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杰明·富兰克林曾经说过:“不要挥霍时间,因为时间是生命的组成元素。”意识在时间中的展现甚至超过了它在空间中的展现。举例来说,我完全可以想象这样的情况,即尽管从我的意识中将空间删除——比如,假想自己漂浮在一个感官剥夺池里面,双目失明或肢体瘫痪,而我却仍然能够像往常一样进行思考。但我却几乎无法想象,将时间从我的意识中删除,留下那个最后被固定下来的如同卡住了的汽车喇叭一般的思想,而我却还能继续进行思考的情形。对笛卡儿来说,生理与心理的区别就在于此。物质在空间上延伸,而意识则存在于时间中,这个命题就像意识必定会从“我想”过渡到“我是”一样的肯定。
就像对其他人性方面的断言那样,有人主张,一些现存文化中根本不存在时间概念。为了验证这种观点的可靠性,语言学家伯纳德·科姆里(Bernard Comire)做了一系列考察,他指出,这些主张是站不住脚的。对于一个来自于无时间概念文化的人来说,既然他不能归纳出人“出生-成长-衰老-死亡”这一发展过程,那么,假如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个从死亡到复活到成人再到青少年,最后回到母亲子宫里的人,他是不会感到惊奇的。毫无疑问,这种由此类疯子构成的社会根本不存在。在自传、家谱、历史以及关于创世及其起源的神话中,无论哪种文化的民族都是按照先生后灭的时间顺序来记录着相关事件的。
不仅如此,人们还能利用自己语言中的词语和结构对时间进行跟踪。许多语言都利用“昨天”或“很久以前”等诸如此类的副词来表达事件排序。世界上大约一半以上的语言还将时间嵌入到语法的时态形式中。按照时间语义学的观点,即使对那种认为许多民族都将时间理解为循环的观点,我们也不能过于望文生义。虽然人们意识到日月星辰会斗转星移,但这并不能代替人们对那些构成生命大潮的线性事件的序列认识。举例来说,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语言中会有这样的时态表达式:“在当下,或者在一个不同循环的相同时间点上。”
不过,我们对时间概念的直觉与牛顿和康德所设想的永无止境的宇宙流确实是不同的。首先,我们对“现在”的体验并不是无穷小的瞬间。相反,它包含了一些微小的持续时间段,它相当一个生活的移动窗口,从中我们捕捉到的不只是瞬间的“现在”,而是少许离我最近的过去和同样少许迫近我们的未来。它也就是威廉·詹姆斯所说的“似是而非的现在”:
那个被人们实际认知的“现在”并不是一把刀刃,它倒更像是一座鞍形的屋顶,它本身有一定的宽度,我们可以坐在上面栖息,从这里,我们可以从两个方向观察时间。构成我们时间感知单位的是一个有头有尾的时间段,这就好像——它们一个是用于后视的端点,一个是用于前瞻的端点……我们不会首先感知其中的一端,然后再去感知另一端,最后再从相继的知觉中推断出一段时间的间隔,事实上,我们似乎将这段时间间隔感知为一个整体,其两端的端点嵌入这个整体之中。
那么这个“似是而非的现在”到底有多长时间呢?通过一条法则,神经学家恩斯特·波佩尔(Ernst P?ppel)给出了这个问题的一种答案:“一次生命只有3秒钟。”这个“间隔”基本上就是一种意向运动所持续的时间,如一次握手的时间;一种精确运动的即时计划时间,如击打一个高尔夫球;在一个两可图形间进行格式塔转换所需的时间,如53页和170页上的那些图形;一段我们能够准确地复制一个间隔跨度的时间;一段未经预演的短期记忆的衰退时间;迅速作出决定的时间,如我们在快速转换电视频道时所作出的决定;一句话语、一行诗或一个音乐主题所持续的时间,如贝多芬的第五交响曲的前奏。
时间,至少像语言的语法机制所表达的那样,与牛顿时间单位的不可衡量性也是不一样的。一种语言的各种时态将时间的缎带切分成若干小段,例如,我们前面提到的那个似是而非的现在、永恒的未来、脱口而出那一瞬间之前的宇宙历史,等等。有些时候,过去和将来还会被再次切分为最近的和遥远的间隔,类似于“这里”和“那里”,或者“远”和“近”之间的二分法。不过,世界上并没有哪种语言的语法系统是从某个“固定的起点”来估算时间的(就像专门用语中关于耶稣的传统诞辰那样),也没有哪种语言使用一成不变的数值单位来估算时间,例如,秒或分钟。出于这些原因,事件在时间上的位置变得高度模糊。例如,格劳乔对一个女主人说的:“我度过了一个非常美妙的夜晚。但不是今晚。”
在表述数字、空间和时间的精确度方面,人类语言表现得出奇相似。利用短语,我们能表达从无穷小到无穷大的任何一个精确的数量,这要归功于数目短语(362)、方向短语(23号出口右侧的第三栋房子)、日期和时间短语(下午7:42、5月17日、1977年)。但假如我们把自己仅仅局限于简单单词和复合词上,那么这种精确度就会骤然降低到几十个。就数字而言,有one(一)、two(二)、twelve(十二)、twenty(二十)等几个词。或者,在许多语言中,只有one(一)、two(二)和many(许多);就空间而言,只有across(穿过)、along(沿着)等介词;就时间而言,now(现在)、yesterday(昨天)、long ago(很久以前)等时间副词。而假如我们仅仅依赖编码在语法中的区别,那么这种精确度就会变得更加概要化。举例来说,在英语中,我们只区分两种数(单数和复数),大约5种时态(取决于你如何计数),这与许多语言对“这里”和“那里”两个位置的二分法很相仿。
人类语言在表达时间方式上所表现出的这种不精确性与我们对时间的体验和记忆的不精确性是密切相关的。尽管没有人会像时态那样粗糙地将自己的时间体验分为为数甚少的几种区别,但我们也绝不会以心智秒表的方式去体验时间。
有这么一个笑话:一个父亲要求身为物理学家的儿子解释一下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儿子说:“你看,爸爸,是这样的。当你坐在一个牙医的椅子上,一分钟似乎漫长得像一个小时;但如果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坐在你的腿上,一个小时短暂得就像一分钟一样。”父亲对儿子的解释沉思了片刻,然后说:“那你告诉我,爱因斯坦先生就靠这么说事儿来谋生的吗?”
出于对爱因斯坦先生的公正起见,他的理论实际上是这样说的:时间是相对于惯性坐标系测定的,而不是主观臆断的。当然,人类对时间的体验是主观的,而且,一段时间间隔的长短快慢取决于人们对它的需求和喜欢的程度。爱因斯坦理论中也确实包括了一个时间心理的对应物,至少它是这样用语言表述的:时间与空间的深层等效性。
时间和空间之间的相似性显而易见,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通常会在万年历、沙漏以及其他计时设备中利用空间概念来表示时间。此外,在日常隐喻中,当空间术语被借用来指称时间时,其背后的认知相似性也是一览无余的。乔治·莱考夫(George Lakoff)和马克·约翰逊(Mark Johnson)就曾经对这样一些“概念”隐喻进行过深入的探索,之所以将这类隐喻称为概念隐喻是因为它们不是由单一的比喻组成,相反,它们是由一组共享一个深层概念的比喻组成的。在时间取向的隐喻中,观察者所处的位置是现在,他的身后是过去,他的身前是未来。例如,Thatfunction.
(请你重复一下田纳西州纳什维尔的桑达·沃德发誓她听到了一个男人表达他对一个女人无法搭车去教堂的关心时所说的那句话。)
答:He said:“Estelle, if I’d a knowed you’d a want to went, I’d a seed you’d a got to get to go.”
(他说:“埃斯特尔,我要是知道你想去,我应该知道你想要去的。”)
问:What tense is that, grammatically?
(从语法上来说,那是个什么时态?)
答:That is your pluperfect consumptive.
(那是对过去完成时动词的挥霍。)
人们对时态的恐惧心理起源于时态的复杂构成方式,时态不仅可以与动词、体、副词相结合,而且它们还可以互相结合。例如,Brian said that if Barbara walked home he would walk home too(布莱恩说,如果芭芭拉步行回家,他也步行回去)。尽管如此,时态的基本意义依旧直截了当。
理解时间语言的最佳方式是利用空间概念对它自然地进行描绘。设想一条来自过去的直线,它将通过当前时刻并延伸到未来。我们可以用沿着下面这条直线的几个片段来描述上述那些情况(即事件或状态):
在英语中,弄清这3种基本时态是很容易的事情:在图3-3中,过去时态用于状况A(说话时刻之前的状况)、现在时态用于状况B(与说话时刻相重叠的状况)、将来时态用于状况C(说话时刻之后的状况)。
图3-3 英语中的三种时态
但是对于其他英语时态以及其他语言中的许多时态来说,事情就没这么简单了,我们需要在时间中引入一个第三种时刻:不仅包括你正在谈论的那个事件以及你说话的那个时刻(即当下),而且还要包括一个“参考时间”:即一个在交谈中被识别出的、对叙事中的人物来说是发生在“现在”的事件。通常情况下,对于说话者来说,这个对于事件中人物的“现在”也是“现在”,但是,有时这两种“现在”并不总是相同的。举例来说,如果今天是星期五,我正给你讲莎莉在周一时所做的一些事,那么对于莎莉来说,周一就是“现在”——参考时间,尽管它不再是我的“现在”。因此,我们可以围绕下面这两个问题对时态进行界定。
事件到底发生在参考时间之前、之后还是同时?
参考时间到底发生在说话时刻之前、之后还是同时?
借助这两个问题——一些语言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考时间,还有一些语言区分“之前”、“很久之前”、“之后”、“很久之后”,根据科姆里的研究,这两个问题的答案能够捕捉到任何一种语言中的任何一种时态的含义(大概连我们上面提到的那种过去完成时动词的挥霍也不例外)。
在英语中,对于过去时态、现在时态和将来时态来说,这个参考时间并不起任何作用,不过,就其他两种时态的定义而言,它却是不可或缺的。过去完成时——She had written the letter(她已经写完了那封信)——适用于图3-4中的状况E。
图3-4 过去完成时
这个时态意味着,在故事叙述中的写信这个事件,D,即被定位的事件(Event being located)发生在“现在”,E,即参照事件(Reference event)之前,它发生在讲述者说这句话的时刻之前。当我们要明确地甄别参与者时,这一点变得更加清晰:Francesca had already written the fateful letter(被定位的事件)when the count knocked on the door(参考事件,即在过去,当伯爵敲门的时候,弗朗西丝卡已经写完了那封决定命运的信)。将来完成时——Francesca will have written the letter(弗朗西丝卡即将写完这封信),除了那个参考事件被位于当下时刻稍后一些以外,其他情况与此类似(见图3-5)。
图3-5 将来完成时
我在前面提到过,时态(时间的位置)与介词和其他空间术语(空间的位置)所起的作用是一样的。时态仅仅相对于一个参考点来定位一种状况(说话或一个参考事件的时刻),而不像时钟和日历那样在固定的坐标上定位。它虽关注方向(前或后),但却忽略绝对距离(日、小时、秒)。不仅如此,它通常还忽略被定位的那个事情的内部组成成分,权当它们是一个“点”或一个没有可视内部组成的难以名状的“团”。
不过请注意,无论是在现实还是心智中,时间与空间都不完全是一回事,正是这种差异导致了时态和空间在一些术语上的差异。最显而易见的是,时间是一维的,所以时态术语远比空间术语少。而且由于时间的这种一维度性,使得当下时刻(“现在”)可以无须绕路而直接介入过去和未来之间,这就不可避免地将时间切分为两个非连续的区域。因此,与空间不同,就空间而言,我们使用诸如“那里”、“远”、“远离”指称除“这里”以外的全部空间,但却没有一种语言的时态是用来指称除了“现在”以外的全部时间的,即用一个单一的标记将过去和未来一揽怀中。不过,英语中确实有一个反例,但它只是一个词,而不是时态:then(那时)既可以指称过去也可以指称未来,例如,She saw him then(她那时见到了他)、She will see him then(到那时她就能见到他了)。
时间和空间的另一个本质区别是,时间的两个方向是截然不同的。过去时不仅是固定的,而且是不能改变的(除非在《回到未来》[Back to the Future]那样的科幻小说中),而将来时只是一个纯粹的可能性,它可以因为我们对当下的选择不同而改变。在世界上许多只有过去时和非过去时(其中包括现在时和将来时)双向区分的时间语言中,我们都可以观察到这种直观形而上学的影子。世界上有许多语言根本不在时态体系中表达将来时,但它们会在实际上已经发生的事件或正在发生的事件与假定的、泛型的或未来的事件区分中表达将来时。我们前面提到的那种过去在先而未来在后的艾马拉语隐喻的基础,正是源自于形而上学和认识论对过去与未来的区分。过去是指已经发生过的并且是可知的,仿佛它就在你的眼前,而未来只是一个可争取的空位,它是不可预测的,它仿佛存在于人们的视域之外。
就连英语的将来时也很特别,与其他时态相比,英语中的将来时态有着自己独特的身份。它并不是像其他时态那样,以一个动词的屈折形式存在,相反,它是通过情态助动词will来表达的。因为将要发生的事情与必然发生的、可能发生的、应该发生的、计划发生的事情是概念相关的,因此,这种将来时与此类词语共享句法的现象并非偶然,此类动词包括:表达必然性的词语must(必须);表达可能性的词语can(可能)、may(可以)、might(也许);表达道义责任的词语should(应该)、ought to(应该)。用于将来时态和表示决心的表达式中动词will本身就是歧义的。例如,Sharks or no sharks, I will swim to Alcatraz(无论有没有鲨鱼,我都将/决心游到恶魔岛),此外,出现在free will(自由意志)、strong-willed(固执的)以及to will something to happen(愿意让某事发生)中的will的同音异义词也是有歧义的。这种歧义在另一种将来时态的标记语going to(将要)或者gonna(将要)中也可以观察到。这似乎暗示着语言是对各民族人民主宰自己未来的民族精神的一种肯定,你也许怀疑这只是一些野心家的心态、能人的志气或是那些洋溢着盎格鲁文化的新教伦理的产物。事实并不是这样的:就像英语那样,在来自于世界不同文化的所有语言中,将来时态的标记无一例外地衍生于意志动词或者运动动词。
这种意志和未来的含混不清还表现在,将来时态用于自我行为和他人行为的方式是不同的。除了集权独裁者外,一个人对自己不久将来的所作所为所能作出的决定要比他对别人所能作出的决定更可靠,所以在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中,打包进一个未来助动词中的意愿和预测都是不同的。根据许多语言专家的观点,在符合语法的英语中,第一人称将来时的助动词是shall,而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的则是will。如果将它们交换使用,你所表达的是一个意图声明,而不是一个真正的将来时态。因此,I will drown, no one shall save me(我决意要溺水而死,谁也别来救我)是一个自杀者的挑衅性宣言;而I shall drown, no one will save me(我马上就要淹死了,没人会来救我的)则是一个注定不幸的人对自己的命运的可怜预测。我怀疑这种区别是某个英国人在上个世纪作出来的。温斯顿·丘吉尔在说下面这句话时,显得相当果断:We shall fight on the beaches, we shall fight on the landing grounds, we shall fight in the fields and in the streets, we shall fight in the hills;we shall never surrender.(我们要在海滩战斗,我们要在陆地战斗,我们要在田野上、大街上战斗,我们要在崇山峻岭中战斗,我们决不投降。)但有一个事实是不可否定的,那就是,世界上的许多语言都是利用可能性和决心的概念来模糊将来时态的。这也解释了宗科·哈里斯(Zonker Harris)在动画片《杜尼斯伯里》(Doonesbury)中的一个难题。
Doonesbury 2002 G.B.Trudeau.Reprinted with permission of Universal Press Syndicate.All rights reserved.
将来时态常常被空姐和高档餐厅里的服务员用来表示礼貌。这种时态给人一种不排除任何可能性的假象,就好像在尘埃落定之前,听话者的许可在每一个环节中都将得到争取一样。正如我们将在第7章中看到的那样,这只是世界语言中的一种常见的礼貌策略:佯装给听话者选择的权利。
尽管英语母语者可以毫不费力地使用时态系统,但它却常常令成年英语学习者感到困惑。在为本章所做研究的过程中,我在一篇意大利语言学家所著的论文中发现了这样一个句子:It may be useful to step back and get a more general picture of what goes on.(退一步并对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有个全面的了解,这也许是很有益处的。)没有哪个英语母语者会用what goes on写句子;我们只会说what is going on(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但为什么会这样呢?答案就是,英语有两种现在时态——一般现在时和现在进行时,但它们不能交换使用。它们的区别是由语言用于编码时间的第二种方式“体”所造成的。
让我们来回顾一下,我在前面曾经说过,体是关于一个事件的形状,是某人对它的看法。这里我所说的“形状”是指一个行为是如何在时间上展开的。语言学家根据动词的“时间基调”,将它们进行了归类,每个类型被称为一个“Aktionsart”,即德语“行为类型”的意思。其中最深层的划分是在什么也没有改变的“静态”之间进行的划分。例如,knowing the answer(知道答案)或being in Michigan(正在密歇根),此外还有在某事发生的“事件”之间的划分。事件又分为那些可以无限期地继续下去的事件,例如,running around(四处奔波),或者brushing your hair(梳头发)以及以一个端点告终的事件,例如,winning a race(赢得比赛的胜利)或drawing a circle(画一个圈)。有一个端点的事件被称为“终结”(telic),来自希腊语“telos”,意为“终点”,这个词与“teleology”(目的论)有关。例如,drawing a circle(画个圈)的行为在画完了圆圈的时候就结束了。据称,丽兹·伯顿(Lizzie Borden)用斧头砍了她妈妈40下。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她在砍下某一斧致使其母亲丧生的那个时刻起(一个终结事件),她就已经杀了她的母亲。
动词分类的另一个标准是根据它们所描写的事件是在时间上延伸的,例如,running(跑),或者drawing a circle(画一个圈);还是即刻的,例如,winning a race(赢得比赛的胜利),或者swatting a fly(打苍蝇)。当然,只有超人才能不费一分一秒就能完成一个动作;其他常人则必须首先举起苍蝇拍、打下去、打在苍蝇身上,等等。但如果事件处于似是而非的现在,它便可以被认为是即刻的。语言学家有时称这样的事件为momentaneous(转折点),这是一个流行于17世纪的可爱的名词。
为了让大家感受到这一切,我们还是将时间形象化地描写为一条直线,这对我们来说是很有帮助的。下面让我们用图3-6来描述一个缺乏固定边界的事件,例如,running around(四处奔波),但却是一个边界模糊事件。
图3-6 边界模糊事件
这就是一次所谓的“行动”,即一个持续性的(在时间上持续的)事件,而且是一个非终结性的事件(它缺少一个固有的端点)。现在我们可以用一个点来表示一个即刻的事件,例如,swatting a fly(打苍蝇,见图3-7)。
图3-7 完结动词
一个终结事件没有固定的开始,但根据定义,当施事者引发了那个预期的改变时,它会有一个终止的时刻(见图3-8)。
图3-8 瞬间实现动词
我们可以用两种方法来描述一个终结事件:一是利用一个既包括发展又包括高潮的持续性动词来描述它,比如,drawing a circle(画个圈);二是利用一个瞄准高潮的即刻动词来描述,例如,winning the race(赢得比赛的胜利)、reaching the top(登上顶峰)或者arriving(抵达)。令人困惑的是,语言学家把这两种方法分别叫作“完结动词”(accomplishments)和“即刻动词”(achievements)。我永远也记不住哪个是哪个,所以我将后者改称为“瞬间实现动词”(culminations)。英语中还有一些“迭代动词”(iterative verbs),例如,pound a nail(钉钉子,见图3-9)。
图3-9 迭代动词
还有一些“状态起始动词”(inception of states),例如,sit down(坐下,见图3-10)。与sit(坐)相反,sit指的是一次行动。
图3-10 状态起始动词
我们可以从我们的朋友外星人派先生的问话中看出状态起始动词与即刻动词之间的区别。派先生对英语的过度字面化的理解阐明了语义的许多微妙差别。
Monty United Feature Syndicate, Inc.
我曾提到过,行动类型动词的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它们被等同于物体和物质,就好像事件都是从某种时间原料中被挤压出来似的。正如我们能够在物质领域中观察到有界物体(例如,杯子)和无界物质(例如,塑料)那样,在时间领域中,我们能够观察到有界的完结行为,例如,draw a circle(画个圈)和无界的行为,例如,jog(慢跑);正如在物质领域中我们有用于命名同种聚合物(泥)的物质词以及命名由个体组成的聚合物的复数物质词(鹅卵石)那样,这里我们有命名同种行为的持续动词,例如,slide(滑动)以及命名一系列行为的迭代动词,例如,pound(捣烂)、beat(敲击)和rock(摇动)。以同样的方法,大量的形状名词,如pediment(捣烂)、cornice(捣烂)、frieze(捣烂)等则被还原为一条有许多线、板和难以名状的团等构成的基本构架;还是以同样的方法,我们将大量的行为动词,如drumming(击鼓)、piping(用管道输送)、leaping(跳出)等还原为基本的瞬间和持续动词。不同的是,时间是一维的,所以,可供我们假设事件的构架“形状”要比现实生活中的“形状”少得多,因此我们的行动类动词也比形状类型要少得多。尽管如此,即使是一个一维形状也能被赋予一个零维度的端点。对于莱德勒的不解:“为什么夜晚明明是‘白天过后’(after light)可人们却偏偏要叫它‘黑天过后’(after dark)呢?”我觉得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是,dark(黑天)可以指称黑暗拉开序幕的那一瞬间。这也同样可以完美地回答莱德勒的另一个问题,即为什么我们说某物在“水下”或“地下”,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用于指称三维固体的词语也可以被用于指称其二维边界。
我们为什么要如此认真地观察这一行为类型呢?这是因为它们在语言和推理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行为类型决定着人们能够从一个句子中得出的逻辑结论,因为一个命题的真值取决于它所指称的那个时间扩展。如果说Ivan is running(伊凡正在跑步,属未终结性行为),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即伊凡跑了,但如果说Ivan is drawing a circle(伊凡正在画一个圈,属终结性行为),我们则不能得出“伊凡画了个圈”这样的结论——他也许在中途被打断了。请再次注意物质和物体的相似度问题——半份苹果酱仍然是苹果酱,但半匹马则不再是马了。
行为类型还会对动词与显性时间表达式相互配合的方式产生影响。你可以说He jogged for an hour(他慢跑了一小时),但却不能说He swatted a fly for an hour(他打一只苍蝇用了一小时),因为for an hour(长达一小时)这个短语给一个事件强加了一个端点。它适用于像running(跑)这样的动词,因为此类动词既能在时间上延伸,其边界还可以被打破,不过,它却不能适用于swatting a fly(打苍蝇)这类即刻事件。不仅如此,甚至He crossed the street for a minute(他过了一分钟的马路)或者She wrote a paper for an hour(她写了一小时的论文)听起来都有些怪怪的,因为这些终结性的成就(过马路、写论文)已经被它们的即刻事件所限界了,它们不能再接受第二个端点。而in an hour(在一小时以内)这样的短语则恰好相反:它们通过从其终点向后测量的方式强加给事件一个“起点”边界。你可以cross the street in a minute(在一分钟内过马路)或者write a paper in an hour(在一小时内写论文),但你却不能jog in an hour(在一小时内慢跑)。除了采用“从现在开始一个小时”这个含义,因为jog(慢跑)没有端点,你也不能swat a fly in an hour(在一小时内拍一只苍蝇),因为swat(击打)缺少一个可以测量的、有界的、持续性的行为。大门乐队(The Doors)的那首歌曲里有这样一句歌词,“爱我两次”(Love Me Two Times),乍听起来,它有些令人费解,因为时间短语x times(几次)仅适用于事件动词而不适用于静态动作,而loving someone(爱某人)恰恰是一种静态动作。当然,歌者是希望我们将这个动词理解为做爱的委婉语,这样它就不仅是一种行为,而且还是一种完成(有时以不止一种方式完成)。
事实上,类似in an hour(一小时内)和for an hour(长达一小时)这样的时间短语是人类心智系统的组成部分,在该系统中,各种时间延展被动态地分离、测量、切段,它们就像希腊神话中主宰凡人生命的命运三女神那样主宰着我们的心智系统。它们是名词系统中那个心智包装机的时间版本,这个名词系统能够将物质转化进物体,就像当你点a beer(1个/杯啤酒)或者把three coffees(3个/杯咖啡)带走那样。事件的另一种包装方法要借助英语的小品词,比如,out(向外)、up(向上)和off(离开),这些小品词提供了一个指向无止境行动的顶点,这就像仅仅摇动某物(shaking)和挥舞起来(shaking it up)之间的区别一样。摇动某物意味着在某物的状态发生改变之前一直摇晃它,这种摇晃有时是隐喻性的,就像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Elvis Presley)坦承自己被震撼了(All Shook Up)那样。无论外星人派先生那可爱的书呆子气还是莱德勒先生过人的聪明睿智都在警醒我们这样一个事实:许多空间意义小品词,例如,up(向上)、down(向下)和out(向外),都可以用于某种体的意义,以此来结束一次行动。
为什么slow down(放慢速度)和slow up(慢下来)的意思是相同的呢?……我们不得不惊叹一种语言所特有的疯狂,当一所房子被burns down(烧毁)的时候,它却可以burn up(烧掉);你通过filling it out(填写)来fill in(填)一个表格。英语是由人发明的,而不是由计算机发明的……这就是为什么当星星out(出现)的时候,它们可以被看到,而当灯out(熄灭)的时候,它们就看不见了,这也是为什么,当我wind up(上紧发条)我的钟表,它便开始工作了,而当我wind up(结束)这首诗时,它就到此结束了。
语言还有另一个更强大的负责打包持续性行动或磨削终结性事件的设备:体的第二个方面——观察点。实际上,就更近地观察一个事件的内部成分而言,“聚焦”这种说法比磨削或打包之类的比喻更加栩栩如生一些,在观察一个事件的内部成分时,聚焦可以将该事件的边界排除在观察者的视野之外,或者将其“后退”,这样可以使得包括任何模糊界限在内的整个事件缩成一个斑点。第一种情况称为“未完成体”(imperfective),如图3-11所示。
图3-11 未完成体
第二种情况称为“完成体”(perfective),如图3-12所示。
为什么叫perfective(完成体)呢?因为perfect(完美的)还有complete(完成)的意思,它不仅仅指“无瑕疵的”,就像在短语perfectly useless(完全无用)、a perfect nuisance(十足的讨厌鬼)以及音乐术语perfect fifth(完全五度)和数学概念perfect square(完全平方)中那样。出于上述原因,perfective便成为用来表达一种将整个事件都考虑进来的观察点的最佳词选。
图3-12 完成体
英语在现在进行体中有一个未完成的体,例如,Lisa is running(丽莎正在跑着),与一般现在时Lisa runs(丽莎跑)对照。进行体聚焦于组成有界事件的行动的一部分,把它变成一个无界的行动,这就好比人们可以在心智中聚焦于一个塑料杯子的材质,将其想象成一种物质,而无须将杯子磨削成塑料材质的碎屑。所以,尽管Lisa drove home, but she never got there(丽莎驱车回了家,但她一直没到家)的说法是不能接受的,但你却可以说Lisa was driving home, but she never got there(丽莎那时正在驱车回家,但她却一直没能到家)——driving(驾驶)的后缀-ing所聚焦的是她开车回家这个行动的一部分,并且从人的视野中排除了这个端点。未完成体通常被用在叙事中,为一个事件做好铺垫(描述这个事件发生的场景,像它常常被使用的那样),而过去时和现在时则是用来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就像在Lisa was driving home when suddenly a spaceship landed on the roof of her car(当一艘宇宙飞船突然降落在丽莎的车顶棚上时,她正驱车在回家的路上)中那样。与许多其他语言不同(比如俄语),英语语法中没有标志完成体的后缀。不过我们可以在语境中将此类动词解释成完成体,就像我们说After Sarah jogged, she took a shower(萨拉慢跑之后洗了个澡)那样。慢跑这个行动通常是没有边界的,现在它被当成了一个完成的事件,这仿佛是从一个遥远的有利点上所作出的判断。
目前为止,除了一种叫作完成时的时态,例如,I have eaten(我已经吃完了)以外,我们已经对英语的全部时态做了介绍。令人困惑的是,完成时与完成体并不是一回事。实际上,完成时并不是一种真正的时态,它是一个时态和体的结合体。它所表示的是,某事目前处于一种由一个过去行动而导致的一种状态或状况下(见图3-13)。
图3-13 完成时
例如,I have eaten(我吃完了)这句话表明,某人现在处于饱腹的状态,他无须再吃什么了,而I ate(我吃了)则只能描写发生在过去任何时间的一个叙述中的事件。与终结动词所规定的那种状态不同,完成时所隐含的状态必须在上下文中才能得到解释——它是任何一种现在被认为有意义的行动后果的特征。这就是为什么当有人说I have spoken(我已经说过)或者I have arrived(我已经抵达)时,我们会觉得他的语气有些肆无忌惮,这种说法远不如I spoke(我说过)或者I arrived(我到了)谦虚得体。下面是《绿野仙踪》(Wizard of Oz)中的一段话:“不要惹怒伟大的、威力无比的奥兹!我说了(I said),明天再来吧!哦!伟大的奥兹已经说了(has spoken)!哦!不要理窗帘后面的那个人!伟大的、威力无比的奥兹已经说了(has spoken)!”
理论上,时态和体本应该是完全独立的。这是因为,一个事件的时间基调以及人们观察它的有利点是不应该对它所处的时间位置有任何影响的,这就像对一个物体的形状来说,无论你放大或是缩小它,它的空间位置是不会发生任何变化的。不过现实生活中,事实并不总是这样。这是因为现实生活与人们的想象从来都不是完全吻合的,发生在世界上的真实事件与人们的话语之间的关系绝对不是清晰透彻的。正因如此,人们对时态的解释并不是基于动词的(并不是每个动词的现在时解释都是相同的),它取决于动词的行动类型。举例来说,在描述一种当前状态时,你必须使用一般现在时态,例如,He knows the answer(他知道答案)、He wants a drink(他想喝水),而不能说*He is knowing the answer(他正在知道答案)、*He is wanting a drink(他正在想喝水)。但当描写一个目前的行动或者完结行为的时候,你就不得不使用进行体了,例如,He is jogging(他正在慢跑)、He is crossing the street(他正在穿过街道),而不是*He jogs(他慢跑)、*He crosses the street(他穿过街道)。或者前面那位意大利语言学家的那句get a general picture of*what goes on(对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有个全面的了解)。这想必是因为,对于本身已经是状态的动词来说,例如,know(知道)和want(想要)等,那种表示将一种行为变成一种状态的进行体是多此一举的。不过,对于那些被默认为完成体但却需要为现在时刻敞开大门以便让这个行动的一部分介入的行动和完结行为来说,进行体却是一个先决条件。现在时态根本就不适合即刻事件的描述,He swats a fly(他打苍蝇)和He is swatting a fly(他正在打苍蝇)听起来都有些怪。这是因为,一个“点状的事件”不可能正好就发生在人们对它进行描述的那个时刻。而进行体实际上将一个即刻事件变成了一个迭代事件,如The light is flashing(灯光正在闪烁)意味着灯光重复地闪烁着。而The light flashed意味着灯光只闪了一次。就是这种复杂性,令外国语言学习者百思不得其解。
就一般现在时而言,它为语言使用者们提供了两种不同的使用方式。一种方式是在一个不间断的叙事中使用。这种情况适合于体育报道所使用的时态,例如,Lafleur skates down the ice……He shoots……He scores!(拉夫勒溜向冰球门……射门……得分了!)当叙述的参考点不是此刻而是过去的某一时刻,我们有“历史性的现在”,在这个时间中,作家试图将读者身临其境地带入到故事发展的中间环节。例如,Genevieve lies awake in bed.A floorboard creaks……(吉纳维夫清醒地躺在床上,地板发出吱吱的响声……)。历史性现在时也常常被用在笑话的时间设置中,例如,A guy walks into a bar with a duck on his head……(一个头上顶只鸭子的家伙走进了一家酒吧……)。虽然历史性现在时给听众造成的现场错觉感可以作为一种不错的叙事策略,但它也会给人带来一种被操纵的感觉。最近就有一位加拿大专栏作家公开抱怨称,加拿大广播新闻节目过度地使用了现在时态,比如UN forces open fire on protesters(联合国部队对抗议者开火)中的现在时就有问题。该节目负责人向他解释说,这个节目的宗旨是要比《晚间的新闻旗舰节目》听起来“少分析、少反思”,但却要有“更多动态、更多热点”。
一般现在时的另一种用法是它可以被用于描写习惯性的行动,例如Sarah jogs every day(莎拉每天慢跑),或者类属性的行动,例如,Beavers build dams(海狸修建水坝),这里描写的是句中主语的一种习性。一种习性是可以随着时间的延伸而延续下去的,因此在现在时刻,它可以说是有效的,即使当你说这些话的时候,莎拉正在工作或者世界上所有的海狸都在睡懒觉。
亲爱的读者,现在你应该已经完全可以理解下面这段人类历史上意义最重大的关于时态和体的辩论了:
问题:Mr.President, I want to go into a new subject area……[Your]counsel is fully aware that Ms.Lewinsky……has an affidavit, which they were in possession of, saying that there was absolutely no sex of any kind in any manner, shape or form with President Clinton.That statement was made by your attorney in front of Judge Susan Webber Wright.
(总统先生,我想进入一个新主题。[您的]律师完全清楚莱温斯基女士那儿……有一份宣誓书,经确认,宣誓书上说,与克林顿总统绝对没有发生过任何方式、形状或形式的性行为。这是您的律师在法官苏珊·韦伯·赖特面前所做的声明。)
克林顿:That投票。不管怎么说,克林顿总统首次发起了一场总统因为概念语义细节而陷入麻烦的新潮流,就像我们在前面所提到的有关乔治·布什以及动词to learn(获悉)的情况那样。
时间语义学与空间语义学还有最后一种平行关系,这一平行关系证明了康德的那个组织我们知识抽象框架的甄别方案。就像空间语言不仅要由物体几何学来定义,而且还要由人们使用它们的方式来界定那样,时间语言不仅要根据事件是如何按照时钟爆发和结束的来定义,而且还要根据参与者的目标和权势来定义。这些行动类型最初是亚里士多德勾勒出来的,而且它们完全符合亚里士多德所提出的那个理论,即每起事件都有其形式、物质、施事者以及一个它所服务的目标。假如亚里士多德知道除了行动的时间形状概念外,4种主要的行动类型中的任何一种类型,即状态类(state)、行动类(activity)、瞬间实现行为类(culmination)和完结行为类(accomplishment)都会悄然进入到人类意志的一个概念中的话,那么他是不会感到有什么值得惊奇的。
一种状态不仅要由改变的缺省值来界定,而且还要由设身于自愿控制域之外的因素来定义。一般来说,你不能persuade(说服)或force(强迫)某人知道答案,或者deliberately(故意)谈论某人或carefully(小心地)知道答案;你也不能对人这样发号施令说Know the answer(知道这个答案)。这种状态性与非自愿性在我们的语言中的耦合所反映的是一种我们道德责任归属概念中的更深层次的耦合。因为我们将状态识解为非自愿性的,所以我们往往不会坚持认为人们对它们应该负什么刑事上的责任,至少在经过认真考察之后是不会的。因此,美国最高法院于1962年裁定,立法机关可以宣布“使用”或“出售”毒品非法,但却不能宣布对毒品“上瘾”的行为不合法。另一次法院裁定认为,对在公共场所喝醉酒的人定罪也是不公正的(这起案件牵涉到一个在家里喝醉了的人被警察拖到了一条公共街区),尽管人们仍然可以因为某人在公共场所喝醉酒或醉酒后出现在公共场所而起诉他。不过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那就是拥有麻醉剂的犯罪,因为拥有确实是一种状态。很多人认为这样的法律是不公平的,这也许并不是什么巧合。
非自愿性也是一种将完结行为推向高潮的瞬间实现行为,比如,winning a race(赢一场比赛)、finding a diamond(发现一块钻石)、reaching Boston(抵达波士顿)、noticing a painting(注意到一幅油画)。这些动词与表示施力的副词,如He deliberately won the race(他故意赢得了比赛);表示启动一次行动的动词,如I persuaded him to notice the painting(我劝他去注意那幅画);或者祈使语气,如Find a diamond(发现一块钻石)的搭配不协调。一旦其中某个活动一经开启,决定它高潮到来的时刻就是这个世界而不是某个人的意愿。
与此相反,行动类和完结行为类一般被认为是自愿性的。出于这个原因,完结行为类动词,比如,baking a cake(烤蛋糕)和hiding a key(藏钥匙),既可以用于祈使句,也可以伴随像deliberately(故意地)和carefully(小心地)这样的自主副词。事实上,对于一个完结行为来说,将其推向高潮的动力就是决定了那个事件参与者的目标,例如,“致使一幅画存在”是drawing a picture(画一幅图画)的动因,而“致使身处街道的另一侧”是crossing the street(穿过街道)的动因。和其他语言问题一样,这个问题不只是一个语法细节问题,而是我们道德意识的基本原则问题。由于犯罪不仅需要一个坏行为,而且还需要一种犯罪心理,所以犯罪行为是由行动类或完结行为类动词来加以识别的:to kill(杀人)、to steal(偷窃)、to rape(强奸)、to bribe(贿赂),等等。如果一个完结性事件尚未完成,例如,一个被警察制止的可能的扼杀者,那么我们只能用犯罪未遂来指控他了。而且因为一种瞬间实现的行为被识解为非自愿性的(它是由世界而不是由某人的意图来决定的),所以当一个由完结行为类动词定义的预期变化与实际发生的变化间出现脱节的时候,人们常常搞不清楚哪个犯罪才是被实施的犯罪。法学院里,师生们常常会花许多时间来论证下面一些情况的处理办法,比如,如果一个人刺伤一个他误以为是沉睡中的敌人的尸体。再比如,在距案发地约5分钟路程内的地方有个医院,如果受害者因为抢救及时而幸免于难,这个射手就可以被指控谋杀未遂;而如果受害者在医院医治无效死亡,这个射手就可以被指控犯了谋杀罪,这种指控是否合理。
综上所述,正如空间语言并不诉求一个毫无意义的坐标系那样,时间语言也不诉求一个自由运转的时钟。空间是参照人类所设想的物体以及它们被赋予的用途来估算的,而时间则是参照人类所设想的行动以及它们的能力和意图来估算的。正如时间和空间之于语言和思想的重要性,将时空作为人类经验赖以实现的宇宙媒介加以有意识地甄别,同样是对早期近代科学和数学所取得的成就的进一步完善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