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斯坦言之有理,软体动物是不会怀疑的。不仅进化的过程如此,我们个体的自我发展历程亦然,所以一岁的小孩也不会怀疑。维根斯坦观察发现,“孩子一开始会相信大人,然后才学会怀疑。”怀疑有各种不同的阶段和形式。怀疑圣诞老人是不是存在是一个阶段,怀疑新闻是真是假又是另一个阶段,而怀疑你自己写的新闻是否真实可靠又是更髙一层的阶段。我们到底有多么善于怀疑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我们的感情是否成熟、是否能容忍没把握的感觉(在某一时刻这一点尤为关键),以及我们过去是否了解、接受过批判性思维的训练等。所以这样看来,怀疑似乎是一种技能,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巩固它,而相信则像一种本性。
①作者注:对于阐释这些毫无根据的信念,我最喜欢的版本并不是维根斯坦的,而是人类学家克利福德?戈尔茨,在他的《文化的阐述》中写到,“一个发生在印度故事——至少,我听起来像是一个印度的故事——说的是一个英国人,被告知整个世界是一个平台,放在一头大象的背上,大象下面垫着一只乌龟。这个英国人于是问道,那么这只乌龟下面放着什么?印度人回答,另一只乌龟。那么这只乌龟下面呢?印度人答道‘啊,老爷,这只乌龟下面垫着无数只乌龟。’”
不论是漫长的进化历程,还是相对短暂的我们个人情感和智慧的发展过程,甚至短暂到我们处理外部信息的一瞬间,怀疑都发生在确信之后,这一点已经由心理学家丹尼尔?吉尔伯特和他的同事于1990年进行的一项研究证明。这项研究用于证明荷兰唯物主义哲学家巴鲁克?斯宾诺莎的一个论断:当我们碰到新信息时,我们会自动认为这是真的,只有在经过某个独立的判断过程后,才会认为这是假消息。而在笛卡儿看来,这一理论不够直观和理想,他认为我们应该先判断某一信息真假的可能性,然后才会相应地选择接受与否。譬如这句话,“一块奶酪可能会将灌木丛中的犰狳引出来。”按照斯宾诺莎的观点,一旦读了这句话之后,哪怕只是扫了一眼,你就会直接相信这句话。在这种模式下,相信是我们默认的认知模式,而怀疑或者不相信则是在此之后额外的一个认知过程。
我们所有人都经历过斯宾诺莎所说的情况。吉尔伯特和他的同事指出,假设我们正独自在路上开车,突然看到路中央出现了一条腊肠狗,我们肯定会先转向,很久之后我们才有可能考虑我们之前的定论(“路中央有一条腊肠狗”)到底是真是假。甚至我们也可以假设,如果看到路中央有一头独角兽,我们也会转向——即使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独角兽。实际上,很多人会因为头脑中想象的情节而临时转向。不久之前,我经过曼哈顿街头的某个脚手架,在自己反应过来之前,突然就双手抱头一下子跳开了。可能是由于光线的闪烁或者我一时眼花吧(谁知道呢),总之某个神经末梢突然发出了错误的警告,让我以为脚手架马上要倒在我身上。幸好脚手架没塌,不过我还是忙不迭地躲到一旁。这么做了总比不做好,这也就是确定感在人类进化过程中发挥的作用。
由此可以明显看出,在实际生活中,我们有时会先相信一个观点,然后再找机会验证。而吉尔伯特及其同事想了解的是,这到底仅仅是我们表现出来的样子,还是我们思维的根本方式。他们认为,如果怀疑不止是一个过程,而是两个过程的话(先接受某个命题,再怀疑它是假的),一旦人们在接受新信息后立刻被打断,就很可能会相信那些虚假的观点。而吉尔伯特及其同事的研究也证明了这一点。在一系列的试验中,他们引得被试在接受新信息后马上分神,结果发现,被试把错的当成对的的概率会很高,但不会把对的看做错的。看来,只需要让被试在心中想象出某个画面(比如犰狳朝着奶酪爬过去),就足以让他们相信这一观点一这再次证明了我们会把大脑中想象的画面与现实混淆。
这项研究不仅证明了斯宾诺莎的推断,还指出我们在认知上的偏见——为什么人们更容易相信而不是怀疑。不过,这不仅是神经学领域的真理,显然也是感情上的至理。确定感可能在实际运用、逻辑和进化方面都非常必要,但更直观的还是它让人感觉舒服。确信感让我们放心地相信周围世界稳定长久且有章可循,所以我们身处其中非常安全。同样它也会让我们觉得自己有见识、有智慧、有胆量。当我们感到确信的时候,我们就是世界地图的主宰者——对世事无所不知、无所不晓。
这样看来,我们不喜欢怀疑是因为害怕怀疑时的痛苦。那种心里没底的感觉会让我们陷入过于博大、过于开放又过于模糊的世界中。连伏尔泰都不得不承认,虽然确信来得荒唐,可不确定感又令人“不安”。“不安”一词虽略显保守但却一语中的:因为什么都不确定,所以我们一放松就闲得发慌,缺乏安全感。如果说确定感用答案让我们心安,那么不确定感就用问题来为难我们。这些问题不仅仅关于我们的未来,还有我们的过去,譬如我们曾经的决定、曾经的信念、曾经拥戴的人物和团体,甚至曾经的生活方式。更糟糕的是,自身的不确定感还会迫使我们面对世界的不确定性一一我们被迫承认没有人能完全了解世界,所以谁也无法保证自己和爱人不犯错、不遭遇天灾人祸等。
难怪我们会不由自主地喜欢确定感。这并不是因为我们忽略了确定感可能导致的知识和道德的危机,而是因为那些危机毕竟很抽象,远没有怀疑的危险来得那么直接实在、引人恐慌。实际上,如果说我们对正确的喜爱是源于对错误的恐惧,那么我们对确定的执迷也是因为对怀疑的反感。为了更好地说明这种反感情绪,我列举了三种长期持怀疑态度的代表人物:优柔寡断的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含糊其辞的
美国民主党候选人约翰-特里以及美国政坛上最令人受挫气恼的中间选民。
《哈姆雷特》®这部史上关于怀疑的最著名的戏剧很恰当地以一个问题开场,“那边是谁?”这句简单却骇人的问话拉开了整部剧的序幕。故事背景在丹麦,当时的国王(哈姆雷特的父亲)刚刚去世。而“那边”的已故国王鬼魂想要跟儿子做最后一番交谈。当哈姆雷特出现时,鬼魂告诉他自己并不是正常死亡的,而是被自己的弟弟克劳狄斯所害。在他死后,克劳狄斯又娶了自己的遗孀——也就是哈姆雷特的母亲,并登上了王位。国王的鬼魂要哈姆雷特杀了克劳狄斯替他报仇,哈姆雷特答应了父亲的这个遗愿,但在痛苦纠结了整整五幕之后,直到临死之前才终于得以如愿。这个时候其他主要的角色基本都已经死了,包括哈姆雷特的母亲跟他的三个好友(拜他所賜)无一幸存——如果哈姆雷特“决心的赤热的光彩”没有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的话,这些人或许还能活下来。
已经有太多人评论过哈姆雷特的犹豫迟疑,就连七年级的学生也会在学期论文上定期评论一番,所以优柔寡断已经被广泛看做哈姆雷特最典型的性格特征。但情况并非一直如此。批评家哈罗德?詹金斯观察到,至少在《哈姆雷特》最初问世的150年里,人们普遍认为这个人物“精力充沛、英勇大胆”——他只是受累于周围的环境,而非自己的内心。但在之后的18世纪,詹姆斯?博斯威尔评论道,“犹豫不决是哈姆雷特相当重要的一个性格特点”,此后这一论点便屹立不倒。之后1〇〇年间里,在诸如歌德和科尔里奇等作家的推波助澜之下,现代人眼中哈姆雷特诞生了:一个优柔寡断、不敢行动的人。
如果说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不同的哈姆雷特,那么18世纪的英国戏迷为什么认为哈姆雷特是瞻前顾后的王子,这点实在耐人寻味。当时的社会文化风气里有什么特别的东西,能够突然把行动与思考、确信与怀疑变成如此尖锐的两对矛盾?不管是什么,这种风气一直持续到今天,证据就是目前还没有其他观点可以取代博斯威尔的描述。那个活在现代人意识中令人发狂痴迷的王子,用科尔里奇的话讲,是一个“永远在沉思”的人。
①本章所有对《哈姆雷特》一书的引用均摘自朱生豪的《哈姆雷特》译本。
按现代的标准来看,犹豫是哈姆雷特的致命弱点。他的徘徊迟疑不仅害得自己内心挣扎,还间接导致了宫中的惨剧。不过,这般分析《哈姆雷特》其书与其人,难免有些讲不通的地方。首先,丹麦王子从最初尝试杀死克劳狄斯到最终成功共经历了三幕戏。中途他碰巧杀死了克劳狄斯的亲信波洛涅斯,竟被人们看成是行动失败而不是观念有误,这是怪处之一。怪处之二在于,他发现同窗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登斯顿监视自己后,毫不犹豫地处死了这两人,与某评论家所谓的“畏首畏尾的王子”形象实在大不相称。
不过,哈姆雷特确实有过矛盾挣扎。虽然他比我们想象中要决绝,但他的沉思犹豫也很明显。他明白情况的复杂和矛盾,也清楚自己可能会犯错。他知道不能任反思的能力“白白废掉”,而他的沉思也不仅仅是在考虑谋杀叔父,同时也在考虑自己的生命(“生存还是毁灭”),考虑今生和来世的普遍意义。
善于怀疑是哈姆雷特的性格特征,这点显而易见。但为什么这一特征被很多批评家看做一大缺点,原因就不那么明显了。哈姆雷特在全部十四场戏中所犹豫的毕竟不是吃三明治还是鸡肉沙拉这么简单,而是杀人报仇这种大事情。并且还不是一般的谋杀,而是弑君和弑父——他需要处心积虑除掉的那个人,既是他的国王、叔父、继父,又是他母亲的新婚丈夫。任何一个理智人士面对这种情况,不都应该要慎之又慎吗?(这种理解在博斯威尔之前很盛行,大家都认为哈姆雷特的事例是一个理性的人在陷入不合理环境后的正常反应。)
如果这些伦理、政治和家庭等方面的困难还不够有说服力,那么哈姆雷特还面临另一个问题,那就是证据不充分。他毕竟是在没亲眼见过父亲被害死的情况下就被要求复仇。换作你,如果有鬼魂叫你去复仇,你会怎么想?假如鬼魂说的是假话呢?假如它找你报仇是为了不可告人乃至险恶狡狯的目的呢?又假如根本没有鬼魂,是你自己出现幻觉了呢?我们既然声讨塞勒姆的执法者,责备他们在女巫案件中爽快接受了幽灵证据,那么对于多长一个心眼儿的哈姆雷特,是不是该予以褒扬呢?换句话说,哈姆雷特之所以犹豫不决,既因为他面对的情况有很多不确定性,也因为他的任务实在太重大、牵连太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