大厦,或者一个物种与一只活着的野兽。但实验心理学家们会对每一项都进行测试,事实上现有的研究已经表明,人们并不会弄混一个多义动词的含义。不过,这只是就普通英语词语而言,假如它们被作为一种内部的思想介质,那么就连一个思想家也会被搞昏头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诉诸心智能力在语境中对多义词进行消解也无济于事,因为我们现在所说的就是负责消解的心智组件,而且这个组件还不得不去对那些混杂在一个词中的范畴进行区分。
就上述那些情况而言,在这场“石头-剪子-布”的游戏中,3个语言与思想的激进理论之间的争战从未停息,各有胜负。“语言决定思想”这一令语言决定论引以为豪的观点给持“概念天赋观和普遍观”的极端天赋论者平添了许多麻烦。极端天赋论者用于诋毁定义的“词义精密度”的主张又对坚持“词语知识具有高度可塑性”的激进语用学提出了质疑。激发激进语用学研究动机的“一词多义现象”鬼使神差地成了语言决定论的克星,因为这一现象说明,思想必定比言语更加纹理细密。
兼顾了以上所有复杂难题,概念语义学理论提出,心智在一种更丰富、更抽象的思想语言中将词义表征为各种表达式,因此它站在了这场论战的中间立场。由于儿童是从更基本的概念入手装配并调整词义的,因此,跨语言的词义不必完全相同。词义完全可以是精确的,因为概念往往会对准现实的某些方面,同时放弃其他方面。词义还可以支持我们的推理,因为它们代表的是有章可循的现实(空间、时间、因果关系、物质、意图以及逻辑)而不是在一个语言社团内发展起来的用于交流的语音系统。同时,概念语义学与人们的常识观念也是一致的,即语言并不等同于思想。事实上,许多至理名言中都包含着不可将语言与思想相混淆的思想。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曾说过:“语言是智者讨价还价的筹码、愚人滥花浪掷的金钱。”几个世纪后,西格夫里·萨松(Siegfried Sassoon)再次唤起了人们与此类似的联想,他写道:
Words are fools
Who follow blindly, once they get a lead.
But thoughts are kingfishers that haunt the pools
Of quiet;seldom-seen……
语言好比愚人
一旦遇上引路人,便盲目地随波逐流。
思想好比栖息在静静池塘边上的翠鸟
似露非露、若隐若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