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高宗、秦桧卖国求荣。
建炎四年(1130年)十月,秦桧偕妻子王氏从金营逃回南宋。这件事对后来的宋金和战及南宋政局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秦桧,字会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其妻王氏是神宗朝宰相王珪的孙女,她的亲姑父又是徽宗朝的宰相郑居中。这样的出身门第,养成了王氏凶悍的性情,使秦桧终生惧内。但攀着妻子的裙带,秦桧入仕后得以步步高升。
秦桧初登政坛时,还不是一副丑恶的嘴脸。靖康元年(1126年),宋钦宗召集百官商议是否割让河朔三镇,多数官员主张割让,主张不割者只有三十六人,其中之一就是时任太学正的秦桧。金兵攻破开封后,准备废黜赵宋,另立张邦昌。士大夫群起反对,监察御史马伸起草了一份抗议文书,号召同僚签名,时任御史中丞的秦桧也签了名。随后他又另写了一份措辞委婉的状子,请求金人保存赵氏。这些举动,都成了秦桧后来的政治资本。
然而,当他们夫妇沦为金兵的俘虏,受到更严峻的考验时,软骨头的原形就暴露无遗,很快就变节投降了。在金朝,秦桧不但未受苦楚,反而得到元帅左监军完颜挞懒的欣赏和任用。当他从金营南归时,已经有人怀疑他是挞懒派回来的奸细。后来他又成为南宋方面最大的投降派,是典型的“挟虏以自重”的汉奸。从他当权期间的所作所为看,他与金朝统治者是有相当默契的,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
对于这么一位来路可疑的旧臣,宋高宗却一见如故。当时宋高宗被金兵追打得屁滚尿流,三番五次地遣使乞和。秦桧对此了如指掌,所以他一见宋高宗就提出了“如欲天下无事,南自南,北自北”的主张。意思是南北两方各守其土,互不相犯,等于正式承认金朝和伪齐对华北、中原和关陇等地的占领,以放弃故土、停战议和来换取金朝对南宋偏安的认可。而这正是宋高宗梦寐以求的。所以,在秦桧归来伊始,宋高宗就任命他为礼部尚书。绍兴元年(1131年)二月又拜他为参知政事,同年八月又拜为右相。秦桧就这样轻易地在南宋站稳了脚跟。
宋高宗重用秦桧,无非是期望他能在与金议和上有所作为。但在当时金朝统治者还没有放弃灭亡南宋的大背景下,秦桧虽多次向金示好,却收效甚微,金人不仅连一点回音都没有,而且继续发动对川陕地区的大规模进攻,支持伪齐南侵,这不能不使宋高宗大失所望。在有心乞和而不可得的情况下,怵于抗战派士大夫和全国军民的舆论形势,宋高宗也不敢全然放弃抗金的旗帜。加之秦桧第一次出任宰相就与担任左相的吕颐浩陷于激烈的政争之中,其阴险倾侧的用心,拉帮结派的伎俩,也引起了人们的警惕。绍兴二年(1132年)八月,秦桧罢相。宋高宗甚至宣谕朝廷,立榜朝堂,表示对秦桧“终不复用”。秦桧被黜,只得忍受暂时的挫折,静观政治风云的变幻,伺机谋划东山再起。
绍兴五年(1135年),金熙宗继位。两年后粘罕死,主张和议的挞懒得势。绍兴八年(1138年),宋高宗诏令定都临安,向金人显示要偏安东南,放弃恢复旧疆。同时又用秦桧为右相,专一主持投降议和活动。《宋史?秦桧传》说:“始,朝廷虽数遣使,但且守且和,而专与金人解仇议和,实自桧始。”这是符合事实的。同年底,宋、金双方第一次达成和议(即“天眷议和”)。“天眷议和”后,宋高宗宣布大赦天下,尽撤淮南守备,以为从此可以安享太平。
这时,金朝内部的权力斗争又出现了新的格局。粘罕死后,完颜宗磐与完颜宗隽、挞懒等结成一伙,操纵军政大权,飞扬跋扈,与金熙宗等形成尖锐矛盾。金熙宗便在完颜兀术的支持下,转而联合原属粘罕一党的完颜宗尹等,以谋反的罪名诛杀了完颜宗磐、完颜宗隽和挞懒等人。完颜兀术反对把归还河南、陕西作为与宋议和的条件,为了夺回河南、陕西,强迫南宋接受更加苛刻的议和条件,绍兴十年(1140年)五月,金朝悍然撕毁墨迹未干的和议,兵分四路,大举攻宋。
金人毁约南侵的警报,给了宋高宗、秦桧当头一棒,再次以铁的事实证明一味屈膝求和并不能带来真正的和平。幸赖广大军民为挽救大宋的危亡而浴血奋战,完颜兀术所率金军主力在顺昌(今安徽阜阳)被宋将刘锜所率八字军击败,退回东京。岳飞乘势反击,屡败金军,取得郾城(今属河南)、颍昌(今河南许昌)大捷,收复了京西广大地区,并命部将梁兴等人潜渡黄河,深入金军后方,联络两河义军,形成东西并进、南北夹击东京金军的有利态势。
正当岳飞准备举兵收复中原,“直捣黄龙府,与诸君痛饮”之时,宋廷为了向金朝乞和,竟强令岳飞退兵,所复失地又沦入金军之手,一代抗金名将岳飞也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处死。
绍兴十一年(1141年)十一月,完颜兀术表示同意议和,并对和议条款做了具体规定。宋高宗全盘接受,议和正式达成。主要内容有:(1)南宋“世世子孙,谨守臣节”;(2)确定宋、金边界为东起淮河中流、西至大散关;(3)南宋每年向金进贡银、绢各二十五万两、匹。这就是南宋历史上极为屈辱的“绍兴和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