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世界上,我们到处可以看见男女们互相结合成夫妇,生出孩子来,共同把孩子抚育成人。这一套活动我将称之为生育制度。生育制度是个新名词,囚之我得先说明一下这名词的意思。
先说什么叫社会制度,社会制度一词在社会学书本里用得很多,意义却很不一致,我并不想在这里把这许多不同的意义列举出来加以批评,我只想说明我在本书中用这名词时所有的意义罢了。我在这里将接受马林诺斯基在〈文化论〉一书中给社会制度的定义。他说:社会制度“是人类活动有组织的体系。任何社会制度都针对一种基本需要;在一合作的事务上和永久团集着的一群人中,有它特具的一套规律及技术;任何社会制度都建筑在一套物质的基础上,包括环境的一部分及种种文化的设备。”
和异性结合成夫妇,生孩子,把孩子领大,这是一套社会活动的体系,可是这套活动是否能满足特定的需要呢?要回答上述的问题,让我们先看一看人类生活有些什么基本的需要。马林诺斯基回答说:人类的需要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生物性的基本需要,譬如:营养,生殖,安全等。人们并不是直接地和个别地在自然环境里得到这些基本需要的满足,他们要用工具,和别人合作;于是发生丁第二类手段性的需要,譬如:生产技术,社会组织等。生产技术须有知识的累积和传布,社会组织须有道德和宗教的维持,于是发生第三类综合性的需要。生育制度所满足的需要属于哪一类呢?
有人认为我们在这里所要讲的生育制度是满足人类基本的性的需要的。马林诺斯基在他那本称作〈原始人的性生活〉的名著里不是描写着大洋洲特罗布里恩德群岛岛民的求偶、婚姻等活动么?这书的副题不是写着“从人类学的角度论述英属新几内亚特罗布里恩德群岛土著居民中之求偶、婚姻和家庭生活”吗?这不就是说这种种都是可以归人性生活里的节目么?换一句话说,它们的功能不是在满足性欲么?
生育制度——包括求偶,结婚,抚育——和性的关系可以有两种说法:一是说生育制度是用来满足人类性的需要;一是说人类性的需要是在生育制度中得到满足的。性自然是人类的一个基本的生物需要。马林诺斯基在上述书中主要是在考察特罗布里恩德岛民如何在他们的文化中东曲西弯地得到性的满足,因之他得描写这地方的求偶习俗、婚姻关系、家庭组织等,可是这并不是说这种种是为了要满足性欲而形成的。我们承认人类生物基本需要是须在社会结构中得到满足,而且我们也可以说一切社会组织都是为了要使人类能得到更大的和更可靠的生物上的满足,但是我们不能因为某种行为和某种生物满足有关而就说这种行为的目的是在满足这种生物需要。种田,烧饭等活动确是为了我们营养的需要;可是在聚餐时有吃饭的行为,这吃饭的行为是仪式性的,可能是为了要增加团体的团结力,引起同仇敌忾的心情,加强这团体对外的抵抗,所满足的需要不是营养而是安全。生育制度之于性的关系亦属于这种性质。人类性欲的满足即使没有求偶、婚姻和家庭,同样是可以得到的。事实上,这种种正是限制人得到性的满足的方法。我们不能因为人类把性生活限制到了夫妇关系之间,或是人类不经过婚姻就不能得到社会认可的性生活,而说婚姻的功能是在满足性欲,或是说为了要满足人类第一类的基本需要而在文化中发生婚姻是相反的,生育制度既然是限制人类的性生活,我们就应当从为什么要限制性生活这一问题上着手去思索,限制性的满足的原因决不能是为了要满足性生活。
马林诺斯基说的很明白:家庭不是生物团体的单位,婚姻不是单纯的两性结合,亲子关系亦决不是单纯的生物关系。©又说:“生殖作用在人类社会中巳成为一种文化体系。种族的需要绵续并不是靠单纯的生理行动及生理作用而满足的,而是一套传统的规则和一套相关的物质文化的设备活动的结果。这种生殖作用的文化体系是由各种制度组织成的,如标准化的求偶活动,婚姻,亲于关系及氏族组织。”②“种族需要绵续”是发生生育制度的基础。但是这句话却把种族当作了一个有意志的实体。个人需要生存,种族需要绵续说来虽觉顺口,实在却是不通的。我们只能说个人需要种族的绵续,而不能说种族本身需要绵续,因为我们若这样说,我们就得承认文化发生的根源不瑕于个人的生活了。从个人生活之外去找文化的根源,我们是不愿意接受的,因之,我们还得在个人需要生存的基础上找到种族必须绵续的理由。本章就要回答:人类为什么要绵续他们的种族?只有回答了这个问题,我们才能说明生育制度的功能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