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选
  • 会员

修建紫禁城

2020年6月17日  来源:中国通史 作者:卜宪群 提供人:xionghao59......

修建紫禁城。

朱棣还要解决他在北京的宫殿的问题。在永乐七年(1409年)第一次北巡的时候,朱棣在所谓的“奉天殿”接受臣民的朝贺,实际上,“奉天殿”不过是当初燕王府的承运殿改了个名称而已。如果迁都北京,自然需要有更符合皇帝身份的更高规格的宫殿建筑群。

在此之前,朱棣的父亲曾经在南京和中都凤阳先后营建过规模浩大的宫殿群。朱棣将要建造的北京紫禁城,其形制布局直接源于明南京和中都的宫城。当然,根据学者们的研究,明代北京紫禁城的形制布局与之前的金中都宫城和元大都宫城,也有密切的承袭演变关系。

永乐十四年(1416年)十一月,朱棣命文武群臣一起讨论迁都事宜。由于群臣都清楚迁都是朱棣的夙愿,自然不敢表示反对,而且对迁都北京的合理性做了一番夸颂。廷议群臣共同上奏说:“北京乃圣上龙兴之地,北枕居庸,西峙太行,东连山海,南俯中原,沃壤千里,山川形势,足以控四夷,制天下,诚帝王万世之都。宜敕所司营建。”至此,营建北京宫殿群正式提上了日程。

大规模的宫殿营建,从永乐十五年(1417年)正式开始。但是,从永乐四年(1406年)起,物料采办的工作就已经开始了。物料的采办,包括木、石、砖、瓦等建筑材料。采办木料,需要进入深山之中,工作辛苦。在永乐四年,仅湖湘之地,就役使了十万民众入山采木。当时采、运木料的军民,估计超过百万。四川、浙江、福建,也都是重点的采木区域。四川屏山县中都镇附近的神木祠遗址,便是当初纪念巨木不由人力浮江而下的凭证。督办官员一旦不能认真抚慰役夫,还会激起事变。永乐六年(1408年),北京附近运木的役夫们就有“怨谤语”。永乐七年(1409年),江西安福县因采木而发生了李法良的叛乱。

永乐四年,砖瓦的制造工作开始了。在山东临清,大量官窑正在烧制澄浆城砖。江南苏州、松江(今上海)等地,则专门生产坚如钢铁、润如墨玉的“金砖”,用以铺设内殿。工部在北京设了五个大厂,分别是崇文门外储木材的神木厂、朝阳门外的大木厂、崇文门内“贮薪苇”的台基厂、陶然亭一带烧制青瓦的黑窑厂、和平门外的琉璃厂。据说,今天陶然亭公园的湖泊,就是当年取土制胚的遗迹。

物料筹办停当之后,北京的营建工程在永乐十五年(1417年)六月全面展开。具体管理宫城建设的人是工部营缮司郎中蔡信。明人雷礼《国朝列卿纪》载,“时营建北京,一切调度,俱信承行”。当然,蔡信之下,应当还有大量供其指挥的官吏以及默默无闻的工匠和役夫。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为北京宫殿建设付出了血汗,但却泯灭在历史之中。不过,幸运的是,来自苏州西南香山的一批杰出工匠,像蒯祥等人,却得以青史留名。20世纪,著名的明史学家谢国桢先生在江南访得一本图书,即《香山小志》。在该书题跋中,谢先生写道:“香山一地,自明初以来,多出工艺哲匠,如明初蒯祥、徐杲等大建筑家。在明永乐以迄正统,北京天安门与三大殿等各项大建筑,多出蒯祥、徐杲诸家之手。二人亦由工匠而至工部左侍郎,成为当时之异数。技巧之妙,有‘活鲁班’之称。”可见,北京的宫殿建设,是凝聚了人民的血汗与智慧的。

故宫养心殿鸟瞰

永乐十八年(1420年),北京宫殿群的建设工程基本竣工。在南北长九百六十米、东西宽七百七十米、面积七十二公顷的矩形平面内,宫殿、楼阁、亭榭密布,内河流经。其恢弘的规模、缜密的设计,是中国建筑史上的一朵奇葩。

竣工同一年的十一月,朱棣发布了次年将在新修的大殿上朝的谕旨。这年年底,朱棣的太子朱高炽和皇太孙朱瞻基也从南京驰赴北京。这表明,从此以后,“南京监国”或“留守”的政府系统也不再必要。

永乐十九年(1421年)正月初一,朱棣在奉天殿接受群臣朝贺。时人萧仪在《皇都大一统颂》中描述了这一场景。这位后来因反对迁都而被杀的官员,以极娴熟的才情对新都的奠定予以颂扬:“是日,天气和朗,瑞日融霁,祥光辉焕,斯有以见天心之眷顾者,极其盛矣。臣庶率相庆忭,九夷八蛮,莫不来廷,山呼之声,远迩欢动。”然而,欢乐之声没有持续太久。就在同一年的四月初八,刚刚完工不到一年的三大殿在一场火灾中化为灰烬。直到朱棣去世,三大殿也没有得到重建。

朱棣的儿子朱高炽即仁宗洪熙皇帝即位后,下令将都城迁回南京。但是,朱高炽没有实现迁都的愿望就去世了。继位的宣德皇帝朱瞻基,虽然仍以南京为都城,但他本人及其行政中心却从来都没有离开过称作“行在”的北京。

直到朱棣的曾孙——正统皇帝朱祁镇统治时期,三大殿才得以修复。正统六年(1441年)九月,三殿、两宫重修完成。十一月初一,十五岁的朱祁镇在奉天殿上接受群臣的朝贺,下诏“罢称北京行在”,在南京各衙门的印信上加上“南京”二字。

明人所绘《皇都积胜图》,描绘了京城及郊外商贾云集的繁华景象。

从此,北京名正言顺地成为明帝国的首都。

朱棣 / 方孝孺 / 北京 / 紫禁城

如涉及版权,请著作权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或支付费用事宜。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