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是历史最久远的医药之一,凡是有酿酒葡萄农业的社会都曾用它来治病。古希腊、古罗马的医生用酒处理伤口、退烧、利尿、补充体力。犹太经典《塔木德》(Talmud)上说:“适度地饮葡萄酒可提振胃口且有益健康……葡萄酒是最佳良药。”古人也用葡萄酒和啤酒作为冲调其他植物瘾品的溶剂,按《埃伯斯医药籍》(Ebers Papyrus)记载,公元前1 500年就有用酒冲药的做法。中古时代与近代欧洲几乎到处都有用酒调药的方子。一个典型的英国药酒方子是:“分娩前6周起,每日早晨以3匙甜杏仁油调入半品脱白葡萄酒服下,可保顺产。”美国马萨诸塞州的牧师兼医生科顿·马瑟(CottonMather)建议用研碎的绿龟阴茎调入啤酒或麦酒、白葡萄酒,可迅速治愈肾结石。
17世纪以前,蒸馏的酒类价格昂贵,通常只在药铺有售。它有如“奇迹”般的起死回生的神效,从要命的瘟疫到精神忧郁,没有一种病是不能治的。例如,白兰地的别称就是“生命之水”(Aquavitae),威士忌的原文whisky(源自盖尔语的uisge beatha)也是同义。曾有一位医生说,每天早上服半匙白兰地的人一辈子不会生病。现代流行病学研究虽然没有这么激烈的措辞,却也证实烈酒的杀菌功能有助于防止肝炎等经由食物传播的疾病。
酒精的经历和烟草一样,曾经引来医生们对于其医疗用途的辩论。在18世纪晚期与19世纪早期,辩论趋于激烈,但各家说法几乎都肯定酒精可以当作急救的兴奋剂。19世纪的澳大利亚医生朱利叶斯·伯恩卡斯尔(JuliusBerncastle)曾说:“足量酒精似乎是对付蛇咬中毒的最佳特效药,它能克服心脏麻痹的状态,迫使心脏迅速恢复自然跳动。”他给蛇咬中毒者开的药方是:每15分钟喝一满酒杯的白兰地,直至祛除蛇毒为止。1904年的奥运马拉松赛跑冠军托马斯·希克斯(ThomasHicks)在赛跑中喝下调了番木鳖精(C21H22N2O2)的白兰地,才克服疲惫一马当先。我们可以从希克斯跑全程的时间推知这么做(在当时是不违规、不违法的)的利弊。他总共用了3小时28分钟,大约每8分钟跑1英里(1.609公里)。
为了消遣娱乐而喝烈酒却要另当别论了,这种区分早在希克斯借酒增强体力以前就有了。历史学者特鲁斯蒂(AnnTlusty)研究了奥格斯堡(Augsburg,在今德国南部)16~17世纪的烈酒相关法规,证实主管当局所坚持的医药与消遣区分有多么顽固。1614年有这么一条规定:“白兰地不可以无节制地饮用,只可为补充体力或医疗目的而饮。”光顾白兰地酒铺的人买了白兰地必须当场立即服下,与350年后服美沙酮(methadone)的病人差不多。在酒馆或其他休闲娱乐场所中是不准喝白兰地的。杜松子酒(金酒)既是浪费谷粮酿制的东西,又容易致醉,所以法规约束更严,只有4位领有执照的药剂师可以出售谷类酿制烈酒供医疗用。然而,民众的需求渐渐瓦解了法律规范的基础。军人非喝白兰地不可,寡妇和穷工匠会偷偷地自制金酒。奥格斯堡市政府眼见违抗规避的事例不断,终于先后首肯对白兰地和金酒的非医疗消费课税。到1683年,这两种烈酒都是完全合法的了。
金酒能引顾客上门的原因之一是价格低廉,与啤酒或麦酒的售价相差不多,因此曾在18世纪早期掀起英国人喝金酒的风气。当时的画家威廉·贺加斯(WilliamHogarth, 1697~1764)因而有“金酒巷”与“啤酒街”之作留传后世。至于托比亚斯·斯摩莱特(Tobias Smollett)与亨利·菲尔丁(HerryFielding)这两位作家(分别具有医生及法官的身份),都指责金酒之易醉烈性是空前危险的。斯摩莱特不满地表示,金酒“售价太便宜,以至于最底层的人都可以恣意买醉,导致败德、懒惰、失序。如今行为不检的歪风到了恬不知耻的地步,这毒物的零售者公然撑起彩色招牌,引诱人们花1便士的小钱喝到醉;还向人们保证,2便士就能醉到醒不过来,吸管奉送”。
以上这段不实的论述在发表后不久就受到质疑,但真实与否尚属次要,重要的是这件事的政治内涵。纵饮金酒的风气令主流人士感到忧虑。菲尔丁认为这种行为乃是犯罪的直接起因。喝金酒烂醉的人不但没能力工作,也丧失了恐惧感与羞耻心。其后果即是偷窃抢劫——他审判的这类案件就是接连不断的。菲尔丁还问:纵饮金酒的人孕育的孩子将会怎样?“这些倒霉的婴儿(如果我们假定他们能够活到成年)会成为我们未来的水兵、步兵吗?”保利担心烟草和含咖啡因的饮品毒害欧洲人,菲尔丁也有相同的顾虑:恐怕便宜的金酒会危害英国的前途。英国国会与他所见略同,于1751年大幅提高了执照费、增加了申请条件,也把烈酒进口的关税提高。
杜菲纯麦芽威士忌。供医疗使用。这帧1894年的广告刻意描绘出酒的宝贵医疗价值。当时连最严格禁酒的人家也必有一瓶威士忌,以便发生晕厥之类紧急状况时使用。但是仍有激进的禁酒者认为将威士忌当药用酒卖是蹩脚的托词。1903年间,禁酒斗士卡里·内申(CarryNation)的追随者布兰奇·博伊斯(Blanche Boise)在堪萨斯州托皮卡市(Topeka)专砸卖烈酒的杂货店和酒吧的玻璃橱窗。一年前她曾以马鞭抽打过纵容烈酒买卖的市长。
苦艾酒的遭遇同样与国民健康、国家安全的顾虑扯在了一起。这种浅翡翠色的酒是以苦艾溶于酒精,再加大茴香等调味剂制成,里面含有致幻的侧柏酮(thujone)。如今一般人印象中的苦艾酒,只是昔时诗人画家们特别偏好的烈酒——亨利·德·图卢兹–劳特累克(Henride Toulouse-Lautrec)还以特制的手杖随身携带。其实此酒在19世纪趋于大众化,法国的喜好者格外多,1910年的消耗量达到3 600万升。销量大的关键在于大量生产与广告宣传。法国蓬塔耶(Pontarlier)的佩诺酒厂(Pernod)的效率惊人,仅170名员工——半数为女性,就有每天12.5万公升的生产量——都是完成装瓶、加瓶塞、贴标签、装进大柳条箱,准备运往智利的瓦尔帕莱索(Valparaiso)、美国的旧金山、越南的西贡。然而,禁酒的呼声激烈,加上怀疑饮苦艾酒可能导致肺结核、癫痫、可遗传的精神错乱,以及犯罪行为,瑞士、美国以及其他国家都明令禁饮。法国政府也因为担心苦艾酒影响军队的备战和士气,而于1914年8月发布紧急禁售令。次年,法国众议院正式公布,苦艾酒之生产、供销、出售一概均属违法。
回顾苦艾酒的历史由来,实况与上述完全不是一回事。苦艾在古代是一种药——常与酒一起服用,可以驱除肠内寄生虫、退烧、治癫痫、医痛风。有人说,耶稣被钉上十字架之后,有人拿东西给他喝,那不是鸦片而是苦艾。以苦艾调入白葡萄酒再加香料,是古人防止接触传染的方子。酿酒者也会在酒中添加苦艾枝以防变味,德文的Wermut(苦艾)即是英文的Vermouth(苦艾酒)的词源。乳母若要给孩子断奶,会在乳头上涂苦艾油。这种种观念和用法,都不曾有过任何争议。
又一个进口的风尚。死神一手斟酒,另一手牵住饮苦艾酒的人。这幅1883年的美国漫画将反瘾品的三个主题画在一起:丧失自制,丧失心智,丧失生命。注意苦艾酒被指为外来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