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毫无疑问会取得胜利,中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
那么,消灭了绝对贫困后,如何巩固成果?
这就需要落实好与脱贫攻坚一脉相承的乡村振兴战略,在乡村振兴“三步走”战略的安排下,依照每个战略阶段问题的特点予以针对性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三步走”应对的是农村、农民在三个层面的分化。
首先,当前我国至少存在着三种不同的农村。
一是沿海城市经济带农村地区,以珠三角和长三角为典型,这些地区已经工业化,农村大多数已经实现了城镇化,占全国农村总数不超过10%;
二是广大的中西部一般农业型农村地区,主要从事传统农业生产,占全国农村的70%以上;
三是适合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新业态,具有区位条件或旅游资源的农村地区,占全国农村5%以下。
其次,占中国农村最大比例的中西部农村地区,存在四种差异颇大的农户。
一是举家进城的农村富裕农户;
二是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户;
三是留守农村的中农家庭;
四是老弱病残家庭。
【注:农村家庭里有留守的青壮年劳动力,他们通过扩大农业经营规模或捕获农村获利机会,有了不低于外出务工的收入,成为“中坚农民”,他们的家庭即为中农家庭。】
最后是农民个人生命周期的分化。
年轻力壮时,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比较容易找到机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些人开始逐步分化,有能力成功立足,获得体面生活的就会全家进城;无法获得体面生活的,就会返乡养老,与土地再次结合。
其实,这三个层面的分化,也体现了我国农村在现阶段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特点。
因此,乡村振兴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大多数农村和农民首先要解决的仍然是基本保障问题,这个保障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土地。
当前中国很多城市向农民开放,于是有了许多“新市民”,但乡村并未完全对城市开放,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农民由农村户籍变为城市户籍可能比较容易,但由城市户籍变为农村户籍则基本不可能。此外,城市资本(包括城市市民)也不能到农村买农民的宅基地和住房。
国家之所以对城市资本下乡进行限制,是担心如果城市资本在农村建立起“看星星看月亮”的度假别墅,万一农民进城失败了要退回农村,那就失去了在农村赖以保底的基本保障”。因此,当前城乡二元体制是一种允许农民自由进城,但不允许资本自由下乡的“保护型城乡二元体制”。
作为农民进城的“退路”,以家庭农业为基础的小农经营不仅为农户提供了宅基地和住房,使“居者有其屋”,还为农民从土地中获得收入提供了保障。农业生产基础上的“熟人社会”也随之建立起来了。这正是有根的、有身体安全感和精神归属感的、有情有义的农村生活。
也是因为这个“退路”的存在,中国成为发展中国家中唯一没有大规模城市贫民窟的国家。只要农民可以与土地结合,就有了基本保障,中国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任何困难就能够“软着陆”,从而对中国的社会稳定发挥了很大作用。
除此之外,农业、农村还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办法。当前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比较完善,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国家还在建设更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十九大报告也提出要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化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农村老年人在城市可能是一个纯消费者,但只要与土地结合起来,他们就可以通过土地获得收入,获得劳动的意义。
但在“保护型城乡二元体制”下,一个很突出的问题也不能忽视,那就是农村中能力强、收入高的农民家庭会选择进城,而城镇化又是未来一段时期内的发展趋势,这就必然会导致中国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拉大。
所以,对农村中缺少进城能力的农民群体提供基本保障显得越来越重要。这就需要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支农资源重点向这些农民群体倾斜。农村为农民提供了基本的生产生活保障,进城失败的农民就不愿漂泊在城市,国家则获得了农村这个稳定器与蓄水池。
在2020年,我国将取得脱贫攻坚的最后胜利,千百年来困扰中华民族的绝对贫困问题即将历史性地划上句号。
脱贫只是第一步,更好的日子还在后头!只要落实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好脱贫攻坚的成果,就肯定能早日实现农村“强富美”的美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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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瞭望智库(zhczyj),受访:贺雪峰 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采访:谢芳。灼见经授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