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是优秀的程序编制者,它们为本身的存在而编制程序。生活为它们的生存机器带来种种艰难险阻,在对付这一切艰难险阻时这个程序能够取得多大的成功就是判定这些基因优劣的根据。这种判断是冷酷无情的,关系到基因的生死存亡。下面我们将要谈到以表面的利他行为促进基因生存的方式。但生存机器最感关切的显然是个体的生存和繁殖,为生存机器作出各种决定的脑子也是如此。属同一“群体”的所有基因都会同意将生存和繁殖放在首位。因此各种动物总是竭尽全力去寻找并捕获食物,设法避免自己被抓住或吃掉;避免罹病或遭受意外;在不利的天气条件下保护自己;寻找异性伴侣并说服它们同意交配;并以一些和它们享受的相似的优越条件赋予它们的后代。我不打算举出很多例子——如果你需要一个例证,那就请你下次仔细观察一下你看到的野兽吧。但我却很想在这里提一下一种特殊的行为,因为我们在下面谈到利他行为与自私行为时必须再次涉及这种行为。我们可以把这种行为概括地称为联络()。
我们可以这样说,一个生存机器对另一个生存机器的行为或其神经系统的状态施加影响的时候,前者就是在和后者进行联络。这并不是一个我打算坚持为之辩护的定义,但对我们目前正在探讨的一些问题来说,这个定义是能够说明问题的。我所讲的影响是指直接的、偶然的影响。联络的例子很多:鸟、蛙和蟋蟀的鸣唱;狗的摇动尾巴和竖起长颈毛;黑猩猩的“露齿而笑”;人类的手势和语言等。许许多多生存机器的行动,通过影响其他生存机器的行为的间接途径,来促进其自身基因的利益。各种动物千方百计地使这种联络方式取得成效。鸟儿的鸣唱使人们世世代代感到陶醉和迷惘。我上面讲过的弓背鲸的歌声表达出更其高超的意境,同时也更迷人。它的音量宏大无比,可以传到极其遥远的地方,音域广阔,从人类听觉能够听到的亚音速的低沉的隆隆声直到超音速的、短促的刺耳声。蝼蛄之所以能发出宏亮的歌声,这是因为它们在泥土中精心挖成双指数角状扩音器一样的土穴,在里面歌唱,唱出的歌声自然得到扩大。在黑暗中翩翩起舞的蜂群能够为其他觅食的蜂群准确地指出前进的方向以及食物在多远的地方可以找到。这种巧妙的联络方法只有人类的语言可以与之比美。
动物行为学家的传统说法是,联络信号之逐步完善对发出信号者和接收信号者都有禆益。譬如说,雏鸡在迷途或受冻时发出的尖叫声可以影响母鸡的行为。母鸡听到这种吱吱啁啁的叫声后通常会应声而来,把小鸡领回鸡群。我们可以说,这种行为的形成是由于它为双方都带来好处;自然选择有利于迷途后会吱吱啁啁叫的雏鸡,也有利于听到这种叫声后随即作出适当反应的母鸡。
如果我们愿意的话(其实无此必要),我们可以认为雏鸡叫声之类的信号具有某种意义或传达某种信息。在这个例子里,这种呼唤声相当于“我迷路了!”我在第一章中提到的小鸟发出的报警声传递了“老鹰来了!”这一信息。那些收到这种信息并随即作出反应的动物无疑会得到好处。因此,这个信息可以说是真实的。可是动物会发出假的信息吗?它们会扯谎吗?
说动物说谎这种概念可能会令人发生误解,因此我必须设法防止这种误解的产生。我记得出席过一次比阿特丽斯()和加德纳()主讲的一次讲座,内容是关于他们所训练的遇逸闻名的“会说话的”黑猩猩华舒(她以美国手势语表达思想。对学习语言的学者来说,她的成就可能引起广泛的兴趣)。听众中有一些哲学家,在讲座结束后举行的讨论会上,对于华舒是否会说谎这个问题他们费了一番脑筋。我猜想,加德纳夫妇一定有些纳闷,为什么不谈谈其他更有趣的问题呢?我也有同感。在本书中,我所使用的“欺骗”、“说谎”等字眼只有直截了当的含义,远不如哲学家们使用的那么复杂。他们感兴趣的是有意识的欺骗。而我讲的仅仅是在功能效果上相当于欺骗的行为。如果一只小鸟在没有老鹰出现的情况下使用“鹰来了”这个信号,从而把它的同伴都吓跑,让它有机会留下来把食物全都吃掉,我们可以说它是说了谎的。我们并不是说它有意识地去欺骗。我们所指的只不过是,说谎者在牺牲其同伴的利益的情况下取得食物。其他的小鸟之所以飞走,这是因为它们在听到说谎者报警时作出在真的有鹰出现的情况下那种正常反应而已。
许多可供食用的昆虫,如前一章提到的蝴蝶,为了保护自己而模拟其他味道恶劣的或带刺的昆虫的外貌。我们自己也经常受骗,以为有黄黑条纹相间的食蚜蝇就是胡蜂。有些苍蝇在模拟蜜蜂时更是惟妙惟肖,肉食动物也会说谎。琵琶鱼在海底耐着性子等待,将自己隐蔽在周围环境中,唯一触目的部分是一块象虫一样蠕动着的肌肉,它挂在鱼头上突出的一条长长的“钓鱼竿”末端。小鱼游近时,琵琶鱼会在小鱼面前抖动它那象虫一样的钩饵,把小鱼引到自己的隐而不见的咀巴旁。大咀突然张开,小鱼被囫囵吞下。琵琶鱼也在说谎。它利用小鱼喜欢游近象虫一样蠕动着的东西这种习性。它在说,“这里有虫”任何“受骗上当”的小鱼都难逃被吞掉的命运。
有些生存机器会利用其他生存机器的性欲。蜂兰()会引诱蜜蜂去和它的花朵交配,因为这种兰花活象雌蜂。兰花必须从这种欺骗行为中得到的好处是传播花粉,因为一只分别受到两朵兰花之骗的蜜蜂必然会把其中一朵兰花的花粉带给另外一朵。萤火虫(实际上是甲虫)向配偶发出闪光来吸引它们。每一物种都有其独特的莫尔斯电码一样的闪光方式,这样,不同物种之间不会发生混淆不清的现象,从而避免有害的杂交。正象海员期待发现某些灯塔发出的独特的闪光模式一样,萤火虫会寻找同一物种发出的密码闪光模式。属的萤火虫雌虫“发现”如果它们模拟属的萤火虫雌虫的闪光密码,它们就能把属的萤火虫雄虫引入壳中。
属的雌虫就这样做了。当一只属的雄虫受骗接近时,雌虫就不客气地把它吃掉。说到这里,我们自然会想起与此相似的有关塞王()和洛勒莱(的故事,但英国西南部的康瓦耳()人却会追忆昔日那些为行劫而使船只失事的歹徒,他们用灯笼诱船触礁,然后劫掠从沉船中散落出来的货物。
每当一个联络系统逐渐形成时,这样的风险总会出现:即某些生物利用这个系统来为自己谋私利。由于我们一直受到“物种利益”这个进化观点的影响,因此我们自然首先认为说谎者和欺骗者是属于不同的物种的:捕食的动物,被捕食的动物,寄生虫等等。然而,每当不同个体的基因之间发生利害冲突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说谎、欺骗等行为以及联络手段用于自私的目的的情况。这包括属于同一物种的不同个体。我们将会看到,甚至子女也要欺骗父母,丈夫也要欺骗妻子,兄弟俩也要相互欺骗。
有些人相信,动物的联络信号原来是为了促进相互的利益而发展的,只是后来为坏分子所利用。这种想法毕竟是过于天真。实际的情况很可能是:从一开始,一切的动物联络行为就合有某种欺诈的成分,因为所有的动物在相互交往时至少要牵涉到某种利害冲突。我打算在下面一章介绍一个强有力的观点,这个观点是从进化的角度来看待各种利害冲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