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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天赋论

2020年10月22日  来源:思想本质:语言是洞察人类天性之窗 作者:(美)史蒂芬·平克 提供人:oujiao81......

启发福多极端结论的论证思路其实非常简单。几乎所有致力于“先天与后天”之争的人都认同这样一个事实,即人类天生一定具备了表征某些初级概念的能力(即使只能表征“红色的”、“高声的”、“圆的”等概念),以及在经验基础上,将这些天赋的初级概念组织成新概念的能力(即使只能通过将它们联系在一起的方式)。以复合概念“红色的广场”为例,人们就是通过将两个简单的概念“红色的”和“广场”联系在一起而习得的。问题的关键是,哪些概念才是天赋概念表中的基本概念,而哪些概念是衍生出来的(至少是从它们与基本概念的连接方式中获得含义的)。一种答案是,我们可以将那些显然可以进一步分解的概念(例如,“穿灰色法兰绒外套的男人”)与那些显然不包含任何更小或更基本概念的原子概念(例如,“红色的”或“路线”等直接由眼睛和视觉系统触发的概念)区分开来。在后天论的阵营里,经验主义者们坚信,在建构复杂概念时,人们所利用的全部手段仅仅是一个为数甚少的感觉运动特征词汇表和对它们的联想加工。而在先天论的阵营里,先天论者们则辩称,人类天赋的概念中还应该包括一个更大、更抽象的概念集合,比如“导致”、“数字”、“生物”、“交换”、“亲戚”和“危险”等诸如此类的概念,在他们看来,这些概念绝不是即时组合的产物。

有一点可以肯定,辩论双方都必须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即认知的基础模块自身——就好比钢琴上的琴键、打字机上的字母或盒子里的蜡笔,一定是天赋的。你可以在一个标准的英文打字机上打出任何你想要的东西,然而尽管你可以迅速地打出任意数量的英语单词、句子和段落,但你却永远也不会看到一个希伯来语、泰米尔语或日语字符。正如莱布尼兹在修改经验主义的口号时所说的那样:“世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不经过感官就进入智慧……除了智慧本身。”

那么,词义背后所隐藏的那些概念应该是一种什么情况呢?无论经验主义者还是不十分极端的先天论者都会对这样一种主张表示满意,即这些概念中的绝大多数是由更加初级的单位构成的,例如“母亲”这个概念或许被表征为“女性家长”,“杀死”或许被表征为“致使死亡”。总之,不是这些初级概念单位是天赋的,就是由它们所分解出来的更基本的概念单位是天赋的。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人类的某种东西是天赋的。正因如此,我们才能解释为什么儿童一生下来就能学习词语和概念,而小鸡或大黄或砖块却不能。假如一个单位不能被进一步分解成一个更加基础的单位,那它本身必定是天赋的,就像字母A,它不可能由任何更简单的东西构成,因此它是打字机上必备的一个键。

但是,福多认为,绝大多数词义的本身都是不可再分的基本单位。对于福多来说,只要是定义就无法回避漏洞的问题。举例来说,“杀死”并非真的意味着“致使死亡”。正如我们在上一章所看到的那样,你可以因为星期二给某人下了毒,使其在星期三被“毒死”,但你却不能因为星期二给某人下了毒,星期三将其“杀死”;也不能因为你拒绝了一个被疯狗追赶的人的进屋请求,就说你“杀死”他,尽管你那么做的后果很可以会“致其死亡”。此外,福多还指出,那些试图尽量减少复合概念(比如“知道”、“科学”、“善行”、“解释”以及“电子”等)、并希望用更基础的概念来界定它们的哲学家们,往往被证明是徒劳无功的。最后福多辩称,当我们对人们即时使用语言的心理进行观察时,我们并没有发现任何迹象表明人们对复合概念的推断比对简单的概念更费力气。举例来说,就直觉而言,人们并不觉得“父亲”这一概念比“家长”更难理解,尽管一些学者坚持认为,“父亲”是一个由两个简单概念“男性”和“家长”所构成的复合概念。

那么,假如“概念不可定义”这一说法是正确的,这就意味着这些概念不是由更基本的概念构造而成的,假如它们不是由更基本的概念构造而成的,那也就意味着它们自身就是基本概念,也就是说,它们自身就是与生俱来的。不过,请注意,尽管如此,这并不等于说,儿童一出生就具备了完全成熟的关于“父亲”、“杀戮”以及“汽化器”等方面的知识。这些概念还需要得到现实世界中相关对应物的进一步触发或者动物行为学家所说的“释放”(release)。举例来说,必须在亲眼目睹了一只移动中的破船的前提条件下,幼鹅头脑中那个天生的“母亲”的概念才能被释放出来;而雄棘鱼天生的“竞争”概念,只有在目睹了一个红色的斑点之后,才得以释放。这也同样不等于说,词义的这种原子属性意味着人们对那些习惯上强加进它们定义中的信息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人们知道父亲是家长而且是男性,很可能是因为他们头脑中有这样一条推理原则,“如果谁是父亲,那么他一定是个男性;如果谁是父亲,那么他一定是个家长”。这类“含义假设”再加上其他一些推理规则,例如,“假如p或q为真,且p为假,那么q为真”等,就能够进一步扩充人类的逻辑系统,但它们只是不会成为词义的一部分。

当然,福多也允许少数例外。例如,在福多看来,一些专门术语就是可以定义的。举例来说,ketch(双桅纵帆船)和sloop(单桅纵帆船);此外,数学术语,比如triangle(三角形)和prime number(质数)以及多语素词,比如,dishwasher(洗碗机)和blackness(黑色)。这是因为,如果说wash dishes(洗碗)作为一个短语是复合认知概念,而它的对应名词dishwasher(洗碗机)却是简单概念,这种说法有点儿有悖常理。但是,福多最后总结说:“除了上述那些可定义的词类以外,《牛津英语词典》中还另有约5万个词条。很显然,就这些剩下来的词条而言,我们不能再做任何解析了。”如果我们不能定义它们,那它们必定是原子的,因此也必定是天赋的。这与它们的数量无关——无论5万还是50万,假如我们将那些无法用一个单词翻译成英语的外来词语也考虑在内的话,这个数字甚至会更大。如果你觉得这种说法有悖于进化生物学的观点(因为人们可能会认为,在“汽化器”和“低音号”出现之前,自然选择不可能预料到人们还需要像“汽化器”和“低音号”这样的概念),那么对进化论来说,这还不算最糟糕——像那些经验主义阵营中的反对派一样,福多将达尔文主义经验学说轻蔑地视为一堆事后诸葛亮式的远古传说。如果说这仅仅有悖于常识,那么对常识来说,也还有比这更糟糕的。当涉及其他物种行为学时,比如,蜘蛛或鱼,人们不会用常识去推翻科学发现,但为什么当谈及人类行为学时,常识却被赋予了否决权呢?然而无论出于什么原因,比这更怪诞的事情已经在科学史上发生了——想想那些来自量子物理学的奇闻怪事吧。

我之所以反对极端天赋论主要是因为,我认为它的关键前提,即“词义不能被分解成更基本的概念”是错误的。当然,福多无视常识的态度也是应该受到批判的。福多很清楚,非常规的想法常常会得到历史的首肯——别忘了,哥伦布和爱迪生都曾遭到过人们的嘲笑。但问题是,曼尼·施瓦茨(Manny Schwartz)也遭到过人们的嘲笑。什么?你没听说过施瓦茨?他是“大陆溢出论”(Continental Drip)的发起人和主要的捍卫者。该理论认为南部大陆的底部是尖的,这是由于它们在熔融状态下,一边向下流淌一边冷却凝固造成的。我的意思是说,施瓦茨本来就该被人嘲笑。什么是离奇的主张?5万个概念都是天生的,甚至还包括“低音号”和“汽化器”,这就是离奇的主张。既然观点这么离奇,那就应该有同样离奇的证据。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那样,福多的证据还真是单薄得离奇。

为什么说拥有成千上万先天概念的主张是离奇的呢?这么说吧,如果你打算声称某种东西是先天的,那你就应该验证一下它是否符合进化的科学,即进化生物学理论。我们对进化的最佳理解是这样的:那些昂贵的、精致的、适用的东西之所以来到我们的心智中,是因为它们增强了我们祖先繁衍生息的成功率。正如我前面提到的,如果“汽化器”和“低音号”这类的概念是天赋的,那么我们很难想象,在它们还未被发明的数十万年之前,它们的“适用性”究竟体现在哪里!

福多的同盟者,认知科学家马西莫·皮亚泰利-帕尔马里尼(Massimo Piatelli-Palmarini)后来意识到,这个超数量级的概念理论确实存在问题。于是,他精心设计了一场争论,企图以此调和福多的理论与当代生物学理论间的紧张气氛。同样坚信概念是天赋的乔姆斯基也曾经发起过类似的辩论。帕尔马里尼辩论道,就拿人类的免疫系统来说吧,生物学家曾一度认为,在环境的“指令”下,有机体命令可塑性抗体来抵御由病原体和寄生虫所带来的外源蛋白质(抗原),抗体是通过参照抗原的形状塑造自己的方式抵御抗原的。然而,我们现在已经了解到,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的,事实上,我们的免疫系统制造了数以百万计不同的抗体,其中甚至包括一些对付我们身体从未遇到过的或者永远都不会遇到的抗原的抗体。我们的免疫反应首先甄别出预先存在的最佳抗体,然后让它迅速繁殖激增。每个抗体起初都是由比较简单的元素生成的,但是这些元素并不具有“看见”外源抗原的能力,因此初始抗体都是从这些元素中盲目地生成出来的。我们的免疫系统不仅能够自我适应,而且它还相当智能,但这并不是因为它具有接受环境“指令”的能力。相反,它天性挥霍无度、铺张浪费。值得庆幸的是,它的内部包含了大量性质各异的抗体单位,需要时,那些符合特定环境需要的抗体就会被触发。也许,生成我们概念的神经系统也是这样工作的。

这个论述的问题在于,它掩盖了免疫系统与大脑之间一个至关重要的差别。人体挥霍、慷慨地提供抗体并不能代表它在消耗自身的资源,实际上,这是它针对无数瞬息万变的恶意微生物所带来的威胁的一种自我适应。有机体之所以储备如此大量的抗体,是因为任何一个创面都有可能迅速地成为那些无孔不入的细菌的攻击目标。这与机场安检类似:机场安检人员之所以“兴师动众”地检查每一位乘客是否携带了武器,而不只是检查部分人,是因为他们一旦放行了某个老太太,恐怖组织成员就会设法将炸弹放进她的手提包里。

概念系统的要求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系统完全没有必要覆盖每一个能够想得到的可能性,相反,为了确保儿童能够从一些词语应用的实例中揣摩出它们的含义,概念必须受到数量上的限制。正如句法习得或者科学实践那样,词语学习是一个触目惊心的归纳问题。在这一过程中,人们会遇到无数泛化的可能性,而且其中大部分泛化都是错误的,尽管理论上它们与任何一个经验样本都是一致的。举例来说,假如一个成人看见一只兔子从身边跳过,于是他喊了声:“Gavagai!”在这种情况下,gavagai不仅可以指“兔子”,还可以指“好像兔子”、“蹦蹦跳跳的兔子”或者“兔子的身体部位”。再比如,当有人拿出一块绿宝石说green时,他既可能想说“绿色”,又可能想说“在2020年之前是绿色的,自那以后就变蓝色了”,否则就不会有grue(绿蓝)[4]了。假如儿童头脑中的天赋概念数量真的与天赋抗体的数量一样数不胜数,那么他们就不仅仅拥有类似“兔子”和“绿色”这样的先天概念,他们还应该拥有像“兔子的身体部位”和“绿蓝”这样的概念,而且他们永远也无法追究到那些单词的恰当含义。应该说,这一事实有力地反驳了概念全部来自天赋的主张。

在我们将单词放进“原子击破器”内并对它们是否能被解构成更基本的概念要素进行考察之前,我想就极端天赋论的最后一个概念问题再谈谈我的看法。这个问题就是,假如真的像福多所说,概念跟鹅卵石一样,没有任何内部成分可言,那么人类是如何让这些概念发挥作用的呢?我们不只是拥有概念,我们还要使用它们,而且对于一个能在复杂任务中派上用场的东西来说(比如,一个工具、一个器官、一个软件等),它必须要有分工合作的内部成分。举例来说,如果“熔化某物”意味着“致使某物熔化”,那么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对下面情况的思考来了解人们是如何使用“熔化”这个概念的:比如,人们是如何使用“致使”这个概念的;儿童是如何通过“弹道”来识别因果关系实例的;人们是如何推导下面公式的,假如X导致Y,如果没有X, Y就不会发生。可以说,上述任何一种问题都比“熔化”这个概念是如何被整体使用的容易驾驭,因为后面这个问题不仅涵盖了上述全部问题,而且还在这些问题之外添加了一些新问题。更重要的是,一旦上述那种因果关系心理被揣测出来,这个解决方案便能自动地适用于成千上万的其他因果关系:杀害、弹跳、涂黄油,等等(很快你会看到更多诸如此类的动词)。其他意思的成分也是这样。但假如“熔化”就意味着“熔化”,那么儿童究竟是如何识别这个概念实例的、他们又是如何利用这个概念进行推理的,这些问题就只能是些无解之谜了——而且,我们所要面临的还是5万个类似的无解之谜。假如你研读福多的理论,你很容易就能发现,事实上,他从始至终都在回避着这个问题,而且,他似乎总是津津乐道地利用一个词的不同大小写形式和字体来解释一个概念。

基本观点是这样的:就什么使某物成了一只doorknob(门把手)来说,它只不过就是:作为来自经验的一种东西,我们的心智正是利用这个经验毫无困难地习得DOORKNOB(门把手)这个概念的。反过来,就什么使某物成了DOORKNOB这个概念来说,它只不过就是:对人类心智所锁定的“门把手”的性能的表达。我们的心智从doorknobhood(门把手性)的理想的实例中获取经验,正是这种经验将心智锁定在门把手的性能上……我想要说的是,“门把手性”就是指人们被锁定的那个门把手的性能,这个被锁定的性能来自于人们对门把手将门锁住的典型体验,而门把手将门锁上所凭借的则是它所具有的典型门把手的性能。

公平地说,这并不是晦涩难懂的天书;福多是在设法建构一种连贯的哲学辩论,尽管它有些难懂(这里我将不做任何解释)。不过,在涉及心理概念时,福多给人留下的印象的确是在玩印刷骗局:doorknobhood(门把手性)的性能到底是什么,人们究竟是如何识别它们并利用它们进行推理的,对于这些问题,福多一个也没有解释。

上述问题是极端天赋论中存在的一些理论问题,那么看看它在语言事实方面还有些什么问题呢?语言学家都了解的一个眼前问题就是:单语素词义(福多所说的天赋原子)和多语素词义(福多所说的由部分组成的词义,而且是习得的,就像短语和句子的含义)之间的界限通常是任意的。首先,相同的概念在一种语言中表示为一个多语素词,而在另一种语言中则可能被表示为一个单语素词,反之亦然,就像我们在前面的章节中对显身于不同语言槽中的“致使”概念进行观察时所看到的那样。举例来说,在英语中,我们有独立的语素,例如,see(看)和show(显示)、come(来)和bring(带来)、rise(上升)和raise(提高)、write(写)和dictate(听写)。在希伯来语中,表示show的词是cause-to-see(致使看)、表示bring的是cause-to-come(致使来)、表示raise的是cause-to-rise(致使上升)、表示dictate的是cause-to-write(致使写)。但没有人会说,“带来”这个概念对美国人和英国人来说是天赋的,而对于以色列人来说则是习得的。即使在同一语言中,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个概念也同样可以在多语素词和单语素词之间进行转换。语言中大多数的不规则形式正是这样形成的:要么说话人把两个语素含混在一起了,要么听话人没有分辨出它们来,总之,原本是两个语素,结果被融入了一个。例如,made(制造)原本是maked(make+ed)、feet(足)原本是foeti(fot[foot]+-i)。不过,我们可以肯定地说,“过去制造”和“不只一只脚”的概念绝非是英语使用者在中世纪英语时期通过习得而演变成天赋概念的。在离我们更近些的英语时期,每当一个新发明进入常用词语时,我们都可以看到从多语素词向单语素词的转换:refrigerator(冰箱)→fridge(电冰箱)、horseless carriage(老式汽车)→car(汽车)、wireless(无线电)→radio(收音机)、facsimile transmission(传真发送)→fax(传真)、electronic mail(电子邮件)→e-mail(电子邮件)、personal computer(个人电脑)→PC(个人电脑)。难道当人们开始用单语素词指称原本是多语素词的概念时,每一个这样的概念都要唤醒一个沉寂中的对等天赋概念吗?

所有这些事实都突出了语言的一个重要设计功能,那就是句法功能。句法机制使人们能够利用简单概念去构建复合概念,比如,remove caffeine from(从……脱去咖啡因),复合概念的解释取决于简单概念的词义,就这个短语而言,短语的含义取决于remove(去除)、caffeine(咖啡因)和from(从)。事实上,在其他辩论场上,福多就是充分地利用了语言的这个功能来搏击对方的,例如,在他与有关联结主义的辩论时。形态学(复合词的构词)与句法学的机理相仿,即通过简单概念来构造复合概念。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根据de-(除去)、caffeine(咖啡因)、-ate(动词化)和-ed(过去分词)的概念含义来解释decaffeinated(脱咖啡因的)的概念含义。但是,福多却坚持认为,这一机理必须在单个词语的门前收住脚步——换言之,当人们开始使用decaf(脱因咖啡)或Sanka(山咖)时,必须有一个全新的概念来代替原来的咖啡,实际上,这个全新的概念也是天生的。但遗憾的是,多语素词可以轻松融入单语素词这一事实说明,语言并不遵守福多的划界。

当然,我们应当承认,概念通过不同方式来表达,比如,短语、复合词和简单词,其含义确实会发生一些变化。举例来说,一个词自身的含义成分比其出现在短语中时更专属。To butter并非像字面那样专指用“黄油”涂抹,它可以指用任何一种类似黄油的物质涂抹:你可以把廉价的人造黄油涂在面包上。衍生于名词的齐名动词,比如,gerrymander(为正当利益改划选区)、bowdlerize(删除文句)和boycott(联合抵制)的含义比当初赋予它们灵感的那个人的任何记忆都要长久。但这些变化只是作为短语或词的性能的一个条件而被普遍应用的,而并不是作为每个单词的特质而应用的(正如你可以用廉价的人造黄油涂抹面包,你也可以用乙烯基布糊墙是一样的)。这些变化是对原始含义的调整或补遗,但它们并不是像用“大电车”来替代“香蕉”那样的彻底替换,而且只有在简单词义和复合词义是毫不相干的原子的情况下,这种情况才有可能发生。

我们前面说过,福多还宣称,表达复合概念的词并不比表达简单概念的词更难以使用和掌握。不过,复合词本来也不必更费心,因为通过实践,心智完全可以将要素包组装进模块,并在记忆和加工过程中为每个模块分配一个单独的槽。因此,人们使用“致使死亡”这个概念所耗费的心智资源很可能并不比使用“死亡”所消耗的多。假如在儿童发展的某个阶段中,一个概念确实超过了模块的自然尺寸,那么他们就真的遇到学习麻烦了。

THE STUFF OF THOUGHT
语言与思想实验室

心理学家黛迪莉·特纳(Dedre Gentner)曾对下面一组动词做过认真的考察,这些动词包括:简单动词give(给予)和take(采取)、略微复杂一点的动词pay(支付)和trade(交易)——给予X并接受Y,以及更复杂一些的动词spend(花费)——给予钱并且收到X、buy(买)——收到X并且给予钱和sell(销售)——给予X并接收钱。特纳的研究结果表明,孩子们发现简单动词比复杂动词容易表演,而越是复杂的动词就越难于付诸行动。这与预期的结果是相同的。研究结果还显示,孩子们所犯的错误主要集中在,他们有时会漏掉一些额外的含义成分,比如,当孩子们表演“卖东西”时,他们往往把东西给出去却不知道收钱。这种由于“局部学习”(partial learning)造成的儿童言语失误时有发生,比如,一个两岁小男孩在自动取款机前问妈妈:“我们在买钱吗?”

福多的核心论证就是他对定义的攻击,他说,定义将不可避免地漏掉一些那个接受定义的词的含义。这个论证的问题在于,它混淆了定义与表征的概念,事实上,定义(本来就不总是完整的)与心智对语义的表征并不是一回事。所谓定义(definition)是指利用其他英语词语对一个英语单词的词义所做的辞典解释,它所面向的是天下的“全人”(whole person),为了弄懂这些辞典解释,他们需要运用他的全部智力和语言技能。所谓语义表征(semantic representation)是指一个人所拥有的关于一个概念结构(思想的语言)中的单词的词义知识,而这个概念结构则是由操控其模块并将其与其含义相联系的大脑系统所加工出来的。定义完全可以是不完善的,因为它们可以为语言使用者们留下大量的想象空间。语义表征则不然,它必须比定义更明确,因为它们本身就“是”语言使用者的想象力。不幸的是,福多对复合语义表征所进行的攻击恰恰是建立在对复合语义表征与辞典定义的混淆基础之上的。

福多的论据只有一个:及物动词paint(油漆)及其定义cover a surface with paint(用涂料覆盖表面):

让我们从一个相当天然的道理开始吧,考虑这样一种情况,一个油漆厂爆炸了,爆炸使旁观者弄得满身都是油漆。这可能是件很好玩的事情,但这并不等于说,这个油漆厂(或爆炸)粉刷了旁观者。

正如他自己所承认的,这的确是个天然的道理,因为to paint以及其他使役动词的语义表征通常要求一个有生命的施事者。一个乳牛场爆炸并不能给乳牛涂上牛奶,美国WD-40工厂的爆炸也无法给铰链上润滑剂。就这个天然的道理来说,它并不需要劳驾辞典编辑者们特意做什么说明,因为他们完全可以指望读者们自己将这一点补充上。这恰恰是问题的关键——只要读者意识到paint是个使役动词时,他们就可以将这一点补充上,因为他们的大脑对paint的表征已经包括了“因果事件的施事者”这一概念。

因此,福多继续辩称:

考虑一下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艺术家米开朗基罗的情况,尽管他是油画的施事者,但他却不是个油漆工。尤其当他将油漆喷刷在西斯廷教堂的天花板时,他并不是在给天花板刷油漆,而是在天花板上绘制油画……请比较一下汤姆·索亚[5]和他刷油漆的栅栏。

暂且不计较确实有许多人将米开朗基罗的行为描述为painting the ceiling(给天花板刷油漆),实际上,这个句型是在paint a picture on the ceiling(在天花板上绘制油画)上应用了位置格规则的直接产物。如果在谷歌上搜索短语Michelangelo painted the ceiling(米开朗基罗油漆天花板),共可检索到335个链接,尽管其中一个把天花板锁定在“西斯廷教堂”,另一个锁定在“第十六教堂”。福多注意到,对一个要在天花板上绘画的人来说,遮盖天花板必定是他的主要意图,油画是带着这个意图被画上去的,而绝非是其他意图的副产品偶然地遮盖了天花板。这个论点的确很敏锐,但遗憾的是,它与动词paint的特质含义毫不相干。正如我们在第1章所看到的,那只不过是所有进入容器格构式的动词的入门条件而已:这些动词均指定一种状态变化,而这种状态变化则是由于对一个事物的表面体或一个容器有目的地实施影响而引发的。一个要去井边打水的人,半路上却掉进了湖里,这并不等于说他装满了水桶(filled the bucket);一个将绷带绕在肩上取暖的人,他并不是绑住了自己的肩膀(ban daged her shoulders),等等。所以说,福多在抱怨paint的定义“正在添枝增叶”的同时,他却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这并不是一个paint的定义问题,同样的枝叶会添加在成千上万的动词定义上,而且只要将它们的目的性去掉并将它们插入到更加专属的概念中去,比如,“行为”、“致使”和“目标”——即那些被福多否认的词义的递归要素,它们的枝叶就会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

为证实自己的观点,福多又做了一次努力:

无论怎样,这个定义还是不起作用。请考虑一下这种情况,当米开朗基罗将画笔浸入天蓝色的油彩时,他就等于用油漆覆盖了画笔的表面,而且他这么做的主要意图就是想通过浸渍画笔而令它被油漆所覆盖。但尽管如此,米开朗基罗并不是在“绘制他的画笔”。

说得没错,但这是因为这个动词paint和成千上万的其他动词一样——区分手段和目的,米开朗基罗浸渍画笔被识解为一种手段,而墙表则被识解为目的。

列举了这3个例子之后,福多希望他的读者正在失去耐心,“我真的不知道何去何从了,”他叹息道。福多的故事到此戛然而止,目的是以此不让读者们发觉,事实上,他所设的3个理论障碍(有生命的施事者、预期的效果、手段和目标之分)均不符合原子论的要求,即,无论有生命的施事者、预期的效果还是手段和目标的区分都不是动词paint所独有的无可复归的癖好,恰恰相反,它们是许多类似paint的动词所共有的特性,而这正是与原子论背道而驰的。

现在让我通过分裂原子——通过展示动词是由少量概念粒子构成的,来圆满地结束我们对极端天赋论的讨论。我们整个第1章的讨论都是在这个思想的基础上进行的。这里我不再重复前面的例子,相反,我将为你隆重地推出一个极其优雅的原子裂变实验,这个实验部分基于贝丝·莱文的研究。该实验的研究对象是一类最典型的动词:简单及物行为动词,此类动词所传达的是“X对Y的所作所为”。假如真有哪类动词的含义是原子的,那么就当属这一类了。

该实验是用这种方法来分裂原子的:首先将及物动词应用于各种句法构式中,然后再对所产生的不合理句法构式进行仔细考察。第一个用于实验的句法构式是“意动式”(conative),意动一词来自于希腊语,意为“尝试”。意动式所传达的基本思想是,“施事者反复尝试去影响某事物,但结果却并不十分令人满意”。

Mabel cut at the rope.[Compare"Mabel cut the rope."]

梅布尔砍向那根绳子。(比较“梅布尔割断了那根绳子。”)

Sal chipped at the rock.

萨尔劈向那块岩石。

Vince hit at the dog.

艾斯瞄向那只狗。

Claudia kicked at the wall.

克劳迪娅踢向那堵墙。

上述意动式中的介词at均指向施事者意图的那个目标实体。请注意at的这种隐喻性的扩展,它原来所表达的含义更具体些,即物理运动的一个目标,就像它在Harry fired an arrow at the tree(哈利朝那棵树射了一箭)中所表达的那样。正如我们所预料的,并不是所有的动词都可以进入到此类构式中,即使有些组合从意思上是可以讲得通的,但是它们听起来却让人觉得怪怪的。

*Nancy touched at the cat.

南希摸向那只猫。

*Jeremy kissed at the child.

杰里米吻向那个孩子。

*Rhonda broke at the rope.

朗达砍向那股绳子。

*Joseph split at the wood.

约瑟夫劈向那块木头。

由此可见,意动替换构式所能适用的行为类型远比我们想象得要少。总结起来,意动构式只适用于以下两类行为的动词:cutting(切割)类行为的动词,如chip(削)、chop(剁)、cut(切)、hack(砍)、slash(猛砍)以及hitting(打)类行为的动词,如beat(打败)、bump(碰撞)、hit(打击)、kick(踢)、knock(敲击)、slap(拍击)、strike(撞击)、tap(轻打);但它却不适合touching(接触)类行为的动词,如hug(拥抱)、kiss(亲吻)、pat(轻拍)、stroke(抚摸)、tickle(弄痒)、touch(触摸);也不适合breaking(破坏)类行为的动词,如break(打破)、crack(破裂)、rip(撕裂)、smash(粉碎)、split(分离)。简言之,只有那些表示由于某类接触所导致的运动的动词才符合意动构式的使用条件。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用于实验的另一种叫作“物主提升”(possessor-raising)的句法构式。

Sam cut Brian底是谁,或者“布莱恩”到底在哪儿,你能砍断他的任何一个部分——四肢、头、躯干,却砍不到他本人。就第2个例句而言,你可以砍在这家伙的头上、胸上甚至小脚趾上,总之,无论你砍在哪个部位上,它们都是属于布莱恩的,而不只是一些随便的身体部位而已。当我们将无知觉的对象而不是身体部位用在这个构式中时,身心二元论(mind-body dualism)问题就一目了然了。我们不能说The puppy bit the table on the leg(小狗咬在桌子的腿上了);Sam touched the library on the window(山姆摸到图书馆的窗户上了),或者A rock hit the house on the roof(一块石头打在房子的屋顶上了),这是因为,与身体部位不同,我们的心智并不把以上这些对象识解为由一个统一的天赋知觉支配的组件。

请注意,我在这里提及物主提升构式并不是要阐释它所蕴含的心理模型,我们所要阐释的是这个构式对动词的选择问题。举例来说,下面这两个句子就有些不大对劲,James broke Thomas on the leg(詹姆斯打破在托马斯的腿上)或者Hagler split Leonard on the lip(哈格勒撕裂伦纳德在唇上)。由此看来,物主提升构式只适用于击打类动词和切割类动词,它不适用于破坏类动词。可用于物主提升构式的动词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它们必须指定一种身体接触。

说到身体接触,我们再来介绍一种与位置格替换构式相似的构式。

I hit the bat against the wall.

我打那只倚在墙上的蝙蝠。

I hit the wall with the bat.

我把蝙蝠摔在墙上。

She bumped the glass against the table.

她撞击那个放在桌子上的玻璃杯。

She bumped the table with the glass.

她用玻璃杯撞击那张桌子。

同样,还是有几个动词拒绝成为这个貌似属于它们的俱乐部的会员。

I cut the rope with the knife.

我用小刀割绳子。

*I cut the knife against the rope.

*我割靠在绳子边上的小刀。

They broke the glass with the hammer.

他们拿锤子打碎了那块玻璃。

*They broke the hammer against the glass.

*他们打碎了靠在玻璃边上的锤子。

She touched the cat with her hand.

她伸手摸了摸那只猫。

*She touched her hand against the cat.

*她摸了摸靠在猫身上的手。

当然以下情况不在我们的考虑范围内,刀被切坏了、锤子被碰碎了,或者手被触摸了。在这种情况下,打击类动词能够进入此句法替换构式,而破坏类动词和接触类动词则不能进入。换言之,能够参与此句法构式的动词所表达的是伴随接触的运动,但该运动却不能伴有特殊效应的接触(例如,一个切口、一个破裂),而且这个运动还不能伴随没有事先位置变化的接触(就像在接触类的例句中那样)。

我们的原子分裂需要对5个句法构式均进行原子测试,请容许我将最后两个介绍完。“中动语态”(middle voice)构式指的是对某物实施作用的容易度,例如,This glass breaks easily(玻璃杯轻而易举地打碎了)和This rope cuts like a dream(绳子毫不费力地割断了)。同样,仍然不是所有的动词都可以参与到中动语态中来。

*Babies kiss easily.

*婴儿很容易亲吻。

*That dog slaps easily.

*那只狗很容易拍打。

*This wire touches easily.

*这条线很容易触摸。

中动语态适用于那些预示着一个由某种原因导致的特定效应的动词,这些动词包括破坏类动词和切割类动词,但不包括接吻类、拍击类和接触类动词。没有特定效应,就没有中动语态。

最后,让我们来看看“反使役替换构式”(anticausative alternation),该构式通过去除因果施事者的方式将及物动词转换为不及物动词。它与中动语态构式有所不同,因为它所描述的是,一个对象在一个真实的事件中所经历的一场具体的变化,而不是该对象的一般属性有多么容易改变。例如,对于Jemima broke a glass(杰迈玛打碎了一只玻璃杯,一种使役构式)中的及物动词broke(打碎)来说,你可以在下面句子中使用它的不及物形式,比如,At three o’clock, the glass broke(三点钟时,那个玻璃杯打碎了),不过,并不是所有的使役动词都会同意将它们的施事者去掉的。

*Sometime last night, the rope cut.

*昨晚的某个时候,那根绳子剪断了。

*Earlier today, Mae hit[meaning"Mae was hit"].

*今天早些时候,梅袭击了(意思是“梅遭袭击"了)。

*At three o’clock, Clive touched[meaning"Clive was touched"].

*三点钟时,克莱夫感动了(意思是“克莱夫被感动”了)。

反使役构式接受那些指定一个特定效应的动词,但条件是它们只能表示一个效应,仅此而已。在这一点上,它们比可以进入中动语态构式的动词受到的限制还要多,中动语态构式中的动词不仅可以指示一个效应,而且还可以指定实施该效应的手段(例如,切割)。

我对此的看法就是,这些替换构式是在根据简单行为动词所共享的含义成分在为它们进行交互分类,结果界定出了一族纵横交错的简单行为的动词微类。请看表2-1对本裂变实验的小结(拒绝进入构式替换式的动词以星号标记)。

表2-1 动词微类总结

表2-1蕴含着一个深层结构,该结构解释了为什么这些动词可以整齐地被分配进行列中。如果我们用动词代替构式来重新排列的话,这个深层结构便会一目了然了。

hit:运动、联系

cut:运动、接触、影响

break:效应

touch:接触

这个排列的格外优雅之处就在于,行列中的动词所利用的是概念的公共资源,这里没有任何一个概念在解释一个句法构式入门条件时需要被重新划定界限。相反,一些概念一直反复出现在不同的动词和句法构式中。同一个“接触”概念,不仅定义了物主提升构式的动词,同时也帮助定义了意动构式、接触位置格构式以及反使役构式(通过缺省值来定义)。同一个“效应”概念既区别了“切”与“打”,又区别了“接触”和“破坏”。没有任何一个动词需要一个为它自己量体定制的意义成分,至少在区分它所能应用的句法构式时不需要这么做。当然,许多动词,比如,kiss(亲吻)、chip(削)和snap(拉断),确实有一个属于它们自己的独特的概念含义,但它并不排挤由基本概念界定的动词含义或者影响动词的句法行为。

我们在这些原子爆炸碎片中看到的是一个动词内部的含义组合系统。那些把动词归进不同构式替换式中去的概念元素并不是任意的标记,就像拉丁语中对性(gender)或变格类(declensional class)进行归类的那些概念元素那样,这是因为它们决定着动词使用的真实世界的情景。举例来说,动词hit(打)中表示“运动”的含义成分使其无法胜任描述这样一种“致使”情况,即通过倚靠某人胳膊并缓增压力而导致其胳膊青肿。相反,由于动词break中没有“运动”这个含义成分,所以它允许我们说Someone broke the bicycle(某人弄坏了那辆自行车),即使他并没用长柄锤子击打那辆自行车,而只是自行车轮胎承受不了他的体重而爆胎了。这些概念元素的功能条款不只是人类推理(含义假设)系统的一部分,由于它们控制着动词进入句法构式的方式,因此它们是语言引擎本身的一个部分;它们也并非只是人们在日常推理中所运用的常识。

总而言之,类似“运动”、“接触”和“因果关系”这样的概念将动词划入纵横交错的范畴中,这些概念本身也因此成为动词含义的组成成分。这意味着这些动词本身是具有含义成分的、意味着它们并不是不可复归的原子、意味着它们没必要是与生俱来的。而且,假如“击打”、“切割”和“破坏”这样基本的含义都不是天赋的,那么像“汽化器”和“低音号”这样的词语就更不可能是与生俱来的了。这是一个令人振奋的结论。它从常识和进化生物学两个方面印证了我们对概念本质的怀疑。它使我们更加坚信,人类的认知工具箱里确实装载了“致使”、“运动”等基本概念组件。我们的结论也同时表明,承认“部分”概念是基础的,而且可能是天赋的,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极端地认为“所有”概念都是基础的且都是天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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