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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社群的核心是亲戚而非朋友

2020年7月4日  来源:社群的进化 作者:罗宾·邓巴 提供人:heidong86......

● 每个人都有亲戚,亲戚之间通过一个复杂的生物网络彼此联系。

● 长途跋涉最好与亲戚相伴。

● 为他人的孩子取名的传统习俗,使得命名者与孩子形成联结,他们与孩子休戚与共,让孩子终身受益。

社群是世界的基础。从这个角度来看,人类确实具备灵长类动物的特性:社会性,通常是一种非常强烈的社会性。这正是猴类和猿类的特征,是它们(也是我们)进化成功的关键,而这种社群感(尤其对人类来说)的核心就是亲戚关系。亲戚关系为人类的社会生活提供了一种难以想象,甚至难以察觉的深刻影响。不仅在传统的小规模社会中如此,现今依然如此。

最早的社群都是由血亲组成的

1900年左右,我的祖父离开了位于苏格兰东北部的家乡,一路向东……到达印度,最终长眠于一个叫坎普尔的尘土飞扬的小镇,那里是恒河平原上一个无名之地。我祖父的晚年都在喜马拉雅山麓的北部大平原上度过,再也没有回过苏格兰——尽管他一生都思念着家乡,以及他的祖父在满是三文鱼和威士忌的斯佩河口岸修建的小农舍。

我经常在想,到底是什么促使我的祖父离开家乡,成为整个大家族中唯一一个离开苏格兰的家庭成员(除了他以外,他的祖父也在一个世纪前在西班牙住过一两年,后来又在滑铁卢拿军饷抵抗拿破仑)。几年前,机缘巧合,我找到了这个问题的答案。非常简单!他的表兄先于他几年去了那里,在当地为他安排好了一份石匠的工作。

好吧,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了。为什么他的表兄会去那个名不见经传的印度小镇?答案在于他工作的公司——埃尔金纺织厂。而埃尔金纺织厂是谁经营的呢?缪尔纺织厂、坎普尔纺织厂、斯图尔特马具和鞍具厂以及坎普尔当地的几家企业又是怎么回事?从这些工厂的名字来看,很有可能是北部苏格兰人开设的,他们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在印度民族起义后被迫留在了坎普尔,也见证了印度工业市场的兴起。

而真正的问题在于:当这些公司需要招聘员工时,他们总是会回到自己生活过的地方,从家乡寻找,他们相信家乡人总是可靠的。他们之所以信任家乡人,主要是因为归属感,归属于那个互相依靠的小型社会网络的感觉。这份归属感也让家里人对千里之外的他们依然保持关注,而他们一旦有所动向,便会成为家乡坊间传闻的主角。且不说这些繁文缛节,仅仅是亲属和地缘的联系就足以让大多数人听从命令了。

这一现象曾在苏格兰移民历史中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当苏格兰人在百废待兴的美国创建普林斯顿大学时,为了给这所新大学找一位校长,他们没有像今天一样发布招聘广告,而是返回爱丁堡找了一个自己人来这所新大学任职。

简而言之,裙带关系在苏格兰移民史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也带来了诸多裨益。也许正是因为裙带关系,苏格兰人成了18世纪和19世纪英伦三岛上最成功的移民群体。事实上,以伦敦为中心的日不落帝国就是苏格兰人的帝国,由苏格兰人开疆拓土、治理政务、维护治安、传教布道、授业解惑、勘探地质、治病护理、经商交易和管理交通运输。苏格兰人并非比英格兰人、威尔士人和爱尔兰人更渴望体面的薪水和漂泊的生活,而是一种更加强烈的家乡地缘观让他们彼此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也让他们的合作更加高效。另一个原因是,苏格兰人拥有独一无二的教育系统。

尽管下属明确反对,我的祖父还是成了英国酒吧里的常客,只为了去跟当地驻军中的苏格兰军官们聊聊天。祖父终身禁酒,所以他去那里绝对不是为了买醉,只是为了社交,为了让自己有机会能够沉浸在苏格兰之夜里。

苏格兰人的社交历史非常悠久。17世纪下半叶,大量苏格兰人移民到伦敦,为伦敦带来了很多酒吧和会馆。伦敦的高地协会(Highland Society)成立于18世纪50年代,主要是为苏格兰移民提供帮助,更重要的是保护苏格兰文化、服饰、音乐和语言——盖尔语。到了19世纪末,伦敦已经出现了30多个苏格兰的协会、会馆和俱乐部,其中很多苏格兰的郡县会馆都旨在维系当地的社会关系,因而也成了互助群体。

总之,社群是生活的核心,而如今我们已经忽略了它。在传统社会中社群如此高效的原因之一是,几乎所有的社区都是由血亲组成的。因纽特捕鲸者们都乘着小船出海捕鲸,就像《白鲸记》(Moby Dick)里描述的那样:如果形势危急,你被甩出了小船,掉入冰冷的北冰洋里,只有亲人才会奋不顾身地去救你。

亲戚关系让我们更加安全和满足

在现代社会中,传统小规模社群中那种无处不在的亲属感已经不复存在。在过去那些社群中,群体里的每个人之间都有亲属关系。这些亲属关系并非杜撰,也不是为了在做田野调查的陌生人类学家面前做样子,而是每个人都真的存在亲戚关系,他们借由一个复杂的生物网络彼此联系。

而后续加入这些族群的人们(除了那些孤身深入的人类学家外),因为与族群里的人结婚、生育,也很快融入了这种亲戚关系网络中。我们之所以成为血亲,并不是因为我们拥有遥远的共同祖先,而是因为我们拥有共同的后代。我们将姻亲视为亲人,正是因为我们与之拥有共同的后代,而这些后代也会为人父母,代代相传。

美国民间的一个标志性事件能够很好地阐释亲属关系的重要性。1846年5月,正值“西进运动”和淘金热的高潮,人们从四面八方涌向加利福尼亚开始淘金,雄心满满的征服者们从怀俄明州的小沙河出发,为了新生活进行最后的艰苦跋涉。他们一个多月前就从伊利诺伊州的斯普林菲尔德出发了。一路上跌宕起伏,一开始混乱无序,路上又遇到印第安人的袭击,以致延误了87位男女幼嬬奔赴聚会。最终,他们抵达了内华达山脉,这座顶峰被冰雪覆盖的大山挡住了西行的道路,他们已经比预期到得晚了,然而冬天已经临近。

尽管他们奋力前进,最终还是被暴风雪困在了一座不知名的山头上,也就是后来被人熟知的唐纳山口。他们要在这里努力熬过冬天。但他们本来计划在冬天到来之前翻过这座山,所以事先根本没有做好过冬的准备。他们的食物已经耗尽,有些人甚至开始吃人。当加州救援队在第二年的二三月到达时,一开始的87人中已经死掉了41人。在这个存活比例中最值得关注的是那些活下来的人。死亡者更多的是只身参与这场探险的人,而那些与家人一起出发的,存活概率则高得多。很多与家人在一起的老人活了下来,独自一人的年轻人却未能幸免于难。所以,长途跋涉最好与亲友同行。

另一个案例也是来自美国民间的标志性事件。当“五月花号”上的移民1620年登陆美国的时候,他们精疲力竭,无法忍受新英格兰寒冷的冬天。他们严重营养不良,疾病缠身,也缺乏必要的资源,眼见着船上的103人仅剩下53人。如果没有印第安人的慷慨相助,移民就会悉数殆尽。和上一个例子中的情况一样,孤身一人的死亡率最高,与亲人一起的移民死亡率最低。

关键并不在于亲戚能够东奔西跑、彼此帮助,尽管事实诚然。真正重要的是与亲人在一起。相比于与朋友相聚,和亲人在一起会让你变得更有毅力——不管你们之间如何争吵。两个关于孩童患病与死亡的研究更加清楚地证明了这一点。这两个研究分别发生在20世纪50年代泰恩河畔的纽卡斯尔和80年代加勒比海的海岛多米尼加。在这两个研究中,儿童患病、死亡的数量与家庭亲戚网络的规模直接相关。那些大家族里的小孩,患病的频率和死亡的概率都更低。这并不是因为有更多的人会围绕着小孩嘘寒问暖,而是因为患儿身处互相依赖的关系网络中心。从某种程度上来看,亲属关系联结会让你感到更加安全和满足,让你能更好地去面对世界的变幻莫测。

同姓可以激发亲属感

最能说明亲属感重要性的,就是人名的影响力了。直到一个世纪之前,苏格兰人还沿袭着盖尔人取名的古老习俗。根据他们的习俗,大儿子跟祖父姓,二儿子跟父亲姓,三儿子则跟父亲的兄弟姓。女孩子也遵循重要的规则,不过取的是母亲这边亲戚的姓氏。至于我的名字,要感谢我母亲的叛逆,她坚决拒绝家里再多一个姓“乔治”的人。如果我的父亲坚持己见的话,我就是我们家第五个姓“乔治”的人,这个姓氏起源于我那出生于1790年的曾曾祖父。

为什么要遵循这样的取名法则呢?

最明显的一个答案是,遵循同样的姓氏证明了同一个家族的身份。我们的姓氏本来就拥有这个功能,但是有些姓氏明显更好地表达出了这样的意义。虽然因为历经众多变迁,如今姓贝克或史密斯的人已经不会认定自己和同姓的陌生人有什么关系,但是盖尔人的姓氏就是为了表明共同的祖先。有些姓氏辐射深远,有些则局限在某些地域。尽管邓巴姓氏的分布从爱丁堡(这里的城堡曾经是邓巴家族的势力地盘)一路到海港,但邓巴一直都是一个非常小众的姓氏,几个世纪都是如此,其他地方也很少出现。

除了姓氏外,名字也可以表明一些关系。为他人的孩子取名的传统习俗,也形成了孩子与孩子命名者的联结,使得他们与孩子休戚与共,让孩子终身受益。在德国,按照传统,如果父母能为孩子找到教父或教母,教父或教母就要为孩子取一个教名。一旦孩子成年,教父或教母就要帮助孩子在社会上发展,而不仅仅是为他们上主日学校操心。根据德国吉森大学历史人口学家埃卡特·沃兰(Eckart Voland)对德国北部克鲁姆赫恩地区教堂记录的研究,那些活过一岁的孩子通常都会有教名,而那些一岁前夭折的孩子则不然。孩子在出生8天后接受洗礼时就要确定教名,这样的结果说明,孩子的父母已经知道自己的孩子能否活下去,因为他们已经决定了是否值得去给孩子努力寻找教父或者教母。

这种潜在的亲属感如今也依然存在。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的进化心理学家们在最近的研究中对此进行了直接测量。他们借用美国人口普查的数据,从中选取一些常见和罕见的英文姓氏和名字,然后组合成不同的发件账号,发了近3 000封邮件,在邮件里请人们帮忙给本地的球队吉祥物命名。发件账号可能和收件者同姓或同名。测量的目的是要看人们会不会回复。当收件者和发件账号不同名也不同姓的时候,回复率只有2%,而同名同姓的情况下,回复率是12%。同姓的情况下是6%,回复率高于同名的情况(4%)。而在那些姓名非常罕见的群体中,当收件者与发件者同名时,回复率激增到27%,同姓的情况也达到了13%。有趣的是,那些姓名罕见的回复者中,1/3的人都会问起家族出身。

我也想起了自己行为中类似的规律。如果发现姓邓巴的人,我会情不自禁地多关注一下。但是如果遇到一个姓“麦克唐纳”(这个姓氏在苏格兰很常见)的人,我就没那么感兴趣,尽管我们家族有几代人都用它作为中间的名字,源于我的外曾祖母。

进化生物学家很久之前就知道了亲属关系(由共同祖先繁衍)在动物和人体生物学中的重要性。总结起来就是大家熟知的“汉密尔顿法则”(Hamilton’s Rule),这是近代进化生物学的基石之一,它以W. D.汉密尔顿的名字来命名,汉密尔顿在20世纪60年代发现这一法则时还是一名默默无闻的博士生。他发现,两个基因相关的个体,也就是源于共同的祖先、拥有一定比例相同血统的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他们更可能帮助彼此,而不是去帮助血缘上不相干的人。正如古谚所云:“血浓于水。”从蝌蚪到人类,已经有大量的有机体观察和实验证明了这一点。

我们的取名方式似乎是最明显的例证。事实上,生物的亲缘本能十分强烈,以至于没有其他任何资源的情况下,同姓就能激发亲属感,哪怕并不存在真正的亲属关系。

然而,姓名并非我们定义族群联系的唯一方式,方言也是一种。方言的历史悠久。正如我们知道的那样,语言的进化让我们可以彼此沟通,也可以更好地共同协作。但是,语言拥有一种异乎寻常的分化能力,能够以惊人的速度分化成很多莫名其妙的方言——这种速度的单位可能是一代人而不是1 000年。在某种程度上,代际本身就是语言分化的结果,这并非危言耸听。但是,到底是什么让本是为了便利沟通的东西,天生具有阻碍相互理解的能力呢?

对于这一进化谜题,答案是:方言正是你出生地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志。即使是在20世纪70年代,你也可以根据一个英国人的口音判断出他的出生地,误差不超过50公里。实际上,因为方言是人们在小的时候习得的,而且很难在成人后学会,所以方言为判断人们所属的社区和与之有关系的族群提供了有效的线索。方言也是我们用来认同当地社区和族群的社会标签之一,我们据此知道自己可以信赖谁、对谁负有责任。根据杰米·吉尔蒂(Jamie Gilday)的研究,如果人们接到了打错的电话,相较于口音截然不同的情况,听到对方口音与自己相近时,人们更愿意提供帮助。在另一项研究中,我曾经的一个研究生丹尼尔·内特尔(Daniel Nettle)证明,只要方言变化得够快,就能阻止那些利用社会责任白吃白喝的人混迹于人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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