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人们最初的财富完全平等,但每个人具有不同的天赋。设想有一个卓越的歌剧演员,就像玛丽亚·卡拉斯(Maria Callas)(11)那么出众。人们都簇拥着她,想看她的表演。她表演的票价很高,因而她越来越富裕,比她的同事与买票的观众都富裕得多。在这个过程中,所有的财富交换都是自愿的,没有任何人被侵犯。因此,政府要想对这位天才的歌剧演员征税,从而进行财富再分配,就没有任何合法的理由。无论产生了多么严重的财富不均等,她获得财富的过程都是正义的。
对此,有两种简单的反驳方法。第一,票价中已经包含了税收。这就是说,观众们买票的钱并不全是支付给天才歌剧演员一个人的,其中有一小部分属于税收。第二,人们自愿支付票价,但并不代表他们就愿意接受由此带来的财富不均。或许,在买票时,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这种财富差异如此令人不满。由于经济实力的不平等,穷人发现他们被禁止进入很多地方,有些人买不起房子,有些人无法让子女上好的学校。只有对富人的财产进行再分配,穷人才能获得更多自由。
基于康德强调尊重作为主体的人类的观点(参见前面的章节),诺齐克对这种情况做出了回应,他认为不能将富人作为实现目的的手段,也不能为了实现更重要的经济平等就不尊重富人。通常,为了能让自己在将来获利,人们愿意让渡自己现在的自由,但在获利后,人们却不愿意再为了他人而继续让渡自己的自由。社会不能被视为一个统一的整体。
强的自由主义原则认为,个人的劳动与财产绝对不能被侵犯,不论侵犯的结果怎样,也不论对其侵犯多么有利于整体福利。我们本能地反感有人强迫我们把眼睛或肾移植给别人,这就支持了以上的观点。然而,我们会好奇,为什么有自由之人的自由要优先于没有自由之人的自由?难道为了帮助穷人而向富人征税,真的等同于强迫我们把眼睛移植给盲人吗?
不过,诺齐克赞同政府为了保护国家与公民而征税,即便有公民反对也是如此。税收给小政府型的或守夜人(12)国家提供了基本保障,让国家将之用于保护人们的私有权。但按照相同的逻辑,也能推出国家可以为了福利而征税,因为只有避免包括富人在内的人因意外陷入生活困境,才能保障社会稳定。而只有在稳定的社会里,一切才能安然有序,有天赋却贫穷的孩子才更有可能成为卓越的歌者。
的确,通过强制征税对财富进行再分配,或许会侵犯一些富人的财产权,但这只是在很小的程度上发生的,他们仍然受到尊敬。毕竟,根据税收制度对他们征收的税款肯定不会对其生活造成很大影响,也不会阻碍他们的发展。这就是说,个体受到的尊重是通过尊重包含劳动与财富的整体所有权制度而实现的。当然,尊重所有权制度,其实并没有彰显出尊重,因为尊重包含关心他人的态度。或许我绝不侵犯你的私人财产权,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关心你。
政府对公民的财产征税与政府再分配公民的眼与肾,我们对这两件事的感受显然是不同的。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清晰、明确地区分个人的身体与身体之外的事物。前者使一个人是健康的人,而后者只是人拥有的财产,两者差异巨大。这或许能解释为什么强奸比抢劫银行更令人感到恐惧。在政治哲学中,保护个人的完整肉身以及隐私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起点,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个人的收入和财富征税就威胁到了个人的完整与尊严。
就如何保护人们而言,有许多争论,也有许多危险和引人误解的观点。受到资本主义经济模式的影响,人们以为只要通过市场的自由开放,人们的生活就能得到保障。但是,人体器官交易、胎儿交易、花钱交朋友打发寂寞、购买荣誉,这些纯粹是为了牟利的行为让人感到恶心,也说明一切都市场化或货币化的局限性。或许,只有超越市场化局限的事物才有更大的价值。友谊、赞扬、爱情、尊严等价值是不能买卖的,因为一旦对其进行买卖,它们就遭到了腐蚀。毫无疑问,在交易劳动和商品的市场中,尊重个体是必须的;但假如一个人仅仅被视为资源、消费者、成本或“奶牛”,那就没什么尊重可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