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维坦按:
之前听说过这样一个光怪陆离的说法:抽烟上瘾的人,并非他自己对烟成瘾,而是因为有看不见的“烟鬼”挂在嘴边,一直唆使着他抽抽抽。要想戒除烟瘾
(酒瘾亦然),就得摈弃欲念,戒恶修善,邪祟才能远离自身。
毫无疑问,这样的说法会带给烟民酒鬼一丝宽慰,原本心中伴随着瘾而产生的愧疚感/负罪感会因此而获得些许释然——成瘾不是我的问题,是小鬼作祟。如果能够因此而成功摒弃欲念远离烟酒,从结果来说倒也是件好事。只怕一边如此自我安慰,一边抽得更起劲。当然,即便是从神经科学的角度来分析成瘾,我们对于所谓的瘾仍旧存在很多误解,比如上瘾是由化学物质引起的——起码在今天文章的作者看来,这种单因解释绝对是错误的。
汽油是一种高度易燃品,但没有氧气和热量,它也不会燃烧。止痛剂、游戏和社交软件都具有潜在致瘾性,但没有其他因素的共同作用,它们也并不会致人上瘾。同样地,每个人的个人倾向也不一定就会决定自身的命运。
只有当以下3种因素共同作用时,才会出现上瘾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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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抚慰不适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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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了这种产品就无法排解的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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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没法自行妥善应对的痛苦源头
上瘾并不仅仅是精神遭控制,它是3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只要拿走其中的任何一种,任何产品都不可能致人上瘾。然而,当这3个条件都满足时,“瘾”就会像点燃了的汽油一样,熊熊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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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瘾”这个词必须谨慎使用,只有当我们确实指的是其背后含义的时候,才能拿出来用,因为上瘾实际上是一种病理学现象。然而,如今许多人用这个词只是为了推卸自己过度使用这种或那种东西的责任。于是,所有东西都有了“致瘾性”。
举个例子,很多人都会说,他们、或他们的孩子对数码设备“上瘾”了。然而,把责任全推给智能手机,认为就是这些玩意让我们“上瘾”,却不采取任何改变自身行为的措施,只会让对这类产品的不健康使用合理化并一直持续下去。认为产品“劫持”了我们的思想,不会鼓励我们采取行动,只会让我们患上习得性无助。
不过,如果出现了真正的上瘾现象且无论自己怎么努力都无法摆脱,只能任其造成破坏,那就必须严肃对待了。真正的上瘾现象究竟是什么?在这片文章中,我们会分3个部分讨论以下主题:
1.事物本身不会让你上瘾(也即产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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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并不是问题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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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可以抚慰不适的东西都具有潜在致瘾性
2.无力排解不适如何导致上瘾(也即个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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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会上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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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惯性的迷恋
3.上瘾和感觉良好无关,和感觉糟糕有关(也即痛苦来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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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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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瘾的对立面并不总是禁欲
总结:上瘾的罪魁祸首究竟是谁,我们又该怎么避免上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