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望与文化
现在,充足的人类学证据表明,全人类的基本或最终欲望并不完全象他们有意识的日常欲望那样各不相同。其主要原因在于,两种不同的文化可能提供两种完全不同的方法来满足某一特定的欲望。让我们以自尊心为例。在一个社会里,一个人靠成为好猎手来满足自尊心,而在另一个社会中,却要靠当一个伟大的医生、勇猛的武士或者一个十足铁石心肠的人等等。因此,如果我们从根本上考虑问题,或许可以这样认为,这个人想要成为好猎手的欲望与那个人想要成为好医生的欲望有着同样的原动力和根本目的。这样我们就可以断定,把这两个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的有意识欲望归于同一范畴而不是以单纯的行为为根据将它们分为不同的范畴将会有益于心理学家。很明显,目标本身远比通向这些目标的条条道路更具有普遍性,因为这些道路是由特定的文化局部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