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四位评论人,他们的评论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所提出的观点也很具挑战性。他们对我的文章提出了一些严肃且认真的批评,但并没有说服我,至于为什么,接下来我将做出说明。不过,我依然很感谢他们能如此严肃认真地参与这样一个基础的研究项目。这个研究项目的核心是运用种群生物学的理论和模型来研究文化及文化进化。里克森和我刚开始进行这项研究时,氛围可不是这样的;尽管受到了很多批评,但大部分批评都与我们的核心论点毫无关系。
很多批评都是这样的:“这不是我的学科对文化的思考方式。”还有些批评不太礼貌。20世纪80年代早期,一位非常知名的人类学家应邀在一个大型会议上对我的一篇文章进行评论,他说:“我多希望当初没有把时间浪费在这篇文章上。”从那以后,批评之声越来越多。当然,比较幸运的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持批评态度。另外,利用种群生物学理论对文化进化进行模型建构,也不再让人觉得太具革命性。虽然四位评论人对我的部分观点感到很不安,但至少认可探究文化进化的价值。无论是谁,对文化进化的看法大多都有可能是错误的,但实实在在的讨论肯定能让我们对文化进化有更深入的理解。
四位评论人中的三位,科学哲学家金·斯特林、经济学家保罗·西布莱特和人类学家鲁思·梅斯都指出:我在研究人类行为时,对人类“搜集信息并做出明智决策的能力”举证不足。就这一点而言,他们的观点代表了一大批学者对人类社会的看法。如果对社会科学领域的学者们的主成分进行一次分析,毫无疑问,第一种或第二种主成分关注的肯定是:个人决策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在这个轴的左边,将会是以社会学家爱弥尔·涂尔干(émile Durkheim)为代表的大多数20世纪文化人类学研究者,他们强调的是社会如何创造个体;在轴的右边,将会是社会学家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ubbes)、现代理性选择学派,以及行为生态学家们,他们将社会视为个体选择的产物。斯特林、西布莱特和梅斯都在轴的右边。斯特林认为,人类是非常聪明的,知道自己应该从他人那里学习些什么;西布莱特认为,人们可以巧妙地操控行为规范;梅斯则认为,诸如图尔卡纳部落的突袭行动之类的合作行为可以用个人利益来解释。
对这些“位于右边”的思想家的诸多观点,我都是赞同的。人们通过努力工作来获得更多个人利益,任何忽视这一事实的理论都会铸成大错。问题在于,人类在做决策时通常会依据自身对世界的看法,而“右边的理论”往往无法解释为什么人们对世界的看法会是这样的。这一点在经济学的主流模型,即现代理性选择模型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行动者的个人偏好被抽象为效用函数(utility functious)(13),而信仰则被抽象为贝叶斯式的先验假设。在处于平衡状态,且他人选择既定的情况下,行动者会选择能够将自身预期效益最大化的行为。
经济学家通常会假设人们拥有正确的先验条件等,并认为大部分人都知道自己正在做什么,也知道如何做出合理的选择。其他学科虽然没有表达得这么直白,但基本上也都如此认为。
我认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人们是从自己的生活中获得对世界的认知的。我在年轻时相信,吃完饭一小时后才能游泳,否则就会抽筋,甚至淹死在水里。我之所以相信这个观点是因为身边的每个人都相信。我现在相信,吃完饭马上就能游泳,因为医学专家说这么做没问题,但是新观念可能会给我的孩子们带来极大的风险,甚至死亡。其实这两种观念都缺乏直接证据。我的确看到过有孩子一吃完饭就去游泳,然而,如果这么做会有1%的死亡风险,我该怎么办?我无法接受这种风险,而以自身经验又无法完全排除它。我母亲坚信,知道一个人的星座就能了解一个人的性格。她之所以相信这一观点是因为她周围的人都相信。她还认为,她的观察证实了这个观点的正确性。我不认同这个观点,因为我周围的人都不认同。
我和学生们花了大量的时间研究进化与行为之间的关系:200年前,人们探讨的可能是“三位一体”的教义问题。毫无疑问,自我观念一旦确立,个体选择理论就会变得非常实用。但是这样一来,在回溯历史时,就需要解释人们为什么会确立这样的信仰,而解释又需要依赖特定的社会背景。在我看来,我在文章中所阐述的方法足以解释,人类为何以此种方式被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