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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模仿、哈耶克理论和文化学习的意义

2024年12月26日  来源:人类的价值 作者:罗伯特·博伊德 提供人:It8933......

艾伦·奥尔

罗切斯特大学进化生物学教授

我不是人类学家。作为生物学家,我的主要研究方向不是人类进化,而是物种的形成和适应性。因此,我对人类文化进化的了解,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必然处于门外汉阶段。虽然我这个门外汉的观点难免会有很多疏漏,但我还是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尤其是拿人类进化与其他物种的进化做对比,找出其间的相似之处和必然的相异之处。

大体上,我赞同罗伯特·博伊德教授的观点。最重要的是,我完全赞同他所说的,人类是生物界的万物之灵。人类能够在这个星球上的任何一种生态系统中生存;至于生活方式,其他物种只有妒忌的份儿,如果它们也有妒忌之心的话。在我看来,人类的出现是进化过程中的阶段性变化之一。一些生物学家不愿承认人类的独特地位,这让我备感诧异。这可能是维多利亚时期,博物学家赫胥黎(T. H. Huxley)和其他一部分人所发起的研究项目的遗毒。那些项目非常巧妙地,有时候也没那么巧妙地从各方面将人类降格为昆虫的近亲。当然,这种观点或许是对的,但有时候所谓正确的观点可能是答非所问。

人类的生物本性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为何会迥异于别的物种?不得不承认,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只有以人类的生物本性为前提,这一问题才是有意义的。在达尔文提出进化论之前,这个问题的答案很简单,而且毫无价值:因为我们更接近天使,而非动物。在进化论被提出之后,人们开始质疑以前的答案,于是,这个问题变得更加重要了。

我发现,博伊德针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思路十分有趣,其吸引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他认同生物学和文化学在人类进化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并对两者都非常重视,而且这种重视并非只停留在口头上。他还认同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所具有的解释力,不管这种选择是发生在基因层面上的,还是发生在文化层面上的。我要强调的是,对于达尔文式的文化进化论,我原则上是赞同的。

无疑,这一理念至少可以追溯到生物学家乔治·普赖斯(George Price)所提出的普赖斯方程(Price Equation,1970,1972)。普赖斯认为自然选择会同时发生在多个生物层面上:基因层面、有机体层面、物种层面,以及文化层面。进化生物学家有时候不愿意涉及较高层面的自然选择问题,并不是因为这种层面上的自然选择理论在理论逻辑上与其他层面上的有所不同,也不是因为这种理论不太好掌握,主要是因为较高层面的自然选择行为往往缺乏确凿的实证材料,或者好不容易找到了确凿的材料,却发现用其他理论也解释得通。不过,这是一个复杂的技术性话题,无须在这里详细探讨。至于我的观点,可以参考本人在2015年发表一些的文章。

我在这里想说明的是:第一,从原理上来讲,自然选择可以作用于任何级别的生物层面;第二,如博伊德所说,即使人类文化的进化形式并不完全等同于基因或有机体的进化形式,但在这几者之间,或许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似性;可以对此进行一些研究,以增进对人类文化进化过程的了解。当然,达尔文式的文化进化论还存在其他一些重要的看法,其中包括意大利种群遗传学家卢卡·卡瓦-斯福尔扎(Luca Cavalli-Sforza)和英国免疫学家马克·费尔德曼(Mark Feldman)等人所提出的基因-文化协同进化论(Gene-culture Coevolution)。

其次,博伊德的研究思路以精确的数学模型为基础。这种数学模型是种群遗传学家们再熟悉不过的了,而且具有无可估量的价值。博伊德在演讲中对自己和社会学家查尔斯·佩罗、人类学家克里斯蒂娜·莫亚(Cristina Moya)(Perrault,Moya,Boyd,2012)所构建的一个正式模型进行了分析和总结,我们就以此分析为例,来说明一下数学模型的重要性。他们探讨的问题是,在环境线索非常杂乱且不确定的情况下,个体是应该模仿他人的行为,还是应该相信基于环境线索所做出的推断。他们的结论,同时也是正式的数学模型的分析结果是:在环境发生缓慢变化,或者环境线索非常杂乱的情况下,个体应该模仿他人的行为。在我看来,这正是解决此类问题的正确途径。

当然,这种分析方法并不能给我们带来这类问题的最终答案。我认为,要想获得最终答案,可能需要做更多设计严谨且巧妙的实验。以门外汉的角度来看,或许会得出这样一个较为合理的判断,那就是在这一研究领域中,此类实验是非常滞后的。如果说种群遗传学的发展能带来一些启发的话,那么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先有正式的理论,后有合理的实验,而且理论和实验之间的时滞较长。只有先建立起成熟的理论,才能清楚地知道需要做什么样的实验。几乎所有的种群遗传学经典实验,包括特奥多修斯·杜布赞斯基(Theodosius Dobzhansky)关于“区分平衡选择和诱变选择平衡过程”的实验,都离不开数学模型理论家们在前期所做出的贡献。这些理论家包括遗传学家塞沃尔·赖特、遗传学家罗纳德·费希尔(Ronald A. Fisher)和种群生物学家J. B. S.霍尔丹(J. B. S. Haldane)。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博伊德的研究思路有明确的边界,没有随意引申概念。虽然进化心理学或文化基因学也有不少言之有理之处,但其支持者有时候会忍不住将一个简单的概念扩大化、引申化。

除此之外,每一位科学家都应明白,有吸引力的理论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事实上,让人感到窘迫的是,很多时候二者都背道而驰。因此,我们接下来就不再讨论宏观的方法论问题了,转而探讨博伊德理论中的两个小问题。当然,这两个小问题并不会对其理论的总体思想构成严重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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