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婚姻形式和离婚形式的起源
婚姻解体率高,在历史上或跨文化上都不是史无前例的。但是,北美和西欧的现代离婚模式与以往文化中的离婚模式有着不同的起源和特征。
有网友说道:“婚姻的起源是建立一个男人能够获得一个女奴隶的法律合同。”有趣的观点。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第一批人类,即生活在5到180万年前的人,婚姻对其作用较小。使用倭黑猩猩的行为作为早期人类表现的基础,推测早期的男性会和许多女性一起繁育后代。食物分享主要也是为此。由于雌性可以在携带和保护其婴儿的同时收集食物(水果,坚果和昆虫),因此不需要雄性作为保护者或提供者。这意味着在这段时间内,任何一方都没有从承诺中获益。
随着气候变暖和森林消退,人类开始进入大草原,他们的饮食包括聚集的植被,食肉动物留下的清除肉类,最后,猎人使用工具杀死肉类。更多以肉类为基础的饮食意味着婴儿出生较早,需要母亲更多的照顾。
在这一时期(180万至23000年前),后代最有可能生存的男性和女性是那些形成第一次婚姻的人。
这些可能不是我们今天想到婚姻的方式的婚姻,但这一时期的夫妻可能已经在一起约三四年,然后一个或另一个会徘徊在另一个家庭。
(也许并非巧合,这正是离婚率在现代婚姻中达到顶峰的时间长度(3年或4年)。)
大约23000年前,人类开始种植自己的食物,彻底改变人际关系。4000年前发明的耕犁意味着最有生产力的家庭安排是男女分工的。男人比孩子更强壮,身体更少,因此他们出去在这片土地上工作。妇女离家较近,照顾孩子,从事无数其他家务。
这是一个婚姻成为两个人的联盟的时代,这个联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农业把人们绑在他们的土地上,这意味着在四年结束时,男人和女人都没有倾向于徘徊寻找新的家庭。因此,他们一起工作,作为一个单位,为他们生产的孩子提供食物和照顾。
随着时间的推移,婚姻作为男女之间的合法契约而产生,因为社会决定了他们组织家庭的“正常”方式,然后将这种正常状态编入法律。
例如,如果群体中的男性和女性负责喂养和照顾自己的孩子,那么这是一种常态。然后制定了法律,使男人能够确信他们抚养的孩子是他们自己的,而女人则保证他们的丈夫不会让她们穷困潦倒。
因此,婚姻的起源并不是建立一个法律合同,使男人有可能获得女性奴隶。我并不是说男女在婚姻契约中从未被这样对待,但婚姻的真正起源来自于男女双方生存的愿望,看到自己的孩子能够生存 - 这是进化主导的策略。
而现代离婚模式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0多年前,古罗马发明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观点,即婚姻应该建立在爱和相互感情的基础之上。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现代婚姻的脆弱源于同样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将婚姻关系提升到所有其他个人和家庭的承诺之上:情感,激情,个人身份和夫妻关系中自我验证的集中以及婚姻单位之外的情感依恋和义务。
离婚的直接原因可能包括各种因素,如配偶一方或双方的个人心理特征,以及经济困难。但是从更广泛的角度来看,离婚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及其相对较高的发生率都来自同样复杂的因素,这些因素使得良好的婚姻对人们的幸福而言比过去的大部分时间更为重要,婚姻的恶化也是如此。
现代离婚形式的演变过程:
在古罗马共和国,离婚意图的陈述足以影响婚姻的解体。在罗马帝国(公元前27年至公元14年)的创始人奥古斯都统治期间,引入了一项法律,要求七名证人作出拒绝陈述,但直到四个世纪后,该州才要求任何文件比简单通知更正式。由即将离任的配偶,由这些证人签名。
与后来的实践相反,中世纪欧洲的早期基督教会允许离婚有几个原因。一些地方的教会议会甚至会通过相当于无过错的离婚,其中一对夫妇被允许在宣誓“我们之间共同生活已经变得不可能”之后分开,或者说“根据圣经的指引”。然而,尽管有这些令人惊讶的先例,但在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离婚的原因与今天完全不同,特别是在复杂的分层的社会中,获得离婚的原因往往是不平等的。
比如,在古代世界的许多父权制文明中,离婚主要是男性的特权。在古罗马,与现代美国不同,离婚在富裕阶层中最为常见,其中许多人以不加思索的方式交换配偶,因为我们可能会改变互联网提供者,以获得更有利的姻亲。
而在中世纪早期的欧洲,如果他的妻子没有为他提供男性继承人,那么上层阶级的人往往会寻求离婚。
在我国封建社会时期,一个男人的父母可以强迫他送他的妻子(离婚这个词的字面意思是“抛弃妻子”)如果他把她的一面对抗父母,或者如果他们认为他对她的爱情干扰了他的孝顺职责。
到了近代,18世纪保守派还在担忧,穷人会声称有权结婚。他们对于穷人可以主张“正义”结婚的权利感到害怕,因为他们彼此相爱。虽然爱情婚姻的许多支持者立即提出了更自由的要求,但法国的婚姻大革命,还是压抑了这种思想。
由于妇女对婚姻的经济依赖以及当地经济,政治和宗教精英限制男女单身和离婚的权力,自由离婚受到制约。但作为婚姻亲密关系传播的理想,许多国家开始逐渐放宽了实际的法律法规。
在其他一些地方,法官对寻求离婚的夫妇逐案更加同情。在美国,只有不到一半的州在1840年之前接受了残忍的离婚理由。然而,在1840年之后,残忍开始被更加宽松地定义,并且到1860年,大多数州也允许在习惯性酗酒的情况下离婚。在加拿大和大多数西欧国家,离婚也变得非常容易。1816年,拿破仑在1816年撤销了法国大革命的离婚合法化。当时的观察家们感觉到这些变化预示着将来更加糟糕。1856年,反奴隶制活动家莉迪亚玛丽亚谈到婚姻时,说:“社会矗立在一座火山上,从那里可以看到最薄的外壳”。1880年至1890年间,美国离婚率增加了70%。
1891年,康奈尔大学的一位教授做出了荒谬的预言,即如果19世纪下半叶的趋势继续下去,到1980年,更多的婚姻将以离婚而非死亡告终。事实证明,他只有10年的时间。离婚率的上升使同时代人如此震惊,仍然留下了正式离婚的数量(非正式离婚是另一回事),按照今天的标准,这个数字非常小。1900年,美国每1000人中只有0.7人离婚,而在欧洲,大多数国家每1,000人离婚的人数不到0.2人。
所以很容易理解为什么今天许多人回顾19世纪是一个婚姻稳定时期,没有认识到婚姻应该以爱为基础的激进观念所引发的无情变化。对于爱情和婚姻的期望越来越高,并没有突破19世纪表面稳定的薄弱环节,其中一个原因是,这些理想仍然局限于人口中相对较小的一部分,这是最受欢迎的群体,当然,但不是最具代表性的。甚至那些最热情地接受通过婚姻实现幸福的目标的人还没有放弃许多对婚姻和个人生活中充分“追求幸福”充满敌意的旧价值观和社会约束。
离婚的原因在过去的大部分时间都不同,因为结婚的原因是不同的。
几千年来,婚姻并没有因男女和子女的个人实现和互利而受到约束。人们会通过结婚以获得有影响力的姻亲,影响企业兼并,筹集资金,改善社会地位,封锁军事联盟或扩大家庭劳动力。浪漫的爱情在过去并不为人所知,与婚姻并没有密切关系。
在古代印度,在婚前坠入爱河被视为不负责任的反社会行为。在中世纪,法国人将爱定义为一种疯狂的形式。历代以来的大多数社会都不鼓励人们嫁给像爱这样脆弱和自我放纵的理由。即使在鼓励夫妇在婚后培养爱情的文化中,他们也很少把所有的情感和个人忠诚都放在那个单一的篮子里。
在17世纪的欧洲和美国,新教和天主教神学家建议夫妻嫁给一个他们可以学会爱的人,并警告即使在婚后,太多的爱是一种应该避免的偶像崇拜。他们谴责那些为丈夫使用可爱的绰号的妻子,因为这种亲密关系往往会干扰对正当婚姻至关重要的权威关系(即教会权威)。直到18世纪,人们在兄弟关系中投入的情感与婚姻关系一样多。我们现代婚姻模式的起源,在于发明了后来相同的价值观,最终将婚姻关系提升到所有其他个人和家庭过程承诺之上:在情侣关系中情绪,激情,个人身份和自我验证的集中以及情感依恋和超出夫妻单位的义务的衰减。
现代婚姻的现状
对于今天的任何一对夫妇来说,离婚的直接原因可能包括各种因素,如配偶一方或双方的个人心理特征,以及经济困难。但是从更大的角度来看,离婚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及其相对较高的发生率,都来自于同样的发展,这种发展使得良好的婚姻对人们的幸福而言比过去的大部分时间更加重要,使婚姻关系的恶化如此之多更具创伤性:非常传统的观念认为婚姻应该是人们生活中最有力的承诺。
在启蒙运动和法国和美国革命的个人主义学说的影响下,婚姻应该以爱和伴侣为基础的激进观念才开始赢得西欧和美国的广泛接受。几乎立即,当时被称为“传统”婚姻的当天的保守派人士认为,爱将是婚姻的死亡。他们推断,社会需要一些人结婚,并且只与适当的伴侣结婚。如果他们可以拒绝他们不喜欢所需合伙人的理由,他们会如何强迫他们这样做?我们怎么能阻止他们声称有权在恋爱已经死亡的情况下离开婚姻?社会也有兴趣阻止一些人结婚。
无论好坏,婚姻已经摆脱了在个人和社会生活中的关键地位。无论我们多么重视婚姻,我们都不能忽视这样一个事实,即养育了这么多孩子,在其他环境中承担了很多义务。心理学家或者婚姻专家可以设法帮助夫妻更好地选择配偶,克服婚姻问题,降低离婚风险。但是,如果没有前所未有的法律,经济和文化反革命,我们将不得不接受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在今天的选择气氛中,离婚是被限制的。
好了,今天就跟大家分享到这里,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查阅相关资料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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