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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性视角”带来的三大影响

2024年12月26日  来源:复杂经济学:经济思想的新框架 作者:布莱恩·阿瑟 提供人:It8933......

“作为一个自适应非线性网络的经济”这个概念,或者说“作为一个不断进化的复杂系统的经济”这个概念,对经济理论的基础、对提出和解决经济学理论问题的方式,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接下来,我们就来阐述这些影响。

认知基础。新古典经济学理论有一个一元化的认知基础:经济行为主体是理性的最优化者。根据通常的解释,这就意味着,行为主体以概率的方式评估不确定性,然后根据以贝叶斯方式更新的新信息来修正他们的评估,并且选择能够使他们的期望效用最大化的行动方案。在这个统一的一元化的认知基础之上,行为主体通常被假设为拥有关于对方的共同知识,还会对他们所处的世界,当然也是他们共同创造的世界做出理性预期。相比之下,圣塔菲的观点无疑更加多元化。遵循现代认知理论,我们不再假设认知过程有一个单一的、主导的模式。相反,我们认为行为主体必须在认知上“构造”他们面临的问题,即他们必须理解他们的问题、给他们的问题赋予“意义”,然后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他们必须利用有限的认知资源来做到这一点。为了“有意义”、为了学习和适应,行为主体要运用各种各样的分布式认知过程。行为主体用来将自己关于世界的信息转换为行动的范畴,源于他们自己的经验,并且这些范畴,或者说认知“道具”不一定彼此一致也能产生有效的行动。因此,行为主体身处的是,一个他们必须“认知地”加以解释的世界,一个由于其他行为主体的存在和行动而复杂化,并且不断变化的世界。这也就是说,行为主体之所以通常不会进行标准经济学意义上的最优化,并不是因为它们受到“记忆能力有限”或“处理能力有限”的限制,而是因为最优行动这个概念本身通常无法明确地定义。据此,更进一步的结论也就水落石出了:说起如何指导人们在这个世界上的行动,新古典经济学中行为主体的演绎理性,最多只能占据边缘位置。也正因为如此,行为主体可能拥有的任何关于彼此的“共同知识”,都必定源于具体的、特异性的认知过程。而这种认知过程所处理的,则是通过具体的互动获得的经验。这就是说,我们不能简单地存在共同知识。

结构基础。在一般均衡分析中,行为主体不直接彼此互动,而要通过非人格化的市场。相比之下,在博弈论中,所有博弈参与人都与所有其他博弈参与人互动,而结果则用博弈的支付矩阵来给出。在这两种情况下,互动结构都是简单的且通常是极端化的:一个人与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与所有人。此外,行为主体自身的内部结构也被完全抽象化了。[4]相反,从复杂性的视角来看,结构是非常重要的。第一,基于网络的结构变得很重要。所有的经济行动都涉及行为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因此经济功能不仅受行为主体之间重复互动的模式所定义的网络约束,同时也是在这个网络上实现的。这些网络结构的特征则是用网络连接的相对疏密程度来刻画的。第二,经济行动是通过涌现的社会角色和社会所支持的程序,也就是说,通过制度来完成结构化的。第三,经济实体具有递归结构,它们本身又是由其他实体构成的。不过,由此而形成的实体“层级”结构及其相关联的行动过程,却不一定是严格等级化的,因为作为组件的实体可以成为不止一个更高层级的实体的一部分,而且位于不同组织层级的实体之间也可以相互作用。因此,互惠因果关系会在组织的多个层次之间发挥作用。这就是说,尽管在给定的某个组织层次上的行动过程,有时可以被视为自主的,但是它们还是要受到其他层次的行动模式和实体结构的约束。而且,他们甚至有可能在更高和更低的层次上产生新的模式和实体。从“圣塔菲观点”的角度来看,组织的基本原则是,一个层次上的“单元”结合在一起,产生下一个更高层次上的“单元”。[5]

过程与涌现。现在应该很清楚了,从我们上述的观点来看,简单地直接将经济事务视为多行为主体的最优化努力,并没有多大意义。我们的观点强调的是过程而不仅仅是结果。具体来说,它旨在探究新的“事物”如何在世界中生成。这包括:认知事物,如“内部模型”;物理事物,如“新技术”;社会事物,如新型的经济“单位”。很显然,如果我们假设一个“永恒新异”的世界,无论是瓦尔拉一般均衡、纳什均衡,还是“动态系统”理论中的均衡,那么结果就不可能对应于一个稳态均衡。在这样一个世界中,唯一可能有效的描述,只能是关于瞬变现象的描述,即关于过程和涌现结构的描述。那么,从这种“过程与涌现”的视角出发,我们对经济能够知道些什么?又应该怎样去理解经济呢?对经济中的过程与涌现的研究,现在已经形成了一个颇为壮观且仍在成长的“行业”,它通常被称为“基于行为主体的建模”。不过直到现在,什么才算一个基于行为主体的模型的解,仍然是一个聚讼纷纭的问题。第二卷所收录的许多文章,包括阿瑟和达利(Darley)、考夫曼、舒比克(Shubik)、林德伦(Lindgren)、科尔曼(Kollman)等人,以及基尔曼和特斯法齐的文章,都或明确或隐含地讨论了这个问题。总的来说,这些文章都试图在互动过程中寻找涌现结构,而在这种互动过程中,相互作用的经济实体通过各自的认知过程来预测未来。认知过程本身又会涉及发生于多层级结构中的互动。

当然,对一种经济学方法的描述,并不一定能构成一种研究纲领。要想围绕“过程与涌现观点”提出一个研究纲领,还必须完成两件事情。第一,必须确定具体的经济问题,这种方法可以对这类经济问题提供新的洞见。第二卷给出了这类经济问题的若干“候选者”:人工制品创新、贸易网络的进化、货币的产生、城市的起源和空间分布、资产定价、恶性通货膨胀,以及不同社区或国家之间的长期收入差异。第二,对这些问题建模所必需的认知基础和结构基础必须先构建起来,同时能够将基于前述基础的各种理论和可观察的现象联系起来的方法也必须先发展出来。虽然自1987年以来,我们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这样一个研究纲领仍然远未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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