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措施vs法律体系
有两种方式可以保护公民不受大公司那样的强大掠夺者的伤害。第一种是制定监管措施。不过,监管措施不仅会限制公民的个人自由,而且会带来另一种形式的掠夺。掠夺者包括州政府、州政府的代理人和代理人的亲信们。更糟糕的是,那些雇用优秀律师的人可以把监管体系玩弄于股掌之中,他们的办法就是雇用原先的监管者,支付给他们高额的报酬,并弄得尽人皆知,这就在无形之中给现任的监管者发出了隐含的贿赂信号。更糟糕的是,“请神容易送神难”,监管措施一旦开始实施就会被越搞越复杂,即使有证据表明某些监管法规荒谬透顶,但是在体制内受益者的压力下,政客们也不敢废除这些监管措施。于是,监管措施不断膨胀,其复杂程度超出想象。为了应付这些监管措施,企业丧失了创造力,人们失去了生活的乐趣。
总有寄生虫会从监管措施中获利。商人会利用政府,通过保护性监管和设置行业门槛使自己的生意获利。这种机制被称为“监管套利”,这种做法违背了监管的初衷。
相较于让监管体制告诉人们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另外一种保护公民的方法也许更有效。那就是把“风险共担”置于《合同法》的保护下进行,未能如约履行责任的一方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在盎格鲁–撒克逊人建立的英美普通法的世界里,自古就有“假如你伤害我,我就可以起诉你”的法律基石。普通法经过了多年实践和反复试错之后,操作性强,适用性广,已经以一种自下而上都接受的方式确立了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人们在交易时,总是倾向于援引英美普通法作为仲裁的依据。在亚洲,中国香港,以及新加坡是首选的仲裁地,在西方则是英国伦敦和美国纽约。普通法早已深入人心,成了人们自觉的行动标准,而监管体系还停留在严格的文字上。
如果一家大公司在你居住的社区制造了污染,你就可以和邻居一起提起法律诉讼。在利益驱动下,律师会早早地为你准备好相关文件,这家公司的竞争对手也会很愿意帮助你们。而结案所需的巨额费用,足够震慑该公司以后不敢再犯。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永远都不要建立一个监管体系,有些会产生系统性影响的领域仍需要监管(比如环境被破坏以后隐含的尾部风险,需要很长时间才会显现)。只有在无法进行有效的法律诉讼的情况下,我们才考虑监管。 [12]
尽管监管体系可以为社会带来一小部分净收益,但是我还是希望选择法律体系而不是监管体系。只有这样,我才能尽可能地保持我的自由,但是我会履行作为公民的责任,接受命运的安排,如果我伤害了别人,我就应该接受惩罚。这种态度被称为“道义自由主义”(道义一词源于“责任”):监管会剥夺人的自由。而自由是人的第一要义,其中也包括犯错误的自由(只要你伤害的是你自己),这种自由的神圣之处在于我们绝不会为了经济利益而出卖自由。
将灵魂投入“风险共担”
最后,也是本书的核心部分,在“风险共担”的亲历者们看来:第一,得到的荣耀和付出的承诺是一体的;第二,勇于承担风险(某些特定类型的风险)事件的后果,不仅是人和机器的区别,而且是将人区分成不同等级的依据(有些人可能不爱听这句话)。
如果你不能为自己的言论承担后果,那么你等于什么都没说。
下文我还会提到,我对成功的定义就是过上一种挺直脊梁充满荣誉感的有尊严的生活,绝对不能让别人替我们去承担由我们的错误所造成的损失。
尊严就是有些事情你永远都不会去做,无论报酬有多么诱人。比如一位有尊严的女性,她不会为了500美元向浮士德出卖自己的身体,这同时也意味着即使给她100万、10亿甚至10 000亿美元,她也不会这样做。但是,尊严不仅是不去做什么,它还意味着你会无条件地去做某事,而且无论结果如何,比如决斗,伟大的俄国诗人普希金、法国数学家伽罗瓦,还有很多人都在决斗中英年早逝(伽罗瓦去世时实在是太年轻了),他们为了捍卫尊严,都不惜冒险决斗,将自己置于死地。他们不会选择像懦夫一样活着,他们宁可从容赴死,即使是伽罗瓦这样年少有为的数学家也是如此。 [13] 一位典型的斯巴达母亲会这样对即将奔赴战场的儿子说,“要么凯旋,要么捐躯”(当地的习俗是将战死英雄的尸体平放在他的盾牌上面,扛回来)。只有懦夫才会为了逃得更快,丢弃自己的盾牌。
如果你想了解现代化是如何摧毁人类价值观的,你就可以将上文中那些无条件牺牲自己的古代英雄与现在从事游说职业的人进行对比,那些令人作呕的游说者(假设他们代表的是沙特阿拉伯在美国的利益),还有那些学术不端的人,他们居然用“我还要供养孩子上大学”来为自己辩解。那些缺乏道德独立性的人,往往通过曲解道德标准来解释他们职业操守的正当性,而不是改变他们的职业操守使之符合道德标准。
还有另外一种尊严:和其他人一起参与到“风险共担”中去,并甘愿为共同的事业牺牲自己的利益。当然,还有一种荣誉感就如同手工匠人那样,自豪地传承着某种手艺,而无须做出巨大的牺牲。
手工匠人
如果你做一件事的时候总想着如何优化流程、寻找捷径、提高“效率”,那么这说明你今后迟早会讨厌这件事。而手工匠人则不会,因为:
手工匠人将自己的灵魂置于工作之中。
第一,手工匠人首先考虑的是他的生存,然后才是满足财务和商业需要,他们所做的决定并不全都以营利为目的。第二,他们的职业带有某种“艺术色彩”,置身于现代工业化社会之外,直接将艺术和商业相结合。第三,他们是有灵魂的。他们不会卖次品,在达到自己内心的艺术标准之前,他们不会对产品质量妥协和折中,因为这里有他们的尊严。第四,他们遵奉神圣的戒律,对有些事情,即使利润很高,他们也绝对不会去做。
拉丁语有句名言:品德低劣的人抄近路,品格高尚的人绕远路(Compendiaria res improbitas, virtusque tarda)。换句话说,“抄近路”就是一种不诚实。
以我自己的职业为例,显而易见,作家实际上也是手工匠人:销量不是最终动机,只是次要目标。你有强烈的动机去抵制那些粗俗的诱惑,以捍卫你作品的神圣。比如,21世纪初,珠宝连锁品牌宝格丽出资赞助作家菲·维尔登的新作品,让她把这个珠宝品牌植入小说中,借此推广该品牌。但此事最终演变成了作者的丑闻和赞助商的噩梦,公众普遍对此感到厌恶和抵触。
我还记得20世纪80年代,一些人试图免费派发图书,但是这些图书的正文会插有广告,就像杂志一样,整个活动最终失败了。
我们也无法将写作工业化。如果我为了提高效率而雇用其他作家“帮忙”,那么你一定会感到很失望。有些作家,比如约瑟·科辛斯基,曾尝试以分包的方法来写书,事情败露后,他被读者彻底抛弃了。知名作家担任总承包商然后分包给其他人完成的作品,很少能流传后世。但也有例外,比如大仲马,据说他开办了一个为自己代笔的作家工作室(有45个成员),这使得他的小说的产量高到了惊人的150多部。因此,有个笑话称,大仲马其实是他自己作品的读者。一般来说,作家的产量(而非销量)是不可扩充的,大仲马或许是个例外吧。
我们来谈一些实际的吧!尤素·瓦尔帝是一位成功且快乐的资深企业家,他曾建议我不要助理,这是我迄今为止收到过的最好的建议之一。哪怕只有一个助理,都会妨碍你的大脑去建立一种筛选过滤机制——没有助理会迫使你只去做你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并逐渐引导你的生活朝着快乐的方向发展。这里所说的助理不包括那些帮你完成某些特定工作的人,比如批改试卷、处理会计问题、浇灌植物,而是指那些充当守护天使、监视你一举一动的人。这需要一种逆向思维:你到底是想要更多自由支配的时间,还是完成更多的工作?我衡量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就是“他有多少自由支配的时间”。如果你雇用助理,那么最终的结果是你在协助你的助理工作,被迫向他“解释”怎么做事情,而这比做事情本身要累得多。事实证明,这个建议不仅对我的写作和研究工作很有帮助,而且在投资上也十分有效,因为我变得更自由,思维更敏锐,轻易不会决定去做某些事情。而我的同事们则每天都忙着开无用的会议,回无益的邮件。
助理(除非绝对必要),会把你的灵魂从“风险共担”中带走。
试想一下,你到访墨西哥,拿着一个手持式翻译器,而不是用娴熟的西班牙语和当地人交流,结果会怎样?助理就像这台手持设备一样,让你得不到真实的体验。
学者有时候也可以是匠人。然而,那些误解了亚当·斯密的经济学家一方面宣称人类会本能地追求“收益最大化”,另一方面,他们又在免费地表达自己的这个观点,还说自己并不寻求哪怕最低的酬劳。他们难道没有发现自己言行的矛盾之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