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书第一版问世10年之际,黄可仁(Yan Wong)和我在牛津大学自然历史博物馆(Oxford Museum of Natural History)见面,讨论出版10周年新版的可能性,这个会面地点倒是符合我们讨论的主题。黄可仁曾是我的本科生,在我写作本书第一版时,他是我的研究助手。后来他去了利兹大学(University of Leeds)做讲师,还当了电视节目主持人。在本书第一版的立意和完成过程中,他都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同时还是好几个章节的共同作者。在随后的10年里,我们在讨论中意识到又出现了许多新的信息,尤其是有许多来自世界各地分子遗传实验室的新证据。黄可仁负责了大部分修订的内容,我因此向出版方提议,这一次他应该作为整本书的共同作者才恰当。
在我们乔叟式的幻想里,我们把生命的起源之处称为坎特伯雷(Canterbury)[1],朝圣者们在不同的会合点加入这场前往生命起源的伟大朝圣。幸运的是,新的研究并不曾大幅改动会合点的次序。读者会发现有一两处小范围的次序反转,以及几处新增的会合点,还有一些年代的改变。在本书初版中,我们曾小心地指出不同的基因有着不同的遗传路径,这会导致一些出乎意料的分支家系,这一版里几个新增或修订的故事将对这些分支予以更加充分的探索。我们特别对每个会合点的年代做了更具体的说明,对物种之间的遗传关系的看法也有细微的改进。单一的生命树(与后文的“进化树”“系统发生树”同义)只是对进化过程的必要简化,当我们的旅程到达顶峰,接近我们的坎特伯雷时,我们就应愈加谨慎,因为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在我们的细菌远亲中存在着水平基因转移。
跟本书第一版相比,地球上数百万种生物之间的基本关系在新版中的呈现方式更为优雅。伦敦帝国学院的詹姆斯·罗森德尔(James Rosindell)是黄可仁以前在利兹大学的合作者,他发展出了一种极好的办法,以分形(fractal)来表示巨大的进化树。他那了不起的探索式“OneZoom”可视化页面特别适用于展示我们沿着生命树的朝圣。本书中每个会合点处都有静态的分形截图以助理解,它们构成了本书配套网页上探索式生命树的基础(参见www.ancestorstale.net)。
我们新增了几篇故事,另有一些故事被删除或者被修改之后交由其他更合适的朝圣者来讲述。在说明一种基于个体DNA(脱氧核糖核酸)重建人类人口学历史的新技术时,拿我自己的基因组(因为做电视节目的需要,在2012年我的基因组得到完整测序)做例子,这是黄可仁的灵感。这部分内容连同基于多人基因组进行的类似分析,一起被整合进了《夏娃的故事》。
从化石中提取的古代基因组剧烈地改变了我们对近期人类进化的理解,也支持了我们之前关于尼安德特人(Neanderthal)和人类曾经杂交的猜测,而且揭示出一种原先不为人知的人类亚种的存在。这些“丹尼索瓦人”(Denisovan)以他们的故事取代了第一版中尼安德特人的故事。古代DNA同样颠覆了象鸟的故事,这让我颇为满意。原先象鸟的故事的寓意现在交由树懒在新故事里呈现。新故事的出现受到陆续公布的现存生物全基因组测序结果的督促。想想看,在未来以自然为师的学生手里,如此丰富的信息注定将成为老生常谈的知识,这是多么伟大非凡!我们新增了三位故事讲述者,它们是黑猩猩、腔棘鱼和丝叶狸藻。在其他情况下,像在长臂猿、小鼠和七鳃鳗的故事里,新增的基因组信息让我们对原先的故事做了重大修改,有时还为故事新增了序言或后记。最近的化石发现也改变了我们原先的讨论(比如人属、南方古猿属和地猿属的新发现),还启发了一个新故事,即肺鱼的故事。最后必须提一下熔岩蜥蜴的故事,这个古怪的补充故事原先是篇发表在《卫报》上的文章,是我乘着一艘小船在加拉帕戈斯群岛之间漫游时写的。
考虑到生物学新发现不断涌现的速度,自不必说新版书中也会有一些材料被淘汰。这是科学进步的方式。确实,就在本书出版之前的那几个月里,又有好几篇学术论文揭示了生命之树深处的新分支。一个特别突出的变化是,DNA测序技术的进步使得今天的博物学者处于一个尴尬的位置,一方面拥有物种的完整基因组信息,另一方面却对该物种的其他方面一无所知。在我们的朝圣之旅中,这样的物种既包括位于旅程这端跟现代人相似的丹尼索瓦人,也包括位于另一端的诸多无法培养的细菌系群。谁知道将来还会有什么新发现?不管怎样,第一版中的大部分内容在10年之后依然是正确的,而对于我们在此写下的这些对自然世界的洞察来说,这显然是个好兆头。
在第一版中,我们尝试以新的途径回答关于系统发生的问题,即把基因和承载它的躯体区别开,独立追踪基因的家系历史。如今这已经成为多数现代生物学研究所采用的基本办法,这着实令人欣慰。同样的办法遍及新版的新章节。我希望你们原谅我将之作为“基因视角”(gene's-eye view)的又一次辩护,因为在我职业生涯的大部分时间里,我一直不遗余力地推崇着这一视角。
任何合著的作品都面临一个尴尬的问题,需要为行文确定一个人称代词:单数还是复数?“我”还是“我们”?本书第一版以“我”通行全书,它的写作确实是来自我个人的视角,其中也包括我个人的逸事和随想。出版人合理地指出,若是换成“我们”则会显得不太搭调,并向我们建议,出于一致性的考虑,应该仍然通篇用“我”,哪怕是在主要由黄可仁完成的章节里。不过仍然有些地方我们两人希望一起承担可能的风险,比如关于某个理论的某个观点以及分类学技术等。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会使用“我们”一词,而且指的确实是这个意思。
理查德·道金斯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