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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政制的演进过程(四)

2019年7月2日  来源:孟话历史 作者: 提供人:zikang65......

从酋邦向国家演进的标志是官僚制政府的出现。到了酋邦的专权社会,首领无需被迫遵守所有的社会约束。他们的权力来自他们的群体,但一旦权力形成,它就变得自主,并使之成为个人的活动。于是,这开启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先例。此后,有些人能够创造出新的事物,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否决集体的惯例,平衡就被打破。

塞维斯将国家与政府的起源置于集中领导权的制度化上。形成中的官僚机构的经济和宗教功能是随着其服务范围、自治和规模的增长而发展起来的。因此最早政府的作用是为了保护自己,而非社会的其他阶层。它是在维护整个社会的作用中使自己合法化的。谈到国家的性质时,塞维斯说,国家是由武力所支持的,除了权威的权力外,武力的权力也是“国家性”的基本要素。

弗兰纳利和马库斯在考察了夏威夷、非洲祖鲁、印度洪扎(Hunza)和马达加斯加王国形成的四个民族志案例之后指出,没有一个王国是先前等级社会简单变大的结果。这四个王国都是某酋长通过武力征服一批竞争激烈的等级社会的结果,其过程就像几个雄性黑猩猩通过竞争,最后只有一个登上阿尔法等级一样。从酋邦的神权(统治)向王国的官僚体制转变也是新兴王国始料未及的,因为在征服了不同地区的酋邦之后,这些地区变成了王国的行省。为了打破各酋邦社会臣民忠于各自贵族世系的管辖格局,只能采取委派亲信和官员的统治策略。比如,夏威夷第一任国王将征服的五个岛酋长封为政务委员,起初是为其决策寻求支持,但在这些酋长退休或去世后,他可以随便安排自己亲信来取而代之了。

根据这些观点,酋邦通过征服和兼并,最后发展出一个行使(包括武力在内的)权力的制度化政府。这种新型管辖机构的组成,已经不再是过去那种按照创始者或世袭贵族等级出生顺序排位的等级制,而是如柴尔德所形容的一批由祭司、文职和军事领袖以及官员组成的“统治阶级”或官僚系统,这便成为国家有别于酋邦的关键特征。也正如弗里德定义国家所概括的那样:“国家是超越血缘关系建立起来的社会政权。”

从考古学上来分辨酋邦和早期国家有相当的难度,因为管辖体制的形成很难从物质文化来判断。但是,布鲁斯·特里格(B. G. Trigger)在“管辖体制的考古”(参见《时间与传统》)中提出了从考古学分辨政府的几个途径,为我们分辨酋邦和国家提供了有益的启示。这些途径包括:(1) 人口学方法。酋邦通常为10000到12000人,最小的王国有1500~10000人,小国有10000~100000人,王国在100000人以上。(2)文化的方法。存在与贵族群体相伴的显赫物质文化,能为政治结构提供最佳的线索;并有体现政治结构的礼仪中心及相应等级。(3) 社会学方法。① 存在强化劳力性质的公共建筑,显示高贵的地位和个人的荣耀,并炫耀国家的权力。②存在全职的工匠、官僚、士兵和侍从。③ 存在大规模人殉人牲的高等级墓葬。但单凭这个标准可能无法分辨酋邦与早期国家。(4) 地理学方法。存在与政治和管辖有关的各种建筑: 宫殿、庙宇、仓储、军营、会议大厅和行政建筑。(5) 肖像学方法。存在高度程式化和套路有限的主题的权力肖像。他还强调,单凭一种方法不足以做出恰当的判断。如果根据这些分析途径,再结合区域聚落形态考古,有望在判断酋邦向早期国家的演进上获得许多有益的洞见。

如果我们能够借鉴本书的酋邦概念和国家起源理论,并与民族志中的原始国家案例进行跨文化比较,然后参照特里格有关政府起源的五个标准来审视我国早期复杂社会如二里头、良渚、红山、陶寺和石峁等遗址的发展层次,一定能够为我们判断我国早期国家的形成和特点提供新的洞见。

政制 / 社会进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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