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毕业了,就说分手”?
来自西北的李平与来自东南的魏芳是大学同学,二人自大一开始就进入了热恋状态,山盟海誓,亲密有加。然而大学四年倏忽即逝,面临毕业后各自的前程,二人不得不痛苦地选择分手。为什么昔日如此亲密的李平与魏芳会在毕业时选择分手呢?因为这个博弈存在这样一个确切的时间点,到了这个时间点,博弈即告终结,而这个时间点恰好就是“毕业”。
为什么一毕业,就宣告着一段美好的恋情结束、而昔日亲密无间的恋人也要劳燕分飞呢?这涉及博弈论中的“有限重复博弈”与“无限重复博弈”的问题。为了使读者朋友更容易地理解这个问题,让我们先从大家都熟悉的《鹿鼎记》中所描写的两个情节谈起。
《鹿鼎记》中韦小宝被太监海大富抓进皇宫之中,却伺机毒瞎了海大富,并杀死了海大富身边的小太监小桂子,从此在宫中冒充小桂子。在顺治帝出家前,海大富受命留在宫中调查找杀死端敬皇后的凶手,他自始就从口音中辨出此小桂子非彼小桂子,却一直没有说破,不动声色地查探这个“小桂子”的幕后指使是谁,后来却意外地从韦小宝身上得知原来杀死端敬皇后的凶手竟然是现在的皇太后。海大富决定向太后发难,韦小宝已无利用价值,于是他最终向韦小宝摊牌。而此时韦小宝才得知原来海大富早已知道他其实不是小桂子,但此时也只能在肚中暗骂海大富“死老乌龟,臭老乌龟!”了。(事见《鹿鼎记》第六回)
书中还有一次康熙对韦小宝的“摊牌”:康熙早已知道韦小宝是反清组织天地会的香主,却一直隐忍不发。直到韦小宝把天地会众兄弟聚集在自己的伯爵府,康熙决定将其一网打尽之时,才对韦小宝亮出底牌:“天父地母,反清复明!韦香主,你好大的胆子哪!”(事见《鹿鼎记》第四十三回)康熙的这张底牌一亮,就意味着胜负已分,他与韦小宝的这一回合的“斗心眼儿”也宣告结束。
但是假如海大富没有查出皇太后会“化骨绵掌”且是杀死端敬皇后的凶手,或者假如康熙没有机会把天地会一网打尽,那么他们势必还会把糊涂装到底。装到什么时候是终点呢?恐怕没有人知道。也就是说,只要海大富一天没有查出杀害端敬皇后的凶手,或者康熙一直没有机会把天地会一网打尽,他们就将装作不知韦小宝真实身份的样子一直与韦小宝“玩儿”下去。
如果我们把韦小宝与海大富及与康熙的“斗心眼儿”视为一场博弈,那么书中所写的最后“摊牌”的情形则被称为“有最后一次重复的博弈”,而我们假设的“一直玩下去”的情形则被视为“无限重复的博弈”。所谓有限重复博弈,是指重复次数是有限的且有确定终点的博弈;而无限重复博弈,则是指重复次数是无限的或者对双方而言不知道哪一次是尽头的博弈。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知道,在一次性博弈中,“对抗”对双方而言是最优策略,在重复博弈中,“合作”对双方而言是最优策略。而在有限重复博弈中,由于最后一次博弈是确定会出现的,这个“最后一次博弈”可以被视为一个“一次性博弈”,也就是说,在双方的最后一次博弈中,“对抗”是最优策略,因为人们在重复博弈中之所以选择合作,主要是考虑日后还要进行博弈,而在最后一次博弈中则没有以后,因此显然不必考虑后面的行动。
那么再回到我们前面所说的“毕业了就说分手”的事例,用博弈论的术语来说,这是一个“有最后一次的重复博弈”。毕业之后,二人一个回西北,一个回东南,在一起生活成了不现实的情况。“毕业”这一不可改变的现实,就是博弈的“最后一次重复”,所以二人最佳的选择只能是分手。
让我们进一步假设:李平与魏芳毕业后留在了同一所城市,他们还会如此轻易地选择分手吗?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应该不会!至少分手的可能性要大大降低,因为毕业后同处一座城市,就是说二人之间还有美好的未来,从而使得二人间的博弈从“有限重复博弈”转成了“无限重复博弈”,而无限重复博弈中,最理性的选择是合作而非对抗。
因“有最后一次的重复博弈”而发生的对抗性情形在生活中并不鲜见,比如张三、李四两个同事素有矛盾,但既在一家单位工作,二人面临的是长期共事,且谁也不知道会共事到什么时候,如果他们都是严格意义上的“理性经济人”,则通常他们不会大打出手,即便不能化干戈为玉帛,也只会暗斗而不会明争。但一旦哪一天其中的一位决定离开公司,那么,双方积蓄已久的矛盾就很有可能集中爆发,因为“无限重复博弈”转成了“有限重复博弈”,在“有限重复博弈”中,双方所能选择的最佳策略是对抗。
这种情形有点类似于我们通常所说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因为一个理性的人要“报仇”,必须考虑报仇的条件是否成就,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与得失,而非莽撞行事。但是这并不说明在任何情况下的重复博弈中,隐忍总是最好的策略,有些情况下,“一报还一报”的策略反而能显出奇效,这一点我们将在下篇中予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