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兵制与兵民分离。
募兵制是以雇佣招募的方式组建职业军队的制度,大约起源于春秋时期吴起组建的“武卒”,盛行于东汉,唐朝中叶府兵制瓦解后又开始普遍实行。募兵制的产生不仅仅是为了适应边防和军事体制的需要,而且有深刻的社会经济背景。
唐朝前期实行的府兵制是一种以“寓兵于农”为原则的民兵制,其赖以存在的基础是均田制下的编户农民。由于社会经济和土地关系的不断变化,均田制日趋瓦解,而日益频繁的对外战争又使得对兵员的需求迅速扩大,为数有限且缺乏严格训练的府兵已无法满足需要。在此情况下,朝廷企图通过训练农民来保持一支有战斗力的军队的想法变得不切实际,军队雇佣化、职业化的趋势日益明显。
安史之乱以后,作为土地分配基础的户籍登记制度遭到毁灭性的破坏,使得政府完全不可能再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均田制。尽管政府仍在口头上宣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实际上土地的自由买卖和流通业已兴起,地产的集中和租佃关系的发展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引人瞩目的内容。这些因素共同摧毁了府兵制赖以存在的基础,使募兵制成为朝廷和地方军阀们获取兵员、组建军队的唯一手段。这种状况历经唐末、五代一直延续到了宋朝。宋太祖对募兵制未做任何改动,而是全盘继承,照行不误,实际上是对唐朝中后期以来社会经济发展现实的一种承认。
不仅如此,宋太祖还赋予了募兵制以更深的意义。所谓“可以利百代者,唯养兵也。方凶年饥岁,有叛民而无叛兵;不幸乐岁而变生,则有叛兵而无叛民”。就是说,通过实行募兵制,可以将兵和民分离开来,既防止了荒年兵民结伙造反,又使得任何可能发生的兵变失去民众的支持。这表明,宋代的募兵制已不再是一项单纯的军事制度,而已被纳入社会政策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