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准备多花一点儿的时间来讨论狩猎-采集部落中的大规模公共产品生产现象。很多研究者都认为,大规模合作是近代人类社会才出现的现象,而在更新世[11]的觅食社会中,合作规模尚小,而且受制于亲缘关系和互惠互利的动机。事实上,在觅食部落中随处可见大规模的合作行为。这一事实恰恰支持了相反的观点: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文化适应一直在促使人们成为超级合作者。
大多数觅食部落的人们都会从事各种旨在提高当地生产力的活动。他们普遍会利用烧荒来创造生产效率更高的植物群落。烧荒之后出现的植物大多是生长快速的物种,而且能承载更多的动物。[12]例如,澳大利亚西部玛杜(Mardu)部落的沙漠土著就会在冬季放火焚烧草原。
人类学家丽贝卡·布里奇-伯德(Rebecca Bliege-Bird)及其合作者通过研究证明,烧荒能够为栖居地创造更高的狩猎回报,这些回报主要是巨蜥一类的小型猎物。[13]正如这些研究者所说,烧荒所带来的环境变化或许应归类为公共产品。参与烧荒的人会付出一些成本,但受益的却是所有人。不过,烧荒属于一种低成本的活动,因此其结果很可能是,参与者会获得相应的收益,且足以抵消其付出的成本。若真如此,那么这就不算是典型的公共产品了。
当然,觅食部落的人们也会在改善生态环境方面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比如,居住在密西西比河与科罗拉多河周边的印第安人,会在洪水季节过去后,在裸露的泥滩上撒播野草种子;[14]另一些部落的人会移植一些块茎植物或果树;巴拉圭的阿齐族人则会将树木砍掉,待数月后返回,从枯树干上捕获大量的甲虫幼虫。[15]或许最突出的例子来自朱利安·斯图尔德(Julian Steward)所研究的加利福尼亚州欧文斯山谷(Owens Valley)中的帕尤特(Paiute)部落。[16]他们在这个山谷中修建了导流坝和运河用以灌溉土地,促进水生作物的生长,以期收获更多可以作为食物的根茎植物。最大的灌溉区占地约10平方千米,其水源主要来自数千米长的运河。这样的建筑工程几乎需要所有当地人的通力合作。
为了更好地进行狩猎活动,采集-狩猎者会建造一些大型工程。驱赶线(Drive Line)是一种类似于篱笆的工程,主要用以猎捕驯鹿、水牛、大角羊、叉角羚等动物。有了这种工程,人们就能非常轻松地捕猎了。在大盆地(Great Basin)地区,这种被广泛使用的捕猎方法至少已有3 000年的历史。
在内华达州以北、莫诺莱克(Mono Lake)东部地区,有一种被称为“威士忌平地”(the Whisky Flat)的捕捉叉角羚的陷阱,无疑是一个极具研究价值的例子。[17]借助一个2.3千米长的“篱笆”,叉角羚被引入一个巨大的圆形围栏,而后被手持弓箭的狩猎者轻松捕获。这个围栏由5 000个左右的桧木桩组成。这意味着,许许多多的人得去砍树、挖木桩洞,以及收集和放置起支撑作用的石头。在大盆地地区,类似的驱赶线随处可见。平原印第安人修建了数千米长的驱赶线,将惊慌逃窜的水牛群引至悬崖边。[18]在加拿大的北极地区,因纽特人普遍使用驱赶线来猎捕驯鹿。他们的很多驱赶线都绵延数千米,由石块搭建而成,因而被因纽特人称作“石头人”。[19]在公元1 000年以前,生活在这一地区的多塞特人(Dorset)就修建了比较短的漏斗形驱赶线,或许是因为当时还没有弓箭,他们只能使用长矛更近距离地捕杀驯鹿。如图2-2所示。在阿尔伯塔(Alberta)和密歇根也发现了类似的石头驱赶线,而且在密歇根发现的驱赶线可以追溯到大约9 000年以前。[20]
图2-2 加拿大努纳武特地区(Nunavut)维多利亚岛上的驱赶线遗址(POD)。两条驱赶线呈漏斗状,可在秋天将驯鹿群引入一个两边皆是陷阱的狭窄空间。陷阱里布满了长矛,这种设计是用来保护狩猎者的。紧邻陷阱的是实心墙体,长度在17到40米之间。驱赶线由一块块石头修筑而成。
From Brink, 2005; Friesen, 2013; image from Brink, 2005. Photo courtesy of Jack Brink.
沿河或沿海一带的觅食者通常都会修建堤坝,也就是水中的障碍物,用来捕鱼。大大小小的鱼堰遍布世界各地的大江大河。图2-3显示的是20世纪前半叶,胡帕(Hupa)人在加利福尼亚州北部修建的一个横跨米尔河(Mill Creek)的鲑鱼堰。这个堰是如何修建的?我们知之甚少。不过我们知道,大约在同一时期,尤罗克人(Yurok)在克拉马斯河(Klamath River)附近修建了一个类似的鱼堰。[21]人们将结实的木桩放置在河床上,而后筑起围栏,以拦截每年逆流而上的洄游鲑鱼。当鱼类强行通过鱼堰的狭窄通道时,人们就可以用渔网捕获大量的鱼。砍伐树木所需的人力在150人以上,修建鱼堰大约需要70人,然而令人惊讶的是,在使用了10天之后,整个鱼堰被完全拆除。大概是为了能让鲑鱼继续洄游,以维持与上游邻居的和平共处状态。
图2-3 胡帕人在加利福尼亚州北部修建的横跨米尔河的鲑鱼堰。
From Swezey & Heizer, 1977, 21. Copyright ? Phoebe A. Hearst Museum of Anthropology and the 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hotograph by P.E. goddard (catalog no. 15-3301).
群体间的冲突也会创造出重要的公共产品。很多现代战争就打破了参战双方之间的平衡,战败方会遭受大范围的掠夺和侵犯。在这样的战争中,成千上万的人面临着生命危险,而个体对战争的影响却微乎其微。英雄和懦夫同样都会体验到失败的悲伤和胜利的喜悦。这就意味着,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利己主义者会尽可能地避开战争。当然,在现代战争中,其他条件都是不一样的。为了激励士兵们投身战斗,现代国家还衍生出了极其复杂的制度。
狩猎-采集社会的战争,或者说群体间的冲突,是否也能创造出公共产品呢?这一问题的答案尚存在争议。争议的焦点是战争规模的大小。如果战争规模非常小,那么可能每个个体都能对战争结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例如,负责在领地边界巡逻的黑猩猩通常有5至15只,它们一般不会轻易地发动攻击,除非在数量上远远超出对手。对于个体而言,如果发生冲突的成本非常低,那么随着领地面积的扩大,每个参与者从战争中获得的益处就会超出其付出的成本。
毫无疑问,狩猎-采集社会中也会出现群体间的冲突,而且死亡率通常很高。[22]然而,一些研究者认为,狩猎-采集者之间的冲突和黑猩猩之间的冲突是一样的,主要方式为伏击和突袭;冲突双方的人数都很少,且会尽量避免打响战争,除非其中一方在人数上占据绝对优势。[23]另一些研究者则认为,狩猎-采集社会也存在大规模的战争,双方都会派出大量士兵参战,最终导致大量伤亡。[24]目前的民族志资料尚不足以平息这场争议。到了20世纪,居住在阿齐族和哈扎族(Hadza)这类采集部落周围的农牧民都很有实力,因而对这些部族来说,发动战争是无利可图的。
在我看来,历史记载有力地证明了,采集社会中的人们有时候会发动大规模的战争,但参与者也会付出巨大的代价。最完整的数据来自澳大利亚。19世纪初,在欧洲人到来之前,生活在这块陆地上的人们一直处于采集社会时期。1803年,一个叫威廉·巴克利(William Buckly)的年轻人,因为接受了他人偷窃而来的衣物而受到了惩罚,被流放到澳大利亚某地。后来,他逃离了流放地,与澳大利亚土著瓦拉兰加人(Wallaranga)一起生活了35年。这段生活经历充满了大大小小的暴力冲突,比如谋杀、小规模袭击,以及全员参与的大规模战役。[25]那次战役的参战人数多达300人,最终双方都伤亡惨重。一份关于澳大利亚土著生活的专业论著证实了巴克利的描述:战争是非常普遍的,有时候规模巨大,死亡率极高,并会波及所有澳大利亚土著部落。[26]有关北美西部地区人们生活状况的历史描述也证明了冲突的普遍性。
据语言学相关资料显示,努米克语(Numic)的使用者,比如帕尤特人和肖肖尼人(Shoshone),在上一个千年里遍布整个大平原地区,不仅会和大平原周边的其他群体接触,还常常发起大规模的步兵战斗。[27]再后来,其中一个部落——科曼切(Comanche)获得了马匹,并对相邻部落发动了大规模的骑兵突袭。最终,科曼切部落实现了霸权,领地范围从科罗拉多中部一直延伸到里奥格兰德(Rio Grande)。[28]考古学也证明,在白人移民进驻之前,大平原地区的战争是非常普遍的。[29]在西部地区,使用伊努皮克语系(Inupiaq)中不同语言的各个部落,也时常会发动大规模战争。[30]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印第安部落中,尤其是在东南部沙漠地区以及沿海地区的部落中,战争是很常见的。[31]当然,小规模突袭也是很常见的。
此外,还有许多关于大规模冲突的报道,冲突双方的参与者均在数百名以上。在定居型的狩猎-采集部落中,比如新几内亚(New Cuinea)低地的采集西米的部落,和北美西北部沿海地区的捕捉大马哈鱼的部落,也常会发生数百人参与的战斗。人类学家A. L.克罗伯曾描述过加利福尼亚州西北部地区尤罗克人和胡帕人之间的一场战斗。在这场战斗中,约有100名尤罗克人对胡帕人发动了突袭。大概一年之后,为了复仇,100名左右的胡帕人向尤罗克人发动了突袭。[32]
我认为,关于狩猎-采集社会中的战争,历史材料证明了如下三个结论:
1. 在觅食部落中,暴力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大部分的群体间冲突都以小规模突袭和伏击的形式发生。不过,在许多狩猎-采集社会中,也会发生双方参战者均达到数百名的战斗。
2. 在大规模的部落中,战斗规模往往受限于物资的补给,而非集体行动能力。在加拿大第一长河马更些河(Mackenzie River)三角洲西部的因纽特部落中,大规模的冲突时有发生;但在远东地区中部的因纽特人部落中,冲突却很少发生,而这些部落使用的都是因纽特语,且有许多共通的文化习俗。在西部,大规模的战斗更常发生,因为那里的人口密度更高。[33]
3. 大规模的战斗还会发生在使用不同语系语言的种族成员之间。如果游牧社会的觅食部落与现代社会的觅食部落规模相当,那么参与大规模战斗的成员必然会来自多个团队。据大部分资料显示,这些团队皆属于同一部落,而他们的对手则来自其他部落。但是,对于这种结论,需要慎重对待,因为一些欧洲人会从“民族-国家”战争的角度来进行观察,所以有可能会存在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