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指出,因果关系给我们的直觉是,它是“宇宙的黏合剂”。我们每天都在不断地利用因果直觉去体会世界上正在发生的事情以及我们用于处理这些事情的方法。例如,因为窗户湿了,所以一定下雨了;如果我穿雨衣了,那我的衣服就不会被弄湿。当这些直觉不灵验时,我们知道要么是我们在做梦,要么是在梦游仙境,要么就是陷入到其他什么空想之中了。我们指望我们的科学能够成为我们探索因果关系的一种更理性、更严谨的版本,作为甄别地震诱因、太阳系布局或者人类本身的物种起源的最好方法。正因如此,一旦我们经过仔细观察却发现这个“黏合剂”几乎与波士顿隧道所使用的原料一样劣质时,我们便会感到局促不安。你越仔细思考因果关系就越感觉它没有道理,以至于一些哲学家甚至建议现代科学应该远离对它们的研究。然而,由于因果关系深深地根植于我们的语言和思想,包括我们的道德意识,因此没有任何关于人类之谜的解释能够回避对我们的因果直觉是如何与宇宙的因果结构相联系的问题的思考。正是出于这个原因,休谟的《人性论》(Treatise of Human Nature)一书开启了人们对因果关系理解的新纪元。
困扰休谟的是(以及后来的康德从他的教条主义的睡梦中醒悟过来时),人们如何证明对未经观察事件的推理的合法性问题——我们是否能将一个像“如果你掉了什么东西,它就会下落;我掉了一个玻璃杯,所以这个玻璃杯就会下落”这样的推论的确定程度提升到就像对我们所习惯的逻辑思想和数学推理那样的高度,例如,“如果一个三角形的两条边相等,那么它的两个角也相等;这个三角形有两条边相等,所以它有两个角是相等的”。对此问题,休谟得出的结论是,我们永远也做不到这一点,尽管我们对这个玻璃杯会下落的预测并不是不合理的。尽管因果直觉并未授予我们对它的完全确信性,但它仍是人类心理的一个相对易于驾驭的部分。我们对因果直觉的不确定性主要来自于一个可悲的事实,即我们心底里的因果直觉只不过是一些由经验标记的期待而已,而且,只有在我们的宇宙是有法可依的条件下,这些期待才能够得到满足,但是,“宇宙是合法的”的命题却是一个我们永远也不能证实的无理性的假设。下面是休谟对人们为什么会认为一个台球的运动是另一个台球运动所致的解释:
假如一个人,例如,亚当,被创造出来并被赋予了旺盛的理解力,但他却没有任何生活经验,那么他将永远无法推断出一个球的运动是由另一个球的运动的冲击所导致的……对于亚当来说(如果他不是受到启发),他必须体验过这两个球互相冲击后产生的效应。他必须几经观察这样的情况,即当一个球撞到另一个球时,总是另一个球获得运动。如果他对这种情况有过足够多的观察,那么每当他看到一个球滚向另一个球时,他就会毫不犹豫地得出这样的结论,即第二个球将获得运动。而且他的理解将领先于他的视力,并得出一个与他过去的经验完全相符的结论。
由此可见,所有有关因果的推理都是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之上的,而所有来自经验的推理又都建立在自然过程是一成不变、始终如一的假设的基础之上的。在对人们能否证明因果性归因的合法性问题的论证过程中,休谟提出了一个关于因果关系心理的即兴理论,这个理论被称为“恒常连接”:我们的因果直觉只不过是一种预期而已,因此如果一些事情在过去接二连三地发生过多次,那么我们会预期这种情况在未来将继续下去。这种情况与当铃声敲响时,狗习惯于预期喂食的情况,或者鸽子在预期食物的情况下学会用嘴啄键子的情况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差别。
让我们回头再来看看本章开头的两个闹铃相继响起的成因问题。那个闹铃故事恰恰对休谟的这一理论提出了质疑。事实上,人们完全清楚(即使他们不总是应用)这样一个道理,即恒常连接并不等于因果关系。公鸡啼鸣并不会导致日出;雷鸣并不会引起森林火灾;而打印机上的脉冲光也不会使打印机突然吐出一个文档来。它们充其量也只能被认为是一些“附带现象”:真正因果关系的副产品而已。
我之所以将休谟的这一理论称为“即兴论”,是因为休谟本人并没有始终如一地信奉它。他在总结中所引证的一个“因果关系”的例子——当我们想到儿子,我们倾向于把注意力转移到他的父亲身上。事实上,这是个不能更具破坏性的反例了。我们当然不认为儿子是父亲的先决条件,情况恰好相反。但是根据恒常连接理论,原因会将人们的注意力转移到结果上。更糟的是,我们不是一定要事先无数次地体验父子形影不离的场面才能理解父子之间的联系,因为即使是最溺爱孩子的父亲也不会整天黏着他的儿子。人们还可以通过闲谈、家谱或者当今流行的DNA测试来推断出一个父亲和儿子之间的血缘关系。即使在最优越的环境中,一个满9个月的婴儿也必须介入到那个被认为是原因的父亲事件和被认为是结果的子女事件当中。而且在这段时间里,即使父亲有可能会抛弃他的家庭,或者不幸离世,他仍是那个应该为这一切负责的父亲。
休谟无疑也察觉到了这个问题,因为他在下面这段话里扩展了他的观点(同样即兴地):“我们可以把原因定义为一个物体被另一个物体紧随其后,所有类似于第一个的物体被类似于第二个物体的物体紧随其后。或者换句话说,假如没有第一个物体,第二个物体则根本不可能存在。”但这最后一个句子,非但没能用另一种说法表达出恒常连接的含义,相反却表达出了一种完全不同的想法。事实上,在许多其他方面,恒常连接不失为一个好见解,因为它成功地排除了附带现象所带来的尴尬。即使第一个闹钟的铃声没响,第二个闹钟的铃声也会响,因此并不是第一个闹钟的铃声导致第二个闹钟的铃声的响起。同样,如果打印机上的灯烧坏了,页面仍然会被印刷出来,所以灯光并没有导致印刷。不仅如此,恒常连接还成功地纳入了一些在时间上是分离的或者间接了解到的因果情况。假如从来没有过父亲,那么儿子也不可能存在,所以在某种意义上,父亲是儿子的一个成因。
这个因果关系的反事实理论——“A导致B”意味着“如果不是因为A, B就不可能发生”,可以说是对恒常连接理论的一种改进。但你对它思考得越多,它就会变得越陌生。“将”和“如果不是因为”指的到底是什么呢?在一个虚构的世界中,我们应该如何判断什么是正确的或者什么是错误的呢?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但世界却以某种特定的而不是什么其他方式存在着。它并没有配备重新启动按钮,让我们换个方式来看看究竟会发生什么。我们知道人们所说的下面这些话并没有实质性的意义,它们不过是那句犹太谚语“如果我祖母有睾丸,她就是我祖父了”的优雅版本而已,例如,“假如希望能变成骏马,那叫花子也就有坐骑了”、“我祖母要是装上了车轮,她就是一辆有轨电车”。伍迪·艾伦的名言更是如此,“我一生唯一的遗憾就是我不是别人”。
许多哲学家试图诉求“可能世界”来设法搞清楚反事实陈述的情况。这个可能世界并不是小绿人居住的外星球,它是事态逻辑一致的状态:宇宙在不违反逻辑规律的情况下的不同展现方式。说“A导致B”就意味着“如果A没有发生,B也就不会发生”,它反过来意味着,“存在着一些没有发生A的可能世界,在这些可能的世界中,B也不可能发生”。
不幸的是,这样还是不足以给因果关系在反事实思想中找到一个根据。假如在虚构的可能世界中,我们可以无拘无束地自由想象,那么任何结果都有可能出现,即使它们并没有假定的成因:你需要做的就是虚构一些可能导致它的其他情况。火柴燃烧是划火柴引起的吗?是,在这个世界以及许多可能世界中,如果你不划火柴,这根火柴就不会燃烧。但是假如有一个世界,一个房间突然升温到了232℃,在没人划火柴的情况下,火柴自己就点燃了,那么这又是一种什么情况呢?这类可能世界的存在是否就迫使我们得出结论说,“在我们的世界中,划火柴并不能引起火柴燃烧”的结论呢?
为了坚守住这个好想法,即因果关系取决于反事实,而反事实反过来又可以被可能世界界定,哲学家们建议可能世界可以根据其与现实世界的相似性或接近性进行调整。“今早我穿的是蓝袜子而不是黑袜子”的可能世界比起其他可能世界,如“我生来是个女性”的可能世界、“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的可能世界、“大气由甲烷和氨而不是氮和氧组成”的可能世界等,更接近真实世界一些。再回到因果关系的问题上,我们可以说,划火柴引起火柴燃烧,因为在最接近我们的可能世界中,如果不划火柴,火柴就不会燃烧。当然,在这些世界里,房间的温度是正常的室温而不是232℃。
你可能会问,哲学家们为什么要花这么多心思在这些或近或远的可能世界上,而不直截了当地说“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或“在其他因素均未改变的情况下”呢?这是因为其他因素从来都不是“从未改变”的:你不可能只做一件事。让我们来考虑一下“纽约在科罗拉多州”这个可能世界。纽约市在密西西比河以西吗?或者科罗拉多在大西洋海岸吗?我们对一个可能世界的描述遗落了这个重要的事实,对其并未详细说明。人类的言语是很吝啬的,所以任何一个可能世界的描述都将避而不提那些由于人类语言所导致的变化的关键事实。有这么一个故事,有人曾问赫鲁晓夫这样一个问题,1963年遭暗杀的人如果不是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而是他的话,那么这个世界会有怎样的不同。赫鲁晓夫回答说:“首先,亚里士多德·奥纳西斯不可能和我的遗孀结婚。”这个笑话是合理的,因为不存在什么“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或“在其他因素均未改变的情况下”排除了“亚里士多德·奥纳西斯娶了一个超级大国遇刺领导人的遗孀”的可能性。还有一个笑话,这个笑话在1993年曾盛传一时,笑话说的是,一次克林顿夫妇在驱车经过希拉里的家乡时,希拉里看到了她过去的一个男朋友正在加油站工作着。克林顿说:“如果你当初没有嫁给我,你可能会成为加油站工人的妻子。”希拉里回答说:“如果我当初没有嫁给你,那当总统的就该是他了。”“最接近的可能世界”这一概念的目的是为了挑出帮助我们挑选出事态的相关状态来搞清楚这些反设事实,之所以要挑出事态的相关状态,是因为为了适应这个唯一发生了变化的前提,这个相关状态只需要对现实世界做最少的附加改变。我不确信这样做真的能解决问题,但它确实让我们感觉好些。
将“A导致B”定义为“B没有发生在那些A没有发生的最接近我们的可能世界里”,这是一个很大的思想改进,它意味着“当A发生时,B也发生了”。它符合我们通过实验操控来区分因果关系和相互关联的科学实践。例如,如果咖啡饮用者被发现更易发作心脏病的话,那么这是否就意味着喝咖啡会导致心脏病呢?事实并非如此,因为相关性并不能证明因果关系的存在。也许这些咖啡饮用者同时还有不爱运动、吸烟、吃油腻食物等不良倾向,而这其中的一个或几个因素才是诱发心脏病的真正原因,喝咖啡不过是一种附带现象而已。要想证明咖啡是诱发心脏病的真正原因,就必须要证明“在人们不喝咖啡的最接近的可能世界里几乎没有人突发心脏病”是事实。那么怎样才能证明它是真的呢?很简单:制造这样一个可能世界——把人群样本随机地分成两组,让一组放弃喝咖啡而另外一组继续享受他们的咖啡。如果在这个可能世界里,第一组人的心脏由此变得更加健康了,那么我们就有资格说咖啡就是心脏病的成因了。
尽管在当代哲学和法学中,反事实理论(与哲学家大卫·刘易斯[David Lewis]相关)被认为是对因果关系的最精致的分析,但它也同样存在着很多问题。只要一个结果牵涉到一系列条件,总会有一个问题冒出来。划火柴是火柴燃烧的必要条件,但火柴的干燥度、氧气的参与、避风等其他条件也同样必要。在所有接近我们的可能世界中,那里火柴是湿的、房间里充满了二氧化碳或火柴在室外,在这些条件下,火柴都是无法燃烧的。尽管如此,如果有人要我们来甄别这根火柴燃烧的原因,我们只会选择划火柴这个行为,而不会选择诸如氧气的参与、火柴的干燥度或者墙壁和屋顶的存在等条件。出于同样的原因,我们不会考虑结婚是不是寡居的原因,或者盗窃珠宝是警察将它们找回的原因,尽管在上述各种情况中,没有前面事件的发生,后面的事件肯定是不会发生的。
人们莫名其妙地将其中一个必要条件识别出来,以此作为一个事件的原因,同时却将其他条件作为该事件发生的动因和辅助因素,即使这些条件与那个被识别出的原因是一样不可或缺的。这些必要条件间的区别并不在于物理事件间的连接或它们所遵循的规律,而在于与某些其他事态的隐性对比(类似的可能世界,如果你喜欢这个术语),而这些事态就是隐藏在我们思想背后的现状合理的替代物。由于氧气几乎总是存在于我们的周围,因此我们往往不会将它的存在看成是导致火柴燃烧的一个原因。但相比于不划火柴,人们划火柴的机会要少得多,而且人们会觉得,划火柴的需求在任何时候都取决于自己的意愿,所以我们将火柴燃烧的原因归功给了划火柴这个行为。如果改变了这个对比集,那么你也就改变了那个原因。举例来说,假如某种焊接通常需要在无氧室里完成,但是有那么一天,无氧室突然泄漏并引起了一场火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很显然会将氧气的参与作为火灾的直接原因。1967年的火灾造成3名“阿波罗号”宇航员不幸遇难,人们将这场火灾的直接原因归咎于太空舱里的纯氧,正是这些充满太空舱中的氧气使一个小小的火花最终汇成了一场大灾难。同理,假如一个女人决定嫁给一个行将死去的男人,对于这种情况,我们也许就可以让结婚成为寡居的一个直接原因了(一种由安娜·尼克·史密斯[Anna Nicole Smith]创造的归因,她于1994年,也就是89岁的石油大亨霍华德·马歇尔[Howard Marshall]临终的前一年,嫁给了他)。将一个必要条件标签为“原因”意味着我们需要甄别出一个我们觉得很容易与众不同的因素,或者一个可以控制的或将来可能控制的因素。
一个与反事实理论有关的问题是,因果关系具有可传递性:如果A引发B,B引发C,那么A引发C。例如,如果吸烟引发癌症,癌症引发死亡,那么吸烟就会引发死亡。但必要条件(即反事实推论背后的条件)则是不可传递的。“假如肯尼迪没有当总统,他就不会遇害”,这种说法似乎是合理的。同样,“如果肯尼迪没有遇害,他会再次当选总统”,这种说法似乎也是合理的。但如果说“假如肯尼迪没当上总统的话,那么他将会被改选”,这种说法就有悖于常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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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理论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被称为抢先权的问题。两个刺客在一次公共集会上合伙刺杀同一个独裁者。他们达成协议,谁先瞄准谁就先射击,届时另外一个刺客将混入人群。如果1号刺客一枪击毙了那个独裁者,那么很显然,他的行为就是导致独裁者死亡的原因。现在的问题是,假如1号刺客没开枪,那么这个独裁者就不会死,这种情况却不是真的,因为如果1号刺客没开枪,那么2号刺客就会击毙那个独裁者。不出所料,在实验心理学家芭芭拉·斯佩尔曼(Barbara Spellman)所做的实验中,当受试者被问及这种情况时,他们认为两个刺客都是造成那个独裁者死亡的原因。
让我们再来看一个来自法律学者利奥·卡茨的例子:亨利计划徒步穿越沙漠。打算杀死亨利的阿方斯把毒药倒入了他的水壶。加顿斯也想杀死亨利,但他并不知道阿方斯对亨利所做的这些事情。他用刀刺破了亨利的水壶,结果,亨利在沙漠中干渴而死。现在的问题是,到底谁是造成了亨利死亡的真凶呢?阿方斯、加顿斯还是他们两个人,又或者两个人都不是呢?很显然,亨利的死亡是由于某人造成的,大多数人认为真正的凶手是加顿斯,或者是他们两个人。但遗憾的是,按照反事实理论的预测,他们应该认为“这两个人都不是真凶”。
反事实理论存在的最后一个问题就是那个所谓的“超定”问题了,有时也称“多重充分原因”。下面让我们来考虑一下这样一种情况:一个行刑队同时瞄准一个死囚,即使第1个射手并没有射击,那个囚犯也是会死的,所以根据反事实理论,并不是他的射击导致了那个囚犯的死亡。不过,这种情况同样也适合于第2个、第3个、第4个、第5个射手等。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囚犯的死亡与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没有关系了,但这实在有点儿太不可思议了。
所有这些问题中的一个共性问题是,我们的世界并不同于以线性方式串联起来的多米诺骨牌,一起事件只能引起另一起事件,也就是说,每起事件都是由唯一的另一起事件所导致的。我们的世界是一个“纠结模式”中纵横交叉的因果组织。休谟这两个因果关系理论(恒常连接论和反事实论)的窘境可以用图3-14中这组扇入(fan in)、扇出(fan out)或循环(loop around)的网络关系图来形象地说明。
图3-14 因果关系图
解决因果关系这种网状性的方案之一是一种被称为因果贝叶斯网络(Causal Bayes Networks)的人工智能技术。它们以托马斯·贝叶斯(Thomas Bayes)命名,贝叶斯的齐名定理展示了如何从来自事前的合理性以及引起某些症状备受关注的可能性中对某种条件的中选概率进行计算。首先,模型师要挑选出一组变量(如,咖啡的饮量、运动量、心脏病的出现,等等),然后在原因与其结果之间画上箭头,并为每个箭头标上一个代表因果影响强度的数字(即在假定一个原因存在的条件下,它所导致的这个结果的可能性的增大或减小)。箭头出现在哪种扇面模式或循环模型是必然的,但没必要确定给定结果的“那个”原因。有了这个图表在手,再加上那些变量(比如,一个人喝了多少杯咖啡)的影响强度的测量值,一台计算机就可以通过一些算法来预测一个给定原因的结果了(如,增大心脏病的风险),或者反过来,给定一个典型的结果,它就可以预测出一个原因出现的可能性概率。举例来说,借助因果贝叶斯网络,你可以从邻居家自动报警器传来的警鸣声中猜测出他家可能被非法闯入了,但如果你还注意到了一只猫在屋里跳来跳去,那么你就会放下正要拨通911的报警电话。在调用因果贝叶斯网络之前,你首先需要对它进行设置,设置可以从一些有关变量及其关系的初始假设开始。所谓变量间的关系指的是一组实验干预(比如,禁止人们喝咖啡然后看看他们的健康发生了什么变化等)或一组关于这些变量在一个大数据集中是如何相互关联的测量值。
因果贝叶斯网络是一种从关于因果间相互关联的信息中推理出因与果的最理想的方法,而且人们某些方面的表现已经证实了该网络的理念,比如,那个猫与自动报警的场景。不过,它只能算是电脑版的休谟而已。它把因果推理看成是由一个巨大的关系集合体所驱动的行为,而对其中各种变量所代表的内容是什么,或者世界上存在着哪些允许这些变量的现实参照对象发生互相作用的机制等问题却漠不关心。针对下面这种情况,它倒是很适用,例如,一个坐在巨型彩屏前的观察者,他要跟踪观察屏幕右上角的一个红灯是否要比位于中间行的一个绿灯早出现几分钟,除非屏幕左边缘底部的一个黄色方块在此期间闪烁两次。因此可以说,它漏掉了人们进行因果思想的一个关键组件:那就是人们对世界是由有因果力的机制和力量——也就是某种由原因传输给结果的推动力、能量或吸引力所组成的这一事实的直觉,而且,我们所观察的那些相互联系正是这些力量发挥作用的产物。
从人类的行为表现中我们不难看出,在思考因果关系时,人们常常依据的是隐藏的力量而不是它们的关联性。许多心理学实验也都表明,当人们得到一个有关事物工作原理的“宠物理论”时,例如,潮湿的天气导致关节疼痛,他们便会发誓,他们能够看到世界上的这些关联性,即使数据表明这些关联性并不存在,而且它们根本就不曾存在过,他们也依然会这么做的。人类对因果威力的习惯性幻想以及迫使自己顺应它们的习惯自远古时代起就已经成为一种文化习俗,不仅如此,它还为伏都教、占星术、魔法、祷告、偶像膜拜、新时代的灵丹妙药以及其他的巫医神术提供了丰富的土壤。就连那些令人尊敬的科学家们也不甘心仅仅停留在对这表面关联性的简单记录和描述上,相反,他们会设法撬开大自然的黑匣子,从中挖掘出那些发挥决定作用的隐藏力量。当然,有些时候他们所挖掘出的隐藏力量并不起作用,比如,热素或光以太,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它们还是非常奏效的,例如,基因、原子以及构造板块,等等。
因果关系概率论的另一个缺陷是它们只适用于从长远角度观察的、不考虑特定事件成因(例如,奶奶死于吸烟)的总体情况(例如,吸烟会导致癌症)的分析。但实际情况是,人们对特定事件有着相当敏锐的直觉。设想,有一个意大利叔叔,他一天能吸两包烟,但他现在却已经健康地活到了97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人人都会认为吸烟并不能导致他死亡。但如果“吸烟导致癌症”只不过就是对这种可能性的一种陈述的话,那么这种可能性对这位意大利叔叔来说是毫无适用性可言的。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人们坚持认为每个事件都有可甄别的成因似乎就不理性了。假如有很多人都死于心脏病发作,而且有一种药物会略微增加心脏病发作的风险,而服用了这种药物的约翰恰恰死于心脏病发作,那么他的死是不是这种药物造成的呢?有人可能会说,这样的问题是没有答案的。然而,绝大多数人却表现得就好像这个问题确实有一个答案一样。2005年,一个男人因为服用了万络而不幸身亡,在这起针对药品制造商的案件起诉中,陪审团最终判给他的遗孀2.53亿美元。到目前为止,美国至少还有6000个悬而未决的此类诉讼案。
人们不仅能将因果关系应用于个别事件,他们还能从个别事件中推断出因果关系,而且他们并不需要这个事件重复很多次。泰坦尼克号上的那些乘客肯定会认为,是冰山导致了大船的沉没,即使他们之前从来没有体验过冰山和随之而来的沉船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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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伯特·米乔特(Albert Michotte)对长远记录一种因果关系与从个别事件中体会之间的差别做了研究,下面是他所做的一个经典实验,这个实验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这方面的最简单的示范。实验中,米乔特为人们展示了几幕动画,动画中一个圆点沿着屏幕移动,直到它碰到了第二个圆点为止,届时,第一个圆点戛然停止,而第二个圆点则开始以同样的速度沿着同一个方向继续运动。通过第一次观看,人们头脑中就产生了一个清晰的印象,即第二个圆点的运动是第一个圆点造成的,就像一个台球撞到了另一个台球那样。不仅成人,就连6个月大的婴儿和至少一种猴子对此也有类似的印象。此外,米乔特的其他几幕移动点动画还证明了人们对另外几种相关类型因果关系的生动印象,比如,协助(helping)、妨碍(hindering)、允许(allowing)和防止(preventing)。
心理学家马克·豪泽和贝利·斯波尔丁(Bailey Spaulding)最近做的一项实验表明,无须提前对一系列事件进行观察便可以对因果力进行推理的能力是灵长类动物天赋能力的一部分。在对几只之前没有任何使用刀或颜料经验的恒河猴所进行的测试中,他们发现,猴子对这些东西的因果力表现有着深刻的理解。猴子们对它们首次看到的这一幕丝毫不感到惊奇:一个苹果从屏幕上消失,随后出现一只拿着刀的手,接着又出现了两块苹果。下面这个情景一样没能引起它们的好奇心:一条白毛巾和一杯蓝颜料从屏幕上消失,紧接着一条蓝毛巾出现了。不过,当它们看到一杯水和一个苹果一起消失,随即出现了两块苹果;或者一把蓝色的刀和一条白色的毛巾一起消失了,然后出现了一条蓝色的毛巾时,它们却瞪大了眼睛,看上去似乎是在表示,这个结果令它们难以置信。
由此可见,因果关系是不能被简化为“恒常连接”或“可能世界”的,不仅如此,人类的因果识别力也不可能被统计学的网络完全捕获。那么,我们到底应该如何来理解人类对那个驱动着人类因果本能的吸引力的直觉呢?这个问题的答案也许可以在我们对因果关系语言表达方式的观察中被发现。
语言学家莱恩·托尔密对这个语言因果力的概念进行了阐述(他还阐述过语言的空间概念)。我们在第1章中已经看到,语言中存在着许多表达因果关系概念的动词,其中一些动词所表达的是纯粹的因果关系,例如,begin(开始)、bring about(引起)、cause(导致)、force(促使)、get(变成)、make(使得)、produce(引起)、set(设置)、start(启动)。其他一些动词的词义将自然结果包括其中,例如,melt(熔化)、move(移动)、paint(油漆)、roll(滚动)。还有一些动词传达着因果关系的韵味,这些对普通人意味着很多的韵味在哲学分析中却受到了怠慢。这类动词包括预防动词,例如,avoid(避免)、block(阻止)、check(中止)、hinder(阻碍)、hold(控制)、impede(妨碍)、keep(保持)、prevent(防止)、save(挽救)、stop(停止)、thwart(阻碍);使能动词,例如,aid(援助)、allow(允许)、assist(帮助)、enable(使能)、help(帮助)、leave(委托)、let(让)、permit(许可)、support(支持)。此外,还有各种表达因果关系的连接词,例如,although(尽管)、but(但是)、despite(不管)、even(即使)、in spite of(不顾)、regardless(不管)。
托尔密的研究表明,所有这些概念实际上都连接着一个“力动态”的心智模式——一个有关内在倾向和抗衡力的概念,它让我联想起弹子球动画所表现出的生动的因果关系。在一个因果场景中,玩家被称为“主动力”:一个被设想为具有运动(见图3-15左)或静止(见图3-15右)内在倾向的实体。
图3-15 “主动力”
另一个参与者被叫作“拮动力”:一个在主动力上施加外力的实体,这个外力通常是对主动力内在倾向的反作用力。如果拮动力的力量大于主动力的内在倾向性(见图3-16左),那么主动力将从运动状态变为静止,或者从静止状态变为运动。如果拮动力的力量小于主动力的内在倾向性(见图3-16右),那么主动力则保持其原始状态不变。
图3-16 “拮动力”
设想,假如我们正好遇到一个正在进行中的因果场景,那么我们就可以得到以下4种可能性(主动力内部的小箭头表式该主动力处于运动状态)。这4种可能性为我们展现了致使、阻止和两个版本的抵制:一个是尽管受阻,但仍然保持其原有的运动(见图3-17左下);另一个是尽管受到推动,但仍然保持其原有的稳定性(见图3-17右上)。
图3-17 进行中的因果场景
要想圆满地描绘出语言所表达的这些原因类型,我们必须将目光从这些非终结性活动转移到终结性活动上。现在让我们来想象这样一种场景:拮动力制造了一个入口或出口,而不是一直保持一种状态待在那里。
图3-18为我们展现了一种动态的致使关系以及一种阻塞和两种许可关系:一种是允许某事做自己的事情(见图3-18左下),另一种是令某事顺其自然地发展(见图3-18右上)。一些其他场景(例如,拮动力和主动力方向相同,或者拮动力置于主动力之外等)给我们展示了其他类型的因果关系,例如,帮助(helping)、阻碍(hindering)、使能(enabling)、停留(staying)、保持(keeping)、听其自然(leaving alone)。因果动词间的最后一个区别是,该动词到底是宣布结果,让说话者事后提及其原因,例如,The window broke because a ball hit it(玻璃碎了,因为一只球打中了它);还是宣布原因的,让说话者事后提及其结果,例如,The ball hit the window, causing it to break(一只球击中了玻璃,打碎了它)。
图3-18 终结性因果场景
毫无疑问,你肯定已经注意到了,图3-18中的那些例句听起来都有些不大自然。一般情况下,我们会说wind blew the ball(风吹球)或者the ball hit the lamp(球击中了灯),而很少会说the ball kept rolling because of the wind blowing on it(因为风吹着球,所以它不停地翻滚)或者the balltoppled the tree(大风吹倒了树)。回想一下,要想通过这种简洁式来表达因果关系,其所涉及的因果顺序就必须被识解为一个直接的、没有任何介入链接的“粒度”。举例来说,假如西比尔打开了窗户,大风吹掉了桌上的台灯,那么人们一般不会说Sybil broke the lamp(西比尔打碎了那盏台灯)。对许多因果动词来说,拮动力必须“意指”其结果。在实验中,一个女孩起身时不小心碰飞了她的气球,气球碰到了棚顶灼热的吊灯,针对这种情况,受试者一致认为,小女孩并没有使气球爆炸;同样的,一个在大风天被人举起的旗子,它的飘扬并不是人力所为;一台面包机的温度开关被人调低了,它的指示灯变暗也同样不是人力所为的。
不同组合和结果所表现出的主动力的趋向、拮动力的作用以及主动力的反应的基本脚本,构成了大多数乃至所有语言的因果结构式的语义基础。无论在哪种语义的最简洁的使役结构中,这种力动态原型心态——拮动力直接地、刻意地导致主动力改变其固有状态,都占据着头等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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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验证力量动力学对人们使用因果语言方式的支配作用(即使是他们第一次看到一个情景),飞利浦·沃尔夫(Phillip Wolff)利用一个物理模拟器将托尔密的图表活生生地搬上了计算机屏幕,并要求受试者对自己所看到的东西进行描述。他为受试者播放的是这样一个情节:在一个水箱中,一只小摩托艇(一种主动力)在行驶过程中突然遭到一排鼓风机的连续猛吹(拮动力)。观看完毕,他要求受试者对鼓风机的行为进行描述,在描述鼓风机打偏了船的界标并将其推向一个浮标的时候,人们使用了动词cause(致使)。在描述鼓风机将正驶向那个浮标的船更迅速地吹到了那里时,他们使用了动词help(帮助,使能类动词)。在描述那只小船朝着浮标出发,却被鼓风机吹离了航线时,他们使用的动词是prevent(阻止)。在另一个精彩的扩展实验中,沃尔夫向人们证明了这样一个事实:这种力动态心理也同样适用于一些隐喻版本的动力,比如构成个人影响力概念基础的那种动力,就像当我们谈论“社会势力”和“同伴压力”时那样。在一个扩展的动画中,沃尔夫向受试者展示了这样一个情景:一个站在街角的女人(主动力)正向一个交警(拮动力)示意她希望或者不希望过这条马路的想法,并且,在她横穿或者不过马路时,那个交警要么挥舞着手臂,要么撑起手掌。那些体验过这些场景的受试者分别用cause(致使)、enable(使能)、prevent(阻止)以及despite(尽管)对这一情节进行了描述,他们所依据的就是适用于小船和鼓风机的同样的推理方法。
假如人们借助力动态术语来构思因果关系是自然而然发生的,那么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因果关系这个概念会与反事实思想有着如此密切的关系了。按照定义,主动力的内在趋势就是,在没有拮动力作用的情况下,它会起什么作用(换句话说,在拮动力缺失的可能世界中,它能做些什么)。这很可能是深埋在我们认知组成中的基石,现代逻辑学家们以反事实为依据所提出的那个更精准的因果定义正是在这个基础之上提出来的。而这座反事实理论的大厦目前之所以会如此飘摇,很可能是这一认知基石的某些特征所造成的。尽管原因和条件之间的区别(划火柴与防风)在反事实理论中并没有多大的意义,但它在力量动力的理念体系中却发挥着直截了当的作用:这正是“原型致使”(在此过程中,拮动力压倒了主动力的内在倾向)与各种形式的协助、使能以及许可(在这些过程中,拮动力联合主动力或置身于主动力之外)之间的区别。而且,由于力量动态理念体系将我们的因果概念等同于基于直观物理的一种隐喻,而不是形式逻辑中的一个公式,因此我们的因果概念并不需要一定遵守逻辑的必然性,比如传递性。假如拮动力A致使主动力B运动,而B随后被拮动力C所阻截,那么我们根本没有理由设想A影响了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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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与思想实验室
一些实验证明,即使在逻辑上,各种力量动力作用的因果链都是等价的,但人们仍然会用区别的态度对待它们。在一个乏味但却非常有益的实验中,心理学家克莱尔·沃尔什(Clare Walsh)和斯蒂文·斯洛曼(Steven Sloman)告诉他们的受试者,一枚搭边放置的硬币马上就要掉下来。在一个场景中,这枚硬币即将面朝上坠下来,此时,比尔将一个弹球弹向它,使它背朝上着陆;在另一个场景中,这枚硬币即将背朝上落下,一个未提及姓名的人令这个弹球滚向它,企图把它翻转过来,但在弹球接触到那枚硬币之前,弗兰克将其截住,最终使这枚硬币还是以背朝上的方向着陆。从逻辑上讲,这两个人所做的事情对那枚硬币最终得以背朝上着陆都是必要的——假如他们没那么做,那么这枚硬币将会面朝上着陆。但是,针对第一种场景,受试者的反应是:硬币背朝上着陆是比尔造成的;而针对第二种场景,他们却认为硬币的背朝上着陆不是弗兰克造成的。这里的差就别在于,比尔(滚动弹球)被人们视为这枚硬币的内在下降趋势的拮动力,而弗兰克(阻止了弹球)却被视为是对弹球的内在运动倾向的拮动力。
托尔密指出,隐藏在动力学背后的理念系统和我们对牛顿物理学的力以及动量的最佳理解是极为不同的。语言中的动力学模型总是先挑选出一个实体,当发生碰撞时,将另一个实体设想成它的影响;而在物理学中,任何相互作用的物体均无此特权。语言所设想出的那个主动力具有倾向运动或静止的内在驱动力,而物理学则认为物体只是在简单地按其当前速度持续运动。语言视不同的倾向来定性地辨别运动和静止,物理学则认为静止就是速度恰好等于零的运动。语言认为拮动力所施加的外力要比主动力的内在趋势更强些。牛顿物理学则认为,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相反且对等,所以,当两个接触在一起的物体处于静止或匀速运动状态时,相互施加的外力一定是相等的,否则,两个物体将在施力较强的方向上产生加速度。在语言中,事情可以无缘无故地发生——“书从架子上掉了下来”、“人行道裂缝了”;而在物理学中,每个事件都必须有一个充分的前提。不仅如此,在物理中,致使、阻塞、允许以及帮助之间的区别其实并没有多么明显。
嵌入语言中的直觉物理学也会影响人们的物理推理。当要求学生们图解一个被径直抛起的球所受到的阻力情况时,大多数学生都认为,在上行过程中,球所受到的向上推动力远比它所受到的向下拉力强;当上行到最高点时,球所受到的这两股力势均力敌;下落时,下拉力则更强些。遗憾的是,这个问题的正确的答案却是,在整个过程中,这个物体始终受一种唯一力量的影响,那就是地心引力。
20世纪,在相对论和量子物理刚刚被人们接受的时候,许多物理学家都批判它们违背了人们的常识。比如,理查德·费曼(Richard Feynman)曾说:“我认为,我可以非常有把握地说,没有人能理解量子力学……如果可能的话,请不要总问自己‘它怎么会是这样的呢?’……因为没有人知道它为什么会那样的。”同样深深违反人类直觉的古典牛顿物理学比这更难以令人接受。比较而言,在物理学史上,中世纪时期的动力观算是比较接近人们的直觉的,该理论主张,运动中的物体就是被灌输了某种活力或热情的物体,这种活力或热情先是对该物体的运动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随后便渐行渐远了。
总而言之,直觉物理学与现实物理学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直觉物理学中不仅有离散的致使、帮助情节,而且还克服了静止的倾向,而现实物理学只是一大堆详细说明物体随时间而改变速率的方式及方向的微分方程式。据说,只有拉普拉斯妖(一个熟知宇宙中任意一个粒子的即时位置及速度的小魔)才能将上述数值插入到力学和电磁学规律的方程式中,并能依此来计算整个宇宙的未来或过去。“致使”,甚至离散“事件”的概念,在现实物理学中起不到任何作用。面对直觉物理学与现实物理学间的这种不可调和的矛盾,一些哲学家提议,从科学的角度来说,“因果关系”已经成为一个过时的概念,它只是人类沿着地面拖拉树枝、用石头捕猎长颈鹿的进化史过程中的一个残余而已。正如伯特兰·罗素所说的那样:“因果规律……不过是往昔岁月留下的一个足迹而已,就像君主制那样,它之所以得以幸存下来,是因为人们误以为它并没有什么害处。”
遗憾的是,人们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当专家们设法断定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挑战者号”航天飞机的失事或者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约翰·肯尼迪总统的死亡时,他们并不是科学盲。但他们也不会对那个希望他们查阅失事前航天飞机或者11月的那个下午迪利广场的原子测量值并将它们通通带入到一个非常、非常、非常大的方程式集合中去的建议表示满意的。在那些人们感兴趣的心理平台上,也就是那些在他人大脑内部充满了摩擦、化学反应以及数万亿的微观相互作用的心理平台上,运动中的物质遵循着自身的原则,在这里,牛顿定律显得是那样的苍白且无力。
这里有一个固定的模式。作为对物质、空间以及时间语言的总结,我认为,我们不能仅凭天平、时钟以及卷尺来理解它们,还需要借助人类的目标。现在我们了解到,“因果关系”这个概念语义学中的第4个主要范畴,与人类的意图和兴趣息息相关。或许我们一直都是在错误的地方寻找着语言表达的概念标准。也许我们不该沿着康德的足迹步入物理学院和数学院的殿堂,而是穿过这座校园,去工程或法律学院寻找它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