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的自我与文化的自我
想重新回到先天与后天的争论,并且试图断定某个认知功能是由基因组通过相关的生物学约束而塑造的,还是由环境通过文化的影响而塑造的,以及这种塑造是否通过特定形式作用于特定个人,这样的思路常常是很莽撞的。奇怪的是,当使用我建议的视角来看待意识时,这种区分的尝试似乎更加可行了。譬如,我敢断言,核心意识以及核心自我的产生背后的所有机制都受到强烈的基因控制。除非疾病在早期就破坏了脑结构,否则基因组就会建立起躯体和脑之间恰当的神经和体液联系,铺设必需的神经回路,以及在环境的帮助下,使这种机制终其一生可靠地发挥作用。
自传体自我的发展则有所不同。诚然,核心自我与支持自传体记忆发展的结构之间的联结是在基因组的控制下组织起来的。让学习行为得以出现、让皮质和皮质下回路的建立得以实现的那些过程也是如此,这样辐合区和那些倾向才能够各就各位。换言之,自传体记忆是在遗传生物学的若隐若现的阴影下发展和成熟的。然而,与核心自我不同,自传体记忆在发展与成熟过程中,很多时候是不依赖,甚至是不受环境的调节的。如在发展中的婴儿、儿童与青少年中,奖赏与惩罚的安排是随着不同的家庭、学校和社会环境变化的;构成个人历史及其所预期未来的那些事件的形成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受环境控制的;自传体自我在文化中得以发展,而支配文化的那些行为规定和原则也受到环境的左右;个体借以组织其生平的从个体行为模型到文化事实的知识也是由环境决定的。
当我们为了人类的独特尊严而提到自我时,当我们为了那些属于我们、活在我们心中的,曾塑造了我们生命的地点和人物而谈论自我时,显而易见,我们是在谈论自传体自我。自传体自我是人类文化历史中起主要作用的脑状态。
超越扩展意识
扩展意识让人类有机体能够将自身的心理能力发挥到极致。请考虑如下的情况:制造有用的手工艺品的能力;体谅他人的想法的能力;感受集体意识的能力;忍受痛苦,而非一感觉疼痛就做出反应的能力;意识到自己和别人可能会死亡的能力;珍惜生命的能力;产生不同于愉悦感与痛苦感的善恶观的能力;将他人和集体的利益考虑在内的能力;体会美丽而非单纯感受愉快的能力;体会到矛盾的感受,以及体会到抽象概念之间的矛盾的能力(这就是真理感的来源)。在扩展意识的支持下形成的这些出色能力中,有两种能力值得我们额外的注意:第一,跳脱出生存倾向所强加的与利弊有关的指令;第二,因批判性地察觉到矛盾而寻求真理,渴望建立行为规范和典范、剖析真相的能力。这两种能力不仅是我心目中人类独特性之巅峰的最佳候选项,也是让一种真正的人类活动得以进行的能力,这种活动能够被“良知”一词精确地概括。我并没有把核心意识或扩展意识划为人类品质的巅峰。意识是达到该巅峰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
这些概念间的优先权链十分奇特:一个独立有机体的无意识的神经信号产生了原始自我,使得核心自我和核心意识可以形成,而在后两者的支持下,有机体形成了自传体自我,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扩展意识。在链条最末端,扩展意识让良知得以形成。
我们对良知、扩展意识和核心意识的理解可能与人类意识到这些现象的存在并对其产生好奇心的次序恰恰是对应的。早在人类将扩展意识看作一个问题之前,他们就已经发现了良知,并对其本质产生了兴趣,更不用说核心意识了。古代众神向荷马史诗中的英雄讲述的并非有关意识的事,而是有关良知的事:想一想在《伊利亚特》中,雅典娜女神拦住阿喀琉斯的胳膊,阻止他杀死阿伽门农。在公元前10世纪,荷马的传说假定了核心意识的存在,却未给予其明确的关注。这些传说间接地描述了一种拼凑的、受神的旨意驱使的意识,但它们真正关注的是良知问题。17公元前7世纪的梭伦或许处在通往良知和意识的道路上。他确实告诫过读者“要了解你自己”。18拥有同样智慧的还有公元前500年的希腊先贤、《创世记》的作者和主人公、《摩诃婆罗多》的作者,以及写下《道德经》的老子。但是他们当中没有人正视让我们如今倍受苦恼的意识的概念。我们在柏拉图或亚里士多德那里找不到“意识”一词,而且“努斯”(nous)和“精”(psyche)也并非等价的概念。意识的概念在那时是不存在的。虽然“精”的确指代了有机体的某些方面,而这些方面对现代意识概念的外部特征(呼吸、血液)或与之密切相关的概念(心灵、灵魂)至关重要,但它们和意识指的并不是同一个概念19。我们对意识的关注是最近才产生的(大概是三个半世纪以前)并且直到20世纪才成为一个前沿问题。
在承载着西方思想的语言中,那些我们用于表示意识的现象的词语同样表明,我们对这些现象的好奇心和理解力或许与它们的复杂程度是成反比的。例如在英语语言的历史中,与意识相关的中古英语是inwit,它将内部(in)和心灵(wit)的概念很好地结合在一起。conscience(良知)这个词来自拉丁文con和scientia,意为“知识的聚集”。它自13世纪以来就投入使用,而consciousness(意识)和conscious(有意识)这两个词却要等到17世纪上半叶,在莎士比亚死后才出现(consciousness一词的最早使用记录可以追溯到1632年)。在1600年,莎士比亚让哈姆雷特说“所以良知让我们都成了懦夫”时,他想表达的的确是良知而非意识。虽然这位文豪深谙扩展意识的本质,并且实际上将其植入了西方文化的文学形式之中,但是他却从未能够命名这个事物本身。他甚至可能已经意识到了扩展意识背后埋伏着像核心意识这样的东西,但核心意识没有成为他关注的焦点。
在英语及其“母语”德语中,良知和意识分别对应着不同的词。在德语里,代表意识的词是bewusstsein,而代表良知的是gewissen。然而在拉丁语系中,指代良知和意识的是同一个词。当我将“无意识”这个词翻译成inconscient(法语)或inconsciente(葡萄牙语)时,它们既可能指一个处于昏迷状态的人,也可能指一个昧着良心做事的人。英语同时给我们提供了unconscious(无意识)和unconscionable(没良知)两个词,而德语为我们提供的是unbewusst和gewissenlos。但在拉丁语系中,只有参考上下文才能够揭示这个词的真正意思。顺带说一句,在这个问题上,事情可能会变得相当迷惑人,但始终是很有趣的。在像法语和葡萄牙语这样属于拉丁语系的语言中,我们可以用一个意为“知识”的单词来表示意识,如法语的connaissance和葡萄牙语的conhecimento。请再次留意,这个替代词意为“已知晓的事实”,此处所说的事实很有可能是自我存在,并且有归属于它的知识。无论代表意识的那个词是什么,我们与“包含着知识”这个概念都不是很远,正如某些变异词con(容纳)和scientia(科学和其他种类的事实)所表现出来的意思一样。
当“意识”这个词背后的概念浮现出来以后,拉丁文的使用者采用代表良知的词来表示它,而没有造出新词。对这种意义的归并的文化容忍度是非常值得玩味的,它或许恰恰佐证了人类对于这类问题的看法的演变,因此它本身就值得研究。但不知怎的,人们总认为良知和意识之间的相关性比差异性更有价值。奇怪的是,不像英语或德语,拉丁语系中不存在表示自我的词(反身代词并不是很好的替代物)。人们认为I(我)或me(我自己)这样的人称足以指代一个本能有自己名字的实体,而这名字就是对自我的直接翻译。
有人可能会猜想,因为良知在我列出的概念中复杂程度最高,因此它是最晚被考虑的现象,其本质和机制也是最晚被理解的。然而事实恰恰相反。我认为,我们对良知的运作机制比对扩展意识的运作机制了解得更多,同理,我们对扩展意识也比对核心意识了解得更多。让-皮埃尔·尚热的神经伦理学著作,或罗伯特·奥恩斯坦(Robert Ornstein)讨论意识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著作,都支持了我有关良知的论点。丹尼尔·丹尼特、伯纳德·巴尔斯(Bernard Baars)和詹姆斯·纽曼(James Newman)在扩展意识水平上阐明意识的尝试则支持了我的后一个论点。20依我所见,这个谜题的平衡点就藏在核心意识背后。对良知和扩展意识的解释很有可能是不完全的,因为对它们的理解部分依赖于解开核心意识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