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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的故事

2020年7月1日  来源:祖先的故事 作者:理查德·道金斯 提供人:huangtang13......

孔雀的故事

孔雀的“尾巴”并不是形态学意义上真正的尾巴(一只鸟真正的尾巴其实是那个小不点儿“鸟屁股”),而是一个由长背羽组成的“扇子”。对于本书来说,《孔雀的故事》是一篇堪为范例的故事,因为就像真正的乔叟风格一样,它所携带的信息或寓意虽然出自一位朝圣者,却有助于其他朝圣者理解他们自身。特别是我在讨论人类进化过程中的两次主要转变时,就已经在期待着孔雀加入我们的队伍,让我们从他(我这里指的只是“他”,而不包括“她”)的故事中获益。当然,这篇故事讲的是性选择。原始人类的那两次转变,一次是从四肢行走到直立行走,另一次是随后脑容量的增大。让我们添上第三次转变,也许不如前两次那么重要,但非常具有人类的特点:体毛的丢失。为什么我们会变成裸猿(Naked Ape)?

在晚中新世的非洲生活着许多种猿类。为什么其中一种突然开始朝着一个非常不同的方向快速进化?该方向不仅不同于其他猿类,甚至不同于其他哺乳动物。是什么因素挑选出了这个物种,以很高的速度将它猛然推向一个崭新而奇异的进化方向:先是双足行走,然后头脑增大,后来某个时候又开始丢掉大部分体毛?

快速、突然、显得有些任意、朝着奇怪的方向,这些进化特征都向我提示着同一件事,那就是性选择。说到这里,我们必须先听听孔雀是怎么说的。为什么孔雀要长出这样一件华丽的裙裾,使它身体的其他部位黯然失色?镶着蓝紫鲜绿的眼点花纹,这些背羽在阳光下微微颤抖,流光闪烁。一代又一代的雌孔雀选择了炫耀着这套奢侈广告的雄孔雀,不过它们炫耀的是更古老的版本。为什么十二线极乐鸟(12-wired bird of paradise)长着红眼睛、黑颈羽和闪闪发亮的绿色缘缨,而威尔逊极乐鸟(Wilson's bird of paradise)夺人眼目的是猩红的背、黄色的颈和蓝色的头?不是因为它们各自的饮食或栖息地为这两种鸟类分别预设了合适的颜色样式。不,它们的差别既偶然又随性。把各种极乐鸟(bird of paradise)明显区别开来的那些差异特征全都如此,不仅偶然而随性,而且没谁在意——除了雌性极乐鸟。性选择就擅长这种事情,生成一些古怪随性的进化特征,朝着明显武断的方向进化,变本加厉,制造出恣肆不羁的进化奇观。

与此同时,性选择还往往会放大两性之间的差异,即两性异形(参见《海豹的故事》)。任何以性选择来解释人类脑容量增长、双足行走或体毛退化的理论都不得不面临一个难题:没有证据表明人类某一个性别比另一个性别更有头脑,或者一个性别比另一个性别更擅长双足行走。没错,两性的体毛程度确实有差异,达尔文在介绍自己的性选择理论时也曾利用这个事实来解释人类体毛的退化。据他猜测,与动物界常见的雌性选择雄性不同,是原始人类男性选择女性,而他们偏爱体毛稀少的女性。当一个性别在某个进化特征上领先于另一个性别时(在这个例子里是女性率先朝着无体毛的方向进化),我们可以把另一个性别想象成“被对方的尾流拖着”进化。这便是我们在解释男性乳头这个老难题时或多或少必须借助的思路。借用这个思路来解释男性体毛的不完全退化,认为男性被女性更彻底的体毛退化的尾流拖着进化,这倒不失为一个可行的办法。但这种“被对方的尾流拖着”的理论,在解释双足行走和头脑增长时就不那么好用了。光是试图想象一位双足行走的人类祖先与一位四肢着地的异性并肩同行,就足以让人心生疑虑,甚至感到畏缩。不过,“被对方的尾流拖着”的理论还是有它的用处的。

在一些情况下,性选择会青睐单态性(monomorphism)。我自己的猜测与杰弗里·米勒在《求偶心理》中的看法一样,即人类的配偶选择与孔雀不同,是一种双向选择。而我们的选择标准也不一样,选择长期伴侣和挑选一夜情的对象自然有不同的标准。

目前让我们先回到雄孔雀和雌孔雀的世界,它更简单,雌性负责做选择,雄性负责张扬炫耀,渴望被选择。有一种观点认为,对配偶的选择(在孔雀的例子里是由雌孔雀做出的选择)比对食物或栖息地的选择更武断、更随性。但你有理由怀疑为什么会是这样的。至少根据一种有影响力的性选择理论,这种现象有非常好的理由。该理论是由伟大的遗传学家和统计学家罗纳德·费歇尔提出来的。我在另一本书里详细地解释过这个理论(《盲眼钟表匠》第八章),所以不打算在这里赘述。其要点在于,雄性的外形和雌性的偏好,这二者共同进化,好似爆炸式的链式反应。物种内部任何一种创新,一旦它既符合雌性的偏好,又表现为雄性外观的变化,那么它就会被迅速放大,以一种无可挽回的方式驱使雌雄双方朝着某个方向亦步亦趋,越走越远。至于是哪个方向,其实没有什么决定性的理由,只不过这个进化趋势开始时碰巧是朝着那个方向罢了。雌孔雀的祖先当初碰巧朝着喜欢大扇子的方向走了一步。对于性选择的爆炸式引擎来说,这就足够了。这个引擎一旦启动,在以进化的标准看来相当短的时间内,雄孔雀就开始招展着越来越大、越来越闪亮的扇子四处炫耀,而雌孔雀对它们百看不厌。

每种极乐鸟,以及许多其他鸟类,连同鱼类、蛙类、甲虫、蜥蜴,都有这种在某个进化方向上不断放大的外形特征,或者色彩鲜艳,或者外形怪异,但各有不同的艳丽色彩,各有不同的怪异外形。对我们来说,这里的关键之处在于,性选择特别适于驱动进化朝着武断的方向飞速前行,发展出一些夸张而无用的特征,而这背后有着坚实的数学基础。前面我们讲人类进化时曾提到过,人类头脑的突然扩张恰好就是这种情形。体毛的突然减少,甚至突然产生的双足行走,都可能是这种情况。

达尔文的《人类起源》在很大程度上讲的就是性选择。他先以很长的篇幅讲述了其他动物的性选择现象,然后开始主张性选择也是我们人类这个物种近期进化的主导力量。在处理人类体毛退化这个问题时,他首先排除了体毛退化可能出于某种实用目的的原因,不过对于他的现代追随者来说,他在这里的论述显得有些轻率,让人不太舒服。有一个现象强化了他对性选择的信心。在各个人种中,无论该人种是多毛还是少毛,同一人种内部的女性都不如男性多毛。达尔文相信,原始人类男性认为多毛的女性没有什么吸引力。一代又一代的男人选择最裸露的女性作为配偶。[49]男性的体毛特征则被女性体毛退化的尾流拖拽着进化,但一直没能完全赶上,这也就是为什么现在男性的体毛仍然多于女性。

对于达尔文来说,为性选择提供驱动力的那些选择偏好是天生的,无须解释。男人就是喜欢体表光滑的女性,仅此而已。作为自然选择的共同发现者,阿尔弗雷德·拉塞尔·华莱士讨厌达尔文性选择学说的这种武断。他希望女性挑选男性凭的不是冲动,而是对优点的考量。他希望孔雀和极乐鸟艳丽的羽毛是某种内在适应性的标志。对于达尔文来说,雌孔雀挑选雄孔雀只是因为对方好看。后来,费歇尔凭借数学为达尔文的这一理论提供了更坚实的数学根基。但对于华莱士主义者(Wallacean)[50]来说,雌孔雀选择雄孔雀时看重的并不是对方的美丽,而是艳丽的羽毛背后所代表的健康和适合度。

换用“后华莱士”(post-Wallace)时代的语言来说,一个奉行华莱士主义的雌性实际上从雄性的外表中看到了对方的基因优劣,从而判断配偶的质量。有些老练的新华莱士主义者提出,雄性应该努力让雌性容易看到自己的素质,即便其素质很差。雌性根据雄性的质量择偶,正是这种努力的惊人后果。这种理论的提出归功于阿莫茨·扎哈维(Amotz Zahavi)、威廉·汉密尔顿(William D. Hamilton)和艾伦·格拉芬(Alan Grafen),也可以说它是多个理论的演变版本。该理论虽然有趣,但离我们目前的主题还太远。我在《自私的基因》第二版的尾注里,尽我所能地对这一理论做了详细的阐释。

关于人类进化,我们有三个问题,而这个理论把我们带回其中的第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的体毛发生了退化?马克·帕格尔(Mark Pagel)和沃尔特·博德默(Walter Bodmer)提出了一个有趣的看法。他们认为,体毛退化可以减少体表寄生虫比如虱子的存在,因此——这与本篇故事的主题是一致的——可以作为一种性选择的广告,表明自己没有寄生虫。在体毛退化这个问题上,帕格尔和博德默沿袭了达尔文性选择的思路,但选用了威廉·汉密尔顿的新华莱士主义版本。

达尔文并不试图理解雌性为何有这种偏好,而是以这种偏好为基础,对男性的外表进行解释。华莱士主义者则寻求对性选择偏好自身的进化解释。汉密尔顿最青睐的解释总跟宣扬自身的健康有关。当生物个体选择自己的配偶时,它们寻找的是健康、没有寄生虫的个体,或者表明对方可能善于躲避或对抗寄生虫的迹象。希望被择为配偶的个体,不论自己健康与否,都会表明自身的健康状况,让择偶者很容易做出判断。火鸡和猴子身上成片裸露的皮肤就好比引人瞩目的显示屏,宣示着主人的健康状况。你甚至可以透过皮肤看到下面的血色。

与猴子不一样,人类不光臀部裸露,而且除了头顶、腋下和腹下,浑身上下全都是裸露的。人类要是感染了皮外寄生虫,比如虱子,一般只局限在这些有毛的区域。阴虱(crab louse,学名Phthirus pubis)主要出现在阴部,但同样感染腋窝、颌下胡须甚至眉毛。令人烦扰的是,它们似乎是在几百万年前从大猩猩那里跳到人类身上的。头虱(head louse,学名Pediculus humanus capitus)只出现在头发里。体虱(body louse,学名Pediculus humanus humanus)和头虱属于同一个物种,但是不同的亚种。有趣的是,据信体虱是在人类开始穿衣服之后才进化出来的。德国的一些研究人员比较了头虱和体虱的DNA,想看看它们是什么时候开始遗传分异的,以此来判断人们发明衣服的年代。他们测定的结果是7.2万年前,误差范围是正负各4.2万年。进一步的分析更新了这个年代,将它推进到大约17万年前。

虱子需要毛发藏身,而帕格尔和博德默最初的想法是,人类体毛的退化减少了虱子栖身的场所。这又带来了两个新问题。如果体毛退化有这种好处,为什么其他同样深受皮外寄生虫困扰的哺乳动物保留着它们的毛发?有些动物,比如大象和犀牛,可以承受体毛退化带来的热量损失,因为它们体形够大,没有毛发也可以维持体温,它们也确实失去了体毛。帕格尔和博德默认为,火和衣服的发明使我们无须体毛。[51]这立刻引出了第二个问题。为什么我们保留了头顶、腋下和阴部的毛发?一定有某种更重要的优势。也许头顶的头发可以让我们免于中暑,这完全是有可能的。在作为我们进化的场所的非洲,中暑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至于腋毛和阴毛,很可能有利于传播功能强大的信息素(靠空气传播的气味信息),我们祖先的性生活里肯定有它的位置,直到今天我们对信息素的依赖依然超出了许多人的认识。

所以,帕格尔/博德默理论中最直观的部分是这样的:像虱子这样的皮外寄生虫很危险(它们携带着斑疹伤寒和其他一些危险的疾病),它们更喜欢毛发而不是裸露的皮肤。体毛退化是一种有效的方式,让这些讨厌而危险的寄生虫的日子不那么好过。而且,体毛的消失也让我们更容易发现和捉去跳蚤之类的皮外寄生虫。灵长类动物会花相当多的时间捉跳蚤,不仅给自己捉,也会互相帮忙。实际上,这已经成为一种主要的社交活动,顺便有利于维系社群关系。

但我觉得帕格尔/博德默理论最有趣的地方反而是他们在论文里轻描淡写的部分:性选择。这也正是我把这个理论交给《孔雀的故事》来介绍的原因。对于虱子和跳蚤来说,裸露的皮肤是个坏消息。但对择偶者来说,这是个好消息,有利于它们发现潜在的配偶身上是否有虱子或跳蚤。根据汉密尔顿/扎哈维/格拉芬理论的预言,不管生物用什么方式帮助择偶者判断潜在的配偶是否有寄生虫,性选择都会让这种行为发扬光大。体毛退化就是一个漂亮的例子。当我合上帕格尔和博德默的论文时,不禁想起了托马斯·赫胥黎的那句名言:我真蠢!怎么就没想到呢!

不过,体毛退化只是一件小事。为了履行之前的承诺,现在让我们转向双足行走和大脑增长。关于人类进化史上更重要的这两件事,孔雀能给我们一些启示吗?既然双足行走发生在先,那么我也就先讨论它。在《阿迪的故事》里,我提到多个有关双足行走的理论,包括乔纳森·金登最近提出的蹲姿觅食理论,我对之相当信服。我当时说过,我将把我本人的想法推迟到《孔雀的故事》再介绍。

在我关于双足行走的进化的理论中,第一个要素便是性选择以及它驱动进化朝着非实用的武断方向前行的能力。第二个要素则是模仿的行为倾向。在英语里,“猿”(ape)这个词甚至有一个动词用法,toape,意思是“模仿”,不过我不确定这种用法是否恰当。在所有猿类中,人类的模仿能力固然首屈一指,但黑猩猩也可以,没有理由认为南方古猿做不到。第三个要素是猿类中广泛存在的一种习惯,它们通常会暂时性地用后腿支撑着站立起来,有时是为了展示性能力,有时是展示攻击能力。大猩猩这么做的时候会用拳头敲打自己的胸膛。雄性黑猩猩也会捶打胸膛,而且有一个不寻常的表演项目,被称为“祈雨舞”(rain dance),这时候它们会后腿直立,身体前倾。有一只名叫奥利弗(Oliver)的圈养黑猩猩不仅习惯了直立行走,而且很喜欢这么做。我看过一个记录它行走的影片,它的姿态惊人地挺拔,不像一个笨拙的蹒跚学步者,倒像是挺立的军姿。奥利弗走路的样子太不像黑猩猩了,以至于引起了很多奇怪的猜想。在DNA检验结果证明它确实是黑猩猩之前,有人猜它可能是黑猩猩和人杂交的后代,或者是黑猩猩和倭黑猩猩的后代,甚至可能是残存的南方古猿。不幸的是,我们无法查清楚奥利弗的生活经历,似乎也没人知道是否有人教过它走路,也许是为了马戏团表演,也许是街边演出,或者这只是它自己的一个古怪癖好,甚至它可能是一个遗传突变体。抛开奥利弗暂且不提,在后腿直立行走这事上,猩猩比黑猩猩还略胜一筹;长臂猿实际上会用双足跑过林间空地,姿态和它在树上沿着枝条奔跑的时候没什么两样,当然这是在它们没有悬臂摆荡的时候。

把所有这些要素组合起来,便是我对人类双足行走之起源的看法。就像其他猿类一样,我们的祖先不在树上的时候也是四肢着地,但时不时地会用后腿支撑着站起来,也许是“跳祈雨舞”,也许是采摘枝条上垂下的果实,也许是从一个蹲姿觅食点向下一个地点转移,也许是蹚水过河,也许是炫耀阴茎,也许是以上各种原因的任意组合,总之与现代的猿类和猴子没太大差别。然后——我在这里做了一个关键的补充——在这些猿类的某个物种中发生了一件不寻常的事情。这个物种正是我们的祖先,双足行走在它们中间成为一种时尚。就和一切流行时尚一样,这个小花招的流行显得突然且神秘。若要打个比方的话,应该是传说中西班牙语咬舌音的起源,据说(很可能是假的)当初人们流行模仿某位口齿不清的朝臣的发音(在其他版本里是哈布斯堡王朝的某位皇帝或公主)。

为了简便起见,我将采取一种有偏见的叙事,假定是女人选择了男人,但请记得,事情完全可以反过来。在我想象的画面里,有一位雄猿——也许是一位中新世的奥利弗——因为精于双足站立(也许是在某种古老版本的“祈雨舞”中表现出众)而赢得众猿的喜爱或敬重,并因而获得了特别的性吸引力和社会地位。其他猿也跟着模仿它的花哨习惯,然后在当地成为一件很“酷”、很“时髦”、“谁都得会”的时尚,就好比某些地方的黑猩猩有着砸坚果或钓白蚁的习惯,这些习惯也是通过对时尚的模仿而传播开的。在我十几岁的时候,一首格外愚蠢的流行歌曲有着这样的副歌歌词:

人人都在说起,

一种走路的新方式!

尽管这句歌词很可能只是为了押韵而偷懒拼凑出来的,但毫无疑问,走路的方式确实有一种传染性的魔力,因为被羡慕所以被模仿。我当年去的寄宿学校是位于英格兰中部的奥多中学,那里曾有一个仪式,高年级的男孩子要在其他人已经就位之后才排着队进入小礼拜堂。他们走路的姿势既有昂首阔步的气派,又混杂着几分笨拙,如此特别,如此古怪,我父亲在某学期的家长开放日看到之后就给它取了个名字,叫作“奥多步”(学过了动物行为学,又做了德斯蒙德·莫里斯的同事,我现在知道了,他们这么做是为了炫耀他们的优势地位)。在美国某个特定社会群体中也流行一种四肢松垮的步态,在社交方面富于观察力的作家汤姆·伍尔夫(Tom Wolfe)给它起了个名字叫作“皮条步”(Pimp Roll)。

回到我们想象中的人类祖先所经历的事件次序。在流行这种新步态的地方,女性择偶时偏爱那些学会了这种新步态的男性。它们这种偏爱和人们想要加入这种流行趋势的动机是一样的:因为这在它们所属的社会群体中受到推崇。接下来这一步对于此处的论述至关重要。那些格外擅长这种时尚新步态的男性最有可能吸引到配偶,留下后代。但除非这种“走路”的能力有某种遗传基础,否则它没有任何进化上的意义。这种遗传基础完全是有可能的。请记住,我们现在谈论的是从事一种活动的时间发生了定量的变化,这种活动本身是事先已经存在的。对于一种已有变量的定量变化来说,如果没有某种遗传因素的影响,反而是不寻常的。

论述的下一步就是标准的性选择理论了。那些个人择偶偏好符合流行偏好的择偶者,因为它们的这种选择偏好,其后代倾向于继承父亲的双足行走技巧,其后代中的女儿也会继承母亲的这种择偶偏好。根据费歇尔的理论,这种双重选择——对于男性来说是拥有某种特质,而对女性来说是偏爱同一种特质——正是爆炸式的选择失控的要素。关键在于,这种失控进化的准确方向是武断和不可预测的。它完全可能走向相反的方向。确实,也许另一个地方的种群就是沿着相反方向进化的。当我们试图解释为什么一群猿(我们的祖先)突然朝着双足行走的方向进化,而另一群猿(黑猩猩的祖先)无动于衷时,这种方向武断而不可预测的爆炸式的进化之旅正是我们需要的东西。这一理论还有一点额外的优势,即它所描述的进化冲刺可以异乎寻常地快,而我们恰好需要利用它来解释一个本来会令人困扰的问题:据信双足行走的托迈和原人,其生活的年代与1号共祖非常近。

现在让我们看看人类进化史上另一个伟大的进步,即大脑的增长。《能人的故事》讨论了多种理论,我们同样将性选择理论留到了最后,交给《孔雀的故事》来说明。杰弗里·米勒在《求偶心理》中指出,大约有50%的人类基因在大脑中有表达,这个比例非常高。为了简明起见,我们再次以女性选择男性的角度展开接下来的叙事,但真实的情况完全可以是从另一个角度或者是双向同时进行的。一个女人如果想要深入彻底地了解一个男人的基因质量,专门考察他的大脑是个不错的办法。当然她不能直接观察他的脑子,所以她考察的是大脑的工作效果。根据前述的理论,男人应该宣扬自己的素质,使之一目了然,所以男人们不会把自己的智慧之光隐藏在骨质脑壳之下,而是把它展示出来。他们唱歌、跳舞、说动听的话,他们讲笑话、谱曲子或者写诗,他们演奏或者引用前人的作品,在洞穴的墙上或者西斯廷礼拜堂的天花板画画。好吧好吧,我知道米开朗琪罗的目的可能不在于吸引女性的注意力,事实也确实如此。不过,他的大脑完全有可能被自然选择“设计”为吸引女性的注意力,就好比他的阴茎被设计为让女性受孕,不管他个人的性偏好是什么。从这个角度看,人类的意识就好比精神层面上的孔雀尾。性选择让孔雀尾变得更壮观,而同一种力量也促成了人类大脑的扩张。米勒本人偏爱华莱士版本的性选择,而非费歇尔版本,但结果基本是一样的。大脑变得更大,这一变化既顺理成章又快速无比。

在她那本无畏的著作《觅母机器》(The Meme Machine)中,心理学家苏珊·布莱克莫尔(Susan Blackmore)提出了一个更激进的性选择理论解释人类意识的起源。她用了“觅母”(meme)的概念。觅母是文化遗传因子,它并非基因,和DNA只有比喻意义上的联系。基因通过受精卵(或者病毒)传递,觅母则通过模仿传播。如果我教你用纸折一只中国平底船模型,那么就有一个觅母从我的大脑传递到了你的大脑里。然后你可以将同一个技巧教给了另外两个人,而他们每人也各教了两个人,以此类推。那么这个觅母就像病毒一样,以指数的方式传播开来。假定我们各自的教学工作都做得不错,那么“辈分”更晚的觅母与先辈们相比不会有稳定的差异,所有这些觅母都会产生相同的折纸“表型”[52]。某些平底纸船也许比其他纸船更完美,因为其创作者也许比其他人多花了一些心思。但纸船的质量不会一代代逐渐恶化。尽管具体的表型有差异,但觅母还是得以完整地传递,就像基因一样。这个觅母传递的例子很像基因的传递,特别是病毒基因的传递。其他一些例子,比如讲话的方式,或者某种木工技巧,也许就不那么令人信服了,因为我猜随着它们在模仿家系的传递,辈分较晚的版本很可能会逐渐变得越来越不像最初的版本。

和哲学家丹尼尔·丹尼特(Daniel Dennett)一样,布莱克莫尔也相信觅母在人成为人的过程中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用丹尼特的话说:

人类的意识是所有觅母都要驶向的港湾,而人类的意识自身又是觅母的产物,是觅母把人类大脑重塑成更适宜觅母栖居的环境。进出的道路得到因地制宜的改造,又被各式各样的人造装置加强,这些装置可以提高复制过程的保真度和持久性:中国人的意识和法国人的意识有着显著的差异,认字的人也有着与文盲截然不同的头脑。[53]

只看解剖结构的话,现代人类大脑在文化大跃进之前和之后并没有什么差异,在丹尼特看来,其主要区别在于大跃进之后的大脑里觅母云集。布莱克莫尔走得更远。她用觅母来解释人类大脑容积的进化。当然这不是觅母能独占的功劳,毕竟我们这里说的是一种重大的解剖学变化。觅母也许表现为割去包皮的阴茎(这种表型有时候以一种准遗传方式,从父亲传给儿子),甚至可以表现为身体的形态(想想代代相传的那种以瘦为美的时尚,或者用颈环把脖子变得修长的习俗)。但脑容量翻倍是另一回事,它必然缘于基因库的变化。那么,在布莱克莫尔眼里,觅母对人类大脑的进化扩张有什么作用呢?这个问题再次为我们引出了性选择。

人们倾向于从受人钦佩的偶像那里复制觅母。事实上,这也正是为什么广告商肯花钱请一些没有专业资格的人来推荐产品,比如球星、影星和超模。有魅力,受尊敬,有天分,或者因为其他原因而出名的人,都是强有力的觅母供体。这一批人往往还同时具有性吸引力,因此还是强有力的基因供体,至少在多配制的社会是这样的,而我们祖先的社会很可能就是如此。在每一代人里,和普通人比起来,这些有魅力的个体都为下一代人提供了更多的基因,也提供了更多的觅母。布莱克莫尔假设人的魅力部分地来自产生觅母的意识:有创造性、艺术性、口齿伶俐有说服力的意识。那些有助于生成这种头脑的基因也善于制造有吸引力的觅母。于是,觅母库(meme pool)里的觅母所经历的准达尔文主义性选择同基因库里基因所经历的真正的达尔文主义性选择一起,手挽手共同进化。这是另一个失控进化的例子。

那么在这种观点看来,觅母在人类大脑的进化扩张过程中到底有什么作用?我觉得看待这个问题最有裨益的方式是这样的。在大脑里有这样一些遗传差异,若不是有觅母使它们表现出来,根本就不会被注意到。比如,有很好的证据表明,音乐能力的差异有遗传方面的因素。巴赫一家的音乐天赋很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他们的基因。在一个充满音乐觅母的世界里,音乐能力的遗传差异是性选择的潜在对象,而且备受青睐。但在音乐觅母进入人类头脑以前的世界里,与音乐能力有关的遗传差异依然存在,但不会表现出来,至少不会以相同的方式表现出来。它们不会受到性选择或自然选择。觅母选择本身不会改变大脑的尺寸,但它可以让那些本来隐藏的遗传差异显现出来。这可以被看作鲍德温效应(我们在《河马的故事》里提到过)的一种形式。

《孔雀的故事》用达尔文漂亮的性选择理论回顾了一些关于人类进化的问题。为什么我们的体毛退化了?为什么我们双足行走?为什么我们的大脑这么大?我无意过度引申,仿佛性选择可以作为一个普遍答案回答所有与人类进化有关的重要问题。在双足行走的例子里,我至少同样信服乔纳森·金登的“蹲姿觅食”理论。自从达尔文最先提出性选择理论以来,性选择长期受到忽视,如今重新受到认真的审视,以至于成为一种时尚,我为此拍手称赞。而且,它确实也为这些主要问题背后隐藏的附加问题提供了一个现成的解决方案:既然双足行走(或者大脑扩张,或者体毛退化)这么有利,为什么其他猿不照做?性选择妙就妙在,它预言的是一种方向武断的突然爆发式进化。另一方面,在大脑尺寸和双足行走方面两性异形现象的缺失,也要求一些特别的论辩。我们且在此打住,因为它需要更进一步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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