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街头砍人案”有了最新消息,一,“宝马男”刘海龙是真砍,不是用刀背吓唬“骑车男”于海明;二,于海明脖子等多处被刀砍伤,但没有生命危险;三,于海明已被刑拘;四,刘海龙过去十余年经常“犯事”,曾因盗窃、寻衅滋事等多次获刑;五,刘海龙开有典当行;六,刘海龙居然有“见义勇为者称号”。(据8月30日澎湃新闻网)
刘海龙36岁,于海明41岁。一个是当地天安社成员,绰号“龙哥”;一个是一家酒店电工,脾气很好,与同学关系也融洽。
8月27日晚发生的命案,发酵两三天,真相基本大白于天下。人们忧心忡忡的是,于海明会被追究刑责,正当防卫咋就只能跑了才赢?刘海龙死有余辜,其背后的天安社是否也劣迹斑斑?
先说正当防卫。
网上有个段子说,当坏人拿刀对着你时,你不能反击,因为伤害“尚未开始”。当坏人的刀插入你的身体后,你仍然不能反击,因为伤害“自动停止”。当坏人的刀从你体内拔出后,你还是不能反击,因为伤害“实施完毕”。违反以上任意一条都属于“防卫过当”要负刑事责任的。
那怎样才算“正当防卫”呢?很简单,在坏人拿刀刺向你的那一瞬间,你准确判断,迅速反击,夺刀毙敌,一击致命,这个就属于“正当防卫”了。原来“正当防卫”还是个技术活呢!
据报道,2014年山东“招远血案”中,6名暴徒在众目睽睽之下行凶杀害一位女士,引起“为何无人挺身而出”的讨论。一位律师直言:“我一个搞法律的,至今都没搞清楚什么才是正当防卫?万一伤了暴匪,赔钱是小事,坐牢那是分分钟的事。”这就导致很多市民对于暴行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
有研究者发现,在“无讼案例”收录的433万份刑事裁判文书中,采取“正当防卫”辩护策略的有12346篇。最终,法院认定正当防卫的有16例,正当防卫辩护的成功率仅为0.13%(万分之十三)。在极低的正当防卫辩护成功范例中,还包含相当比例的自诉案件。也就是说,公诉案件正当防卫辩护的成功率甚至低于0.13%。
于是,很多看上去像是“正当防卫”的案例,最终往往被判为故意伤害罪。
再说涉黑涉恶。
“宝马男”刘海龙还是个“纹身男”,在天安社法名“永善”。这个天安社的社训是爱党爱国,不忘初心。从他死前发到网络上的信息和图片看,他也是有组织的人,那个组织里有着清一色的“纹身男”,人见人怕。据了解刘海龙的人说,他一喝酒,就会像疯牛一样。这一回,疯牛摔倒,被反杀,看过那四分多种录像的人,都觉得大快人心。
昆山这个天安社因“龙哥”反被杀一举成名天下知。澎湃社论认为,这起“反杀案”,除了分析正当防卫问题,更要关注背后浓浓的“涉黑”因素。应当确信,当地并不是“龙哥”“一个人在战斗”,一帮纹身哥在勾肩搭背、呼朋唤友,给人以黑道大哥的满满审丑感。何况,这个“龙哥”迹斑斑前科累累,至少5次被捕,刑期累计达到9年半,涉及到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打碎过别人的鼻梁、刀刺过别人的胸腔。全国扫黑的局面之下,刘海龙一身纹身,车里藏一尺长的管制刀具,动辄砍人,严重影响社会安全。死者长期坐牢,又以什么为营生,居然开得起宝马车?这些作为黑恶势力成员的重要疑点,当地司法机关应该做全面调查。
从一定意义上说,认定正当防卫有多难,我们身边的涉黑涉恶就会有多狠。面对不法侵害,如果不是武林高手,居然不敢还击,轻重之间,就有可能身陷牢狱之灾。“龙哥”们也许正是看到这一点,才肆无忌惮耀武扬威流氓成性。
法律专家阮齐林认为,于海明防卫的时机是合适的,也没有超过必须的限度。因为当他夺刀在手的时候,并不等于侵害行为已经停止了,更不能得出刘海龙当时已经退让,已经放弃反抗这样的结论。事实上,刘海龙的攻击意愿比较坚决。我们不能要求于海明赤手空拳制止侵害;也不能要求他夺到刀之后,站在那里不动;更不能要求他冷静计算,自己已经砍了几刀,再砍几刀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对他来说,面对的是生死搏斗,精神高度紧张,而且愤怒惊恐,所以,我们必须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
律师张青松认为“这起案件是比较典型的无限防卫权案例”。因为,如果刘海龙第一次跑回车的时候,没有从车里拿出管制刀具,那么也许事件到此为止,不会发生后面的悲剧,可是,正因为他第一次跑回车拿出了管制刀具,所以当他第二次跑回车的时候,很难判断他这一回要干什么呢?所以于海明的追杀是可以理解的。
我们期望,于海明的正当防卫得到肯定和认可,不被追究刑事责任。只有这样,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才会发扬光大,才会让黑恶无处逃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