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选
  • 会员

世代之间的争斗(4)

2019年12月25日  来源:自私的基因 作者:理查德·道金斯 提供人:jiaohan76......

在这种世代的争斗中,谁将是胜利者呢?亚历山大(R.D.Alexander)写过一篇有趣的论文,他认为这样的问题只能有一个总的答案。按他的说法,亲代总归占上风。如果情况果真是这样,那你阅读这一章就算是白费劲了。如果亚历山大是正确的,那就要引起很多有趣的问题。例如,利他行为之所以能进化,并不是因为有利于该个体本身的基因,而仅仅是有利于亲代的基因。以亚历山大的话来说,亲代操纵变成了利他行为的另外一个进化的因素,它和直接的近亲选择无关。为此,我们有必要研究一下亚历山大的推理过程,并使我们自己相信,我们是真的懂得他究竟错在哪儿。为了证明他的谬误,我们实在应该用数学演算的方法,但本书中,我们一直避免明显地使用数理,而且事实上通过直觉的理解也能看出亚历山大这篇论文的破绽所在。

他的基本的遗传论点包括在下面这段经过删节的引语里:“假定一个青少年个体……使得亲代利益的分配对自己有利,从而减少了它母亲自身的全面繁殖能力。通过这个方式提高处在青少年时代的个体的健康水平的基因,肯定会在该个体成年时更大程度地降低其健康水平,因为这种突变型基因将越来越多地存在于这个突变型个体的后代体内。”亚历山大所说的是一个新近发生突变的基因,这个事实并不是这个论点的关键所在。我们最好还是设想一个从双亲一方继承的稀有基因。在这里,“健康水平”具有一种特殊的学术意义——成功地繁殖后代的能力。亚历山大的基本论点可以归纳如下:一个基因在促使其幼年个体搜取额外的食物时确实能增加该个体的存活机会,尽管其亲代养育后代的总能力会因此受到影响。但当这个个体自己成为父母时就要付出代价。因为其子女往往继承了同样的自私基因,从而影响这个个体养育后代的总能力。这可以说是一种既损人又不利己的行为。这样的基因只能以失败告终,因此亲代必定永远在这种冲突中取得胜利。

这个论点理应立即引起我们的怀疑,因为作为论据的假设,即遗传学上的不对称性,事实上并不存在。亚历山大使用“亲代”与“子代”这样的字眼时好象它们之间存在着根本的遗传学上的不伺。我们在上面已经谈过,尽管亲代与子代之间存在实际上的差异,如父母的年龄总比子女大、子女为父母所生等,但两代之间并不存在根本的遗传学上的不对称现象。不管你从哪一个角度看,亲缘关系都是百分之五十。为了阐明我的论点,我想重复一下亚历山大的原话,但把“亲代”、“青少年“以及其他有关字眼颠倒过来使用。“假定一个亲代个体有这样一个基因,它使亲代利益得以平均分配。通过这种方式提高作为亲代个体的健康水平的基因,肯定在这个个体还处于青少年时代时更大程度地降低过它的健康水平。”这样,我们就得出和亚历山大完全相反的结论,即在任何亲代/子代的争斗中,子女必然会胜利!

这里显然存在某种错误。这两种论点的提法都过于简单。我之所以要把亚历山大的说法颠倒过来,并不是为了证明和亚历山大相反的论点是正确的。我的目的在于表明,我们不能以这种人为的不对称性作为论据。亚历山大的论点以及我把它颠倒过来的说法都是由于站在个体的观点上看问题而背离真理。亚历山大是从亲代的观点看问题,而我是从子代的观点看问题。我认为当我们使用”健康水平”这个技术性的字眼时,很容易造成错误。我在本书中一直避免使用这个字眼就是为了这个缘故。只有站在一个实体的观点上看进化现象才是正确的,这个实体就是自私的基因。青少年个体的基因如有胜过亲代个体的能力就被选择;反之,亲代个体的基因如有胜过青少年个体的能力就被选择。同样是这些基因,它们先后存在于青少年个体及亲代个体之内,这并无自相矛盾之处。基因之被选择是因为它们能够发挥它们具备的力量:它们将利用可以利用的一切机会。因此,同一个基因,当它存在于青少年个体之内时,它可以利用的机会将不同于它存在于亲代个体之内的时候。因此,在它的个体生命史中,两个阶段的最优策略是不同的。亚历山大认为,后一阶段的策略必然胜过前一阶段的策略,这样的看法是毫无根据的。

我们可以通过另外一个方式驳斥亚历山大的论点。他心照不宣地在亲代/子代关系与兄弟/姐妹关系之间假定一种虚妄的不对称性。你应当记得,根据特里弗斯的说法,一个自私的幼儿在攫取额外的食物时必须承担丧失其兄弟或姐妹的风险,而这些兄弟或姐妹体内部有它的一半的基因。正因为如此,它在攫取食物时会适可而止。但兄弟或姐妹只是各种亲属中其亲缘关系指数是百分之五十的一类亲属。对一个自私幼儿来说,它自己的未来的子女和它自己的兄弟或姐妹同样“可贵”。因此,它在攫取额外资源时应估算一下为此必须付出的全部代价,不能漫无节制;这种自私行为不仅使它丧失现存的兄弟或姐妹,而且要使它丧失其未来的子女,因为这些子女必然也会以自私行为彼此相待。亚历山大认为,青少年时期的自私性遗传到子女一代从而减少自己的长期繁殖能力是不利的,这一论点是言之成理的。但这仅仅意味着,我们必须将这种不利因素作为一项代价加在方程式里。对一个幼体来说,只要它从自私行为中得到的净利益至少不小于它的近亲因此受到的净损失的一半,那么,这种自私行为还是合算的。但“近亲”应该包括的不仅仅是兄弟或姐妹,而且应该包括它自己的未来的子女。一个个体应该把自己的利益看作是比它的兄弟的利益可贵一倍,这就是特里弗斯所作的基本假设。但它同时应该把自己看作是比自己的未来子女当中一个可贵一倍。亚历山大认为,在利害冲突中亲代享有天然的有利条件,他的这一结论是谬误的。

除了他这个基本的遗传论点外,亚历山大还有一些比较切合实际的论点。这些论点来源于亲代/子代关系中不可否认的不对称性。亲代个体是采取积极行动的一方,它实际上从事于寻找食物等工作,因此能够发号施令。如果做父母的决定不再供养其子女,子女是没有什么办法的,因为它们幼小,无力还击。做父母的因此能够无视子女的愿望而要求子女绝对服从。这个论点显然并不错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所假设的不对称性是真实的。父母当然比子女大些,强壮些,而且更老于世故。好牌看来都在父母手中。但子女手中也有一两张王牌。譬如说,父母应该知道它们的每个子女到底饿到什么程度,以便在分配食物时有所轻重缓急,这点很重要。它们当然可以搞平均主义,以完全相等的口粮分给每一个子女。但在最理想的环境里,把略多一些的食物分给事实上最能充分利用这份口粮的孩子是能够收到较大效果的。要是每个孩子能够自己告诉父母它有多饿,对父母来说倒是个理想的制度。我们在上面已经谈过,这样的制度似乎已经形成。但子女说谎的可能性很大,因为它们确切知道它们自己有多饿,而它们的父母最多只能猜测它们是否老实。做父母的很难拆穿小小的谎言,尽管弥天大谎或许瞒不过父母的眼睛。

另一方面,做父母的最好能够知道孩子什么时候高兴,孩子如果在高兴的时候能够告诉父母就好了。某些信号,如咕噜咕噜的叫声和眉开眼笑,可能被选择,因为这种信号使父母知道它们怎样做才能为子女带来最大的好处。看见子女眉开眼笑或听见子女发出得意的叫声是对父母的最大安慰,正象食物到肚对一只迷路的老鼠同样是莫大的安慰一样。可是,正是由于甜蜜的笑脸和满意的叫声总会带来好处,孩子就能够利用笑脸或叫声来操纵父母,使自己获取额外的亲代投资。

因此,在世代之间的争斗中,到底哪一方有更大的可能取胜是没有一个总的答案的。最终的结局往往是子代企求的理想条件与亲代企求的理想条件之间的某种妥协。这种争斗同布谷鸟与养父母之间的争斗相似,尽管实际上争斗不致于那么激烈可怕,因为双方都有某些共同的遗传利益——双方只是在某种程度内或在某种敏感的时节里成为敌人。无论如何,布谷鸟惯用的策略,如欺骗、利用等,有许多也可能为其同奶兄弟或姐妹所使用,不过它们不致于走得太远,做出布谷鸟那种极端自私的行为。

这一章以及下面一章(我们将讨论配偶之间的冲突)所讨论的内容似乎是有点可怕的讽刺意味的。身为人类父母的人彼此真诚相待,对子女又是如此无微不至地关怀,因此这两章甚至可能为天下父母带来难言的苦衷。在这里,我必须再次声明,我所说的一切并不牵涉到有意识的动机。没有人认为子女因为体内有自私的基因而故意地、有意识地欺骗父母。同时我必须重申,当我说“一个幼儿应该利用一切机会进行哄骗……说谎、欺诈、利用……”的时候,我之所谓“应该”具有特殊的含义。我并不认为这种行为是符合道德准则的,是可取的。我只是想说明,自然选择往往有利于表现这种行为的幼儿,因此,当我们观察野生种群的时候,我们不要因为看到家属之间的欺骗和自私行为而感到意外。“幼儿应该欺骗”这样的提法意味着,促使幼儿进行欺骗的基因在基因库里处于有利地位。如果其中有什么寓意深刻的地方可供人类借鉴,那就是我们必须把利他主义的美德灌输到我们子女的头脑中去,因为我们不能指望他们或她们的本性里有利他主义的成分。

基因

如涉及版权,请著作权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或支付费用事宜。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