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人:王宪昭 演讲地点:国家图书馆文津讲坛 演讲时间:2019年2月
神话的定义
大家好,借这个机会,汇报一下我在学习和思考中华民族神话过程中的一点体会。
首先说说“神话”概念。从字面理解,讲述“神”或“神性人物”相关事迹的“话”,概括起来就是“神话”。讲到“神”,大家可能有不同的认识。如果问“谁遇见过神”?大多数说见过的,也只能是见过神的画像、雕塑、象征物以及关于神的作品。神的产生离不开现实生活,其实质则是人们的主观创造,是人们根据自己的想象创造出来的产物。
神话是人类文明进程中产生的一种文化现象。神话产生的历史非常久远,每个国家和地区都曾经创造并流传有自己的神话,我们要寻找历史、哲学、文学、民俗等文化现象的源头,几乎都会溯源到神话。例如西汉史学家司马迁写《史记》,关于史前文明时代的三皇五帝的记载,绝大部分内容都取材于口耳相传的神话,甚至在表述汉高祖刘邦出生时,也使用了“感龙而生”的神话母题。再如古书中把“中国”叫作“神州”,现实中把“中国人”称为“龙的传人”等,都与古老神话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即使今天作为高科技产物的航天器,比如我国发射升空的“神舟”“天宫”“嫦娥”等,也都借用了神话的内容。可以说,许多神话元素已经成为象征符号或文化意象潜移默化于我们的生活生产中。
由于不同的人知识积累、认知方法、分析角度的差异,对“神话”的定义也有很大差异。有人侧重于神话的内容,有人侧重于形式,还有人从创作方法、价值功能等方面去界定神话。马克思认为,神话是“通过人民的幻想用一种不自觉的艺术方式加工过的自然和社会形式本身”。这一论断言简意赅,也是今天大多数人分析神话时所使用的概念。神话创作与传承的实践表明,神话作品不仅创作手法巧妙,具有丰富的内容与包容性,而且蕴含着人们观察世界、追梦未来的执着精神,所以马克思提出,神话在后世社会发展中“仍然能够给我们以艺术享受,而且就某方面说还是一种规范和高不可及的范本”。
中国神话的体系性
在考察中国神话时,有些人认为中国神话支离破碎不成系统,不像希腊或其他一些国家那样体系完整。这个结论显然是有悖事实的。中华民族神话包括中国各民族创造的神话,如汉族的《黑暗传》、苗族的《古歌》、彝族的《梅葛》、壮族的《布洛陀》、瑶族的《密洛陀》、纳西族的《创世纪》等都包含着相对完整的神话叙事。通过目前实施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数据库建设不难发现,中国神话不仅包含了世界性神话的各种类型,而且具有明显的本土化特色,许多神话类型的演述与传承都可以复原出相对完整的脉络。诸如在汉族、壮族、苗族、畲族、毛南族等民族中广泛流传的盘古神话就是一例。
人们往往认为,盘古神话最早出现于三国时代吴国人徐整的《三五历纪》中,后来该书遗失,但在《太平御览》《绎史》等文献中收录了相关内容,诸如“天地混沌如鸡子,盘古生其中”“首生盘古,垂死化身”等等,如此宏大的创世景象,如此动人心弦的怀古幽思,却在文献中凝练为寥寥数语。而民间的盘古神话则表现出另外一种情形,从目前搜集到的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与盘古相关的三百多篇神话中,我们可以发现,如果把这些散落各地的神话用一根线索连接在一起,就能形成一个关于盘古的完整叙事群,即所谓的体系。如盘古的产生、盘古的面貌、盘古的成长、盘古的亲属、盘古的事迹、盘古的死亡、盘古的纪念等等,既宏大丰满,又生动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的盘古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温度的创世大神,具有“形散而神聚”的叙事体系特征。
我们再回到神话体系这个问题的原点。考察神话体系不能只重文献而轻口传,如针对文献中“天地混沌如鸡子”这句话,文献记录者如何得知?显然是采集口头传统的结果,讲述人可能是艺人祭师、村老乡贤,也可能是采集者的亲戚朋友,最后经文人之手有选择地把所问所闻记录下来。这就像在大海中捕到一条鱼,然后制作成鱼的标本,让那些从来没有见到过这种鱼的人从中悟出鱼味,感到新奇。事实上,民间口头传统是孕育各种生命的汪洋大海,诸如关于“盘古的产生”母题,文献只能算得上一家之言,而民间传统则更多表现出灵活性与多元性。如民间口头生态中的这个母题有多种说法。其一,天降盘古说。有汉族说玉皇大帝把盘古和女娲派到凡间,壮族神话说盘古在天上犯了小错后被贬人间。其二,生育盘古说。汉族神话有天地生盘古、地心生盘古、昆仑山中生盘古、气生盘古、龙蛋生盘古等不同说法;毛南族神话说盘古是土地神的子孙;瑶族神话中则说,一个普通女子生育了盘古。其三,变化产生盘古说。汉族神话有雪变成盘古、猿变成盘古的说法,侗族神话说蟠桃变成盘古,瑶族神话说云彩变成盘古等等。其他还有婚生盘古、感生盘古等类型。无论哪种情况,都是从不同角度共同建构着盘古神话的叙事体系和整体性。
神话叙事的个性化创造与多渠道流传是形成中国神话体系的重要动因。关于神话传承无外乎四种基本路径。第一种是文献,包括出版物、印刷品、手抄本等纸质文本,也涉及当今数字媒体中记录的神话。第二种是活态口头神话。一些民族或地区因为没有文字或文字普及率不高,神话作品完全依靠口耳相传的形式保留下来。第三种是文物器物神话,既包括考古发现的人类不同历史阶段遗留下来的有关神话的遗物、遗迹,也包括岩画、雕刻、绘画、宗教器物、民族服饰等保存下来的神话印记。第四种是民俗神话,即民间祭典、节日活动、婚丧嫁娶等民俗中包含的神话内容。
神话中蕴含的文化传统
中国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数千年文明生生不息,我们也会在盘古开天、女娲补天、伏羲画卦、神农尝草、夸父追日、精卫填海等神话的传承与传播中,感受到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这种自信的实现源于整体性文化自觉。中国神话的自觉融入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表现出三个鲜明的特点。一是神话产生的时间跨度大。我国不仅有象《山海经》《淮南子》等文献中记载的史前文明神话,也有很多少数民族因为生产形态的发展相对晚一些,直到近现代仍产生的神话。二是神话数量大,类型多。一方面,古代文献中保存的神话成为后世神话研究的重要资源;另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通过全国范围民间文学、民间故事的普查采集以及非遗保护,又形成了不计其数的神话新数据。三是中国神话叙事形态丰富。从目前我国神话的形态看,有散体、韵体、韵散讲唱体等多种形态。神话作为口头传统的经典代表,并非有些研究者所强调的那样,它的形式必须是散文体,从神话传播学的实践看,有时韵体或借助于某种表演程式的神话,在传承中更具有稳定性和生命力,也更有利于传播中的互动。无论采取什么样态的神话传承形式,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服务于内容和表达主题。从时间维度看,神话曾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具有神圣性,这与它传播生产生活知识的社会功能和承载人类自我教育的文化功能是分不开的。有些学者认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所谓“文化大传统”主要是靠文字书写传播的,并据此认为口头传播的文化样式都属于“文化小传统”,是难登大雅之堂的“小众”。其实这是片面看问题导致的结论,因为人类发展进程中,语言的直接交流无论对个体还是群体都有深刻的影响,不仅“口头传统”与“书写传统”相辅相成,在一定程度上民间文化与口头传统更像是孕育人类文化的土壤与温床。
简单回顾一下人类历史。考古人员在云南元谋县发现的元谋直立人,距今170多万年;北京周口店发现的北京人,距今约71万年至23万年;年代再晚一些,如浙江余姚市河姆渡文化,距今7000—5000年;处于黄河中、下游地区代表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龙山文化遗存,距今也有4000多年的历史,这些年代没有发现文字,但不能否认口头神话的滥觞。进入新石器时代之后,有关中华文化始祖三皇五帝的事迹也只能靠神话得以传播。所以当我们考察人类文明进程时,如果完全抛开神话去阅读历史,就容易显得狭隘。如探讨我国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夏朝从何而来时,据西汉淮南王刘安及门客编撰的《淮南子》记载,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在疏通轩辕山水道时化身为熊开山劈石,他的妻子涂山氏无意中撞见了化身为熊的大禹,羞愧而逃,大禹追至嵩山脚下时,涂山氏化为石,禹曰:“归我子!”于是“石破北方而启生”。这样就有了夏朝的开国之君“启”,又称“夏启”。事实上,没有哪一个人会从石头里面蹦出来,这显然是一个神话。但这个神话不是孤立的,而是一个系统,如启的父亲是大禹,大禹的父亲是鲧,鲧的先祖可以追溯到颛顼,而颛顼是黄帝之孙。在没有文字的史前文明时代,历史就是通过神话表述方式记录并传承下来。
尽管考古发现了距今3600多年的商朝甲骨文,标志着文献的萌芽,但这种文字的普及度不高,记录对象也有很大局限,相比之下,以口耳相传的方式传承下来的神话,则更多更好地丰富了人类早期文献不足的缺憾。
中国是一个文化大国,也是一个神话大国。许多生产生活事务与人文习俗都可以借助神话探索其中的文化内涵。例如北京故宫之所以吸引着大量中外游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承载了很多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故宫的建筑布局契合了《周礼》中所说的“左祖右社、面朝后市”规制,这些规则与古老的神话传统有关。故宫南北东西四个方位建造的与之遥相呼应的天坛、地坛、日坛、月坛,也反映出远古的天地日月崇拜与节日性祭神传统。从故宫又名“紫禁城”来看,其中讲究的也是颇具神话色彩的天人对应关系,在古人的天文观念中,紫微星即北极星,位于中天,乃天帝所居,与之对应,地上的紫禁城乃是帝王所处,这同样是暗合了传统的神话思维。
每一个神话意象背后都有很多故事,这些故事反过来支撑着神话的传承。比如门神形象系列,较早出现的两个门神叫“神荼”“郁垒”,有神话解释说这两位的身份是黄帝的侍卫,于是把他俩的画像或字符贴到门上,来保护家室平安。后来人们觉得更为熟知的关羽、张飞武艺高强,或者发现秦叔宝、尉迟恭也很有守护之功,于是也拉入门神的行列,甚至一些地方还出现了女门神、男女门神、动物门神、吉祥门神、现代新门神等,都是基于神话传承的大众化与生活化,源于对生活的思考与艺术创造,主要目的无非是借神话表达对美好生活的愿望。
在古代的社会文化建设中,也会用到神话。司马迁的《史记》作为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曾有“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之誉,说明它的笔法是力求真实客观地反映历史本来面目。但正如前面提到的,司马迁对于商代以前更早的历史是找不到文献的,很多史料只能求助于民间,而民间关于历史的神圣叙事则是神话。从《史记》关于中华民族文化祖先建构来看,炎帝、黄帝、唐尧、虞舜、夏禹等既是人,也是神。在这里我们选择黄帝为例,再做一些神话学分析,虽然《史记》这类文献把黄帝放在突出位置,但单单依靠“黄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孙,名曰轩辕。生而神灵,弱而能言”,黄帝“教熊、罴、貔、貅、貙、虎,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以及“舜、禹、契、后稷皆黄帝子孙”之类的高度概括,后世的我们,很难获得关于黄帝的丰满形象,这就需要借助于不同时代、不同地区或不同民族关于黄帝的神话叙事,对这一文化始祖进行互补性整体性观察,通过考察神话人物的神奇的出生、非凡的业绩、神圣的婚姻、繁衍后代、死亡与纪念等关联性母题,把握神话表达的一般规则。如单从黄帝的文化贡献这个视角看,就会发现黄帝有制衣裳、植桑麻、造城邑、造房屋、造文字、制历法、定饮食、发现磁石、始作陶、为山川河流命名等一系列非凡业绩。历史上如此众多的发明创造,绝不会是黄帝一人所为,从神话创作方法而言,也许是把黄帝后代所创造的辉煌,都附会到祖先黄帝身上,让他成为一个“箭垛式”的人物,并不断升华为激励后人凝聚力与自豪感的文化始祖象征。
如何科学地看待神话
神话是人类文明进程中积淀而成的文化遗产,如何继承与利用好这些遗产,首先要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大家可能读过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这篇文章对我们今天树立正确的神话观仍然有启发作用。传统文化中的神话如何“拿来”,关键是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用辩证的方法去分析,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科学批判,继承发展。
以众所周知的女娲造人神话为例,我们怎样看待它?就要辩证分析,学会“拿来”与“扬弃”。有关“女娲之肠,化为神”的记载较早见于《山海经·大荒西经》中,后来文献与民间叙事中又出现了关于女娲造人的不同版本,这些内容看起来并不真实,甚至有些荒诞,但为什么会被后世接受并在传承中经久不衰?古人没有割舍它,一定有其内在的原因。即使在当今,这些神话体现的文化价值也是多层次的,如少年儿童接触女娲造人神话,可能会激发想象力与好奇心;中学生阅读女娲造人神话,可能会领会文学创作方法;大学生阅读女娲造人神话,可能有助于认知原始社会母系氏族时代人类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文化现象;如果作为研究者,通过全面审视女娲造人神话,可能会发现描述细节与表达目的之间的微妙关系,细心观察的话,会发现女娲造人细节分成了两个阶段,第一次造人时女娲很用功,造的人也很精致,而第二次则是因为女娲劳累而用绳子或藤条甩出泥点变成人的方法,做工比较粗糙低劣。不同的造人方法就为人的等级观念的产生做好了铺垫。同时,这则叙事中隐含的“人命天定”的宿命思想,也通过女娲造人这么一个神话流传下来。
当然,不同神话的主题是丰富多彩的,如我们经常会在神话中看到“龙”,这一形象也毫无例外地凝聚了古人对它的神话建构。闻一多先生在《伏羲考》解释说,龙的原型是“蛇”,而神话中的盘古、伏羲、女娲等大都描述成人首蛇身,这也是文化传统的继承。至于为什么龙会有兽类的四脚、马的头、鬣的尾、鹿的角、鱼的鳞和须等,这些动物作为不同部落的图腾表征,反映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早期的文化记忆。这些解释具有积极的文化意义。
神话的文化解读,会有神话本义与功能性引申之分。以关于“黄帝四面”的解读为例,《太平御览》引用《尸子》中的一段话,说孔子的学生子贡爱好思考神话,曾经询问过孔子有关“古者黄帝四面”的真实性问题,孔子解释说,黄帝四面的意思是“黄帝取合己者四人,使治四方。”这个解释明显回避了黄帝四面的说法,强调的是黄帝治理四方的才能。这种解释是否正确,另当别论,不过孔子所处的时代礼坏乐崩、各路神灵纷纷登场,如果他试图恢复周朝的礼仪秩序,就需要不言怪力乱神,敬神而远之,所以他才会把“黄帝四面”放置在当时他所在的现实社会语境下去解释。如果就“黄帝四面”本身而言,显然是在当时早有流传的神话描述,就像文献中记载的蚩尤“人身牛蹄,四目六手”一样。如果我们从更大的视野中来看,我们可以不把神话人物与客观生活直接对照,特别是神话中作为中央神的黄帝,也是祖先神,既然他是神,生有“四面”也未尝不可。
把握神话的本质,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继承、创新与发展,特别是要用好那些优秀神话中蕴含的积极的价值观、传统美德和人文精神。神话作为古老的文化现象和文化记忆,自产生之日起,其传承、发展、再解读、再创新就没有间断过。如许多民族广泛流传的伏羲女娲繁衍人类神话,本来伏羲和女娲是相对独立的两个神话体系,女娲可以看成是母系氏族时代的女祖先神,主要事迹是补天造人;而伏羲则是进入父系氏族时代后产生的文化祖先,更侧重于文化发明。但随着后世婚姻家庭的出现,神话讲述者与受众通过与时俱进的默契,将这男女二神联系到一起,通过重新设定二人的血缘关系以及繁衍人类,重新建构了伏羲女娲作为中华文明人文始祖的地位。通过对这种神话再创造和再解读,我们能领悟到神话作为古老文化传统的开放性与创新性。
传统文化的繁荣与发展需要面向未来,需要传承中华文化的优秀基因。如何更好汲取中国神话中积淀的智慧,挖掘其中积极向上的文化精神,也是当下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中需要思考的问题。目前信息数据传播手段的迅速发展,给中华民族神话的传承传播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特别是在神话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方面,更应该辩证分析其文化本质,正确把握,科学利用,为展现中华民族的精神追求,为延续和发展中华文明,为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神话学会理事,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少数民族神话数据库建设首席研究员)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王宪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