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神宗最终选择了王安石。
嘉祐八年(1063年)三月,在位长达四十二年的宋仁宗病逝。仁宗没有子嗣,由其养子赵曙继承皇位,是为宋英宗。英宗即位不久又重病缠身,且与曹太后失和,到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便撒手人寰了。由于当时财政极度困难,朝廷甚至不得不削减英宗的丧葬费用。
英宗死后,他的长子赵顼即位,是为宋神宗。
赵顼是英宗诸子中最出色的一位,勤奋好学,天性孝友。除了学习正统儒家经典,他对法家学说也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曾亲手抄录《韩非子》全书,令府僚校对。这种知识积累和思想旨趣对他以后临朝主政产生了影响。
自嘉祐末年以来,士大夫要求改革积弊的呼声持续不断。宋神宗即位后,对臣僚推诚加礼,征询他们对于国家政事的见解,并在这种交流对话中对列位大臣留意考察,盼望能从他们中间选出一位可资依赖的股肱之臣,帮助他实现政治抱负。
宋神宗像
司马光像
当时前朝名臣大多健在,宋神宗对他们礼敬有加,然而他们就国是发表的见解却很难让这位锐意有为的年轻皇帝满意。以富弼为例:此人自仁宗至和二年(1055年)拜相以来,已变得十分老于世故,跟庆历年间那位勇于革新的“富相公”完全判若两人。当神宗向他请教边防事宜时,他给神宗泼了一瓢冷水,说什么“陛下临御未久,当布德行惠,愿二十年口不言兵”。从这次对话中,宋神宗意识到,尽管这些元老大臣德高望重,但已经暮气沉沉、思想僵化,想依靠他们进行改革大业是完全不可能的。
另一位重要人物是司马光。此人一向以正直敢言著称,道德学问为世人推重。宋神宗一开始对他寄予厚望,可他却在给皇帝的上书中大谈修心之要,让务实的宋神宗不得要领。在边防问题上,司马光的态度跟富弼如出一辙,要求皇帝清静持重,不可生事。因此,在宋神宗眼里,司马光也不是辅助他治国理政的合适人选。
在不断的观察和比较中,宋神宗最终选择了王安石。这是一项意义深远的历史性选择。
王安石字介甫,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人。他天资聪颖,读书过目不忘,为文动笔如飞,人皆服其精妙。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高中进士第四名,随即被派往扬州,担任签书淮南节度判官厅公事,从此开始仕宦生涯。
当时王安石的文名已著于天下,就连文坛宗师欧阳修也对他称誉备至。他本可以凭借自己的文学才能踏上仕途捷径,但却一再婉拒好友和前辈的推荐,拒绝到朝廷“清要之地”做官。这种做派在当时朝野引人瞩目,许多人都把他看作是士大夫的典范。
从王安石的早年诗作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极端自负且志向远大的人物。地方吏治跟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王安石从政伊始即抱有“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想法。他在基层一干就是十六年,史书说他知明州鄞县时,“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贷谷于民,立息以偿,俾新陈相易;兴学校,严保伍,邑人便之”。此后又历任舒州通判、常州知府、江南东路提点刑狱,每到一地都留意民事,兴利除弊,干得有声有色。
在地方任职的实践中,王安石对社会问题的思考日益深入,逐渐形成了比较系统的改革思想。嘉祐三年(1058年)十月,王安石回京担任三司度支判官,向宋仁宗上了一篇洋洋万言的《言事书》,被视为后来实施变法的纲领性文件。
在这篇万言书中,王安石打出了“法先王”的旗号,试图通过“托古改制”的策略手段,用上古先王之法抗衡宋朝的祖宗家法,为变法扫清障碍。他认为,改革弊政的当务之急是解决吏治腐败、人才匮乏的问题,强调用人唯贤,用人唯才,循名责实,久任责成。针对朝廷财政拮据、“三冗”(冗官、冗兵、冗费)成灾的局面,王安石既赞成厉行节约,更重视开辟财源,主张因时因地制宜,通过改革现行各项财政制度来增加政府收入,从根本上解决“用度不足”的问题,也就是他后来经常说的“民不加赋而国用足”的理财思想。
宋神宗做皇子时,对王安石的大名早有耳闻,对这位文才卓绝、学识渊博、特立独行、富有创新精神的著名人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当时,韩绛、韩维兄弟既是王安石的好友,又是王安石变法主张的热心支持者和鼓吹者。韩维是神宗的藩邸亲信,经常在神宗面前提起王安石及其变法主张,使宋神宗对王安石其人及其思想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尽管君臣二人尚未谋面,但年轻的宋神宗已经对王安石充满敬意,把他看作是能够辅佐自己实现富国强兵夙愿的重要人选。
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王安石入朝。宋神宗特许他“越次入对”,以便随时与他讨论时政和治国之道。王安石一再鼓励宋神宗以尧、舜为法,以恢复先王圣政的气魄来破除因循守旧的习惯势力,改革祖宗家法中业已存在的弊端,实现富国强兵。这些观点引起了宋神宗的强烈共鸣,在他眼里,王安石的人品、学识、文才和吏能都是出类拔萃的,更重要的是,王安石意志坚强,有担当意识,对改革弊政有坚定的信心和系统的设想,用他来辅佐自己是再合适不过的了。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熙宁变法”由此开始。
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时,实际已赋予了他主持变法的全权。从此,君臣二人的命运就牢牢地联系在一起。宰相曾公亮说:“上与介甫如一人,此乃天也。”
为了推行变法,朝廷设立了制置三司条例司。该机构由王安石和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共同主持,实际负责者是吕惠卿,王安石事无大小必与之谋。此外,王安石又引章惇为编修三司条例官,曾布为检正中书五房公事。这三人都成为王安石推行新法的得力干将。
熙宁三年(1070年)十二月,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宰相,全面主持新法。与王安石同时拜相的,还有他的好友韩绛。与此同时,那些反对王安石变法的官员也相继被贬离职。为了全力支持王安石,宋神宗几乎提供了他所能给予的一切。
对于宋神宗来说,实行变法的最大目的是富国强兵。因此,王安石等人的改革方案也大都是围绕这一目的而设计和推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