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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评价方方,这件事特别有意思

2020年3月29日  来源:有间职场客栈 作者: 提供人:delltot......

最近网上关于方方的争论很多。

支持者说方方正义、敢言、批判、直言不讳、悲天悯人。

怎么评价方方,这件事特别有意思

批评者说她假装替民众发声,实则为自己邀名;享受着体制特权,又在诋毁着国家。

怎么评价方方,这件事特别有意思

说实话,方方日记我只大概看过几篇,因为感觉内容大同小异;使用特权送亲属出境这件事我也没去详细了解过来龙去脉。

只想简单总结下我看到的,大家评价方方的逻辑。

首先是侧重于事还是侧重于人,这是最底层的两个维度。

我们评价一个人,到底是评价TA做的每一件事,还是从TA做的每一件事评价这个人。

我们中国人喜欢或者说习惯于后者,也就是:对事不求甚解,对人追根究底。

我们习惯于要求做好事的人是个“圣人”,不能有一丝道德污点;我们也热衷于审查受害者到底是不是个“完人”,必须是个完美受害者,不能有一点错误。

比如方方,她的使用特权很多人不假思索就认为是真,虽然这种特权只要稍微有点社会阅历的就知道,本来在体制内就是司空寻常罢了;

所以就能借此认定方方是别有用心、自私自利吗?

这就是刚才说的:用一件事给一个人定性,对其所做的其他事视而不见。

我们国内相当盛行一种特殊的社会文化心理。即在看待他人行为时,注重揣测其行为动机,倾向于以道德完人的标准作为衡量标尺,强调行善要彻底无私、无条件,并要求承担一种绝对的、无限的道德义务。

奇怪的是,很多国人一面以道德完人来要求他人,另一面却又不相信真有人会做出高尚之举,而断言他们那么做必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这大概正是因为在这种道德观下,人们不得不掩盖自己的任何私心,以至于真正的“无私”都无法取信于人了。

如果每个人仅凭自己主观认定的道德动机行事,社会秩序势必将陷入混乱,因为这样人们就缺乏公认的客观行为标准了。

实际上,在一个人际之间互动日益陌生化的现代社会,你只需要关注当事人行为产生的客观后果即可,其行为动机本身并不那么重要。

我们都知道“人无完人”,虽然世上确有“毫不利己”的道德楷模,但那毕竟是极少数人才能做到的,拿来作为所有的道德标杆,往往只能鼓励伪善。

大部分人,恐怕都落在“圣人”与“小人”这两极之间,身上有着复杂多面的“成分混合”。在公共事件中,我们应当注意的,不是个体的动机与道德,而是评估客观的行为。一个歌手做慈善,也有人酸溜溜地说她只是想“出风头”——但如果她的行为客观上是好的,援助也是有人迫切需要的,为何我们不能承认她做得好?就算她真有“出风头”的动机又如何?又碍着你什么事呢?

在现代社会,要求一个“好人”得是“圣人”,那是不现实的。私利如果能带来公义,那有什么必要非得让人“毫不利己”?我们应当坦率地承认每个人都可以有正当的私利,同时将其个人与公共行为分开,客观评价。不这样,我们就很容易陷入无谓的争执,而社会却还是在原来的地方兜圈子。

看到这里(如果这么枯燥还能看下去的话),估计一定有人认为我是支持方方的。

并不是,在我看来,方方和胡锡进一样,不过是一个——“体制内文人”。

她的言论从来没有超出体制的范畴,她说的话从来没有跳出文人的属性。

这就是从事的角度评价,是在体制内批判还是跳出来反思体制。

方方日记里的批判和为民请命,仍然停留在体制没错的大前提下,是官僚系统的问题、是某些官员的问题,并没有跳出来反思体制的问题。

因为本质上她是体制的既得利益者,她的批判,仍然是在另一种层面的建设。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小批评大帮忙。

当然,有些人没有看清楚这点盲目批评,其实属于伤了友军······

总结下:

我们评价方方,首先看你评价一个人的思维模式,是把人看做“复杂人”,评价其做的每件事;还是把人看做“不变的个体”,简单给对方贴标签。其次是看每个人对事物看法的广度和深度,以及对问题的底层假设。

当然了,还有一点没细说,就是我们是怎么收集、加工信息和怎么思考转化的,这也决定了我们最后的判断。

人是复杂的、是多变的,每个人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戴着不同的面具:

我们始终在管理自己给他人留下的印象。我们在不同程度上监控自己,通过不断调整自己的言语和行为,以适应不同的观众。

而我们往往高估自己看人的智慧。

所以,听其言很重要,观其行更重要;与其热衷于评价一个人(尤其是陌生的公众人物),不如试着去观察、思考TA的行为和言论,获取对自己有价值的信息。

方方 / 武汉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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